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書信範文 > 申請書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範文

申請書2.21W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下面是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範文,請參考!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書範文

  篇一: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 王**,****律師事務所 律師 。

聯繫地址: 江蘇省徐州市****財富廣場B座903室。

聯繫電話:*****

被申請取保候審人:張××,男,40歲。於2010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 ,並於2010年××月××日被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南京××看守所。

申請事項:

應張××的妻子許××的要求,爲張××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首先對貴院依法安排我們會見了犯罪嫌疑人張××表示由衷的感謝!現我們根據瞭解的情況特向貴院反映,依法爲張××申請取保候審,請求貴院予以批准。

對張××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51條規定:“人民法 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法律 的規定,可以看出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侵害。

辯護人認爲,本案犯罪嫌疑人張××涉嫌,結合本案其主觀惡性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處(南京市××區××街區××西園××苑×幢×號),隨時可以傳訊,保證做到隨傳隨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爲犯罪嫌疑人張××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請求貴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區人民檢察院

  篇二: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漢族,生於x年x月x日,住濟南市歷城區x,系犯罪嫌疑人x之父。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男,漢族,生於1994年x月x日,住濟南市歷城區x號。因涉嫌x被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區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在歷城區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犯罪嫌疑人x因x一案,於2011年x月x日被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刑事拘留。該犯罪嫌疑人生於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該犯罪嫌疑人蔘與實施搶劫次數較少,涉案金額不大,危害社會後果較輕,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申請人爲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並願依法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提出此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