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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保證書五篇

篇一: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項目安全保證書五篇

太倉市科教新城區建築工程現場文明施工

安全生產目標預控管理責任書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確保以下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工程概況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起本項目施工的安全責任。

1、 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 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3、 安 全 員: 證號: 聯繫電話:

4、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撥付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2、向施工前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

3、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負責牽頭組織簽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作業時雙方之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三、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嚴格遵守JGJ59——99標準和有關規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每月30日前填寫現場隱患排查報告報送科教新城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2、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3、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總責。總

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當主要責任。

5、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6、建立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公示與監控制度。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7、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8、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9、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10、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11、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大門堅固、美觀,門楣書寫企業、項目名稱。現場佈局合理、規範,五牌一圖及各種標牌齊全,掛設整齊美觀。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

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周邊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13、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14、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5、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按規定登記使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先產權登記、安裝前進行告知、辦理使用登記、拆除前拆卸告知、辦理註銷登記

16、施工單位要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17、嚴禁轄區內的建築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員到天鏡湖游泳。

四、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1、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範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對中型以上項目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2、審查總、分包施工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

3、審覈總、分包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

4、審覈施工企業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

5、審覈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時承諾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情況。

6、複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全防護用具、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記錄,並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7、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8、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

9、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10、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覈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五、其他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1、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出租單位應提供相關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合格證明。

2、施工超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單位應提供企業資質、安全施工措施及驗收調試等情況。

3、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檢驗檢測單位應提供企業資質和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

六、各方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各自的安全責任,履行相關義務,確保工程項目施工安全。

2、如實提供相關備案資料,對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予以積極

篇二:施工安全保證書

施工安全保證書(範文)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覈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一份留建設單位,一份留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年 月 日日 日

篇三:施工安全保證書

安全生產保證書

爲了中鐵六局渝黔引入貴陽樞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祖業人員的安全,保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目標爲

⑴杜絕職工、勞務工責任死亡事故;

⑵杜絕鐵路交通一般D類以上事故;

⑶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⑷杜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⑸杜絕職工責任重傷事故;

⑹單件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費控制在2萬元以下。

2、推行、落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爲加強中鐵六局渝黔引入貴陽樞紐工程安全質量管理,促進安全質量工作,有效減少和預防安全質量施工,進一步逐級分解和落實安全質量責任制,確保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安全質量事故獎罰管理辦法》,項目部與架子隊簽訂安全包保責任書。

3、堅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防微杜漸,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宣傳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使每個職工都能時刻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宣傳“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動員全體職工人人重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職工克服麻痹思想,克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主體工程,忽視收尾工程”的錯誤傾向。用好勞動保護用品,自己的安全就是爲了他人的幸福。

4、安全檢查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貴陽樞紐鐵路工程業主及中鐵六局相關安全質量要求,全面部署開展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和抓好安全質量施工,提高安全質量意思,將堅持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管理辦法,檢查內容如下:

5、現場安全防護

施工現場的佈置、安全防護嚴格按成都局標準化要求做。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繫好安全帶。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欄、安全標誌和警告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拆動。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中,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遞,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臨時用電

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報業主單位審批,嚴格按臨時用電施工方案佈設臨

時電源。現場臨時用電採用標準配電箱,上鎖、掛安全標誌,並派專人負責。

臨時用電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保護”,配電箱電源線採用五芯電纜。現場設專職維修電工,專門負責現場用電安全。

貴陽樞紐項目部

項目部負責人:

年 日 月

篇四:施工安全保證書

施工安全保證書

(僅適用於大港區)

我公司在承攬戶外廣告及燈箱牌匾的製作安裝施工中,嚴格遵照天津市燈光工程有關施工條例的標準實施,不違反大港區市容規劃有關文件規定。施工過程中做到如下承諾:

一、開工前協助客戶及時到市容委申報相關手續,待行政准予下達後,進場施工。

二、設計階段保持與市容委溝通,及時瞭解相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市容規劃相關規定進行設計。

三、施工過程中嚴把質量關,按操作規程施工,特種作業持證上崗,不野蠻施工;加強現場管理,設專人負責監管,不佔道、不擾民、不破壞環境衛生。

四、注重安全措施工作,開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交底,提高其安全保護意識;注意用電安全,提高防火意識。

五、施工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的,或給他人或社會造成損失的,本公司負全責。

六、對本公司安裝的廣告牌定期進行檢查,對設置時間較長的廣告牌及時加固維護或建議客戶更新或拆除。

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美辰廣告部

篇五:施工安全保證書

施工安全保證書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金光公寓宿舍改造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施工單位保證做到:

一、確保項目負責人員到位,並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施工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二、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三、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包括施工過程中有外包情況的,外包人員安全責任由施工單位全權負責。

四、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五、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與公寓有效隔離,不影響公寓內員工休息及正常辦公。施工人員就餐需要與公寓住宿及辦公員工錯時,並保證施工作業的就餐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六、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七、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八、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九、施工單位要爲施工現場作業的人員簽訂協議,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及傷亡等,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十、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項目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及項目進度表,建設單位有權根據施工項目進度表,對項目進行監督及確認。逾期未完工,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本工程項目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要求公寓其中改造的30個房間,必須於2015年5月23日完工,並滿足入住條件。

十一、本保證書一式兩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