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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三輪車通告

通告4.84K

禁止三輪車通告1

加強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根據《江門市公安局關於實施三項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江公告[20xx]5號)要求,現決定對中心城區內行駛的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實行交通管制。即日起,禁止上述車輛在蓬江區城區(由北環路—西環路—江門河—西江河的'範圍內)、江海區主要路段(東海路、江海一路、江南路、蓬江橋南大道、勤政路)、新會區城區範圍內通行。違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違法車輛作嚴肅處理。

禁止三輪車通告

特此通告

  江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年8月16日

禁止三輪車通告2

加強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管理,根據《江門市公安局關於實施三項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江公告[20xx]5號)要求,現決定對中心城區內行駛的`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實行交通管制。即日起,禁止上述車輛在蓬江區城區(由北環路-西環路-江門河-西江河的範圍內)、江海區主要路段(東海路、江海一路、江南路、蓬江橋南大道、勤政路)、新會區城區範圍內通行。違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違法車輛作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月x日

禁止三輪車通告3

爲配合城市東擴戰略,加強市城區交通管理,營造良好交通環境,減少城市噪聲和尾氣污染,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市城區部分路段禁止三輪摩托車(軍警、消防和工程搶險應急車輛除外)通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9月xx日起,綠榕南路、南堤路、環城東路、北堤路、銀槐北路、外環北路、潮洲大道北端至綠榕北路交界處、規劃中的`綠榕西路所環繞的市城區,以及東興路、東山路、金山大橋和韓江大橋,禁止三輪摩托車行駛。具體禁行範圍參見《三輪摩托車禁止通行示意圖》,以公安交警部門現場交通禁行標誌爲準。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所有進入禁行區域的三輪摩托車,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扣留,對有關人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強對上述禁行區域的管理,依法嚴查嚴處違反本通告規定及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爲。

 xxx

  20xx年x月x日

禁止三輪車通告4

爲配合城市東擴戰略,加強市城區交通管理,營造良好交通環境,減少城市噪聲和尾氣污染,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市城區部分路段禁止三輪摩托車(軍警、消防和工程搶險應急車輛除外)通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9月xx日起,綠榕南路、南堤路、環城東路、北堤路、銀槐北路、外環北路、潮洲大道北端至綠榕北路交界處、規劃中的綠榕西路所環繞的`市城區,以及東興路、東山路、金山大橋和韓江大橋,禁止三輪摩托車行駛。具體禁行範圍參見《三輪摩托車禁止通行示意圖》,以公安交警部門現場交通禁行標誌爲準。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所有進入禁行區域的三輪摩托車,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扣留,對有關人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強對上述禁行區域的管理,依法嚴查嚴處違反本通告規定及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爲。

附圖:三輪摩托車禁止通行示意圖

xx市公安局

  年9月11日

禁止三輪車通告5

爲進一步加大揭陽市區交通綜合整治的工作力度,徹底解決三輪摩托車影響市區的交通環境和交通安全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禁止三輪摩托車在揭陽市區範圍內行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車輛:三輪摩托車(公務性側三輪摩托車除外)。

二、禁行時間:自20xx年10月xx日起。

三、禁行區域:揭陽市區範圍內(含榕城區、東山區、揭陽經濟開發試區)。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入禁行區域的三輪摩托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交通、質監、工商等部門應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此項工作。

六、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無理取鬧、堵塞交通、聚衆鬧事甚至使用爆力、威脅手段抗拒執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