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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居保繳費標準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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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新農保城居保擬合二爲一

深圳城居保繳費標準或提高

日前,《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城鄉居保辦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新農保和城居保將合二爲一,同時提高參保人的最低繳費標準至120元/年。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執行的是廣東省政策,如果廣東省城鄉居保繳費標準提高,深圳的城居保繳費標準也會一樣提高。

根據《城鄉居保辦法》徵求意見稿,廣東省將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原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人員統一併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提高了參保人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標準設爲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繳費的方式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據瞭解,由於深圳只有城鎮居民,所以並不存在新農保。根據目前的政策,深圳城居保參保人按年繳費,每年按規定繳納一次,個人繳費標準設爲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那麼,如果省裏面的'徵求意見稿通過,深圳城居保參保人的最低繳費標準也將提高到120元/年,繳費上限也將提高到3600元/年。

根據徵求意見稿,參保人的基礎養老金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所增加的資金自行負擔。記者瞭解到,深圳領取養老金的城居保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週年的,基礎養老金爲每月200元;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週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爲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