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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集錦15篇

作文1.69W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通過作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集錦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來自於知名小說作家墨香銅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師》。

之所以在漫漫的書海中喜歡上這本書,是因爲在讀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給我了一種飽滿充足的感受,一種渴望繼續讀下去的感覺。我認爲,每一章都好像是一個故事,一個獨具風味、簡練精煉的故事,每一個人物都在她的`筆下變得靈動鮮明,各有特色而不重疊。

在其中,最讓我深刻的就是“魏嬰”和“藍湛”這兩個書中的角色,在墨香銅臭的手中,兩人的性格特點明顯突出,對照鮮明。魏嬰,字無羨。無羨無羨,無所羨慕又是一種怎樣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嬰,指嬰兒的意思,嬰兒般純淨無所羨慕,就是名字的含義,而他的性格就一種開朗樂觀、愛自由、重情義、不喜歡被一些成方成塊的規矩家訓束縛。

藍湛,字忘機。湛,是清澈之意,與忘機合起來則是遠離凡塵俗世,清身養性。他的性格頗爲淡冷、不喜多話、嚴格遵從自家三千多條家訓的一個人,在其叔父藍啓仁眼中可是個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書,也隆重的體現出了一種古風詩文的氣息,這也是我喜歡《魔道祖師》的另一個原因。舉幾個例子,就比如:

姑蘇藍氏的“姑蘇”出自-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

姑蘇藍氏府邸的名字“雲深不知處”就出自-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賈島《尋隱者不遇》

而蘭陵金氏的“蘭陵”出自-蘭陵美酒鬱金香,玉椀盛來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滿滿的古風詩墨氣息流轉全書,情不自禁間就敬佩墨香銅臭的博學知識的廣大和古往今來古詩的奧妙和耐人尋味的特性讓我不由得向她學習那淵博。

這,便是我喜歡的一本書,讓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識和認知的一本書,一本特別的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古今多少事,漁唱起三更”,千古興亡,數風流人物,還看《中國皇帝全傳》。

《中國皇帝全傳》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參加書法比賽時買回來的。因爲太喜歡,所以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就讀完了。這本書裏面有雄才大略,統一六國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長劍打天下,約法三章”的漢高祖劉邦;還有創造了“貞觀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當然,我最喜歡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亂世統一了北方,欣賞他“寧教我負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負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關羽哭典韋”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華容道敗北,他仰天大笑,表現出特有的樂觀和頑強。但在江邊賦詩“對酒當歌”,又表現出了他軟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對他既愛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歲繼位,聰慧好學,又富有心機。少年滅鰲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滅葛爾丹,一生功績數不勝數。他武功高強,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說過:“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銃射死熊二十隻,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風流,已屬過去。以銅爲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爲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爲鏡,可以明得失。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我輩當牢記使命,將來爲祖國做出貢獻。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我比較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裏的《三國演義》,四年級下學期剛開學,老師就要求我們要讀好這本書啦,還時不時提問我們《三國演義》讀的怎麼樣了,老師還要求我們每天下午一個小組來表演三國演義。

我們組也很認真的排練三國演義裏的第15回“千里走單騎”,每天中午我們都在努力的排練,非常期待我們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們組表演時,老師卻說不表演了,我們的心裏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錯呀,我們多了一些時間排練,雖然最後沒有表演成,但是排練的過程我們都很開心!

大家都知道過“五關斬六將”故事裏的人物關羽吧,這也是這本書裏面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啦,這個故事當中關羽顯得更加英勇頑強,他保護兩個人走過了一條漫長的危險之路,一般人是不會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體鱗傷,而他做到了!他特別堅強,有一次敵人在看不見的地方對關於放了一隻毒箭,並且扎到了關羽的肩膀,在華佗幫他治療的時候,他居然還談笑風生,沒有任何感覺一樣,這個故事就是刮骨療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爲聰明計謀多的諸葛亮吧,我也一樣,大家知道劉備有好幾場仗都是靠諸葛亮的計策來取得勝利的,諸葛亮是無人能敵的,很厲害!

我對這本書愛不釋手,排練課本劇加深我對《三國演義》的喜愛,相信我們班的同學和我一樣,同學們,是不是?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很喜歡讀童話故事,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是《即將融化的神祕城堡》這本書,有趣離奇的故事內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歡書中的故事情節,作者的想象力太豐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裏大到城牆、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種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覺得過癮……書中還有像迷宮一樣大的螞蟻洞、有半人高會說話的螞蟻,螞蟻還和人進行拔河比賽;令人想想都覺得有趣……書中還有一種大掃帚形狀的金色棒棒糖,裏面含有膽子和自信增長劑。幫助人重新樹立信心,增加戰勝困難的勇氣;令人想想都覺得渴望……

