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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5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撰寫的。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意識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5篇)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

學生是一個特殊羣體,大學生法律意識如何直接關係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爲此我們對在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法律知識的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守法與護法意識、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識的瞭解與掌握。計10道題。該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份,回收30份。

(一)法律知識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42.1%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於課堂,47.3%的學生法律知識於電視、電臺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的佔10.6%。說明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廣泛,但課堂與其他傳播媒介佔據主要部分。當問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時,只有20%的同學認爲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煩首先想到法律途徑解決,沒有法律我就沒有辦法生活”,63.3%的同學認爲“法律比較重要,我有時會嘗試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另外16.6%的同學認爲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沒作用。約1/2的學生認爲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受學校的影響最大,約1/3的學生認爲社會是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最大因素,家庭及個人因素只佔20%。從中可以看出,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大部分同學對法律的認識僅限於理論層面,還沒有滲透到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學校組織的一些宣傳活動或講座只有43.3%的同學覺得能學到一些東西,剩餘56.7%的同學覺得太形式化,不願去浪費時間,或者沒有參加過。

(二)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應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問卷中,試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同學只有10%,90%的同學選擇暫時沒試過。參加勤工儉學或兼職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只佔70%,仍有30%的學生完全沒有這個意識。買了某種價值不菲的商品但後來現被騙後只有46.7%的同學會利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40%的同學選擇直接到商店找負責人賠償,6.7%的同學選擇把商品扔了,當買個教訓,6.6%的同學選擇“到處跟別人說這個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買。”這說明學生的維權意識普遍不強。但可喜的是,當問到“當你真正處於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學認爲自身法律意識不夠,但懂得諮詢專業人士,16.7%的同學則認爲自身的法律知識足夠,而且懂得諮詢專業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

(三)守法、護法意識。由於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以及教育與宣傳輿論的侷限,大多數學生的法律意識處於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雖然有較高的守法意識,但自覺性仍有待提高。對於一些輕微的違法違規行爲,有40%的同學堅決不做,56.7%的同學選擇會視情況而定,還有3.3%的同學則不介意,跟大衆一起做。對於一些來路不明的自行車63.3%的同學認爲自己不會去買,36.7%的同學則會買,因爲很喜歡。

(四)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當問及“一次你的一個親密無間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費,答應三個月之後還,你會要求他(她)寫借條給你嗎?”時,46.7%的同學認爲不用寫,30%的同學認爲寫不寫都無所謂,只有23.3%的同學認爲應當寫。大多數同學的法律意識還停留在法律心理階段,只是基於自身日常生活對法律現象的一種表面的、直觀的感性認識,遠沒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體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對國家有貢獻的人與普通人一樣犯了罪,應當公平對待。該選項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觀念已經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任何人犯了罪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結果顯示,所有被調查同學都希望能不斷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說明同學對法律意識在現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認識,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五)基本法律知識的瞭解與掌握。在調查問卷中,我們設計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題目考查同學對法律知識的瞭解程度。各題答對率如下:

1、你知道《勞動法》裏面規定試用期最長是多久嗎?30%

2、父債子還,是否正確?76.7%

3、你知道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嗎?67.7%

4、王某有三個兒子,王某在病死之前當某個兒子的面做了口頭遺囑,這種遺囑是否有效?43.3%

5、劉某現在17週歲,父母雙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維持生計,則劉某屬於?26.7%

6、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別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規定稱爲?66.7%

7、刑法規定應負刑事責任最低法定年齡是10%

8、甲某和其12歲兒子共同搶劫,其子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40%

9、投毒去殺人,當被害人服毒後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並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搶救,但搶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這種行爲屬於。60%

10、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仍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是。33.3%

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是明顯欠缺的。在嚴峻的就業形勢的壓力下,大多數同學會把更多的時間放在專業科目的學習上,從而忽略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明顯增多,佔社會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續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那麼,即使是當自己的正當權益被侵害時,也不懂如何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卷調查的基本結論是: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亟待增強。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修養,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我們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掌握學習方法,參與法律實踐,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而且要樹立法律信仰,宣傳法律知識,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爲做鬥爭,自覺維護社會主義的法律權威。

另外,在學習法律知識的過程中,我們要注意培養:

①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於其強制性,更源於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②公民意識。培養公民意識就是培養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一的觀念,民主與法制辯證統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係,與人民的關係,以主人翁的態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2

一、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爲了深入瞭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爲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後,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的學生認爲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瞭解,雖然大學裏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說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爲,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係來解決,但也有10%的學生會採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於通過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係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於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採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係是”的回答中,有47%的學生認爲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係和21%的學生認爲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爲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的學生認爲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爲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爲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的學生認爲是由於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幹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衆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的學生認爲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的學生認爲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於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係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於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的學生不信任,36%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瞭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爲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爲應該羣衆監督有效的多達89%,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爲78%和57%,只有少數人認爲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羣衆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並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於用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衆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齊抓共管,着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複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爲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瞭解,配合學校教育,並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薰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繫,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爲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採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瞭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說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幹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範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後門”、“拉關係”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爲的依賴人際關係,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爲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於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爲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爲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3

一、調查時間: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調查地點:大壩鄉沙廟村二隊

三:調查對象:大壩鄉沙廟村經常外出打工的農民

四、調查目的: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瞭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五、調查方式:採用收集材料、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爲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壩鄉沙廟村的農民工中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這份調查涉及到該村200人,年齡涵蓋18歲至55歲之間,有效答卷143份。

通過調查瞭解到,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從事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工廠幹臨時工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

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爲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問題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有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爲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的社會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爲,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應該是今後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5、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目前宣傳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的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法制宣傳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急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爲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說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集中,有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爲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爲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引導農民工法制教育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將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演講;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爲農民工舉辦各類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爲困難羣衆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4、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金融、稅收、勞動社保等相關的法律;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於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調查中發現,農民工的法律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較大。在以後的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建立工地民調組織,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在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上,在以後的工作中加強對農民工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還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此次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的調查,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爲整個情況暫不嚴重,在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的同時,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人爲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4

調查時間:

20xx年6月。

調查地點:

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

採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

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爲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春節期間,對大通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大通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爲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爲在哪裏諮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爲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爲,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爲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爲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說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爲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爲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範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

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

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進行法制演講;

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爲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

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爲困難羣衆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

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後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

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牆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託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傑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並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

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5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爲是否合法的評價,關於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羣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爲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意義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羣體,由於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爲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瞭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於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與分析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結果顯示:

1. 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 34.23%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學校的教育,44.3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於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佔21.43%。自己認爲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於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佔22.5%,77.5%的學生認爲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6%的學生認爲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8%的"人認爲只需要瞭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學生認爲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爲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爲法律教育活動的侷限性,1/2的學生認爲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

分學生的需求。

2. 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佔61%,無意向的人佔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處報案的佔87%,不報告的佔13%;認爲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佔15.2%。遇到不法行爲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佔到10%左右,女生比例佔6%。

3. 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 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佔35%,認爲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佔31.2%,而認爲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爲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佔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佔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爲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 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於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於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複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並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 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爲基礎,以保障人權爲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着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爲工具與目的的統一,並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着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爲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於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爲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爲法制只存在於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爲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爲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 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於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爲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於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啓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 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 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係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 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衆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佈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衝突,並“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係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於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無異於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爲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爲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20xx-12-04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6

一:調查方法

這次調查對象是鄭州航院各年級在校大學生。調查的方式是發放和填答電子調查問卷。爲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我們通過互聯網,借鑑相關研究,設計了調查問卷。本次調查不記名。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採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於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爲自己的答案。調查問卷工發放160份,回饋的有效資料爲112份。這些資料是比較完整可靠的,佔應調查對象的70%。

二:調查問卷內容

題1:你會主動要求學校確定你的權利嗎:

A只有有事情發生,和個人利益衝突,就會要求確認

b涉及重大利益

c不會,就算是問了,別人也不會理會你啊

d想什麼呢,這可是在天朝

題2:“依法治國”的“法”是指

a:僅指憲法等“法律”級的法律;b:整個法律體系;c:主要指憲法,即“依憲法治國”;d:法治的精神

題3:“法律至上”的含義

a:任何人都要守法;

b:法律的效力高於道德等其他社會行爲規範;

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規則辦,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權;

d:法律作爲最後的決策依據,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題4:現在很多公交車都沒有按時到站甚至是延遲15分鐘纔到車站,你怎麼看?

