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校園範文 > 其他

安徽城市低保標準

其他1.05W

從2015年1月1日起,合肥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爲戶月人均510元。

安徽城市低保標準

經過調整後,合肥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14年的戶月人均460元調整爲戶月人均510元。各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市定指導線爲戶月人均不低於44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市定指導線爲年人均不低於2100元。

城市低保提標後,合肥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未就業隨軍家屬、市級救助站受助人員、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生活費四個關聯項目隨之提高。

標籤:低保 安徽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