我喜歡書中的人物,他們都很有性格。例如:會魔法的棒棒老師,她能帶領同學在玩中增長知識;收發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搗蛋頭兒”高大威;還有個“假小子”巴佳佳;電腦高手小本;愛吃零食的牛一……在他們身上,我都能找到我們同學的影子。

我喜歡書中的語言,生動活潑,聯想豐富。例如:描寫冰淇淋化了的.樣子:“冰淇淋像得了軟骨病一樣,越來越彎,越來越軟,最後終於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從扇形蛋筒上一頭載到了地上。”描寫風吹樹葉時的樣子:“風吹過來,樹葉悠閒地給大樹扇着風。”書中這樣獨特生動的聯想還很多。

我最喜歡這本書,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

居於英國薩里郡小惠金區女貞路4號樓梯下的儲物間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雙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禮一家,還有表哥達力。德思禮一起生活。他過着暗無天日的日子,他經常被達力欺負,沒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卻被姨夫百般阻攔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渾身解數阻攔,卻不能阻攔哈利波特看信。他從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錄取了。不僅如此,學校還派人來接他,他從派來接他的巨人海格那裏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殺,而他自己卻大難不死。

哈利還從海格那裏知道了許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對角巷、古靈閣、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於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車,在學校裏,他交了兩位很好的朋友:羅恩·韋斯萊和赫敏·格蘭傑,他還成爲了學院魁地奇對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還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羅恩和赫敏偷偷穿過藏魔法石的活板門,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還從校長鄧布利多的言語中得知自己有一個不可思議的命運……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爲這本書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畫卷,描繪了一個生動、真實的魔法世界;而且本書的細節處理的十分到位,不會前言不接後語;再者,這本書的情節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釋卷,讀完後大呼痛快。

本書續集,如《哈利波特與密室》、《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薦給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是《安妮日記》。

第一次見到這本書時,只是覺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個小女孩兒身穿粉色衣服在那裏跳舞,作爲一個小女生,這本書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發現書中的每一頁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話的旁邊都有名師點金呢!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猶太人,安妮弗蘭克,他出生在德國的法蘭克福,他還有一個姐姐,安妮熱愛寫作和閱讀,她還給自己的日記本取了一個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爲了躲避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殘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樓一個很隱蔽的房間裏,她們一家在這裏生活了25個月,在這見不到陽光的日子裏,安妮一家沒有自由,連生命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煩躁,但安妮不同,面對苦難,她沒有絕望,在日記本里記下了成長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她用勇敢的字跡控訴了法西斯邪惡的戰爭,描述了戰爭對人們帶來的災難,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奪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舉報,密室裏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轉送到波蘭的一個集中營裏,後來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國的`一個集中營,由於衛生條件極差,後來爆發了傷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裏離開了人世,安妮曾說過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後也繼續活着,她的願望實現了,同她的作品長存不朽。

通過這本書,我被安妮微笑面對逆境的態度深深地打動了,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也要用堅強的心去面對,去克服,相信我們會走出一個個困境,用強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每個人對時間的看法是不同的,時間能節省,但不能節省一些有意義的時間,也不能輕易浪費它。這是我讀完《毛毛》後的感想

《毛毛》又名《時間竊賊和一個小女孩的不可思議的故事》。看完這個題目,我就非常想知道這個時間竊賊是誰,所以勾起了我認真閱讀這本書的慾望。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孤兒——毛毛和她夥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時間竊賊——灰紳士的一些事情。灰紳士盜取了很多人的時間,讓別人不去做有意義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親,而將她送進養老院,將所節省的時間給盜走。可當灰紳士遇到毛毛,卻無法盜取毛毛的時間,說明毛毛是個珍惜時間的小女孩。

讀完了這本書,我認爲灰紳士代表着城市快節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則代表着城市慢節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個善於傾聽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夥伴們只要有事就會找毛毛傾訴。雖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讓傾訴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夠獲得成功。我以後也要認真傾聽,這樣對方就會有存在感,對方也會覺得自己說過的話並沒有白說出口,還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義的事並不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但做沒意義的事就是在浪費時間,所以要多做有意義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沒意義的事情。

《毛毛》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讓我永記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運用在實際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說到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非《楊紅櫻優美童話系列》莫屬了。這本書是由兒童文學作家楊紅櫻寫的。顧名思義,《楊紅櫻優美童話系列》是將楊紅櫻寫過的通話仔細挑選,編寫成這本書。裏面的故事五花八門,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歡的故事名叫《小紅船兒搖呀搖》。小丫在樹林中看到了一隻藍鳥,她非常喜歡這支藍鳥。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輕腳步,悄悄地走了過去。小丫脫下鞋子,怕驚到藍鳥。

