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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神話寓言的區別

童話中的形象時從生活中來的,但是,並不是生活中實際存在的,甚至也不是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它具有一定的象徵性和極大的誇張性。以下內容是本站小編爲您精心整理的童話神話寓言的區別,歡迎參考!

童話神話寓言的區別
童話神話寓言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這種作品通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誇張來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常採用對自然物作擬人化描寫的手法,情節曲折神奇、生動淺顯,以適應兒童心理愛好和對兒童進行思想教育

寓言是以比喻性的故事寄寓意味深長的道理。用簡單的事實表現較深刻的道理的帶有勸喻、諷刺意義的小故事。它大多以簡短的結構、鮮明的形象、誇張和想象的藝術手法,闡明某種道理或諷刺某種社會現象。

神話是遠古人民表現對自然及文化現象的理解與想象的故事,它是人類早期的不自覺的藝術創作,是幻想出來的具有藝術意味的解釋和描述的集體口頭創作。馬克思說神話是“通過人民的幻想用一種不自覺的藝術方式加工過的自然和社會形式本身。” 它反映出的是遠古人們對世界起源、自然現象及社會生活的原始性的理解。

童話,是兒童文學體裁中的一種具有濃厚幻想色彩的虛構故事作品,通過豐富的想象、幻想、誇張、象徵的手段來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對兒童進行思想教育。其語言通俗生動,故事情節往往離奇曲折,引人入勝。

寓言,是用假託的故事或自然物的擬人手法說明某個道理,常帶有勸戒、教育的性質。如我國古代諸子百家著作中的寓言、古 希臘 《伊索寓言》等。

寓言的篇幅一般比較短小,語言凝練,結構簡單卻極富表現力。 有鮮明的諷刺性和教育性。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訓意義的主題或深刻的道理在簡單的故事中體現。主題思想大多借此喻彼,借遠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鷸蚌相爭》、《東郭先生和狼》等都是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寓言名篇。故事“主角”更多是人格化了的動物、植物或自然界的其他東西或現象。寓言常用手法爲:比喻,誇張,象徵,等手法

神話,是指敘述人類原始時期,也就是人類演化的初期所發生的單一事件或故事;而且,承傳者對這些事件、故事必須信以爲真,而學者們就是根據這個定義以區別神話與傳說、神話與民間故事之間的不同。

神話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它必須是人類演化初期的故事。根據這個定義,如果我們將瑪麗蓮夢露和黛安娜王妃的死訊視爲神話,就是錯誤的。因爲她們頂多只是“傳說”,算不上是“神話”。事實上若用英文原文來看這樣的訊息,應該用“legend”(傳說)來表達,而不能用“myth”(神話)來定義。

再拿日本的例子看好了。弘海大師(即空海和尚)帶領人們挖掘而成的蓄水池,或他曾經駐足之處,這些也只能算是說明偉人事蹟的“傳說”,我們並不會將之視爲“神話”。

其次,神話必須是單一的事件。根據這個定義,那些以“從前、從前……”做開頭的“民間故事”也不能算是“神話”,一般的民間故事,通常沒有特定的地點、沒有設定特別的時間、沒有特定的人物、故事內容也可能重複發生,但是“神話”不同,神話必須是一個擁有特定場所、特定時間(即使兩者都沒有說得很明確),並且是在敘述一個特定人物(或神佛)的故事。

再者,述說神話的承傳者一定得對所述說的內容信以爲真。依照這個定義來看,許多現代人所謂的神話,根本算不上是神話,那些故事是在敘述一些根本沒有信衆的神明,嚴格來說,這樣的故事不該被稱爲是神話。

二、產生的時間、起源不同。

童話最初也是羣衆集體創作,在民間流傳。而成爲文學的童話,中國始於辛亥革命時期。其時有孫毓修等編纂的童話集多種。當時對於童話的概念還是模糊的,認爲它無非“兒童的話”。真正賦予童話新的內容, 培植、鼓勵童話創作使它成爲一種獨特的文學體裁的是現代作家鄭振鐸。西方童話比中國略早。十九世紀中期丹麥作家安徒生創作了大量的童話,頗受讀者的青睞。