A可能因爲堵車吧,可以原諒 b一邊等待,一便在心裏臭罵 c打出租車走,不坐了 d打電話或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題5: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員無特權;d:關鍵是政府與民間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題6: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靈丹妙藥;b:有侷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適用的範圍;c:法治在任何情況下都勝過人治;d:應堅持“德主刑(法律)輔”的原則。

題7: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b:有侷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使用的範圍;c:各方面都差得很遠;d:整體上看人治的影響大於法治

題8:法治的關鍵在於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必須保證法律是良好的;c:官員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監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願服從法律的統治

題9:如果你發現你的個人資料被其他人轉售,你會怎麼辦‘

A自認倒黴 b向周圍人抱怨但不會採取任何措施 c直接與之理論 d根據有關法律,積極維權

題10:如果在商場買回來的東西有質量問題,你會:

A拿着小票去商店要求賠償 b把東西放一邊或扔了,然後心裏想再也不去哪裏買東西了 c人人都買,就我的有問題,自認倒黴唄 d找回那家店,跟老闆吵一架去

在大學學習中,我們已經先後學習了《思修(全名)》、《馬克思主義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對我國社會主義想想道德建設也有了較爲全面的認識。需要說明的是,這次問卷調查不是對每個同學的法律意識做一個是非評判,每個問題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絕對對錯關係,選擇其中的每一個答案都代表着一個人對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時,也不是說同學選擇某個答案最正確時就代表着他的法律意識最高。

我們的調查題目都是生活經常看見或者說到的法律、權利概念,這些概念每個人都應該見識過,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過我們的調查表明,除了對“依法治國”這一概念比較滿意外,其他幾個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學們主觀臆斷的理解。同學們往往對這些問題的理解侷限於生活層面,也就是說,沒有上升到一種以法律的觀念來思考問題。選擇不理想的狀況說明我們還要加強法律意識的教育,雖然大學生具備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礎教育的時間很少,都是從各種報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時得到,這些東西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與誘導性。建議對每個專業設置法律基礎課程,以強化法律意識。

從總體來看,同學對法治社會認識還是處於一個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認識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較少。問卷答案之間沒有遞進關係,但我們實際地去分析,這裏面存在着一個對法律認識的高低問題。不管是各種情況的同學,對法制社會認識的整體情況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條化的灌輸裏面,接受的法律知識沒有主動性,不符合議和具有朝氣與思想的大學生形象。這種現象可以說是一種普遍的。我們認爲,在開設法律基礎課程的基礎上,應該從方法上誘導同學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形成理性的社會意識,特別是權利意識。

從統計結果來看,同學們對熱點法律制度的理解處於中等的水平,權利意識有一定的基礎,但是沒有達到較好的狀態,完全有提升的空間。因爲對這些制度的瞭解,不僅僅是對同學們生活的處理糾紛等法律問題的幫助,這些更代表着一個人的文化底蘊,在交際交往中,如果能對這些制度有自己的、深刻的認識,別人會對你作出更高的定位,在展示自己才能的時候更加具有優勢。建議學校多提供這方面的高水平的法律講座,拓展同學們的視野,豐富法律知識。各個類型的區別不是特別明顯。

關於當代大學生的權利意識,可以得出結論:首先,當代大學生心理上的獨立性並不強,權利認知水平不高。其次,當代大學生的權利行爲解釋系統去權威化,在處理學校和自身矛盾時,解決途徑具有自發性。第三,當代大學生對自身的公民權利、受教育權利的總體評價是積極的,但對自身在大學發展中地位的評價不高。第四,當代大學生對未來大學的發展參與意識強,同時對於規則意識的培養認同度較高。第五,權利意識培養和教育使得大學生獲得了法律常識,但與媒體、家庭和中國小公民教育相比,大學的公民教育特別是權利觀念教育不佔優勢。

當代大學生成長於中國市場經濟發揮巨大效能的歷史階段,他們崇尚自由,重視個體發展, 但是他們也正處於高等教育大衆化的時代,揹負着幾代人的大學夢,客觀上受教育的時間延長,沒有生產勞動的經歷,缺乏經濟獨立性,更缺乏人格上的獨立要求。加之傳統的義務教育,注重灌輸,講究行爲規導,缺少思辨解釋系統,因此不能引發他們真誠的思考。

同時,我們看到,和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諸如《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並沒有以正面的形式與學生接觸,將兩者聯繫起來的往往是各所大學根據上位法所制定的《學生守則》。學校在對新生進行的校紀校規的教育中,對《學生守則》也僅做大概的介紹,施以形式化的檢驗,並沒有將其當作必不可少的權利教育,納入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

基於上述分析,我們嘗試提出以下幾個值得注意的方面。第一,將合理的契約精神貫徹到產生校生關係的整個過程之中。高校需要明確履行告知義務,特別是在形成校生關係之初。高校進行招生宣傳時,有義務公開其針對校生關係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學生守則規定,以顯契約精神,學生可以在不同大學之中,針對大學品牌、大學服務管理水平,尤其是大學對學生實施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綜合選擇,這樣可以促使社會各界監督大學的規章制度合法、合理化。

第二,實現完整、系統的權利教育。首先,要強化新生入校期間的“成人權利意識教育”。目前,學校都會組織學生入校初對本校學生守則進行集中學習。這種方式集中、高效地讓學生在最短時間知道學校的規章制度,但這種方式難免顯得太過急於求成,而且目前各高校的學生守則讀本,呆板枯燥,沒有適時地編入一些適合學生閱讀理解的法律知識和法律背景解讀。其次,對於大學生的權利意識培養,需要既博又精。當代大學生不缺少法律常識,他們缺少的是對於法律知識和淵源的正確理解和反思習慣。同時,權利意識教育還需要配套開設哲學、倫理、邏輯、歷史等通識選修課程,增進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文化素養。

第三,着力培養一批對大學生進行系統法律、權利教育的教師,他們既要有良好的課程教學知識,還要有學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實戰經驗。這一批教師就是學生思政輔導員。輔導員需要掌握統一的法律知識,具備對學生權利意識教育中進行準確法律解釋的工作能力。第四,加強高校與學生關係的行政法學研究,加快填補高等教育系統內的立法缺漏,對《學生法》的提議進行進一步調研。與此同時,根據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暢通大學生權利救濟途徑,針對目前學生申訴委員會在程序上完備,但學生權益維護不足的情況,加緊探討學生申訴委員會進行工作的可操作性研究。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7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採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爲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爲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爲在哪裏諮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爲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爲,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爲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

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急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爲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說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爲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爲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範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爲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爲困難羣衆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後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牆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託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傑

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並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 “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於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現,農民工羣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後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由於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後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爲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着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與機遇並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爲有利,化危機爲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並藉此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人爲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8

俗話說,謀定而後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症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做一番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爲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裏,我和我的小組成員,製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並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調查情況如下:

1、xx%的大學生認爲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xx%認爲無關。

2、xx%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爲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xx%卻認爲不能,還有xx%認爲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後會逐漸完善。

3、xx%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瞭解不是很清楚,xx%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xx%瞭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誌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9

在目前全國上下進入法治建設的新時代,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的狀態又如何呢?爲了解現今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更好地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們選擇幾個鄉鎮採取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對農民法律意識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目前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隨着法治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縣農民法律知識貧乏的現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觀,農民的法律、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知道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總體來看全縣農民的法律意識依然相對淡薄,傳統意識較濃,農村法制宣傳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法律素養低,害怕打官司,對法律缺乏信任,薄情優先於法。從走訪的人員和媒體披露的大量案件來看,在一部分農民的腦子裏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或者想尋求法律保護,確不知道該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經濟往來的行爲,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爲大家是熟人、朋友,不會出問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幹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淺薄。大多數的農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的人認爲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爲的發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我們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選票,候選人用金錢買選票的事情屢屢發生。他們不知道這樣濫用自己權利的後果是導致選舉結果並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損壞自己的利益告終,而這種權利、義務意識的淺薄最終不能達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3、農民法律維權意識存在誤區。覺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維權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徵用賠償等問題上更是望而卻步。由此造成許多本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司法調解等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演變成了信訪問題。法律意識維權上的這一誤區直接造成對政府的信賴往往勝過對法律的信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訪的工作量以及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二、產生的原因

大多數農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麼系統的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大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大農民頭腦中所佔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爲人也並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

三、針對以上的現象,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或是法制文藝演出等形式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義不容辭的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2、號召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廣大農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肯定不適應他們,所以要編寫出適合廣大農民的法律學習資料。在我們的農村,各類案件時有發生,法律宣傳的素材應該講並不缺乏,只是說沒有下大力氣、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編寫好宣傳材料,最好條文結合實際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攝農村生產生活與法律相關的電視短片,貼近他們的日常生活,這樣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首先,這支隊伍應該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學理論。同時,他們也應該要熟悉農村、農民的日常生活,知道農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麼,農民經常發生的糾紛是什麼。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地對症下藥、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傳日,搞好法律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普法隊伍得長期做好這項工作,才能促進農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0

訂閱法律是人類偉大的發明,它使人類學會了駕馭自己。因此,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法律應有至尊的地位;法律應有至貴的價值;法律應有至誠的信仰。隨着近年來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法律對於中國公衆來說已經由遠而近,由陌生到熟悉。如今,究竟法律在公衆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人們對法律的認識程度如何?我做爲一名法律專業的在讀大學生,帶着這些問題對我的家鄉丹東20多名公務員、工人、農民、城鎮居民、執法司法人員以及在讀學生進行了一次調查。

本次調查採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內容爲

1你作爲行人時你會怎麼做

2你的朋友或親人向你借錢(數額較大)時你是否會要求對方寫欠條

3你認爲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係。從調查的情況看,近60%的人認爲我國現行法律體系較爲完備,執法情況總的較好,法律權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國家”的目標能夠實現。40%的人對法律的現狀表露出不滿、擔憂、無奈、失望。

