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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

攝影8.63K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1

甲方:

乙方:

緣甲方係爲音樂著作財產權人行使權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主管機關許可,依法所組成之著作權中介團體,而乙方爲就甲方已得專屬授權之所有音樂著作於約定期限內作不限次數地公開演出,是雙方協議如下列約定:

第一條 契約標的.及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得不限次數地於本 約期限內在乙方指定之場所: (如附件)內公開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樂著作(下稱契約標的)。

第二條 使用報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報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報酬予甲方。計費方式依本 約所附之使用報酬費率收費標準內之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之 類 項目計算之。經甲、乙雙方同意,全年度應支付之音樂著作公開演出使用報酬共計 元整(含稅)。本年度依比例應支付 元整(含稅)。

二、乙方如將相關場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時,該第三人有公開演出音樂之行爲,與乙方無關,甲方應自行與該第三人另行洽商公開演出付費之事宜,唯乙方願協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該場地時,協助甲方將相關之申請文件轉交該第三人,提醒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三、乙方應於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訂約時)付清當年度費用。支付使用報酬時,可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擡頭爲: )

(二)銀行電匯(戶名: )(匯款銀行: 銀行 分行 ;匯款帳號: )

(三)郵局劃撥(劃撥帳號: ,戶名: )。乙方若未依約按時給付使用報酬予甲方時,甲方得請求支付遲延利息

四、契約存續期間如乙方之門市、營業店有所增、減時,須即時書面傳真通知甲方,甲方須將使用報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費之計算,並於下個年度續約時一併收費或扣減。

五、甲方於收到乙方費用後七日內,將授權貼證寄發予乙方,乙方應貼於各門市店門首或店門其他明顯之處。

第三條 期限

六、本 約存續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得於本約期限屆滿前二個月協議就續約之條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約,唯期滿後,於新約未訂立或任一方尚未以書面通知對方不願續約前,本約視爲繼續有效。

第四條 權利擔保

八、甲方擔保其對契約標的確有依本 約約定內容授予乙方公開演出之權利。

九、於本 約期限內,如有第三人對乙方就契約標的之公開演出主張著作權時,乙方同意將該第三人所發之函件、通知及該第三人與乙方交涉之情形,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通知送達

就本 約一切事項所爲之通知,皆以甲乙雙方簽約時所列之地址爲送達地點。除非經他方事前書面通知變更送達對象及地點,否則不因任一方實際住居所或營業地有所變更而受影響。

第六條 權利讓與之禁止

未經甲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 約授權所得之任何權利全部或部份讓與或再授權予他人。

第七條 契約終止及損害賠償

十、本 約訂定後,如一方違反契約任一條文之約定或發生對他方權益爲不利行爲之情事,經他方書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時,他方得立即終止本 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十一、本 約訂定後,任一方發生解散、破產之情事時,他方得終止契約。但已支付之使用報酬並不得請求返還。

十二、本 約終止後,並不影響請求損害賠償之權益。損害賠償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下列費用:應付之使用報酬金額;因提起訴訟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調查費用及執行費用。

第八條 契約解釋(本 約之解釋,以法律爲準據法)

十三、本 約一切附件,與本 約約定有相同之效力,併爲本 約之一部份。

十四、本 約任一部份縱經認定爲無效,雙方同意不因此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十五、本 約之內容,非經雙方書面合意不得變更。

第九條 調解、仲裁及管轄機關

因本 約所生之爭議,得移請 進行調解,或交由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徑自提起訴訟。因本 約所生之訴訟,雙方合意以 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 契約原本

本 約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 網的圖片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其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3

授權方:

合同雙方:

被授權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雙方:

被授權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雙方就甲方擁有版權之 (作品)授予乙方 (結合第二章寫明授權) 權利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作品

第一條 授權作品

1、 作品名稱:

2、 作品類型:(注:文、攝影、計算機軟件等,但應註明具體類型,如:論文、圖書、照片、音像製品、電影、遊戲軟件等)

3、 作品完成時間:

4、 作品是否發表:

5、 首次發表國:

