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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等地對退休高工羣體“不傾斜”

企業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從2014年元月起再次上調。針對這次企業參保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調整,有讀者詢問“高工羣體”是否同前幾年一樣享受“傾斜調整待遇”。調查發現,2014年的調待傾斜範圍不含高工羣體。

2014年湖北省等地對退休高工羣體“不傾斜”

在前幾年的'退休職工調待中,具有正高職稱、副高職稱(含高級技師)的人員,如果退休前在單位擔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會享受傾斜調整待遇,增長幅度爲100元至400元。此次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調整沒有對上述羣體進行傾斜。

湖北省人社廳稱,不對高工羣體進行傾斜是根據國家2014年調待精神確定的,經人社部、財政部上報國務院同意,此次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調整不再繼續對企業高工羣體統一實行專門的傾斜政策

在不折不扣落實國家政策的基礎上,湖北省調待方案體現了以下幾點:首先,在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調整總體水平上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到位;其次,在兼顧基金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努力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儘量讓我省380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多得實惠;其次,適當提高退休早、年齡大人員的退休待遇,加大70週歲以上高齡人員的傾斜力度。

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調整在實際操作中,除湖北省外,河南、湖南等省都未對退休高工羣體進行調待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