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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青海祕書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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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駐青單位人事教育機構、省內企事業單位人事職教機構、各中、高等職業院校、各有關單位:

關於2017青海祕書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參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鑑定的職業範圍

(一)2015年繼續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4-1級)、物流師(4-1級)、心理諮詢師(3-2級)、電子商務師(4-2級)、理財規劃師(3-1級)、項目管理師(4-1級)、企業信息管理師(3-1級)、企業培訓師(3-1級)、職業指導人員(4-1級)、營銷師(4-1級)、祕書(4-3級)、物業管理員(4-3級)、公共營養師(4-3級)等13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二)我省組織的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

二、報考範圍、申報條件及資格審覈

(一)報考範圍:所有符合全國統考鑑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申報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申報條件和相關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要求進行申報。

(三)資格審覈:個人報名的由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按照申報條件進行審覈。單位集體組織報名的由各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並按要求將填報好的《全國統一鑑定考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全國統考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名冊》(附件3)及有關證件資料(學歷證書、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白底)3張)。於報名截止日前報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審覈。

三、報考需提交的資料

(一)社會人員報名需提交的資料:學歷證書、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本職業工作證明,現場採集照片。

(二)中、高等職業院校畢(結)業生報名需提交的資料:學歷證書或(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現場採集照片。

四、統一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

上半年報名時間:2015年 3月26日—4月20日

上半年考試時間:2015年 5月16、17日

下半年報名時間:2015年 8月5日—10月10日

下半年考試時間:2015年11月21、22日

五、相關事宜

(一)關於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的相關信息,可登陸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或登陸青海省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也可到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諮詢。

(二)除明確要求參加晉級培訓合格後再行報考的職業級別外,報考其它職業級別的考生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考前培訓,各報名機構不得強行要求考生參加考前培訓,阻礙考生報名。

聯 系 人:張老師

電 話:0971—8251596或0971-8251488轉811

報名地點:青海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西寧城中區建材巷1號皓寧麗錦大廈6樓)

附件:1、2015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時間安排及考覈方法

2、青海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考生報名登記表

3、全國統考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