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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處罰通告5篇

通告1.23W

管理處罰通告1

各部門、車間:

管理處罰通告5篇

關於xxxx年4月29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劉xx、劉xx、薛xx、司xx與郭義剛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xxxx年4月29日晚,員工郭義剛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並喝酒,同樓層劉xx、薛xx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xx、薛xx等人衝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義剛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後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1、郭義剛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晚上私自帶外人進廠喝酒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給予罰款1200元,立即開除出廠,外來私自進廠人員交由派出所處置;

2、劉xx、薛xx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後再處理。

3、劉xx、司xx在宿舍喝酒後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後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基銘未盡到崗位職責,遇事不能及時彙報處置,罰款200元,後勤主管楊立志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後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並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爲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管理處罰通告2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檢查中發現“xx萬衆電器有限公司”等31戶公司、“xxxxx實業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等4戶分公司和“xx大方建築機械製造廠”等24戶個人獨資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未進行納稅申報,且經現場檢查,在其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xxxx年6月27日在《xx日報》《xx時報》刊登公告,督促上述企業在年報截止日期(6月30日)前補報年報,但上述公司、分公司以及個人獨資企業仍未補報年報。其行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違法行爲,我局已作出處罰決定,吊銷上述企業的營業執照。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

如不服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複議機關申請複議,也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應在送達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經營活動,由股東組織清算組清算;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清算組織依法申請註銷登記。其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應在送達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經營活動,並在三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xx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xxxx年10月19日

管理處罰通告3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佔用公司資源行爲,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爲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x年xx月xx日

管理處罰通告4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20xx年11月23日上午9時05分,花園管理處機電工WW尚在睡覺,管理員JJ剛剛起牀,兩人均嚴重違反公司的上班時間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管理處主任EE管理不力,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經公司經理室研究決定,爲嚴肅紀律,給予xxx、xxx各扣罰當月浮動工資150元,給予EE扣罰當月浮動工資200元,並在公司內部通報。

公司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認真做好工作,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理處罰通告5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檢查中發現“萬衆電器有限公司”等31戶公司、“實業有限公司分公司”等4戶分公司和“xx大方建築機械製造廠”等24戶個人獨資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未進行納稅申報,且經現場檢查,在其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x年6月27日在《xx日報》《時報》刊登公告,督促上述企業在年報截止日期(6月30日)前補報年報,但上述公司、分公司以及個人獨資企業仍未補報年報。其行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違法行爲,我局已作出處罰決定,吊銷上述企業的營業執照。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

如不服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複議機關申請複議,也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應在送達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經營活動,由股東組織清算組清算;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清算組織依法申請註銷登記。其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應在送達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經營活動,並在三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xxx

  20xx年xx月xx日

標籤:通告 處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