6、 作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受保護期限: 年 月 日——年 月 日。

7、 版權登記證書號碼:

第二條 版權所有人

1、 作者:

2、 國籍:

3、 版權所有人爲:

① 作者:

② 職務作品所有人:

③ 經過轉讓後的版權所有人:

-注:需附:版權轉讓合同、版權轉讓登記

第三條 甲方授權地位

甲方授權地位爲:

1、 版權所有人;

2、 委託授權人;

-注:需附委託書

3、 轉授權人。

-注:需附授權書

第二章 權利許可

第四條 許可權利種類

-注:需根據具體情況寫詳細,

複製權、

發行權、

出租權、

展覽權、

表演權、

放映權、

廣播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

攝製權、

改編權、

翻譯權、

彙編權。

第五條 許可方式:

1、 專有許可

-注:應寫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則視爲排除甲方使用。

2、 非專有許可

第六條 許可使用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

第七條 許可使用期限:

第八條 授權語言:

第三章 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採取第 種方式

1、 一次性支付版權費;

2、 最低保證版權費 + 版稅

最低保證版權費是指規定最低保證銷售數量,不論乙方是否達到最低銷售數量,皆應給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證金。

版稅是指最低銷售數量以外乙方根據:零售單價×版稅率%×銷售數量,的計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權費。

-注:版稅是圖書出版常用語,是根據銷售數量和單價按照比例支付版權費,這裏使用比較貼切並可與最低保證版權費相區別

第十條 如若採取上述第九條第1種方式,則

1、版權費爲:人民幣 萬元(rmb:)。

2、版權費支付時間爲:

第十一條 如若採取上述第九條第2種方式,則

1、最低保證銷售數量爲:

2、零售價爲:人民幣 元/件。

3、版稅率爲: %。

4、最低保證版權費爲:

-注:可約定一個固定金額;也可根據:零售價×版稅率×最低保證銷售數量,計算。

5、最低保證版權費的支付時間爲:

6、版稅的支付時間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爲一個週期,每個週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稅。如在授權期內最後一個週期不足三個月,則在授權期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版稅。

第四章 財務報告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三個月爲一週期,每個週期末10日內,乙方應提供給甲方一份完整、真實的財務報告,寫明本週期的銷售數量及庫存情況。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自己或自行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覈查乙方之賬冊,並覈對上述財務報告之正確性,如發現財務報告有虛假,覈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僅以本合同約定行使授權,並不得再授權。

第十五條 乙方行使授權時需註明授權方爲甲方,包括產品、包裝、廣告、宣傳品等。

第十六條 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以及依據作品產生的知識產權皆歸甲方所有。

第六章 雙方保證與承諾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與承諾知識產權合同:

1、甲方擔保並聲明甲方有完整之權利及授權簽署本合同,授權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和其他權益的.內容。乙方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經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在授權地區擁有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包括在本合同簽定前,未授權任何第三方以與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產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內將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權利以與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甲方同意提供給乙方因消費者使用本產品所需要之資訊。

第十八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 乙方擔保並聲明乙方有完整之權利及授權簽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存續期間內,不簽署任何與本合同權益相沖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後 內使授權產品上市(注:或電視臺播放、出版等。)

4、 乙方保證在授權產品上市前將產品及包裝等送交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上市。

5、 乙方保證在產品上市初贈送甲方 套。

第七章 作品交付

第十九條 作品交付時間爲:(注:建議在乙方支付一定的版權費後)

第二十條 交付作品規格:(注:如母盤、光盤、手稿、卡通形象,以及相關的規格、語言、聲道等)

第二十一條 隨附作品交付的其他資料包括: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承諾關於雙方往來所獲知對方之商業、財務或貿易往來資料、文件、圖片或檔案,無論口頭或書面,均應保守機密不得對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約定於本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書面通知發出後3日內生效。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權力。

