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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作弊通報 (彙總13篇)

考試1.07W

考試作弊通報 1

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小美,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考試作弊通報 (彙總13篇)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爲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小美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爲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2

xxx同學(學號:xxx),我校系專業xx級x班學生。20xx年xx月xx日在我校期末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期間翻閱與考試無關書籍,並攜帶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考試相關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且情節惡劣,特對該生作出全校通報批評,留校察看的行政處分。

特此通報!

  xx職業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3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xx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覈查。

調查發現,xx班劉xx、秦xx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劉海、秦曉東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張彥明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吳會琴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爲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工作,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4

在今天上午英語考試中,查到八年級張xx和熊xx兩位同學利用紙條相互傳遞答案舞弊,上述二位同學嚴重違反學校考試製度及考場規則,造成了不良影響。

爲了教育他們,警示他人。對二位同學英語學科以零分計算,同時給予警告處分!望同學以此爲戒,嚴格遵守學校考試製度,做到誠信考試。

特此通報。

  xx中學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5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小美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小美的試卷,小美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爲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爲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小美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爲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6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爲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爲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xx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7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220134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覈查。

調查發現,220134班劉xx、秦xx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劉海、秦曉東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張彥明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吳會琴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爲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8

小美(學號:xxx),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xx年3月28日

考試作弊通報 9

在今天上午英語考試中,查到八年級張和熊兩位同學利用紙條相互傳遞答案舞弊,上述二位同學嚴重違反學校考試製度及考場規則,造成了不良影響。爲了教育他們,警示他人。對二位同學英語學科以零分計算,同時給予警告處分!望同學以此爲戒,嚴格遵守學校考試製度,做到誠信考試。

特此通報

  xx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 10

七年級年級xx班李、八年級年級1xx班汪,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歷史時,無視考場紀律,公然作弊,被監考教師抓獲。其弄虛作假的`行爲嚴重違反了《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179班、163班汪全校通報批評、該科成績以0分論處的處理。

望廣大同學引以爲戒,平時努力學習,培養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

  初級中學

  xx年一月六日

考試作弊通報 11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xx班學生小美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爲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小美小偉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爲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日期:xxxxx

考試作弊通報 12

小美x(學號:xxxx),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x科技學院

  20xx年3月28日

考試作弊通報 13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xx班學生小美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爲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

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小美小偉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爲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