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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

考試2.65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爲了讓您在寫承諾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信考試承諾書1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爲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爲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絕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2

我是報考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絕不作弊,誠信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屬本人個人行爲,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並且與本人所在單位蘭州軍分區蘭州總醫院無任何關係。

承諾人簽名:

時間:

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纔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4

xx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爲本,操守爲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簽字):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5

  一、學習誠信:

態度端正,嚴謹求實,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爲。

  二、經濟誠信:

以信立人,履約踐諾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

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爲。

  四、上網誠信:

自省自律,知行統一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譭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

嚴守規則,表裏如一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爲習慣;按時起牀,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菸、不酗酒、不打架鬥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範,自覺行爲,達到表裏如一。

爲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承諾人: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6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爲營造良好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爲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試態度,嚴守紀;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風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場紀律各項規定,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

2、場內不帶進與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場秩序的行爲,絕不替,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座位號;

5、嚴格遵守場紀律,服從監人員管理。

承諾人簽名:

時間:

誠信考試承諾書7

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並關閉鬧鐘後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爲由在課桌上放置多餘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爲,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覈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確切理解爲:考試作弊者,無論其後的行政處分解除與否,都將不會被授予學士學位。)

承諾書

我已認真學習並將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

日期: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爲本,操守爲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守則》、《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處罰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牢記“以誠實守信爲榮,以背信棄義爲恥;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考,做到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5、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姓名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9

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於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0

爲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並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爲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爲。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爲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爲。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爲。考生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爲;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爲。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覈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粘貼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目開考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爲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自負。

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1

一、在期末考試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定。

二、本人承諾在複習迎考期間會盡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績,認真複習、主動幫助其他學習有困難的同學。

三、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遵守考場秩序,聽從監考老師的安排。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也不幫助他人作弊,身邊如有同學有作弊的傾向會及時阻止。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2

爲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後,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錶。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覈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後,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塗)、錯填(塗)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後,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喧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後,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爲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爲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於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於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爲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認定爲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准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爲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爲。

二、考生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認定爲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爲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燬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僞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爲,後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爲。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願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爲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3

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於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4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覈。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替本人考試,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承諾人簽名:

時間:

誠信考試承諾書15

本人報名參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經詳細閱讀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考場規則》,並已充分理解。爲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嚴肅性,本人在此願鄭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二、在考試過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場規則》的各項要求辦事,服從監考員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如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行爲,自願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依據有關規定所作的處罰。

考籍號:

考生簽名: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