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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禁菸通告

通告1.62W
大學禁菸通告1

關於校園禁菸事項的通知

大學禁菸通告

5月31日是“世界無煙日”,20xx年的主題是“提高菸草稅”。菸草危害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衆衛生問題之一,目前,控煙工作已是國際國內的大趨勢。吸菸有害健康。爲了控制和減少吸菸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營造清新育人環境,我校禁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嚴格限制吸菸場所1.大學校園所有建築物內一律禁止吸菸,也不設置吸菸室,我校將在醒目位置設立禁菸標識。2.凡進入校園,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菸。基礎教育處將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校園禁菸工作。3.控煙辦根據需要在大學校園室外露天區域設置吸菸區,並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和“吸菸有害健康”等提醒標識。二、嚴格限制吸菸活動1.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不允許在大學校園內指定吸菸區以外吸菸。在校大學生不得在校園內吸菸。2.教職員工嚴禁在課堂吸菸,避免在學生面前吸菸,不接受學生敬菸,不向學生遞煙。教職員工應教育、勸阻學生吸菸。3.全校各級領導幹部不得在校內禁止吸菸的區域吸菸,在其他有禁菸控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菸。三、有效開展禁菸宣傳教育1.校學生會以及各院(系)將在世界無煙日利用課堂、講座、黨團活動等對組織看展禁菸教育,並把菸草危害、不嘗試吸菸、勸阻他人吸菸、拒絕吸二手菸等內容作爲禁菸核心知識點。2.我校將利用校內媒體和宣傳欄進行禁菸控煙宣傳教育。講透吸菸的危害性,普及基本醫學知識,讓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自覺遠離菸草,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校園氛圍。四、建立禁菸工作長效機制我校各單位即將廣泛開展“無煙校園”創建活動,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監督監察,形成長效機制。本次在全校範圍內深入開展控制吸菸活動,將會積極宣傳吸菸的`危害性,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對吸菸有害健康的認識,減少被動吸菸的危害,提高廣大師生控煙的自覺性,共同創造無煙環境,建設文明校園。

大學禁菸通告2

校屬各單位、各學生班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經學校研究,就我校進一步做好公共場所禁菸控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校師生員工要充分認識在公共場所禁菸的重要意義,模範遵守公共場所禁菸規定,帶頭執行中央精神,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二、全校師生員工不得在學校會議室、教學樓、實驗室、醫院、體育場館、圖書館、學生宿舍等公共場所以及其他設有禁止吸菸標識的公共場所吸菸。同時,各單位要積極做好禁菸控煙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學校將在相應公共場所設置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場所吸菸。

三、全校各單位在公務活動中嚴禁吸菸。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菸草製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菸、敬菸、勸煙。要嚴格監督管理,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菸草消費開支。

四、全校各單位力爭建成無煙單位。各單位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菸草製品,禁止菸草廣告,公共辦公場所禁止吸菸,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學生宿舍、傳達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菸標識。各單位要動員本單位師生員工控煙,鼓勵吸菸師生員工戒菸。控煙辦公室、宣傳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菸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在全校形成禁菸控煙的良好氛圍。

五、全校師生員工要主動接受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各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菸的師生員工,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湖南科技大學辦公室

20xx年1月19日

大學禁菸通告3

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對公共場所禁止吸菸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爲響應中央號召,積極創建無煙學校,提升我校國家級改革示範校、國家級重點校形象,特對在全校禁菸做出如下規定:

一、全體教工尤其是中層以上幹部要充分認識帶頭在全校禁菸的重要意義,模範遵守禁菸規定,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自覺維學校制度和國家法規權威,自覺維護教師形象。

二、全體教工要積極做好禁菸控煙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尤其是對學生要做到言傳身教,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菸。

三、校內各種工作不提供菸草製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菸、敬菸、勸煙。各處室、各級部要嚴格監督管理,不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菸草消費開支。

四、各處室、各級部辦公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菸標識。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菸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在全校形成禁菸控煙的良好氛圍。

五、中層以上領導要帶頭主動接受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

六、處罰措施:1.教工在校內吸菸,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一學期被發現三次,除罰款外,取消當學期評優評先資格。2.對在校內吸菸者實行連帶責任處罰制,教工被發現抽菸,對本處室、級部負責人罰款100元;處室、級部負責人被發現吸菸,對主管校長罰款100元;副校長抽菸,對校長也相應罰款100元。3.對屢次處罰仍不能改正者,交由學校紀檢部門處理。4.發現一次處室、級部亂扔菸頭,對該處室或級部辦公室負責人(即該辦公室主人)罰款50元。七、請全校教工互相監督,模範遵守學校規定,同時勸阻外來人員不要在校內吸菸。

20xx年1月4日

標籤:禁菸 通告 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