就這樣,她將鞋子落在了大樹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藍鳥也回家了。大樹下,一條餓蛇正在尋找食物,它看到了藍鳥。他爬上樹,只聽“嗖”的一聲,藍鳥從樹上跌落下來。藍鳥的翅膀受傷了。餓蛇從樹上往下爬,藍鳥撲扇着翅膀,可它已經飛不起來了。絕望中,藍鳥發現身旁有一隻紅鞋,它使出全身力氣跳入紅鞋。餓蛇爬到地上,怎麼都找不到藍鳥,氣咻咻的走了。烏龜看到藍鳥在紅鞋裏呻吟,費盡全身之力將鞋推到了河中:“它會到一個安全的.地方的。”小紅鞋飄啊飄,飄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愛惜地把藍鳥帶回家養傷。小和尚的小紅鞋搖呀搖,搖呀搖……《楊紅櫻優美童話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會了我很多:愛心會不斷的傳遞,在每個人心中傳遞,直到永遠。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綠野仙蹤》是萊曼·弗蘭克所寫。它向我們講述了一個神奇而又充滿快樂的冒險故事,很值得我們品讀。

這本書告訴我們小女孩多蘿茜冒險的經歷。在一次突如其來的龍捲風中,多蘿茜和她的小狗託託被吹到了遙遠的'地方——奧茲國。爲了回到家人的身邊,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許多朋友:想要有一個聰明的大腦的稻草人,渴望有一個真誠的心的鐵皮人和一隻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膽小獅。一路上,他們互相幫助,度過了一個歡樂、不可思議的旅途。

俗話說得好: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只要團結一心,就一定會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蘿茜沒有朋友的幫助,是很難回到自己的家鄉的。這四個好夥伴在一起,互相鼓勵,勇克難關,最後,自己的願望也都如願以償了。

讀到這兒,我想起了一個自己曾經做過的小實驗: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聲就可以折斷,很容易;但將幾根筷子抱着一團以後,就再也不會像剛纔那樣迅速又簡單地折斷了。

生活中,我們會遇到種種困難,但往往只要團結一心,不屈不撓,堅持不懈就一定會成功的。

《綠野仙蹤》這本書是一部很好的讀物,它不但教我們要團結一致,還教我們一些生活中的常識,如:鐵如果生了鏽,加一些油滋潤便可以緩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歡萊曼·弗蘭克的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今年暑假,媽媽給我買了幾本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夏洛的網》。

它的書背面有這樣一段話:“這實在是一本寶書。我覺得在一個理想的世界裏,應該只有兩種人存在:一種是讀過《夏洛的網》的人,另一種是將要讀《夏洛的網》的人。”這段話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起書,看了起來。

在朱克曼家的穀倉裏,快樂地生活着一羣動物。夏洛是一隻蜘蛛,威爾伯是一隻小豬,它們是一對好朋友,每天無憂無慮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傳來了一個壞消息:威爾伯將被主人殺掉,做成燻肉火腿,威爾伯傷心絕望,它哭着說:“誰來救救我?”夏洛勇敢地站了出來,說:“我救你!”夏洛在自己的網上織出了“王牌豬”、“了不起”等讚美威爾伯的字樣,大家都認爲小豬威爾伯是一奇蹟,夏洛改變了它的命運。主人朱克曼帶它去參加集市大賽,獲得了特別獎,主人再也不會殺它了,而夏洛的'生命卻走到了盡頭。

這本書深深地感動了我,我爲這隻幫助他人卻不求回報的蜘蛛夏洛而流淚。夏洛救了威爾伯,威爾伯最後也救了夏洛的孩子們。我想我們在與朋友相處時也應該像夏洛那樣,去幫助他人,當你接受了別人的幫助時,你也應該像夏洛那樣,懂得感恩。

我推薦大家都來讀一讀這本書,來和我共同感受一下夏洛編織的這張愛的網。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書籍是造就靈魂的工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美國學者海倫·凱勒的自傳《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年僅一歲九個月的海倫·凱勒被一場大病無情的奪取了聽力和勢力,使本來健康活潑的她永遠與孤獨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極的思想去面對生活,情緒非常激動,暴躁,常常發脾氣,她感覺現實生活沒有了希望。她是多麼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師的來到改變了這個可伶小女孩的命運。這位老師成爲了海倫新生活的'引導者,使海倫對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嚮往。從此,小海倫在老師的指導下,在親人的關懷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下,學會了說話,寫作。雖然這過程遇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但她並沒有放棄,終於,她的努力得到了回報,用自己的汗水實現了大學夢想,進入了哈佛大學。

讀了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爲一個視力正常的人是多麼幸福,海倫·凱勒所希望的不過是三天光明,而對於她來說這種希望不過是一種奢侈。而我們從生下來那天就一直擁有這份非常寶貴的禮物。可我們卻從來沒有感受到它對我們的重要性。從今以後我們要保護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長時間看電視玩電腦;不在燈光暗淡的地方看書,永遠不把各種矯正眼睛的東西戴到臉上,讓它們如出生之日一樣健康明亮!