他們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實施。

(二)輕視法律、漠視法治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公民對法律賦予的權利欠缺理解,不善於依法維權。

(四)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夠深入,宣傳教育不夠廣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邊遠地區、農村、企業、基層單位、學校等還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部門利益傾向突出,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在地方立法中羣衆參與還不夠。

現針對調查問卷提到的三個問題一一具體解讀。

第一:問題1“當你做爲行人時你會怎麼做”。目的:希望人們能遵守交通規則。存在問題:有人闖紅燈,竟然有人跟着一起闖紅燈!還有人在汽車飛馳時,竟然瘋跑過去,嚇得汽車連踩油門,一旁的人嚇得魂都沒了。當然總體上人們還是能遵守交通法規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規則,警察要加強對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發放交通常規,提醒行人不要闖紅燈,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讓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學會保護生命。

第二:問題2“你的朋友或親人向你借錢(數額較大)時你是否會要求對方寫欠條”。目的:考察公民在經濟理財方面的法律意識。存在問題:對於欠條的真確使用還存在誤區,也有人認爲熟人之間使用欠條是對對方的一種侮辱更有甚者懷疑欠條的法律作用。雖然問題很多,但是大多數人對欠條的理解和使用還是正確的。但是在這裏我認爲還是有必要解釋一下在法律中有關欠條的相關規定。在我國法律中規定有效,借條可以做爲合法的證據使用。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類問題是能夠真確的書寫使用已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有關的宣傳力度。

第三:問題3“你認爲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係”。目的:全面考察我國公民對我國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問題:不少人認爲打官司難,訴訟難,民告官難,打官司成本高,執法不嚴,沒有關係打不了官司,還有人認爲打官司是有錢人的事與平頭百姓無關。我們可以看見的是雖然我國的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加深,但是擺在我們法律工作者學習者面前的問題仍然很艱鉅。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在調查中,幾乎所有的調查對象都期望法律的權威高於一切。大家說,一個國家機器爲了正常運轉,必須有一種權威,這個權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們從內心要求法律在國家社會生活中處於最高地位,一切社會組織及個人都要服從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當法律規範同其他社會規範如道德規範、政治決策不一致時,都要優先適用法律規範。相對個人而言,必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領導幹部還是普通公民,其個人主張都應服從法律。相對組織而言,特別是政黨更應該模範守法、帶頭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當然,要實現法律的權威,首先必須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把立法與執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爲執法不嚴的後果往往比沒有法律更糟。

通過這次調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爲一名法律的學習者應該做些什麼。更使我明白了作爲未來的法律工作者我們肩上的責任有多重。從調查中可以看出,人們對法律問題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大家普遍認爲,在我國,法律應該是人民的意志、黨的主張和國家意志的有機統一和充分體現,它應具有極大的權威和尊嚴,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

當然,實現上述願望,還有一個過程,需要提高立法質量,普及法律知識,強化法治觀念,讓全體公民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導羣衆珍視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必須嚴格執法,切實服從並積極維護法律的權威,從而堅定人們對法律的忠誠與信心。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1

調查時間: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25日

調查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

調查對象:各高校大學生

調查方法:問卷調查

調 查 人:電大北校區20xx秋法學專科學員 周峯

隨着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和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會對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法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依法辦事,已成爲人們的共同信念。一個國家的法律體制完善與否也日益成爲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標誌。然而,根據有關數據表明:近幾年來我國大學生的違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長趨勢,可見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對大學生來說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爲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我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歸類分析,對當前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情況有了初步的瞭解,同時對如何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一定的計策。我還通過直訪大學生,更加直接、清楚地瞭解到大學生的心裏話,從而更加深入瞭解到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情況。

一、調查問卷分析大學生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

對新疆各大院校學生進行了法律意識問卷調查,發放問卷80份,收回68份。男女比列1:1。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董輿教授通過他的法律意識調查報告顯示出:“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礎》課學時有限,要想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是很困難的。因此,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也是有限的。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

法律意識是指人們關於法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和心裏的總和。法制觀點是高層次的法律意識,是人們對於現存的法律規範、法律活動和法律關係等現象的概括和總和。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決定着大學生,甚至是以後走入社會依法辦事的自覺性。當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知識匱乏,就容易產生錯誤的法律判斷意識、淡薄的法制觀念。在這種錯誤意識和觀念支配下的大學生,違法犯罪行爲無法預料。

(三)法律權利意識弱於法律實用意識

權利和義務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任何法律都不在乎是主體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法律觀念和法制觀念的強弱主要取決於主體的權利觀念的強弱,權利意識對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尤爲重要。權利意識既包括對自我權利的認識、要求,也包括對他人權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沒有對他人權利的尊重,就沒有現代意義的權利觀念。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進行,大學生越來越關注一些法律現象,在事關社會問題的解決尤其是身邊的涉法問題時,他們能首先想到應該運用法律。但是,當他們自身遇到問題時,卻因缺乏權利意識而極力迴避,既缺乏對自己權利的維護,又缺乏對他人權利的尊重。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採用報復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另一方面,在事關自己的利益時,比如說在評優評獎、入黨、就業、擔任幹部等具體切身利益面前,卻一馬當先,採取儘可能的手段,逃規避法爲自己謀利,有時甚至導致違法犯罪行爲的發生;在一方面,當自己的行爲侵犯了他人的權益時,比如晚上熄燈後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不經允許隨意拿別人的東西,考試作弊等,完全不顧及他人的權利,甚至極力逃避,推卸責任,企望能法外開恩、法理容情,缺乏承擔法律責任的意識的勇氣。

(四)法律意識層面有待提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主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高低的主要依據。掌握法律知識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與法律意識成正比,隨着我國法制的不斷健全,內容的不斷豐富,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知識水平也應隨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國高校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並不理想。高校學生大多重視專業課而忽視基礎課,因而多數學生對基礎課只有到了考試的時候才臨時抱佛腳應付了事,在這種思想支配下,大學生就不可能把法律基礎課上好,就不會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同時,除了法學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礎課課時過少,教師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識,大學生也只不過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識。由於當前大學生法律基礎知識比較薄弱,法律知識水平不高,因此,造成了他們一些錯誤的法律觀點、淡薄的法制觀念。錯誤的法律觀點主要表現在:一是權與法不分、有不少學生認爲在當今中國,權大於法;二是違法與犯罪界限不清,把二者等同起來;三是道德與法的界限不清,把道德規範作爲法律規範,把道德情感當作法律準則,認爲不符合道德規範的就是違法,淡薄的法制觀念主要表現在:當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知道用法律手段類似保護自己。或者不相信法律,放棄法律武器。

(五)大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脫節

在我國任何一所高校都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爲非法律專業學生的選修課,在法律基礎課上通過老師的講授能夠學到一定的法律知識,學生們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採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中,如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衝突時,有的同學就不能採取正確的方法解決,往往是頭腦一熱,就採取一些過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終造成嚴重的後果;有的同學則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因此,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使其學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二、調查中我們瞭解到大學生犯罪率高的客觀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有的家長教育方法不好,有些是對孩子無原則的溺愛、袒護和嬌縱,致使孩子對自己的不良行爲產生“合理感”;有些是孩子出現問題後採用極端粗暴方式管教,無情的謾罵,甚至趕出家門。另外有的家長有不良嗜好的也有可能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

(二)學校教育存在偏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重視學生的智育教育,對學生的品行教育重視不夠。爲了應付考試,有壓縮、擠佔其它非考試科目課的現象發生。雖然學校有教給學生一定的法律知識,但卻只侷限與課本或書面上,未能真正教會學生運用法律,導致學生只會口頭上的法律知識。

(三)、社會誘因的侵蝕。

近幾年來,社會上不良風氣對大學生有很大的腐蝕作用,文化部門有時對文化市場管理不夠嚴格。另外,當前社會很多市民的法律意識淡薄,在這種社會環境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造成大學生對法律的不重視,導致有些大學生由於存在僥倖心裏而走上的犯罪的道路。

三、 大學生犯罪率高的主觀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有的大學生法律觀念淡薄,不學法、不懂法,往往從一些影視作品、電腦遊戲、書刊雜誌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加上他們有的認識問題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差,看問題簡單、片面,待人處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經過深思熟慮,常常不計後果。

(二) 有的大學生性格內向、孤僻,加上來自學校、家長、社會等方面的壓力大,心理長期受壓抑,缺乏傾訴對象,平時又得不到正確的引導,成爲違法犯罪的心理動因。再加上易衝動,不能剋制自己的情緒,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嚴重後果。

(三)有的大學生雖然對法律知識有一定的瞭解,但在現實生活中,受他們所處的環境和背景影響,往往會因爲剋制不住私慾而忽視了法律做出違法的事情。

由此可見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因素有很多。根據調查顯示,有的大學生認爲家庭對他們法律意識的影響較大。他們覺得父母是孩子的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爲一名大學生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然而,目前我國一部分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還比較低,未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有些大學生雖然認識法律知識,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未能將其合理運用,這也是當前大學生在法律層面上的一大弊病。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2

第一章調查的主要說明

1.1調查項目背景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徵,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後就農民相對落後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衝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誌。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農民爲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於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爲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後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幹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於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並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爲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爲基礎,就總要處於不穩定的狀態。”

