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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優選】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成爲了一種新興產業。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優選】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

20xx年7月11日,xx建築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xx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爲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2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在新陽工業區xx發打火機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工人在施工時,有一個小工不慎墜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時左右,海滄區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到報案後,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責令事故單位停止施工,徹底查找隱患,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馬上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檢查、筆錄、調閱相關資料工作。

一、事故單位概況

xx區建築二程總公司註冊地址在曾唐安龍虎南二里20號,企業註冊號爲:xxx ,屬集體企業,經營範圍爲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二級等,康輝陽爲該公司法定代表人。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造價爲550萬元,建築面稱約爲5221平方米,爲框架6層結構,該工程項目經理爲吳培紅,事故發生時該工程主體已封頂,外架拆除至2層半。建設單位爲廈門xx發打火機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爲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項目總監爲楊海平。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承建的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組小工小英(女,38歲,江西興國人,身份證號碼爲:xxx)在二樓從事攪拌室內牆面貼磚使用的砂漿等工作時,沒有佩帶安全帽就到了二樓井字架卸料平臺,二樓卸料平臺安全門爲自制簡易安全門,小英從二樓卸料平臺(高度約4.5米)墜落到井字架底,並伴有 “砰”的一聲墜地聲,此時井字架吊藍己升到三層位置,目擊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機。項目經理吳培紅聞訊後趕快撥打”120”,由於工地位置比較偏僻,吳培紅怕耽誤事,直接叫甲方xx發打火機廠派車,安排死者丈夫曾憲才、小彪及其妻子等幾人把小英送到海滄醫院,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工人小英本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從二樓卸料平臺安全門處摔至地面井架基礎時,直接造成頭部着地傷勢過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臺安全門設置不符合要求,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墜落的直接原因。

(3)施工機械操作不規範,不能正確使用物料提升機的聯絡信號。

2、間接原因

(1)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對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其正得到落實,是造成此事故發生問接原因。

(2)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經理吳培紅及泥水班班組長小彪沒有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現場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違章作業現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對施工現場違反作業操作規程的行爲沒有及時制止。

四、事故性質的認定

該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單位沒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護意識薄弱,而引起墜落一人死亡四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五、相關單位的責任情況及處理建議

1、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小工小英,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該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鑑於小英木人在該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2、泥水班班組長馮大彪對施工現場三機工何春梅明顯違反作業規程的舉動不能及時發現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建議公司給予處分。

3、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xx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比較薄弱,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監督施工人員按操作規程作業,且事故發生後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報告。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xx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在海滄區暫停承攬業務半年,並交罰金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4、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呂阿民,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沒有及時發現工人的違章作業,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5、公司項目經理吳培紅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制止未經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的工人進場作業,沒有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關於工人要進行三級教育的要求,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6、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沒有落實到位,對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作業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井監督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理責任。建議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教訓和總結

爲了認真吸取達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整改建議:

1、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認真吸取這起重大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從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切實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嚴格執行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健全和完善備項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

3、加大施工現場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爲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設。

4、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推行省、市推薦使用的提升設備和自動安全門在工地的使用。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3

在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文化產業園二期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是集體所有制經營形式。

  二、事故發生經過

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產業園二期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我單位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救護車未到現場過程中工地車輛將傷者送至李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救治,在運送傷者途中及搶救過程中公司總經理親自多次到醫院探望並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傷者,但傷者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傷者及家屬進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輝違規操作,私自掛吊鉤,安全意識薄弱。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無現場專職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李德輝及其配合隊友

xx及其配合隊友在吊裝鋼筋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未能正確掛好吊鉤,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當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失職。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爲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安全處立即組織召開了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塔吊十不弔”。

通過此次事故我們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