馬克·吐溫曾經說過:”19世紀出了兩個奇人,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海倫凱勒。”我們要向海倫·凱勒學習,學習她那堅強樂觀,不屈不撓的精神。而我們在學習的同時,也要關心身邊的殘疾人。只要溫暖與愛永駐,那麼每個人都會變的絢麗多彩奪目。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因爲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裏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爲什麼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爲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後,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裏,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裏,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裏總想:這麼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着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爲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說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爲它有着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爲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爲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有人說過:“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的確,漫遊書海,閱讀好書可以讓你擁有無窮的智慧。我讀過許多好書,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還是這本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一起在倫敦及外地辦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獅鬃毛”我就特別喜歡。福爾摩斯去海邊度假,不料卻遇到命案——一名男子離奇死亡。緊接着,一隻狗死了,一位教師受了傷,並且都是在同一個地方受到了傷害。福爾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終在一本書裏瞭解了兇手——水母,觸手30米長,被觸手碰到的生物都會中毒身亡,案情終於解開了。

我喜歡這本書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這本書的故事情節曲折離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寫了福爾摩斯用他超強的偵查力查出的線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過程,讓讀者產生疑惑——他是怎麼發現的?下半部分就寫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過程。通篇讀完,讓讀者意猶未盡,欲罷不能。

這本偵探小說,除了帶給讀者一番驚現刺激之外,也讓我領悟了一些道理。福爾摩斯怎麼會有遠超常人的偵察力呢?其實,他並不是多麼厲害,而是他有見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見微知著,纔可以發現許多細小的線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見微知著纔會成就大事。每讀完,我都會對這個道理進行深深的體會。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我們忠實可靠的朋友,書更是開啓智慧的鑰匙。我讀書,我愛書;我愛書,我品書。一行行散發着墨香的文字,一個個精彩的故將我帶進繽紛的童話世界,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安徒生童話》。

聽!那個下着雪的平安夜,賣火柴的'小女孩的叫賣聲。她的遭遇實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樣的年代裏,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讀書、一起遊戲,盡情享受溫暖、親情和歡樂。

看!藍藍的大海里,小美人魚愛上了人類的王子,她用最美麗的聲音換取了人類的一雙腿。爲了愛,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樣的痛苦;面對死亡,她始終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讓她擁有了一個不滅的靈魂,也讓我明白了愛的真諦和善良的美好。

瞧!從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們不一樣,長得又大又醜,別人都叫它“醜小鴨”。它到處捱打、被排擠,碰到了可怕的獵狗,忍受着母雞和貓的嘲諷。經過了寒冷而漫長的冬天,終於,在可愛的春天,它變成了最美麗的白天鵝。這一刻,我不禁也爲醜小鴨的幸福而感到歡喜。

一本好書可以帶我們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人生百味。讀《安徒生童話》讓我堅信了善良的美好,讓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就是《安徒生童話》。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裏睡了懶覺後。我就想:今天是週末,媽媽要上班沒時間收拾家裏,而我不上學,也可以幫媽媽分擔一些家務呀!不然媽媽要上班還要收拾家裏,太累了!

於是,我便破迫不及待地踩在椅子上,把書櫃整理好,我拿起一本叫<

我看到一處:當晚,天安門廣場上舉行了盛大的遊行晚會。華燈齊放,焰火騰空,處處五彩繽紛,光彩耀眼。遊行的人羣提着燈籠,歡呼跳躍,放聲高歌,沉浸在無比的歡快之中。毛主席和其他領導人,在天安門城樓上,同人民羣衆一道歡度這個非常的夜晚。我從這句話中知道了這是成立新中國第一個遊行晚會,從此人民不再過着吃不飽穿不暖而且天天都在打仗的生活了,所以人民們無比高興無比快樂。我還從:爲了不暴露部隊的整個行動計劃,邱少雲忍受烈火燒身的巨痛,像一塊巨石臥在那裏,紋絲不動,直至犧牲。他以自己的生命換取了此次作戰的勝利。從這裏我讀懂了在解放軍打仗中一定要有許多像邱少雲一樣的英勇戰士才能把這危險而又困難的仗打贏。仗是贏了,但是犧牲了無數的解放軍,解放軍同志們你們做的是對的,你們用自己寶貴的生命換來了成立新中國的機會,我爲你們而感到驕傲!

我們現在過着幸福的`生活要什麼有什麼。我們現在的一切還不是那些勇敢的解放軍們寶貴的生命換來的。所以我要對那些解放軍致謝,說一聲:"謝謝你們!"

我有好好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我要好好學習,奮發向上,長大後成爲祖國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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