要使普法下村成爲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佔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爲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範圍與方法

(一)抽樣範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爲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二)抽樣方式調查方法農民法律意識問卷調查採取了簡單隨機抽樣方式。

農民法律意識問卷採取了留置問卷、個別訪談的調查方式。

調查表(見第14頁)

第二章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2.1引言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對法律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的總稱。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體現爲農民學習、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狀態和行動。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着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強,廣大農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認識愈來愈明確,整體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儘管法制建設在農村中收到許多成效,但這與依法治國和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問題還相當嚴重。據媒體先後報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會換屆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單價出賣自己的選票;在白水縣有個別果農因討不回果款而自尋短見;在龍川縣有兩位農村婦女撿到一萬二千元現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鄉派出所要求明斷的。凡此種種事實,都暴露了農民在法律意識上的欠缺,這已成爲制約農村法制化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瓶頸,是影響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難題之一。

2.2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及分析

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熱點之一。爲了切實瞭解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態,研究農村法制化進程中的難題,我於20xx年1月對河源地區進行了農民法律意識專項調查。調查問卷以法律常識爲主,設置了16個基本問題,主要調查農民對法律性質,法律維權的途徑,以及對一些基本法律現象的看法。本次調查有以下特點:

1.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簡單明瞭,符合農民的實際。

2.參加調查時走街串巷,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家中,獲得的資料信息可靠,聽到了農民朋友真實的訴說和心聲。

3.參加調查的學生走遍了5個縣市,深入到50多個村莊,接觸了200多位農民,調查的覆蓋面較廣。

4.調查的策劃和安排始終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整個調查過程有始有終,成效顯著,調查結論對當前解決“三農”問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5份。通過統計分析,我們認爲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基本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要非常強烈,急需學會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每一種社會現象產生都和社會的需要分不開的,法律作爲一種社會現象也不例外,其產生以後也是爲一定社會生活服務的,評價一個法律部門的實際價值關鍵在於它是否爲社會所需要。調查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必須瞭解農民對法律需要的程度,爲了此問題的調查,我們設置了兩個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一:你認爲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統計結果:近60%的人認爲很需要,22.5%的人認爲需要,還有13%的人認爲不需要,約4.5%的人認爲無所謂。

調查內容二:你認爲農民最需要了解什麼法律?統計結果:12%的`農民認爲需要民法,5%的人認爲需要合同法,約6%的人認爲需要刑法,約13%的人則選婚姻法,近70%的人認爲都需要。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着市場經濟的引入,廣大農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識,大多數農民已認識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認識到日常生活與法的關係,他們渴望瞭解各種法律,渴望用法律解決日常生活的各種糾紛。出現這一可喜變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級政府多年來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結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接觸和碰到許多複雜問題,使他們體會到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從的“遊戲規則”,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規則之一;三是隨着公衆媒體的普及,農民朋友的視野也不斷開闊,他們也能看到和聽到外面的世界,從這中間也感覺到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的公正和權威。這種現象表明,我國農民對於法律的不再是一種茫然,不再是認爲法律可有可無。

2.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擔憂。從以上的調查中,我們知道法律已經成爲農民迫切需要,但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瞭解的程度確實不入人意,很難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很難正確地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爲,以致在實際中陷入認識的誤區和行動的困境。

調查內容三:法律的職能是什麼?統計結果:53.2%的人認爲是打擊犯罪;30%的人認爲是保護人民;16.8%的人認爲是其它。

調查內容四:你認爲現實生活中最嚴重的犯罪是什麼?統計結果:62.1%回答殺人,7.6%的人回答販毒,27.5%回答是貪污、受賄,2.8%認爲是其它。

調查內容五:你認爲誰最應該守法?統計結果:33.6%的人回答是幹部;27.6%的人選擇黨員;33.3%的人選擇公民,6.4%的人選擇大學生、軍人。

調查內容六:當你的親人犯罪後,下面哪個做法是你選擇的?統計結果:7.4%回答檢舉揭發,1.6%回答幫助其趕快離開,73.9%回答勸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調查內容七:你認爲男女雙方舉行結婚儀式之後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統計結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的職能認識還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簡單認爲法律就是打擊犯罪,這隻看到了法律懲罰性的一面,而對保護人民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大多數農民對於守法的主體認識模糊。在調查中,一些農民朋友講:“領導幹部手中有權有勢,應該帶頭守法,”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並完全正確,因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應該平等,不存在誰先誰後的問題。對於最嚴重犯罪的回答,雖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殺人,但是,他們判斷的標準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現行的法律,他們也沒有認識到販毒,貪污、受賄給社會和人們帶來的更大的危害。至於親人犯罪該採取什麼辦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結婚證的問題,農民存在的糊塗觀念和錯誤做法主要還是受落後愚昧觀念的影響。

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沒有深入地宣傳、推行法律有很大的關係。從19xx年以來,國家已經開展了4個普法的5年計劃,其成果是顯著的,但是對於農民來說,只是粗略瞭解了法律的作用和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款,但對於法律到底是什麼,法律的具體內容如何他們並不瞭解。在最基本的婚姻問題上,他們知道有婚姻法,但並不知其具體內容,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結婚年齡的規定也不知曉,相當一部分人認爲只要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就是合法夫妻。對於法律認識的誤差,導致在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們很難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大多數農民對法、權關係認識有所偏差,法制觀念淡薄。中國兩千年的封建人治社會,使得“權力至上”的觀念在中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農村社會過去主要是靠權力(如長老權力、政府權力)來統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對農村的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權力的挑戰,要了解農民對法律的評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農民對法律與權力二者的態度。

調查內容八:你認爲權利與法律的關係如何?統計結果:約44.7%的人認爲法大於權,21%的人認爲權大於法,約32.3%的人認爲權法並重,1%的人認爲互不干涉。

從調查結果來看,有部分農民對於權與法的關係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認識到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正確處理好權與法的關係問題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法治國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長期以來,由於人治思想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於法的思想難以根除。這些問題不僅發生在一般的農民身上,更嚴重的是我們一些國家基層工作人員和村民自治委員會成員,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權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曾經發生過這麼一件事,一個村的治保主任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時,當事人之一提出了相關法律依據,此治保主任竟聲稱:“什麼是法,我就是法。”從這一實例足以可見,在民衆內心深處,法律遠遠不如權力在他們意識觀念中的地位。四.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認識模糊,權利和義務意識較差。法律以權利和義務爲內容調整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可以說,法律就是以爲主體設定權利和義務爲目的,從對於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狀況,以及對於權利和義務的態度上,可以看出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

調查內容九:你認爲法律與權利的關係任何?統計結果:34.6%回答保障權利,32.7%回答限制權利,8.9%回答沒有關係,23.8%回答不知道。

調查內容十:你認爲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如何?統計結果:83.4%的受調查認爲不合理,13.2的認爲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爲是合理的。

調查內容十一:社會生活中以下什麼事最重要?統計結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撫養子女,4.9%回答其他,沒有人認爲尊重權利和自由。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和權利的關係認識較爲模糊,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把法律看作人們行使權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爲法律是對人權利的一種限制和剝奪。在實際生活中,他們還習慣於運用傳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爲正確與否。儘管他們對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種田納稅都有一定的認識,但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意義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有部分農民並不能認識到選舉是自己的一項合法權利,不能很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使選舉過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緣、邦族或者黑惡勢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選舉結果並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不僅對於民主權利如此,對於其他的權利他們也不能正確的認識和行使。對於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他們有83.4%認爲不合法,13.2%的認爲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爲是合理的。顯而易見,他們對於這一問題評判的標準完全是道德操縱下,並沒有人問及法律對它作出了什麼樣的規定,自然不能依據法律規範此行爲了。對於權利的認識尚且如此,在義務的認識上農民更加模糊。比如,在農民減負問題一直是我國目前農村問題的一個重點。但是,從我國法律的規定中來看,農民合法的負擔並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層層增加,到了具體的交費人身上就顯得難以承受,面對難以承受的費用,很少有農民對其收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只是在自己難以承受的時候請求能否緩交,他們並不瞭解法律對自己納稅義務作了那些規定。他們履行義務的標準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國家義務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對法律義務產生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導致他們難以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意識淡漠,法律還沒有完全成爲解決糾紛途徑的有效途徑。權利意識的模糊必將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能力減弱,致使有時遇到糾紛時並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化解矛盾,保護自己。

調查內容十二:當別人侵犯你的權利,你選擇什麼方式保護自己?統計結果:31.6%回答起訴,6.3%回答報復,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調解,1.3%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三:你認爲被別人告上法庭如何?統計結果:42.2%回答丟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無所謂,5.4%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四:你對私了有什麼看法?統計結果:11.7%的農民認爲合理,約11.2%的人認爲不傷和氣,約27.5%的人認爲難公平,約27.3%的人認爲不影響名聲。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儘管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認識,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現了矛盾和糾紛,又不願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寧願去選擇“私了”來解決問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傳統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在農民心裏形成一種“上法庭太丟人”的落後思想,總認爲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國傳統文化的“吃虧”思想和“和爲貴”思想還有一定市場,錯誤地認爲寧可自己權益受點損失,也不願傷害相互的和氣,求得相安無事。二是訴訟成本過高,農民難以承擔。訴訟成本不僅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還包括時間上的耗費。從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來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個月內結案,對於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不願意耗費過多是時間。加上社會上的不正風氣,使農民害怕打官司。在調查中有的農民說:“公檢法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難”的問題使農民不願意或者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選擇沉默,有的選擇私了,有的甚至選擇報復,做了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不可挽回的損失。