1、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另一守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並不表明其放棄向違約方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如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在合同正常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客戶提出的賠償,支付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第十一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之所有通知應以書面爲之,且應以信件、傳真之方式送達對方之如本合同所載之主營業處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通知對方,否則視同已送達通知。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戰爭、叛亂、火災、爆炸、地震、天災、洪水、乾旱或惡劣天氣,以至於無法送達、無法供給、無法生產、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壞、損失、遲延等耗損,雙方各自的損失自行負擔,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爲止。

第二十七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刪。若有增、減或變更本合同內容之必要時,應以書面爲之。

第二十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構建,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由 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時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籤人:

授權籤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授 權 書

甲方公司根據與被授權方簽訂之版權貿易合同,將本公司擁有著作權之下列 使用權授予乙方公司,允許乙方公司享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但不包括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 之權利。

授權版權名稱:

被授權人:

授權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除外)

授權方式:

授權語言:

授權期限:

授權日:

授權方:

授權方電話: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4

總部:

分部:

加盟店: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 (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 (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爲:

(一) 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 項權利。

(二) 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 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 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 方式向客戶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 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 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 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 方式向公衆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 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 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 文字轉換成 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 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 作品(計算機軟件)爲(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 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 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 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 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戶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戶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 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 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 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按照 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 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 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爲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 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 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 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 內容;

(2)作品中的 部分。

對上述商業祕密,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戶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 作品,包括了總部的 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 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部(簽章):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5

甲方:身份證號碼:地址: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版權或授權的影視作品的相關著作權許可乙方使用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授權內容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名爲《 》的影視作品的相關著作權許可乙方使用。

第二條:聲明及承諾

1、雙方擁有完全的權利或授權,足以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甲方承諾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合作節目,以及本協議

第三條

第二款約定的宣傳性資料的權利。如果因爲乙方合理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

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該合作節目所對應的授權費用,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2、雙方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簽署本協議。

3、雙方對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未侵害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4、在本協議簽署或履行過程中,若任何一方發現對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或不具備上述聲明及保證的資格,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而不構成違約,本協議項下約定的授權立即終止。若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三、授權項目

1、甲方同意將合作節目之信息網絡傳播權、廣播權、放映權等著作權財產權非獨家授予乙方。(本協議項下的著作權財產權是指以電視機、計算機、手機、地鐵站臺及車廂視頻媒體等爲接收終端,通過有線或無線在授權平臺上以視頻點播、定時直播、轉播的方式向公衆提供合作節目,使公衆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合作節目的權利。)

2、甲方同意將合作節目的片花、預告、故事梗概、劇照、海報、明星形象、影視插曲等宣傳性資料(以下簡稱宣傳性資料)提供給乙方及乙方權利的.受讓方對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作節目進行各種宣傳時使用。

第四條:授權性質

1、合作節目的授權性質爲不可撤銷的非專有使用權,乙方有權從屬許可或轉授權。

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自行許可或轉授權給乙方合作企業或與乙方合作企業共同行使本協議項下合作節目的權利。

3、本協議項下授權播映平臺爲乙方及經乙方從屬許可或轉授權的乙方合作企業。

第五條:授權範圍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全國範圍。

第六條:合同期限

1、許可使用的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協議到期若雙方無異議,視爲自動續期 年。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至遲須在授權期限開始前15天將合作節目介質提供給乙方,並保證合作節目介質的質量符合播出標準。若甲方提供合作節目介質有質量問題或其他瑕疵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應予以及時更換,不得影響合作節目的上線播映。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將合作節目的下列版權文件提供給乙方:

(1)甲方提供合作節目詳細情況(即合作節目的導演、編劇、主要演員、劇情梗概、人物介紹)。如甲方爲公司,甲方需提供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給乙方。

(2)甲方擁有合作節目版權的相關權利證明:該等合作節目所有參與制作人員出具的同意放棄其在該等合作節目享有之權利的聲明,或該等合作節目之著作權屬於甲方所有的權利聲明,或其他證明甲方享有合作節目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證明文件; 上述相關文件若非原件,甲方應提供上述相關權利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甲方須保證其出具的上述權利證明文件合法有效。

