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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防暑降溫通知範文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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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通知大多屬於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防暑降溫通知範文集錦五篇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自7月10日以來,我省出現連續高溫天氣,目前已持續14天。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週省內高溫範圍擴大、強度增強,局部地區可達40攝氏度。爲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人民羣衆安全健康和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控制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要針對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特點及形勢,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燃易爆、高溫高壓作業崗位、交通運輸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爲職工羣衆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條件。要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有效改善建築、交警、環衛等重點領域和行業一線職工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保障職工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政策。有關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頒佈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有關規定,根據氣象部門發佈的天氣預報信息,落實好高溫津貼、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等各項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爲。

四、全力應對用水用電高峯。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巡查和應急力量準備,確保高溫期間水電供應。一旦發現問題或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需求。

五、紮實抓好人畜飲水安全和農業抗旱工作。近期高溫天氣已導致我省部分地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抗旱服務人員和物資準備,及時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基層羣衆科學抗旱,有效應對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災羣衆生產生活。對前段洪澇災害中的受災羣衆,特別是採取臨時安置的受災羣衆,要切實強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措施、責任“三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妥善處理並按規定上報。

  20xx年7月17日

  **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23號),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相關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關於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43號)同時廢止。

勞動法關於高溫津貼的規定: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爲: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爲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相關單位:

目前,我縣已進入盛夏酷暑季節,爲切實做好全縣建築施工夏季高溫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工人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文件要求,現就建築施工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認識

各單位要提高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嚴峻性的認識,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壓實責任,認真落實夏季高溫酷暑各項防範措施,把防暑降溫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作業面,嚴防因高溫等惡劣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管理

1、嚴格落實作業時間要求

作業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署的應急準備工作。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和工作、休息環境

各單位在高溫期間,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適當調整作息時間,採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抓兩頭、歇中間”的同時,要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重點管理,尤其是塔吊和施工升降機司機,要與作業工人作息時間一致,防止無證人員隨意操作。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特別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配備淋浴間,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職工宿舍悶熱爲由,擅自將職工安排進入在建工程內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現場提供足夠茶水、清涼飲料;並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避免疲勞作業。

三、強化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

各工地要切實加強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不得采購和使用三無產品,不得使用來源不明的散裝植物油、調味品,不得采購來源不明的禽畜肉製品,嚴禁不合格食品流入工地食堂,要搞好食堂衛生,加工過程嚴格生、熟分開,做到標誌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等,多措並舉,確保舌尖上的安全,防止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等現象。

四、確保建築工地各項消防措施落實到位

各單位要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有關規定,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民工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應採用阻燃材料爲芯材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築防火間距、現場臨時消防通道、臨時消防設施等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暢通。電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和用電操作規程。在建工程不得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宿舍,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拉亂接。

五、持續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各單位要持續關注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對建築施工的安全影響;要持續關注施工現場的基坑、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險源,加大巡查、排查頻次,認真落實防範措施,要針對高溫多雨的特點加強預防,特別要做好防觸電、防墜落、防中暑、防重大設備事故,確保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六、嚴禁不顧客觀規律隨意壓縮工期。

今年以來,我縣的數起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均發生在工程施工後期階段,且與趕工期、搶進度存在很大關係,因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各工種、各班組交叉作業,安全隱患極大,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帶來嚴峻挑戰。各單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尊重科學規律,科學施工,嚴禁不顧客觀規律隨意壓縮工期,要堅持以人爲本,堅決反對用工人的生命換取工期。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築系統有關單位、各施工企業:

目前我市已進入夏季高溫時節,爲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一線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落實責任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切實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堅持以人爲本,對建設行業防暑降溫工作再部署、再落實。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和露天作業防暑降溫工作進行檢查,加強對職工的宣傳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防止因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督促企業切實採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各公司、項目部、監理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對重點現場和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防暑降溫工作不重視、措施不落實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責令停工;對工作不落實、不到位而引發傷亡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合理安排,加強防護