3.農民獲得法律知識途徑少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

調查內容十五:“對於報紙上公佈的法律,你讀過嗎?”統計結果:64.2%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讀過,還有11.4%的回答從來不讀,只有23%的回答有些讀過。

調查內容十六:你瞭解法律的途徑是那種?統計結果:55.3%回答電視,18%回答報紙,12.4%回答政府執法,6.6%回答法院判決,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務於社會生活,那麼,要讓法律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讓民衆

2.3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後的原因及提高對策

2.3.1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後的原因

一、主觀原因:

1、農民羣衆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於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佔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並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於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2、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爲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幹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於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爲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於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司法助理人員擔負,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以筆者所在縣司法局爲例,全縣設立司法所共24個,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00人,他們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同時也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而該縣爲農業大縣,總人口達93萬餘人,力量明顯不足。所以基層普法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瞭解。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比如,在工業發達的鄉鎮着重宣傳《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等;在涉及徵地拆遷的地方着重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在當地法律相對薄弱的地方宣傳《刑法》、《民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關於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這樣一來才能調動農村村民的學習積極性,覺得學有所用。

2.3.2對策研究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而對於農村教育的投入,首當其衝站在最前面的應該是政府部門的支持。只有當一個地方農村的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纔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層司法所爲主體,鄉鎮相關職能部本齊抓共管的第一層普法平臺。實現對轄區內農村村民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基層司法所協調、各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農民法制宣傳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兩委幹部爲第二層普法平臺,嚴格實行村(居)兩委幹部培訓制度,以發揮基層村(居)幹部的組織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服務農民羣衆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間,要爭取努力實現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幹部中培養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幹部。再次,搭建當地優秀普法人員爲第三層普法平臺,以其最能接近農村村民這一顯著特點,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適應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2.3.3探討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普法形式

1、農村村民文化知識水平低下,特別是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青壯年農民向城市的大量擁進,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婦女對事物特別是對於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對於這樣一批特殊的人羣對於普法的形式應該有其特殊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枯燥的法律教條對他們來說沒有一點興趣,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動、直觀的案例,特別是就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們會更加的感興趣,從而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傳的單一形式,有針對性進行法制宣傳

在以往的法制宣傳中多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這樣的宣傳方式一是不夠形象生動,無法引起村民的興趣;二是受文化素質的影響不一定能夠看懂。首先,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如快板說唱這樣一種幾千年文化傳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動明瞭的展現,相信農村村民中特別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將法制宣傳以畫圖的形式,製作成年曆,這樣的宣傳資料特別具有適用性的同時也達到宣傳的目的;再者,將法制宣傳的內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現,顯得更加的直觀、生動。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在本世紀的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切實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農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權益,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爲一箇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農村經濟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結論

通過上述河源地區農民法律知識、法律評價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認爲,較之以前,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和逐漸開放,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髮展、深化,愈益趨於理解,認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過高的估價,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着手,作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水平上認識到法制建設在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幫助農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並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三是切實實行村民自治,使農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村級民主建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四是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使農民在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五是要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公、檢、法、司部門的整頓和規範,使他們切實樹立“執法公正”、“執政爲民”、“情繫於民”的思想和作風,讓農民真正把法律作爲爲自己的靠山。同時我們必須有效發揮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用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農民把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農問題是我國目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問題直接關係着國家的整體發展,農民素質的提高關係着整個民族素質的發展。法律素質是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成就的重要依據。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國民整體的法律素質,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爲法制建設的一箇中心工作來抓,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3

在大學聯考擴招後,大學生激增,全民素質也隨着逐步提高。毫無疑問,在中國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貫徹的效果。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爲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於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爲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作爲黨的基本政策貫徹以來,我國法制建設突飛猛進。特別是加入WTO後,掌握和應用法律日益重要。因此,爲了客觀地瞭解我校在校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瞭解我校在校學生對法律問題的觀點與態度,海大青年法學社、法律援助社組織了關於公民憲法意識的問卷調查。

一:調查方法

這次調查對象是海南大學20xx級、20xx級法學、文學、農學、理工、經管等五個學院的本科生。調查的方式是發放和填答調查問卷。爲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由法學院韓立收博士設計的問卷充分考慮了被調查者的思維與文化水平,對各個方面問題打亂編排,對相關法律專業術語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達,問卷也從分注意到問題的中立性。本次調查不記名。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採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於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爲自己的答案。調查內容除了對法律問題的回答外,還包括專業、年級、政治面貌、有(何)無兼職經歷、是否學生幹部等基本情況,以便我們做比較研究。調查問卷工發放400份,除了部分由於填寫基本資料和回答問題不符合要求的外,有效資料爲360份。這些資料是比較完整可靠的,佔應調查對象的90%。

二: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

1:專業:本次調查的360名學生當中

專業 人數(人) 百分比(%)

文科(法學、文學) 145 40.3

理科(農學、理工、經管) 215 59.7

2:年級:

年級 人數(人) 百分比(%)

20xx 197 54.7

20xx 163 45.3

3: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 人數(人) 百分比(%)

共產黨員 18 5

非黨員 342 95

4:有無兼職工作經歷:

有無兼職工作經歷 人數(人) 百分比(%)

有 91 25.3

無 269 74.7

5:是否學生幹部:

是否學生幹部 人數(人) 百分比(%)

是 63 17.5

否 297 82.5

三: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

如前所說,法律基本理論知識是一個大學生較高法律意識的形成的基礎,雖然作爲非法律工作者(法學專業除外)不必對法律理論知識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但一些法制的觀念與法理的原理需要我們加以瞭解,特別是新時代的大學生。

⒈對一些法律觀念與術語的理解

題6:“依法治國”的“法”是指

a:僅指憲法等“法律”級的法律;b:整個法律體系;c:主要指憲法,即“依憲法治國”;d:法治的精神

題5:關於“人治”的含義

a:一人之治,一把手說了算;b:專制,官員不聽取羣衆的意見;c:權力運行中,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太大;d精英爲民做主,精英的統治

題7:“法律至上”的含義

a:任何人都要守法;b:法律的效力高於道德等其他社會行爲規範;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規則辦,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權;d:法律作爲最後的決策依據,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題9:對“以德治國”的看法

a:以“以德治國”爲重;b:“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並重;c:以“依法治國”爲主;d:只需實施“依法治國”

題10: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員無特權;d:關鍵是政府與民間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表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有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6 高D 44.4% 29.0% 33.0% 28.6% 35.0% 28.6% 24.9% 35.6%

較高C 11.1 23.4 24.2 22.3 19.0 23.6 21.8 24.0

偏低B 38.9 42.4 38.5 43.5 38.1 43.1 47.2 36.2

需加強A 5.6 5.3 4.4 5.6 7.9 4.8 6.1 4.3

題5 高D 27.8 21.6 23.1 21.6 20.6 22.2 21.8 22.1

較高B 16.7 13.6 9.9 14.9 14.3 13.5 12.2 15.3

偏低A 22.2 14.0 24.2 11.2 15.9 14.1 14.7 14.1

需加強C 33.3 50.9 42.9 52.4 49.8 50.2 51.3 48.5

題7 高D 5.6 10.5 4.4 13.3 7.9 10.8 13.2 6.7

較高C 22.2 25.4 27.5 24.5 22.2 25.9 21.3 30.1

偏低B 38.9 36.0 35.2 36.4 47.6 33.7 40.6 30.7

需加強A 33.3 28.1 33.0 26.8 22.2 29.6 24.9 32.5

題9 高D 0 2.6 3.3 2.2 1.6 2.7 2.5 2.5

較高C 11.1 14.9 26.4 10.8 12.7 15.1 12.2 17.8

偏低B 66.7 78.1 64.8 81.8 77.8 77.4 81.2 73.0

需加強A 22.2 4.4 5.5 5.2 7.9 4.7 4.1 6.7

題10 高D 5.6 8.2 8.8 7.8 3.2 9.1 8.1 8.0

較高B 16.7 37.7 40.7 35.3 36.5 36.7 32.5 41.7

偏低C 27.8 16.7 18.9 16.7 20.6 16.7 17.3 17.2

需加強A 50.0 37.4 31.9 40.1 39.7 37.7 42.1 33.1

我們的調查題目都是生活經常看見或者說到的法律概念,這些概念每個人都應該見識過,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過我們的調查表明,除了對“依法治國”這一概念比較滿意外,其他幾個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學們主觀臆斷的理解。同學們往往對這些問題的理解侷限於生活層面,也就是說,沒有上升到一種以法律的觀念來思考問題,比如題七,對於“法律至上”,生活中往往想到的就是任何人要守法,這是法律權威的體現,也是人們在生活中經常遇見的,特別是處於弱勢羣體的人來,每個人沒有特權的遵守法律可能是他們的最大願望。但是,這些都只是一些表面的現象,是普通人或者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這樣認識的。相對來說,“法律作爲最後的決策機關,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這個答案,既堅持了法律的權威性(最後決策機關),又注意到了法律在實際生活中是不能理想化的,可能會有些毛病,但這不影響法律的施行,除非該法爲惡法。選擇不理想的狀況說明我們還要加強法律意識的教育,雖然大學生具備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礎教育的時間很少,都是從各種報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時得到,這些東西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與誘導性。建議對每個專業設置法律基礎課程,以強化法律意識。