(3)甲方應就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授權事宜向乙方出具授權書原件一份。

3、本協議授權期限內,爲宣傳合作節目之需要,甲方須在授權期限開始前 天向乙方提供合作節目的宣傳性資料。

4、甲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自行繳納有關稅款。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果乙方通過使用甲方授權的合作節目產生收益,乙方同意在合作節目產生的收入中扣除乙方合作企業應得費用及各項成本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收益的 %,作爲本協議項下授權費用。

2、乙方同意並確認宣傳性資料僅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節目宣傳之目的,不得用於除此之外的其他用途。

3、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播出方有權根據播出渠道需要對合作節目進行適當修改。

4、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稅款。

第九條:保密義務及知識產權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通過工作接觸及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

2、除因本協議規定的用途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或協助

第三方使用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3、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雙方因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而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 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簽字:(蓋 )電 話:乙方代表簽字:(蓋 )電 話: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6

甲方(許可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及郵編:

聯繫電話(甲方爲自然人時填寫):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被許可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及郵編:

聯繫電話(乙方爲自然人時填寫):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相關權利的有關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

第一條許可使用的作品

1.1作品信息

作品名稱:

完成時間:

是否發表:;發表時間:

是否進行著作權登記:;登記時間:

作品其他信息:

1.2權利來源及依據

甲方權利來源方式爲:(根據下列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原始取得;(2)繼承取得;(3)受讓取得;(4)其他方式取得:

甲方權利來源的依據爲:本依據複印件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行使作品下述第項權利(根據下列序號選擇一項或多項填寫)。

(1)複製權;(2)發行權;(3)出租權;(4)展覽權

(5)表演權;(6)放映權;(7)廣播權;(8)信息網絡傳播權

(9)攝製權;(10)改編權;(11)翻譯權;(12)彙編權

(13)其他權利:

2.2乙方行使前款取得權利的具體形式(可以參考選用的使用形式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在報刊、雜誌等紙質媒體上使用;出版發行DVD、VCD、CD等音像製品;在飛機、列車、廣場、樓宇等公共場所使用;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劇;在劇場、影院演出或上映;在廣播、電視、互聯網上使用;廣告宣傳、教材使用,等等。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第三條許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方式爲:(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專有使用權許可(在本合同約定許可的時間和範圍內,乙方有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及甲方以同樣方式使用該作品)。

(2)非專有使用權許可(在本合同約定許可的時間和範圍內,甲方有權許可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該作品,甲方自己也有權使用)。

第四條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地域範圍爲(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中國(含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

(2)中國大陸

(3)其他國家或地區:

(4)其他約定:

第五條許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作品的期限爲(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許可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乙方繼續使用作品個月以處理遺留問題。具體約定爲:

第六條付酬方式

6.1乙方採取下述第種(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用,個人所得稅等有關稅款由乙方按國家規定爲甲方代扣代繳,並在繳稅後7日內向甲方出具完稅憑證。

(1)一次性支付固定費用。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甲方全額支付作品使用費元人民幣(大寫),即元人民幣(小寫)。

(2)分期支付固定費用。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分次向甲方支付使用費共計元人民幣(大寫),即元人民幣(小寫)。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爲元人民幣(佔應付使用費總額的%);第二次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或雙方約定的

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爲元人民幣(佔使用費總額的%,累計付款比例爲%);第次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爲元人民幣(佔使用費總額的%,累計付款比例爲100%)。

(3)基本費用加收入分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費爲:基本費用元人民幣(小寫)+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產生收入的%。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向甲方支付基本費用元人民幣(大寫)。

收入分配的時間或結算週期爲:,結算方式爲:。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與第三方的結算過程,對結算提出質詢或異議,要求對不正確的結算進行修正。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書面結算報告及相關結算依據。

(4)收入分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費爲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產生收入的%。

收入分配的時間或結算週期爲:,結算方式爲:。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與第三方的結算過程,對結算提出質詢或異議,要求對不正確的結算進行修正。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書面結算報告及相關結算依據。

(5)其他支付方式:

6.2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將使用費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甲方指定的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6.3其他費用(如衍生產品開發獲利等)的付費標準及付費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4甲方賬號如有變更,需於付款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付款時間的延誤或付款錯誤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七條作品交付