各用人單位對防暑降溫工作負有主要責任,要切實完善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作業環境,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向勞動者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並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藥品等措施,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格執行高溫停工或限時作業的相關規定,當所在地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發佈的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企業要合理調整工人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處作業,要按照要求抓好防暑降溫工作,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勞累過度等導致傷亡事故發生。

三、多措並舉,防暑降溫

1、各用人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通過板報、班前活動、技術交底等,對作業人員進行防暑降溫急救等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訓練。項目部要配備具有急救經驗或經過急救培訓的人員。

2、施工期間圍擋噴淋裝置持續開啓抑塵降溫,有條件的工地現場應搭設涼棚,作業場所應分區多點設置飲水處,保證不間斷供應乾淨衛生的飲用水,防止作業人員脫水、中暑,同時要落實工人防暑降溫物品和藥品。

3、要加強對現場作業工人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的檢查和管理;加強對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專人負責制度,加強巡查檢查,防止露天高溫暴曬;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加大對電氣線路及用電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引發火災事故。

4、保證工人宿舍隔熱通風透氣,並配備空調、電風扇等必要的降溫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要責令整改。要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5、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協調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避免盲目搶工、趕工作業,並安排專人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有關協調工作,同時,督促項目部落實好各項防暑降溫工作。

6、各工地要加強管理,對基坑及廢棄水坑做好圍擋,設立必要的警示標誌,防止學生進入工地發生溺水事故。

四、全面排查,確保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確保高溫天氣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一要做好供氣安全工作,加強對安全供氣設施的安全巡查,特別要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泵、噴淋管線的使用狀況和安全閥、放散管、壓力錶的完好情況,液化石油氣灌瓶站、供應站點要合理擺設液化氣氣瓶,增設遮陽蓬,完善供氣安全應急預案,做好防雷擊、防爆燃、防泄漏等措施,防範因高溫暴雨導致燃氣安全事故;二要做好供水工作,確保居民生活用水,市自來水公司要精心編制調度方案和應急預案,實行科學調度,及時處理好突發事故,切實做好供水設施保護和供水故障的搶修工作,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用水和重點單位用水。

五、健全制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高溫酷暑期間安全生產值班和調度工作,加強值班管理,促進值班與應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發生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妥善處理。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xx年7月12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爲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現將20xx年防暑降溫費發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

(一)20xx年6月份集團公司本部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含三化公司)在崗全民合同制員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團公司本部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含三化公司)在崗返聘工、原頂崗勞務工、技校實習生和聘用人員。

二、發放標準

根據《關於調整省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夏季防暑降溫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閩財事〔1996〕09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20xx年職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爲:

(一)甲等:230元/人(從事高溫、露天崗位作業人員);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產崗位作業人員);

(三)丙等:100元/人(兩級機關、車間職能人員);

(四)丁等:70元/人(後勤人員)。

三、發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溫費全額劃撥物業公司,職工部分以溫馨卡(購物卡)方式定額充值發放,單位部分單列審批集中供給。

(一)標準審覈。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應在5月31日前將符合發放範圍的職工按社保號、姓名、崗位和享受標準填表(從公司安環部網頁下載)報送安環部審覈,6月30日前憑安環部審覈的防暑降溫費劃撥單據在物業公司辦理充值覈對。

(二)供應方法。職工憑溫馨卡在物業公司所屬超市進行選購。

(三)單列審批和品種。凡高溫、露天重點生產作業崗位,要做好作業現場防暑降溫飲品的供給工作,飲品費用單列審批,飲品供給品種有綠豆、蜂蜜、茶葉、王老吉(盒裝)、礦泉水(瓶裝、桶裝)等。安環部負責辦理單列費用等額防暑降溫物品的.劃撥手續,物業公司負責上述物品的備送工作,費用納入總額控制。

(四)費用結算。防暑降溫費總額由物業公司統一開具發票,並經安環部審覈後,報送財務部結算。

四、其他

(一)高溫季節時段爲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進廠職工按實際在崗月份計算。

五、本辦法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六、其他子公司、權屬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