需要說明的是,這次問卷調查不是對每個同學的法律意識做一個是非評判,每個問題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絕對對錯關係,選擇其中的每一個答案都代表着一個人對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時,也不是說同學選擇某個答案最正確時就代表着他的法律意識最高。譬如題九,我們認爲,“只需‘依法治國’”的法律意識最高,因爲這個答案認識到,只有依靠依法治國才能達到法制所要達到的目的,而選擇別的答案的可以看出對法律的功效還不能完全確信。

從統計中發現,對於法律相關術語的認識,各個類型的的選擇差別不太大,但其中,我們也能看出一些差別。20xx級的同學就比03級的同學在認識依法治國上更加深刻,對法律至上的理解也更加理想。究其原因,我們認爲,主要是由於高年級在大學裏,接受的社會信息和對各種學科知識接觸面比03級同學廣很多,其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也自然深刻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黨員在後三道題中與非黨員的回答相比,讓人大吃一驚,因爲按照調查表顯示來看,黨員的在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上明顯低於非黨員。應該說黨員是先進思想的代表,對黨的政策、方針、思想了解更加透徹,事實卻相反。究其原因,我們認爲,黨員之所以在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上與非黨員有較大差距,問題也是出在太專心於對政策的理解,而忽視了自己對法律知識的加強。在題九中,選擇“以‘以德治國’爲重”的佔到22。2%,是非黨員的五倍左右。這裏表明黨員對近年來‘以德治國’提出的重要性認識得比較深,輿論方向掌握較準,卻忽視了法律作爲最後的決策機關所具有的作用。再如題十,黨員選擇“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的佔一半,但這又恰恰是我們認爲最表層的認識的,可能在一些報紙刊物上能看見這樣的說法,大家都能認識到的,所以不能認爲法律意識較強,雖然選項四隻提到了平等的主體,但這個選項明顯更加具有現實意義。黨員的這種差別提醒我們在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時,也要注意法律知識的強化。建議黨員在入黨前後寫申請書、思想報告時,加入對法律意識的認識彙報,作爲是否批准入黨的一項考覈條件。

⒉對法治社會的認識

題12: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b:有侷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使用的範圍;c:各方面都差得很遠;d:整體上看人治的影響大於法治

題15: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a:完全正確;b:應是誠信經濟;c:法治建設促進市場經濟發展;d:不正確,二者有交叉

題19:法治的關鍵在於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必須保證法律是良好的;c:官員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監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願服從法律的統治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表: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有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12 高D 27.8% 24.6% 20.9% 26.0% 28.6% 23.9% 18.8% 31.9%

較高C 11.1 15.2 15.4 16.7 14.3 16.2 17.3 15.3

偏低B 50.0 48.2 59.3 44.6 47.6 48.5 52.8 42.9

需加強A 11.1 10.5 4.4 12.6 9.5 10.8 11.2 9.8

題15 高D 22.2 26.9 25.3 27.1 23.8 27.3 26.4 27.0

較高B 5.6 9.4 8.8 9.3 4.8 10.1 9.6 8.6

偏低C 72.2 56.4 60.4 56.1 65.1 55.6 58.4 55.8

需加強A 0 7.3 5.5 7.4 6.3 7.1 5.6 8.6

題19 高D 11.1 9.4 12.1 8.6 15.9 8.1 9.6 9.2

較高B 5.6 6.4 4.4 7.1 7.9 6.1 5.6 7.4

偏低C 5.6 7.3 7.7 7.1 9.5 6.7 5.1 9.8

需加強A 77.8 76.9 75.8 77.3 87.3 74.7 79.7 73.6

我國正在致力於建立一個法治社會,法治社會尊重人的自由與平等,強調權利與義務的對等,維護社會強勢與弱勢的平衡發展……基於法治社會的這樣一些特徵,我們從上面幾道題目中來尋找同學們對法治社會的認識情況。

從總體來看,同學對法治社會認識還是處於一個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認識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較少。比如題十九,法治的關鍵大部分人都選擇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方針,當然這沒有錯,但當認識到“法律必須是良法”的時候,已經在對法治的認識上上了一個臺階,因爲不僅僅前面所說的十六個字就能完全形成法治社會的,那十六個字只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法律,法治社會同樣建立不起來。到最後一個答案“大家都信仰法律……”,答案之間沒有遞進關係,但我們實際地去分析,這裏面存在着一個對法律認識的高低問題。不管是各種情況的同學,對法制社會認識的整體情況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條化的灌輸裏面,接受的法律知識沒有主動性,不符合議和具有朝氣與思想的大學生形象。這種現象可以說是一種普遍的。我們認爲,在開設法律基礎課程的基礎上,應該從方法上誘導同學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形成理性的社會意識,特別是法律意識。

從統計中我們還可以發現,01級同學的表現同樣要好於03級的同學。說明大學的學習對同學們思考問題的培養有較大的幫助。

⒊對於法律作用的認識

題11: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靈丹妙藥;b:有侷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適用的範圍;c:法治在任何情況下都勝過人治;d:應堅持“德主刑(法律)輔”的原則。

對該題統計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11 高B 33.3% 43.6% 45.1% 42.4% 39.7% 43.8% 40.6% 46.0%

較高C 16.7 15.0 15.4 14.9 15.9 14.8 13.7 16.6

偏低A 11.1 10.8 9.9 11.2 11.1 10.8 12.7 8.6

需加強D 38.9 30.7 29.7 31.6 33.3 30.6 33.0 28.8

法律的作用很多,如規範作用與社會作用。對於法律的作用的理解,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法的“無用論”和“萬能論的”謬誤。這兩個極端都是要儘量避免的。法律是有侷限性的,不能干涉個人事務,不調整思想內容。

從調查結果中我們發現,在最法律意識的認識上,深淺分明,法律意識高的與需加強的人數相當,且兩者加起來佔了大部分。同時,年級的高低對於法律意識分界也很鮮明,再次證明了高年級同學的法律意識高於低年級這一結論。但在黨員是否、有無兼職、幹部與否上,法律意識的高低劃分依然不明顯。

⒋對法律知識點的具體認識

題18:審判“四人·幫”時,採用的是溯及既往的法律,即用現行的法律來給過去的行爲定罪,而非“四人·幫”橫行時期的法律

a:正確,因爲當時基本上沒有法律;b:不正確;c應宣佈以前的法爲“惡法”,予以廢除;d:以某些政策作爲法律來使用

對該題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18 高C 11.1% 19.6% 17.6% 19.7% 22.2% 18.5% 21.8% 16.0%

較高D 33.3 31.0 28.6 32.0 30.2 31.3 24.4 39.3

偏低B 16.7 20.2 28.6 20.8 17.5 20.9 21.8 19.0

需加強A 38.9 27.2 25.3 28.6 30.2 27.3 32.0 25.8

我們在法律知識點的這上面,選取了法律溯及力的這一問題進行調查。在法律的使用過程中,在時間效力上只能使用與該法律實施以後所發生的行爲和事項,不溯及該法律實施之前的行爲和事項。法律不溯及既往,這是一個基本的法律理念,因爲任何法律的制定與施行都是基於現存的或已經發生的事實而定,它一般會對一些歷史遺留的既成事實給予法律確認,按照現行的法律補齊手續後加以合法化。這一法律理念的意義在於保持社會的穩定性和經濟發展的連續性,也體現了公平原則。

從調查結果來看,同學們對法律知識點的理解上,高低分佈比較均勻,主要集中在“較高”和“需加強”兩個階段上,“需加強”者偏多,但法律意識“高”和“偏低”的也不在少數,這種比較均勻的結果其實說明,同學們在認識這個法律點上,並沒有一個比較統一的認識,或者說並沒有一個系統的學習、接受知識的過程,正好折射出,在我們現在的大學教育中,存在對於法律教育的空缺。隨着法治社會的到來,讓同學們瞭解認識法律,掌握法律這個工具,是必須和急迫的。

四:大學生對法律熱點問題的認識

1:對司法活動的認識

題1:號稱“世紀審判”的美國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案件,儘管多數民衆認爲他就是兇手,但因公訴方證據不足,辛普森被判無罪,你有何看法?

