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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服務收費情況的自查報告

報告3.14W

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關於律師服務收費情況的相關精神和指導意見,我所召開了專題會議,對我所一年多來律師服務收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律師服務收費情況的自查報告

一、加強學習,熟悉收費規定

律師服務費的收取工作,是關係律師形象的大事,我所負責人從學習入手,加強對執業律師的教育,利用例會組織全所律師學習國家發改委、司法部頒發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條例》、《律師法》等內容,使律師充分掌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自覺遵守並執行各項制度。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增強了律師社會責任感,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誠信執業意識得到加強,爲全年律師服務費收取工作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礎。

二、收費制度完善,律師服務收費行爲規範

1 、建立健全律師執業公示制度。 我所將《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條例》、執業律師姓名、照片,聯繫電話以及六條禁令等內容在辦公大廳牆上和本所網站上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 、完善風險告知制度。 我所要求執業律師承接案件時有義務告知委託人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以及辦案風險,並嚴格按照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3 、執行收案審批制度。 我所由該所負責人專門負責收案審批工作,對不符合收案條件、收費不合標準的不予收案,加強對收案、收費的監督,確保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貫徹落實。

4 、實行統一收案收費和結案審批制度。 一是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代理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付款和結算方式、收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二是建立業務登記簿,由內勤按業務類型分類登記、編號管理;三是律師事務所統一與當事人結算,不存在律師個人向委託人收費或與委託人進行結算的情況。

5 、實行印章、文書管理制度。 本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印章、票據,建立印章使用登記簿;嚴格文書管理,統一文書格式,統一出具對外法律文書(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函件等)。

6 、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一是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費、開具稅務發票;二是嚴格規範現金管理、費用報銷、票據管理、業務報酬分配和銀行預留印鑑;三是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異地辦案差旅費及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提供律師異地辦案差旅費概算表,統一辦理結算,不存在律師私自收費和亂收費的情況。

7 、認真執行案件質量跟蹤反饋制度。 我所在收案的同時將 “ 委託須知 ” 、 “ 服務質量監督表 ” 交委託人,公佈監督電話,請求他們對我所律師的'執業行爲進行監督,將律師事務所專門監督與委託人動態監督相結合,杜絕律師違規收費現象。

8 、自覺接受國家物價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今年,我所按規定辦理了收費許可證,按時參加了年檢,嚴格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取法律服務費,開具稅務發票,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自覺接受國家物價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針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降低收費標準

爲了突顯我所的社會定位及增強我所律師的社會責任感,近年來我所承辦了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在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的情況下,認真代理案件,維護了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合法權益,爲當事人節約了巨大的訴訟成本。在代理一些工傷案件的收費中,由於當事人經濟上的確存在困難,我所均在不同程度上給予降低和優惠,得到了當事人的肯定和好評。

總之,由於管理到位,全年我所辦理的代理案件中,未發現任何違規收費和亂收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