寓言的產生比神話略晚。它是在歷史不斷向前發展,人類對社會的認識已逐漸深化時產生的。它是人類自覺的以自己的認識對社會種種形態進行藝術加工。最初它來自於羣衆的集體創作,後經過文人收集,提煉形成優美的文學作品。我國春秋戰國時期寓言發展最爲興盛,諸子百家著作中都有不少寓言故事流傳下來。外國著名寓言有古希臘的《伊索寓言》,法國的《拉?封丹寓言》和俄國的《克雷洛夫寓言》等。

神話是“歷史上的人類童年時代的產物”。它的創作與遠古時代人民爭取生存、向自然力抗爭的活動緊密結合在一起。遠古時代生產力水平很低,人們不能科學的解釋世界、自然現象和原始社會文化生活的起源和變化,他們認爲這些變化莫測的現象都有一個神在指揮、控制着。於是在他們心目中,一切自然力都被他們的想象形象化、人格化了。隨後又在生產勞動中依照自己心中的英雄人物形象,創造出許多神的故事,在口頭流傳,這就是最早的神話。它是遠古人民對自然界的不自覺的藝術加工,反映人們對自然界的虛幻而有趣的認識。在中國古書中,如《山海經》、《淮南子》保存了不少神話故事,外國神話較有名的如《荷馬史詩》等。

三、特點不同。

童話常常賦予無生命的東西以生命,大多涉及超自然因素的神怪鬼靈。童話中的形象時從生活中來的,但是,並不是生活中實際存在的,甚至也不是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它具有一定的象徵性和極大的誇張性。

寓言具有鮮明的哲理性和諷刺性。主人公可以是人,可以是擬人化的生物或非生物。主題多是藉此喻彼,借遠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使深奧的道理從簡單的故事中體現出來。寓言在創作上常常運用誇張和擬人等表現手法,往往用虛構的手法將動物或其他自然物擬人化。

神話中充滿神奇的幻想,它把遠古人民的認識和世界萬物的生長變化都蒙上了一層奇異的色彩,是通過超自然的形象和幻想的形式來表現的故事和傳說,它們表現了古代人民對自然力的鬥爭和對理想的追求。神話中的人物形象,大多具有超人的.力量,是根據原始人的自身形象、生產狀況和對自然力的理解與提高自身能力的要求而想象出來的。一般說,神話的創作基礎是現實的,神話的創作方法是浪漫的。

神話的主人公是神,敘述的是史前時期關於天地開闢,人類起源,文化創造等方面的故事。

傳說的主人公通常是人,敘述的是歷史時期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及風物習俗來源等。

如:女媧補天,敘述的就是神仙女媧娘娘錘鍊五彩神石補天,從此天地正常,人類安居樂業,反映了人類祖先對豐衣足食生活的追求,也體現了神化故事主人公是神,敘述的內容之一是天地開闢。

再如:愚公移山,敘述的是愚公世居深山之中,因山阻出路因而愚公決心移山,代代如是,直至山移盡。反映了勞動人民堅持不懈的精神,同時也體現了傳說的主人公是人,傳說敘述的是早期的歷史任務,歷史事件。

童話神話寓言的介紹

童話

“童話”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體裁,通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誇張來編寫適合於兒童欣賞的故事”。“童話”一詞在《辭海》中的基本解釋是“兒童文學的一種,經過想象、幻想和誇張來塑造藝術形象,反映生活,增進兒童性格的成長”。

綜上所述,所謂童話是兒童文學體裁之一,通過豐富的幻想和誇張、象徵、擬人的手法塑造形象,以適宜於兒童閱讀的作品。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體裁,通過豐富的想像、幻想和誇張編寫的適合於兒童欣賞的故事.童話的基本特點有:根據兒童心理髮展的特點編寫;有獨特的修辭手段,如象徵、比喻等。

對於處於人生早期的兒童來說,他們富於幻想,對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非常好奇,沒有明確的主客體概念,認爲萬物有靈,如認爲周圍的一切都像自己一樣,既會高興也會哭鼻子,也會肚子餓和口渴.因此,兒童有自己的獨特認識世界的方式.爲了幫助兒童認識周圍的環境和事物,就要創造一種既適合他們的心理特點,又利於他們的發展的中介.童話的本質及其對兒童發展的價值正好可以起到這樣的作用.同時,童話也是兒童喜愛的.正如列寧所說:"兒童的本性是愛聽美妙的童話的."