A:堅持了“正當程序”原則;b:可以接受;c:不可以接受;d:完全是錯案

題2:對當前衆說紛紜的司法腐敗問題,你的觀點是:

a:司法腐敗主要是法官品德太壞;b:關鍵是法官的法律素質太低;c:主要是司法不獨立造成的;d:司法的壓力太大了

題8:對我國公安機關開展“嚴打”活動的看法:

a:完全贊同,治亂世用重典;b:應與“嚴保(人權)“相結合;c:不贊成這種運動式的活動;d:完全反對,輕視相關人等的人權

題16:對我國房屋拆遷中存在的問題的看法:

a:堅決清楚“釘子戶“,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及國家重典工程的順利進行;b:合理補償,不能一刀切式以超低價補償拆遷戶;c:政府應完全退出,有拆遷戶與房產商或國有公司自由協商;d:政府應站在中立的立場上

對以上題目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1 高A 27.8% 51.2% 49.5% 50.2% 50.8% 49.8% 53.8% 45.4%

較高B 44.4 27.4 29.4 27.9 33.3 27.3 26.4 30.7

偏低C 27.8 19.2 18.7 20.1 12.7 21.2 17.8 22.1

需加強D 0 2.0 2.2 1.9 3.2 1.7 2.0 1.8

題2 高D 5.6 6.7 12.1 4.8 4.8 7.1 6.1 7.4

較高C 55.6 62.0 53.8 42.0 58.7 62.3 65.0 57.7

偏低B 16.7 20.4 22.0 20.0 17.5 20.9 18.3 22.7

需加強A 22.2 10.8 12.1 11.2 19.0 9.8 10.7 12.3

題8 高D 0 3.8 3.3 3.7 3.2 3.7 3.0 4.3

較高C 11.1 17.3 24.2 14.5 17.5 16.8 13.7 20.9

偏低B 33.3 49.4 42.9 50.6 50.8 48.1 54.8 41.1

需加強A 55.6 29.5 30.0 31.2 28.6 31.3 28.4 33.7

題16 高D 0 9.1 15.4 6.3 6.3 9.1 6.6 11.0

較高C 0 10.5 11.0 9.7 6.3 11.1 9.1 11.0

偏低B 100 73.4 68.1 77.0 79.4 73.7 78.2 70.6

需加強A 0 7.0 5.5 7.1 7.9 6.4 10.7 7.4

“ 在社會有限資源的分配中,程序公正是獲得社會廣泛認同的堅實基礎。” 在社會實踐中,人們一般會對程序規則的不合理不公正提出疑義,而只要程序公正合理,無論產生的結果如何,都是可以被人接受認可的;司法的腐敗屬於最危險的腐敗,因爲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這道防線也被突破,那麼受到傷害的就不僅僅是當事人,而且還有我們司法機關的形象、法律的尊嚴和人民對這個國家的信心;嚴打是我們在司法過程中針對一段時期內某項領域的違法犯罪進行加大加重處罰而經常運用的一個手段,在社會上有很大的感召力,同時也對打擊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這種形式一直受到法學界的質疑;房屋拆遷問題涉及到公民財產保護和公共福利改進的關係問題,涉及到裁決人利益衝突的迴避問題,涉及到合理補償的問題,還涉及到立法和司法救濟的問題。這幾個問題在現實中都是大家普遍關心的,經常遇見的,雖然經常從報刊雜誌上看到這些問題的介紹、報道,但同學們這些問題從法律意識的角度到底有多高呢?各種類型的同學又有沒有差別呢?至少可以從統計結果中得到一些答案。

從統計結果來看:整體上,同學們對程序公正這一問題看法較好,多數能夠接受因爲程序公正而得到司法審判結果;對司法腐敗的認識較高;對嚴打鬥爭必要性認識較好,但很少從法律穩定等角度來考慮這一問題,法律意識偏低,需要加強;對房屋拆遷中存在問題的解決的法律意識偏低。

分開來看,我們可以看出其中幾個特點,首先依然要提到的是黨員的法律意識依然沒有非黨員的法律意識活潑,且平均低於非黨員的水平。這也是最初讓我們困惑的地方。經過仔細的研究與對比,我們發現,黨員的法律意識存在於政治認識中,思想較爲統一,這說明黨員在思想是堅定的、政治上是過硬的,但反過來,正是因爲這種統一的思想認識,切這種思想認識政治因素多一些,法律意識也就被沖淡。我們黨員在看待法律的問題時,往往與宣傳是一致的。當然這不是說所宣傳是不正確的,關鍵是輿論方向與司法有一定的差別,這其中輿論與司法有時候甚至有其衝突的地方。因爲我們這裏講的法律意識,很大程度上也根源於一種理想的法律狀態。這就是爲什麼黨員總是表現不如非黨員法律意識滿意的重要原因。黨員在思想統一、不夠活躍的突出表現在16題上,全部選擇了B項,我們結合題目來看,這個答案是目前解決房屋拆遷問題一個迫切切有效的方式——合理補償,但從長遠來說,應該來約束和中立政府在其中的作用,這纔是法律最理想的一種解決模式。

以上幾題的另一個特色是,除第一題不相上下外有,兼職工作經歷的同學比無兼職工作經歷的同學表現要好。我們在前面法律知識的調查時,並沒有發現有兼職經歷與無兼職經歷的同學在法律意識上的區別。但一到具體的法律熱點問題時,有過社會實踐的同學就馬上把從社會上吸收到的成分表現了出來。學習是一個理論到實踐再到理論的過程,可能在學校裏學到的理論知識大家都在一個水平,但在綜合運用知識上,又實踐與無實踐經歷的同學變處於了不同的層次。特別是作爲要求動手實踐能力非常強的法律這塊,實踐對同學們法律意識的提高或多或少都有幫助,這是我們從調查結果裏找到的一個現象。

2:對生活中一些“尋常事情”的認識

題3:你對父母打罵孩子的看法:

a:正常;b:不大好,措施不當;c:很不好,違反道德;d:是家庭暴力

題4:在國家司法考試中,找人考的行爲:

a:問題不大;b:品德問題;c:紀律問題;d:違法問題

題13:一元錢的官司要不要打:

a:一定要打;b:不打,得不償失;c:運用其它解決糾紛的辦法;d:通常不打,但特殊情況下可以打

題17:窮人有流浪的權利嗎?

A:當然有,這是最基本的權利;b:沒有,允許流浪會造成社會的動盪;c:應加以限制,不能隨便流浪;d:應重視人權,爲他們提供救濟

對以上題目的調查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3 高D 16.7% 17.8% 14.3% 19.0% 22.2% 16.8% 17.8% 17.8%

較高C 0 5.8 5.5 5.6 6.3 5.4 6.1 4.9

偏低B 77.8 68.7 69.2 69.1 62.0 70.7 69.5 68.7

需加強A 5.6 7.6 11.0 6.3 9.5 7.1 6.6 8.6

題4 高D 50.0 50.9 50.5 50.9 41.3 52.9 54.8 46.0

較高C 44.4 22.2 17.6 25.3 22.2 23.6 22.8 23.9

偏低B 5.6 26.0 29.7 23.4 31.7 23.6 21.3 29.4

需加強A 0 0.9 2.2 0.4 4.8 0 1.0 0.6

題13 高D 22.2 49.1 42.9 49.4 54.0 46.5 52.3 42.3

較高C 44.4 24.9 30.8 24.2 17.5 27.6 20.8 31.9

偏低B 22.2 5.8 9.9 5.6 9.5 6.1 5.1 8.6

需加強A 11.1 20.2 16.5 20.8 19.0 19.9 21.8 17.2

題17 高D 61.1 48.2 50.5 44.6 30.2 49.5 50.3 47.2

較高A 11.1 23.7 25.3 22.3 22.2 23.2 19.8 27.0

偏低C 22.2 21.6 15.4 23.8 33.3 19.2 24.4 18.4

需加強B 5.6 6.4 8.8 5.6 11.1 5.4 5.6 7.4

對於身邊發生的一些事情,同學門經常耳目濡染,認識更加深刻,這從統計結果中就可以看出來。同學們在對身邊的事情的法律意識普遍集中於“高”、“較高”和“偏低”三個層面,特別是“高”與“較高”兩個階段。說明大多數同學能夠用法律的眼光來看待生活中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一些事情,比如家長教育孩子問題等。這也是作爲大學生基本素質所在。大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文化功底,對事物的分辨也能比較理性與科學。所以對待自己身邊的事情也能比較理性的認識。各種類型的同學在這一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法律意識差別不太明顯,雖然有得題目中有一些差距,但綜合來看,比較平均。

3:對熱點法律制度的認識

題14:對律師制度的看法

a:不好,會造成誰有錢(請律師)誰有理的現象;b:律師制度是一把雙刃劍;c:律師制度利大於弊;d:沒有律師制度,就不會有真正的法制與人權

題20:死刑應該廢除?

