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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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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一)

監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

尊敬的XX:

“自從司法所裏的領導到社區瞭解了我的情況後,街道領導和司法所的同志對我的幫助更多了。我會把你們的話深深地記在心中。做人要有目標,我就快要解除刑期了,以後的人生出路更加重要。我要用所學到的知識去回報社會,用自己的力量感謝社會對我的信任。更加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尊老愛幼……”這是矯正對象鄭曉軍思想彙報裏的一段話。像這樣的思想彙報,他每個月都要交上一篇。

20xx年,鄭曉軍幫人賣煤氣罐,爲了所謂的“江湖義氣”,在不知不覺中與其他三人蔘與了盜賣公司煤氣的活動。鄭曉軍對記者說,當時自己只想着朋友需要幫忙,自己就應該去幫,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犯罪。在看守所關押了半年後,曉軍被法院依法判處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執行,每個月要去派出所報到一次。

鄭曉軍說,那段時間自己真的很壓抑,每次去派出所都有一種強烈的負罪感。20xx年8月,鄭曉軍被東安區新安司法所接收,正式開始了社區矯正。

東安區新安司法所司法助理辛麗告訴記者:“矯正對象到我們這兒報到,我們七天內要到他們家裏走訪,瞭解矯正對象的家庭狀況,安排監護人(監護人一般是配偶、父母、兄妹),一個月矯正對象要到我們這彙報一次最近一段時間的情況,我們也會安排兩名社區志願者幫助矯正對象改造。每週我們通一次電話,及時瞭解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情況,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向,也會根據矯正對象存在的問題,每月有目地的開展集中教育,比如看電影、講政策法律技能培訓、參觀學習。爲他們將來順利迴歸社會,起到積極的正向引導作用。”

正是在這種春風化雨般的.感化下,鄭曉軍發生了可喜的變化。由於是單親孩子,鄭曉軍從小就缺少親情的溫暖,新安司法所就幫助他解決實際困難,考慮到他沒有生活來源,社區爲他申請了低保,並跟有關部門聯繫了一個公益崗位。鄭曉軍住的是公房,由於沒有經濟來源,已經十年沒交房租,司法所的同志幫助他協調有關方面,減免了他的房租。

正是司法所的一項項工作,不但溫暖了鄭曉軍的心,也讓他開始有目的地回報社會。支矯民警馬麗領着記者看望了一位孤寡老人。她告訴記者,自從去年末,鄭曉軍開始幫助老人,一有時間,他就主動幫助社區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特別是汶川地震他還交了50元捐款。馬麗深有感觸地說:“本來他就是個需要幫助的人,而在我們的親情化感化下,他不但轉變了自己對社會的看法,而且開始回報社會、服務社會,此次汶川大地震,我們所9名矯正對象全都主動爲災區捐款,這是我們最值得欣喜的。”

牡丹江市司法局矯正辦曾慶忠主任告訴記者,考慮到矯正對象的隱私,他們從來不組織大型的公益勞動,儘量不讓矯正者的身份曝光。在每個司法所的公示板上,矯正對象的名字全部由編號代替。一些保外就醫的矯正對象身體不好,他們就將每月12小時的公益勞動量減少,社區志願者甚至去幫他們勞動。一些矯正對象沒有什麼文化,寫不出思想彙報,就改用嘴說。“只要他們是真心改造,形式並不是唯一標準。”曾慶忠說。

除了人性化管理,辦低保、找工作、平時多談心,逢年過節都要去探望,矯正對象時刻感受着來自社會的關懷。楊柳(化名)是一名下崗工人,幾年前因爲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刑罰給楊柳帶來了巨大的心理負擔,2007年,隨着楊柳成爲一名社區矯正對象,他的生活也發生了變化。矯正工作者常常去他家和他談心,給他講道理,幫他恢復以往的信心。同時,瞭解到楊柳有電焊專長,經過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司法所在一個單位幫他找到了一份電焊的工作。同時,還幫助他向民政部門遞交了低保申請,使他成爲我市第一個獲得低保救助的矯正對象。

彙報人:

20xx年x月x日

監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二)

尊敬的XX:

通過民警在這一年的對我不斷的幫助教育,使我真正對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認識,同時給我自己也帶來了無法挽回的痛苦和損失,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

在這段時間裏,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況下,抽出大量的時間針對我所犯的罪行進行了不厭其煩的 , 耐心細緻的教育下。

現在使我從思想上進行了深刻的反思,認識到了我的法制觀念確實很淡薄,從而導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從新做人,洗心命面。

這幾個月我一直在家學習法律知識,力求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也沒有做違法犯罪事情。今後(我)要做到遵守國家法律。同時積極同違法行爲做鬥爭,並且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爲。

今後, 我會永遠不讓齷齪的東西侵蝕自己的靈魂,真正認識到學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頭懸有一把法律之劍,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時衝動犯下大錯而悔恨終身,所以,今後不該做的事情,我絕對不要做!

彙報人:

20xx年x月x日

監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三)

尊敬的xxxxx:

這個月裏,日子過的很平靜,平靜的思考自己的對錯,平靜的悔過自己最初莽撞犯下的錯。而我現在是在後悔中長大,在後悔中學會堅強,在後悔中懂得什麼可爲什麼不可爲,請相信我一生以此爲警示,始終保持着這種法律的清醒! 以後在任何的事上自己都要着重思考,自己做這件事是否有觸到法律的利劍。希望以後的自己不要還像現在的自己一樣在錯後反思與改正錯誤,爲何不事先防止做錯呢!

如果每次都在錯後才真正去認識到自己錯的多不應該那到那時候着問題還有重要性嗎?所以自己在做任何事先都要思考,思考自己做的事情會觸犯到什麼!本月我依舊踏實上班生活,沒有過任何違法亂紀的事件。每日也都有閱讀法律文集,多多學習好好改過!

彙報人:

20xx年x月x日

監外緩刑人員思想報告(四)

尊敬的XX:

這個月,我一直在家學習法律知識,也沒有做違法犯罪事情。今後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

現在,我認識到了我在法制觀念的淡薄,從而導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繼續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強我的法制觀念。

這段時間裏,通過司法所同志對我不斷的幫助教育,在我心頭總是有一把法律之劍,做事三思而行,

現在,真正認識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從思想上進行了深刻的反思,認識到了我的法制觀念確實很淡薄,從而導致自己犯了罪。我現在對我的(僞造合同公文罪)是不對的,並對國家對社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我悔而在悔。我要從新做人,洗心命面。

彙報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