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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錄取批次及志願填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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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批次

會考錄取批次及志願填報解讀

今年中招錄取工作共分四個批次。

提前錄取批次,錄取學校爲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師範專業)、無錫機電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無錫旅遊商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項目。

第一批次分二個階段:

第一階段錄取學校爲市一中、輔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學、錫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

第二階段錄取學校爲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學、錫東高中、懷仁中學、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橋高中。

第二批次錄取學校爲其餘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技師學院和高級技工學校的高級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有關學校“中高職3+3分段培養”項目。

第三批次爲中等職業學校(含部省屬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註冊入學。

2、志願填報

(1)志願填報學校:報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技師學院和高級技工學校的高級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以及有關學校“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項目、“中高職3+3分段培養”項目需填報志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需填報志願。

(2)志願填報時間:爲方便學生和家長根據會考成績選擇填報合適理想學校,中招志願填報安排在會考成績公佈後進行。志願填報時間:6月29日至7月1日。

(3)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具體流程:由市教育考試院發給每位考生上網用戶名、用戶密碼;考生上網登錄填報志願網站,登錄後立即修改用戶密碼(注意保密);填報志願;提交志願;到所在學校打印《志願確認表》;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志願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4)提前錄取批次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師範專業)、無錫機電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無錫旅遊商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項目可填報一至二個專業。

(5)第一批次第一階段錄取學校志願分爲“分配”和“統招”二類,分配類設一個志願,統招類設二個志願。考生可在規定報考範圍內選填分配類招生學校一所和統招類招生學校一至二所。分配類志願與統招類志願可以是不同學校。填報本批次(階段)四星級高中的`國際課程、科技藝術、體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的,須填報在統招類志願欄內。

(6)第一批次第二階段錄取學校志願設A、B、C三個平行志願。考生可在三個志願中相應選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階段)四星級高中。報考本批次(階段)普通高中科技、藝術、體育特色班和特長生的,A志願必須填報該普通高中。

(7)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願設A、B、C三個平行志願。考生可在三個志願中相應選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的高級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中高職3+3分段培養”項目學校,其中,每所職業類學校可填報三個專業。

(8)自主招生預錄取和完中直升錄取工作在6月6日前完成。凡與自主招生學校簽訂預錄取協議的考生,在填報第一批次第一階段分配類志願時必須填報該學校。凡與完中直升學校簽訂錄取協議的學生,不得同時與自主招生學校簽訂預錄取協議,也不再參加會考。

(9)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需填報志願,實行由招生學校自主招生、註冊入學。市教育局、人保局、發改委根據職業教育佈局規劃和學校辦學能力,覈定各校招生計劃。考生憑戶口簿、准考證、畢業證向招生學校申請註冊入學。學校根據學生會考成績、學業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等自主確定錄取標準和招生方式。

(10)考生報考有寄宿條件的學校,凡需寄宿的必須註明“寄宿”。

(11)各國中學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考生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應由其本人和家長自主決定,學校、教師均不得強制學生填報或不填報某個志願。如發生此類情況,經查實情節較重的,一律予以嚴肅處理。填報志願期間,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相關招生諮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