寓言

1.寓言的篇幅一般比較短小,語言精闢簡練,結構簡單卻極富表現力。

2.鮮明的諷刺性和教育性。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訓意義的主題或深刻的道理在簡單的故事中體現。主題思想大多借此喻彼、借遠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

3.故事情節的虛構性,主人公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

4.常用手法:比喻、誇張、象徵、擬人等

5.“寓”是“寄託”的意思,即把作者的思想寄寓在一個故事裏,讓人從中領悟到一定的道理。

在中國,寓言註定是一種弱於並低於歷史的寫作,因爲它是與先秦哲學家的佚事寓言寫作相聯繫的。其源頭是非儒家的道家“異端”。然而寓言式閱讀又是儒家文人的常見閱讀模式。在這模式中,讀者意識到故事的小說性質,因而不把它看做真實的歷史。這些小說真正具有意義是在其說教和哲學的層面上。它們可以爲讀者帶來一堂道德課。關於奇異夢境、螞蟻、狐狸或龍的故事都不會被認爲是真實的,儘管它們也許都貌似使用了一些歷史修辭的技法。一旦不屬於歷史真實範疇,那它們就只能屬於寓言的範疇了。比如《南柯太守傳》和《枕中記》可以被讀成一個道家的寓言,它們旨在暴露儒家所追求的忙碌人生是無意義的,從而指出真正的道的所在。同理,《毛穎傳》也可以被讀成儒家的寓言,講的是臣子與國君的關係問題。它批評國君在對待這個年邁而忠誠的臣子時表現出的無德。對一個富於攻擊性的儒者來說,道家與佛家的寓言仍然是不可接受的。同時,“寓言這一術語在傳統中國批評中並未得到廣泛的接受”。

如果一個故事既不能合理地讀成歷史,也不能讀成寓言,它就是無意義的、微不足道的、怪異的、誤入歧途和顛覆性的。這就是許多小說敘事的命運,因爲它們不能在官方文化符碼中得到理解。這樣,我們觸及了“幻想”這一問題,它意味着對文本和閱讀過程的一種不確定態度。

神話

在學術上,學者所說的神話,必須具有幾個條件:1. 敘述人類原始時代或人類演化初期的單一事件或故事。2.傳承者對這些事件、故事必須信以爲真。3. 必須是遠古族羣的人們集體創造並且流傳下來,如果是個人創造,並且沒有透過傳承而且羣衆的成員對其創造的參與,這故事再怎麼神奇均不屬於神話。

具體解釋在學術上,學者們所謂的神話是指敘述人類原始時期,也就是人類演化的初期所發生的單一事件或故事;而且,承傳者對這些事件、故事必須信以爲真,而學者們就是根據這個定義以區別神話與傳說、神話與民間故事之間的不同

條件要求

第一,它必須是人類演化初期的故事。根據這個定義,如果將瑪麗蓮夢露和黛安娜王妃的死訊視爲神話,即是錯誤的。因爲她們頂多只是“傳說”,算不上是“神話”。事實上若用英文原文來看這樣的訊息,應該用“legend”(傳說)來表達,而不能用“myth”(神話)來定義。再拿日本的例子看好了。弘海大師(即空海和尚)帶領人們挖掘而成的蓄水池,或他曾經駐足之處,這些也只能算是說明偉人事蹟的“傳說”,並不會將之視爲“神話”。

第二,述說神話的承傳者一定得對所述說的內容信以爲真。依照這個定義來看,許多現代人所謂的神話,根本算不上是神話,那些故事是在敘述一些根本沒有信衆的神明,嚴格來說,這樣的故事不該被稱爲神話。第三,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是介於神話、傳說、典故、民間故事之間的傳奇,因深得地方百姓喜聞樂見而廣爲流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比如中華民國開國之時流傳於嶺南廣東之——炮打瘦狗,滿清改朝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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