7.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許可使用的作品。

7.2交付方式。甲方採取下述第種(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方式向乙方交付許可使用的作品。

(1)直接交付。甲方直接向乙方指定的收件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交付作品,乙方收到作品後應同時向甲方提供簽收憑證,乙方簽收日爲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收件人爲:,聯繫方式:,收件地址:。

(2)郵寄交付。甲方通過郵局或快遞公司向乙方指定地址郵寄作品,乙方在郵寄回執上簽收的日期爲交付日。

乙方指定收件人爲:,聯繫方式:,收件地址:。

(3)簡易交付。甲方通過傳真、電子郵件、QQ等能夠確認乙方收悉的方式交付作品,以傳真、電子郵件、QQ等到達乙方特定系統的日期爲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接收傳真號碼:

乙方指定的電子郵箱地址:

乙方指定的QQ號碼:

乙方指定的其他接收地址:

(4)其他交付方式:

7.3交付異議。乙方未收到作品的,應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起7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乙方已經收到作品。

7.4作品原件的所有權。甲、乙雙方均認可,甲方授權乙方使用作品的著作權,並不轉移該作品原件的所有權。甲方將作品原件交付乙方之目的,僅爲方便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所授權的相應著作權,乙方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權利人對作品原件的所有權。

7.5作品原件的妥善保管和返還義務。甲方將作品原件交付乙方的`,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超出合同約定和目的使用原件。合同解除、終止、撤銷後的7日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返還原件,如有損壞或遺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權利與義務

8.1甲方保證其有權簽署本合同,乙方取得專有使用權的,甲方保證未將乙方依本合同所取得之權利授予第三方。

8.2甲方保證本許可不含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形。

8.3乙方應尊重甲方對本合同項下作品依法享有(保護或行使)的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8.4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對作品進行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開發利用。經甲方另行許可的,應保證甲方享有對衍生產品的合法權利,並向甲方支付合理報酬。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8.5雙方關於轉授權的約定爲:(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甲方許可轉授權的,乙方應在轉授權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與第三方的轉授權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自行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但授權許可使用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授權乙方的使用期限。乙方應在轉授權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與第三方的轉授權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8、6其他約定

(1)乙方使用甲方作品製作產品的,需於產品製作完成後10日內無償贈送甲方套。

具體規格要求爲。

(2)乙方需要甲方參加本作品的相關宣傳活動時,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參加的,相關交通、食宿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參加上述活動應獲得的勞務費,由雙方屆時協商確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權將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許可乙方使用的,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取得相應之權利,否則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費,並賠償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9.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權使用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計算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作爲滯納金。

乙方逾期付款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本條所稱的逾期部分款項,是指按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而未付款或未足額付款部分的款項。

9.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作品,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作爲滯納金,且許可使用期限相應順延。

甲方逾期交付作品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乙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解除,甲方應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內,無條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乙方因此所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9.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作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5若由於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另一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另一方賠償合理經濟損失,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條保密條款

10.1合同各方保證:對因簽署本合同所獲悉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資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作品信息、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等),以及本合同內容等(以下稱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屬於對方的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一方按照對其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等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執行公務時的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時,應在披露之前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

10.2以上保密條款並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10.3以上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年內仍有效。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雙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並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證明材料。

11.2如不可抗力情況消失後,本合同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備繼續履行的條件,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沒有必要或無法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1.3本條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重大傳染性疾病、政府指令或政策變更等因素。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文本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語言文字爲準。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需提交各自的有效證件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之一部分。

13.3本合同中空白處打“×”則表示雙方認可此處沒有需要填寫的內容,就該條款不做約定。

13.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7

甲方(出版社):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爲了傳播先進文化、提高全民素質,更好地履行文化傳播和社會教育的職能,乙方希望通過評獎活動,加強圖書館與讀者的互動,進一步培養全社會的閱讀習慣,引導社會的審美取向和文化消費,同時爲家庭藏書和圖書館藏書建設提供指導。