A:堅持人道主義,廢除死刑;b:不該廢除死刑;c:目前有保留的必要;d:嚴格限制死刑的使用範圍,但決不能廢除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幹部 非幹部 03級 01級

題14 高D 5.6% 15.5% 16.5% 14.9% 14.3% 15.2% 13.7% 17.2%

較高C 33.3 27.5 26.4 21.9 20.6 23.9 21.8 24.5

偏低B 61.1 52.6 51.6 85.2 44.4 56.9 57.9 47.2

需加強A 0 9.1 5.5 9.7 1.6 10.1 6.6 11.0

題20 高C 33.3 36.0 31.9 37.2 25.4 38.0 37.6 33.7

較高A 16.7 9.4 13.2 8.6 14.3 8.8 6.6 9.2

偏低D 38.9 44.1 40.7 45.0 42.9 44.1 46.7 40.5

需加強B 11.1 10.5 14.3 9.3 17.5 9.1 9.1 12.3

律師制度是現代國家民主法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追求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中,律師作爲一支相對獨立力量而存在。律師通過自己的執業活動,使社會秩序和法律實施更加公正和完善,使社會正義得以伸張,使民主法制得以加強。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律師代表着一定的民權;死刑在中國刑律上存在由來已久,一般民衆似乎已經習慣存在死刑的社會。但隨着民主政治的發展,對人權特別是生命權的重視,法學界要求逐步廢除死刑的呼聲已經是越來越強,但更多的法學家要求“先限制,後廢除”的模式來處理死刑問題。

這兩個問題能一定層面上代表熱點法律制度問題。我們之所以沒有把這個問題放到法律知識點來討論,是因爲這些問題本身就是在民間有着廣泛的交流平臺,雖然涉及到法律知識的運用,但同學們可能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4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願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於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於從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對象:xx市xxxx社區居民

三、調查方法:通過派發問卷進行調查,發放問卷共1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

四、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居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並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爲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並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後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爲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爲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後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五:調查結果分析

最大的問題是:居民的法律實用意識弱於法律權利意識,而造成這種局面產生的原因,筆者認爲有以下幾點:傳統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對問題還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觀念。對於與自己洗洗相關的日常行爲,有的人還有這武力解決的觀念,不能理性的處理問題

六、建議: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1社區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作爲社區應該發揮社區的優勢,做好對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區對於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爲隨着社會職能的不斷改變,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漸以社區爲中心,所以,法律進社區顯得極其重要。

2只有法律進社區,才能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進社區工作,就是以社區爲依託,以社區居民爲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以及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願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爲依託,爲居民提供義務法律諮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社區將從三類人羣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一)法律進社區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緩

社區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爲全民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常抓不懈;適當地組織青少年在寒暑假,開闢形式多樣的第二課堂。利用多種載體營造法制氛圍,通過組織法律學習興趣小組、組織民警講法制課、開展模擬法庭等活動進行法制教育,既可鞏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可以培養青少年的學法積極性。充分利用社區共建單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創新載體,開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動。

(二)法律進社區調動中年人蔘與普法的積極性

隨着社會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區內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涌入社區,中年人又是每個家庭中的中堅力量。他們的言行直接影響着老人和孩子,雖然廣大居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在各種宣傳的影響下有所增強,但法律知識仍顯薄弱,我們必須充分利用條幅、板報、及宣傳海報和法律宣傳單等進行宣傳,並將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各種新型犯罪手段張帖在明顯處,讓正常的上班族都能看到普法勢在必行,同時也可提醒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遠離誘惑,遠離危險。真正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參與到普法中來。

(三)法律進社區,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資源。

法律進社區,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隨着老齡化社會的來臨,大量離、退休人員又歸入社區管理,使社區管理面臨新的挑戰和巨大的壓力。同時,他們又是我們普法工作的重要資源,因爲社區內存在着各種矛盾和糾紛,事關社區穩定的大局。我社區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講團,將法律進社區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起來。人民調解工作是關係到每個社區、乃至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區法律服務要把這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社區法律志願者宣講團就要在加強社區調解委員會建設、以及協助調解社區內的疑難重大矛盾糾紛等方面當好顧問和助手。

七、結語:

通過這次實踐,我覺得我學到了很多,從而對提高自身法律意識起到了幫助,希望這次的問卷調查形式能幫助到居民瞭解法律,從而去學習法律。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5

在中國不斷與世界擴交流,全面建設農村的今天,法律開始走進並更近的影響農民的生活,那麼,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呢?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意識的狀況又如何呢?這些都是我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急切想了解的問題,於是趁着暑假的機會,在我的家鄉韶關市的幾個鄉鎮展開了此次的社會調研。

一、調查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圖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農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瞭解現今我國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儘管每個地區各有差異,但也可致瞭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對象和調查地

調查對象分別是韶關市犁市鎮、長來鎮、北鄉鎮在農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調查的人員概在1865歲之間,文化程度在國小至本科之間,無文盲。所以,可以保證調查問卷的真實性,以及回答我問時理解問題的能力。

三、調查的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和問相結合的調查方法。不過仍是以調查問卷爲主,問爲輔的調查方法。

四、調查問卷的基本情況

因爲考慮到本次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主要都是農村居民,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所以,儘可能做到淺顯易懂。在爸爸的助下,這次的調查共發問卷60份,每個村各20份。採用當場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沒按要求填寫,所以,最後的有效問卷爲56份。

以下是我的調查問卷:

1、你對法律知識瞭解多少?

a、該瞭解的都瞭解了12.8%

b、不太瞭解65.3%

c、不瞭解21.9%

2、您覺得法律能維護您的切身利益嗎?

a、能,我對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來越成爲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現在還不能,但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會逐漸完善。31.7%

d、說不好40%

3、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您會: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決40%

b、帶上一羣人,拳頭解決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氣吞聲10%

d、拿錢私了32.5%

4、您覺得您的法律意識強嗎?

a、很強20%

b、一般72%

c、不強18%

5、您覺得法律和您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關係?

a、關係密切55.8%

b、關係不35.82%

c、沒關係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會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嗎?

a、嚴格遵守47.5%

b、部分遵守28.3%

c、有時會14.12%

d、對法律規定不瞭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嗎?

a、知道,並且十分清楚9%

b、體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麼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別的無所謂16.4%

8、您覺得影響我國法律有效執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11%

b、執法機關執法不嚴18%

c、一些領導幹部不守法65%

d、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6%

9、公交車上您剛好看到有兩個小偷合夥正在從一老人家挎包裏偷東西,您會:

a、馬上制止4.82%

b、如果別人出面制止裏,我也會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別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對於一個跟你關係特別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塊錢,答應兩個月後還,您會要求他寫借條給您嗎?

a、關係那麼好,不用寫58.6%

b、應當寫16.48%

c、寫不寫都無所謂21.8%

d、說不清5.2%

根據調查問卷的結果和就一些調查問卷的內容和村民交流,回來通過一系列的據分析,概總結出了以下幾點:

總的來說,法律,現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曙,法律的地位並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

根據調查問卷結果的分析,以及聯繫近年來媒體披露的量案件,都可瞭解到不少人的腦子裏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不去報案;也有一些像有經濟往來的行爲,,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爲家是熟人,是朋友,不會出問題,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會的幹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積極態度與消極態度並存

因爲法律的普及逐漸深入農村,部分村民一般都還是能肯定法律的價值的。可是,還有許多村民對相當部分的法律規範和司法機關持不信任態度,往往把自己置身於現行法律調整的對象的被動地位,不懂法也不願主動地去了解法律,從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法律賦予的檢舉權、控告權還不甚瞭解。

(3)婦女的法律意識更爲淡薄,且一些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在廣農村,應該特別是在偏遠的山村裏,多數的婦女經濟上還不能夠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會的尊重。家庭也時有發生,婦女受歧視、受虐待、受摧殘的事時有發生,但她們卻忍氣吞聲,不會拿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以上現象的分析:

在我國農村,多數農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麼系統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農民的頭腦中所佔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爲人也並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雖然,犯罪的原因十分複雜,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識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舊如此。在農村裏,一些普法教育單單靠形式化、表面化、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散發些傳單,而這些根本就解決不了實際問題,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我覺得針對以上的現象,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法律的宣傳力度其。通過電視、電影或是其他的文藝作品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廣的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學理論肯定不適應他們,所以要編寫出適合廣農民的法律學習資料。在我們的農村裏,各類案件時有發生,法律宣傳的素材應該講並不缺乏,只是說沒有下力氣、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們。編寫宣傳材料,最好是法律條文結合實際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攝農村生產生活與法律相關的短片電視劇,貼近他們的日常生活,這樣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

首先,這支隊伍應該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學理論。同時,他們也應該要熟悉農村、農民的日常生活,知道農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麼,農民經常發生的糾紛是什麼。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地對症下藥、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傳日,搞好法律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普法隊伍得長期做好這項工作,才能促進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因爲像編寫教材、發行書籍,建立專業的普法隊伍、定期下鄉,所有的這些都是需要資金支持的。而且,我國的農村地域廣闊、條件也是千差萬別的。首先,在村會裏,就應該設立專項資金,訂一些相關書籍、報刊雜誌,一來可以供村幹部學習,起模範帶頭作用;二來形成一個良好的學法氛圍。其次,還可以用村裏的傳統辦法,比如辦壁報,做一些宣傳的欄,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時傳遞給農民。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因爲目前,一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觸目驚心的違法現象在報刊、電視,特別抒農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時候,他們就會產生一種誤解,對法律權威性的誤解。所以,領導機關、執法機關應該要以自己的實際行爲爲廣的農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調研,讓我從中學習了很多。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父親,是他,教會我怎樣去分析調查問卷的數據。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瞭解到了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在讀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決不能僅僅拘泥於書本的知識,更要把從書本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當中去。

通過這次關於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現狀的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