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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聯考專項計劃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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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省招辦發佈了2017年重點高校在陝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和去年相比,重大變化是國家專項和地方專項的錄取辦法更改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

關於大學聯考專項計劃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國家專項計劃全國招生計劃6.3萬名,在我省的.實施區域爲陝西省區域內56個國家級貧困縣[陝西省國家級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及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已參加2017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本人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由參加我省本科一批錄取的省屬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在陝招生的高校專項計劃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申請及測試情況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在我省的實施區域爲陝西省區域內所有國家級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報考學生均須同時具備三項條件:已參加2017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審覈工作由相關貧困縣(區)招委會負責。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審覈5月10日前結束。6月15日前,各有關市(區)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報考資格複覈工作完畢,並將審覈結果與大學聯考報名系統會考生有關報名信息進行比對,需要矯正的應及時與相關考生聯繫。在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後,按照有關規定報省招辦進行信息變更。審覈結果與原報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絕修改相關信息的,視爲自動放棄專項計劃資格。

國家專項計劃單設錄取批次,採用平行志願模式並單獨填報。錄取批次設置爲單設本科A段,設6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單設本科B段開始之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投檔時不模擬,直接按院校招生計劃11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在陝錄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國家專項計劃之後,設置爲單設本科B段,4個平行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單設本科A段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採取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投檔時不模擬,直接按院校招生計劃11進行投檔。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本科一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採取徵集志願方式補充錄取。經徵集志願仍然未完成的計劃適當降分徵集志願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章程(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在陝錄取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覈。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在自主招生類B段填報志願(設1個院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在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