本獎項通過社會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選,乙方將設計相關網頁用於網絡投票。爲此,需要在網頁上提供參評圖書,採用網上投票的方式進行讀者初評,得票最多的前 種圖書將進入複審,由專家評審出 種獲獎圖書。

爲了配合乙方獎項的評選,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出版圖書進行電子化的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條文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非專屬授權使用書名爲 的著作(包括該著作的版式及裝幀,以下簡稱本著作)

□全文

□部分內容(不少於全書內容的1/3): 頁至 頁

(請在相應的方框內畫√,下同)

以電子文本的形式,作爲乙方獎項相關網頁的'內容。

2、甲方□已製作並同意向乙方免費提供本著作的電子文本。□授權乙方對本著作進行數字化加工、轉換。

3、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本次活動的要求對本著作的電子文本進行數字化加工、編輯等,使之成爲符合網上評選要求的電子文本。

4、乙方將本著作轉化爲電子文本時,甲方□需要;□不需要免費獲得本著作的數字化副本一套。

5、甲方同意乙方在評選活動結束後,在乙方網站上繼續提供本著作電子文本的網絡瀏覽。

6、甲方保證所提供授權的著作,沒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和其他權利,如有因此引起之糾紛、訴訟、損失或損害賠償等,完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乙方僅向讀者提供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的閱覽。

8、乙方應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本著作時,載明著作出處及甲方名稱。

9、乙方負責選取或研發參評圖書網上閱讀軟件。包括:存儲、瀏覽器、下載控制、使用頻率以及統計要求等,以技術措施有效保護甲方著作權及相關權益。

10、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免費提供本著作的書目數據。

11、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通過本館網站與甲方網站建立鏈接,引導感興趣的讀者瀏覽甲方網站。

12、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就參評圖書網上閱讀事宜積極尋求與知名網站鏈接,以擴大甲方參評圖書的宣傳範圍。

13、評選結束後,乙方將甲方獲獎圖書名單在館內相應地點與本館網站的醒目位置向讀者推薦,引導讀者作爲購買閱讀的優先選擇。

三、甲方保證在上述條款中向乙方許可的權利都已獲得本著作作者的同意,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交乙方備案。

四、其他事項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

1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8

總部:

分部:

加盟店: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 (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 (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爲:

(一) 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 項權利。

(二) 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 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 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 方式向客戶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 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 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 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 方式向公衆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 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 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 文字轉換成 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 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 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 作品(計算機軟件)爲(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 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 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 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 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戶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戶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3) ;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 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 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 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按照 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 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 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爲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 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 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 元;

(6) 。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 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 內容;

(2)作品中的 部分。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戶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3) 。

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 作品,包括了總部的 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 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部(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加盟商(簽章):

年 月 日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9

甲方(出版社):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爲了傳播先進文化、提高全民素質,更好地履行文化傳播和社會教育的職能,乙方希望通過評獎活動,加強圖書館與讀者的互動,進一步培養全社會的閱讀習慣,引導社會的審美取向和文化消費,同時爲家庭藏書和圖書館藏書建設提供指導。

本獎項通過社會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選,乙方將設計相關網頁用於網絡投票。爲此,需要在網頁上提供參評圖書,採用網上投票的方式進行讀者初評,得票最多的前 種圖書將進入複審,由專家評審出 種獲獎圖書。

爲了配合乙方獎項的評選,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出版圖書進行電子化的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條文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非專屬授權使用書名爲 的著作(包括該著作的版式及裝幀,以下簡稱本著作)

□全文

□部分內容(不少於全書內容的1/3): 頁至 頁

(請在相應的方框內畫√,下同)

以電子文本的形式,作爲乙方獎項相關網頁的內容。

3、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本次活動的要求對本著作的'電子文本進行數字化加工、編輯等,使之成爲符合網上評選要求的電子文本。

5、甲方同意乙方在評選活動結束後,在乙方網站上繼續提供本著作電子文本的網絡瀏覽。

6、甲方保證所提供授權的著作,沒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和其他權利,如有因此引起之糾紛、訴訟、損失或損害賠償等,完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乙方僅向讀者提供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的閱覽。

8、乙方應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本著作時,載明著作出處及甲方名稱。

11、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通過本館網站與甲方網站建立鏈接,引導感興趣的讀者瀏覽甲方網站。

12、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就參評圖書網上閱讀事宜積極尋求與知名網站鏈接,以擴大甲方參評圖書的宣傳範圍。

13、評選結束後,乙方將甲方獲獎圖書名單在館內相應地點與本館網站的醒目位置向讀者推薦,引導讀者作爲購買閱讀的優先選擇。

四、其他事項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

1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攝影作品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版權或授權的影視作品的相關著作權許可乙方使用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授權內容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名爲《 》的影視作品的相關著作權許可乙方使用。

第二條:聲明及承諾

1、雙方擁有完全的權利或授權,足以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甲方承諾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合作節目,以及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約定的宣傳性資料的權利。如果因爲乙方合理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該合作節目所對應的授權費用,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2、雙方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簽署本協議。

3、雙方對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4、在本協議簽署或履行過程中,若任何一方發現對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或不具備上述聲明及保證的資格,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而不構成違約,本協議項下約定的授權立即終止。若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授權項目

1、甲方同意將合作節目之信息網絡傳播權、廣播權、放映權等著作權財產權非獨家授予乙方。(本協議項下的“著作權財產權”是指以電視機、計算機、手機、地鐵站臺及車廂視頻媒體等爲接收終端,通過有線或無線在授權平臺上以視頻點播、定時直播、轉播的方式向公衆提供合作節目,使公衆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合作節目的權利。)

2、甲方同意將合作節目的片花、預告、故事梗概、劇照、海報、明星形象、影視插曲等宣傳性資料(以下簡稱“宣傳性資料”)提供給乙方及乙方權利的受讓方對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作節目進行各種宣傳時使用。

第四條:授權性質

1、合作節目的授權性質爲不可撤銷的非專有使用權,乙方有權從屬許可或轉授權。

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自行許可或轉授權給乙方合作企業或與乙方合作企業共同行使本協議項下合作節目的權利。

3、本協議項下授權播映平臺爲乙方及經乙方從屬許可或轉授權的乙方合作企業。

第五條:授權範圍

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全國範圍。

第六條:合同期限

1、許可使用的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協議到期若雙方無異議,視爲自動續期一年。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至遲須在授權期限開始前15天將合作節目介質提供給乙方,並保證合作節目介質的質量符合播出標準。若甲方提供合作節目介質有質量問題或其他瑕疵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應予以及時更換,不得影響合作節目的上線播映。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將合作節目的下列版權文件提供給乙方:

(1)甲方提供合作節目詳細情況(即合作節目的導演、編劇、主要演員、劇情梗概、人物介紹)。如甲方爲公司,甲方需提供最新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給乙方。

(2)甲方擁有合作節目版權的相關權利證明:該等合作節目所有參與制作人員出具的同意放棄其在該等合作節目享有之權利的聲明,或該等合作節目之著作權屬於甲方所有的權利聲明,或其他證明甲方享有合作節目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證明文件; 上述相關文件若非原件,甲方應提供上述相關權利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甲方須保證其出具的上述權利證明文件合法有效。

(3)甲方應就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授權事宜向乙方出具授權書原件一份。

3、本協議授權期限內,爲宣傳合作節目之需要,甲方須在授權期限開始前 天向乙方提供合作節目的宣傳性資料。

4、甲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自行繳納有關稅款。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果乙方通過使用甲方授權的合作節目產生收益,乙方同意在合作節目產生的收入中扣除乙方合作企業應得費用及各項成本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收益的 %,作爲本協議項下授權費用。

2、乙方同意並確認宣傳性資料僅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節目宣傳之目的,不得用於除此之外的其他用途。

3、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播出方有權根據播出渠道需要對合作節目進行適當修改。

4、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稅款。

第九條:保密義務及知識產權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通過工作接觸及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因本協議規定的用途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或協助第三方使用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3、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雙方因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而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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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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