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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協議書三篇

愛情婚姻協議書篇1

愛情婚姻協議書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願結成婚姻關係,並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財產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爲個人財產,不得歸爲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於房屋內財產均爲甲方所有;位於房屋內財產均爲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爲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爲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於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第二條費用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由於單方原因需採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爲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爲人單獨承擔。

如單方選擇領養方式,有關事宜應參照前款。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第三條債務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爲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爲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爲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爲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繼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諾自願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爲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爲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願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於婚姻關係受益,並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第五條行爲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爲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第六條補充事項

第七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着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爲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愛情婚姻協議書篇2

甲方:項 信

乙方:陳茜茜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相親相愛、誓做地球模範夫妻的基本原則,爲保證雙方感情持續昇華,修成正果,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並最終執子之手、與子皆老,現訂立如下條款,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從相識第一天開始到一起奔往火星,雙方必須對神聖的愛情與婚姻保持絕對的忠誠,不得有身體及心靈出軌;婚後雙方要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坦誠相待;甲方要保持並加強浪漫、體貼、上進、孝順之特點,乙方要保持並加強善良、美麗、可愛、孝順之本色。雙方有責任和義務爲這份婚姻和愛情保駕護航。

二、婚後雙方要創造生活的小浪漫。碰到對方生日、情人節及其它雙方共同的節日,一方要給對方送禮物,同時在該特殊節日內,對方擁有“夢幻公主/王子”之權利;另,乙方生日當天甲方必須爲乙方寫一首情詩。

三、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當面或者電話以溫柔、甜蜜的方式叫醒乙方起牀的責任,甲乙雙方提前一天提出免叫醒申請並獲得對方同意的除外;睡覺前雙方必須以當面、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互道晚安,甲方有責任在兩萬個日子裏哄乙方入睡。乙方隨時享有甲方當前狀態之信息知情權,甲方不能讓乙方持續感受到被冷落的情緒。

四、甲乙雙方不斷加強溝通交流,以最終達到情深契露之境界;如一方對另一方有任何怨氣,均須在當日發泄完畢,不得冷戰至隔日;同時交流要注意方式,如需向對方認錯、說對不起則應以擁抱的方式代替。溝通交流中不得口是心非,輕易承諾。

五、婚後甲方不得吸菸、酗酒、吸毒、等不良行爲,更不能使用任何冷熱暴力;雙方均擁有相對獨立的社會交往自由,在不傷害對方的.前提下,可以擁有獨立的社交圈,但雙方均不得對任何其他異性搞曖昧。

六、雙方對待長輩要極盡孝順;雙方不得當着親戚、朋友尤其是孩子的面吵架。雙方有義務在各自長輩面前給足另一半面子,幫助伴侶在對方長輩面前樹立良好形象,有利於促進兩家家庭和諧。

七、雙方不得強迫對方或者間接給予對方精神壓力,迫使對方按照自己的世界觀和行爲準則行事,要求同存異,認同對方的世界觀和行爲準則。

八、雙方本着平等以及能者多勞、閒者多勞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配家務及孩子撫養照顧。

九、雙方自結婚之日起應致力於培養共同的愛好,尋求共同的偶像,建立共同的信仰,並積極鍛鍊身體、陶冶情操,以爲實現百年好合之共同目標創造基本條件。

十、雙方若因工作需要出差,應時刻與對方保持聯繫,不得以忘記帶手機、手機沒電、停機等爲藉口。

十一、甲方負有努力工作爲家庭創造必要物資條件的義務,同時應盡一切條件保護乙方,避免乙方遭受別人傷害。同時,乙方應盡力爲甲方創造“家是避風的港灣”之條件。

十二、甲方不得私設小金庫,甲方可以負責保管雙方共同資產,乙方享有家庭財產知情權、使用參與權。

十三、遇有問題、分歧,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吵架的,不得提及離婚威脅,不得惡語傷害對方,晚上9點之後不得再跑出家門,無特殊原因不得夜不歸宿。

十四、雙方每年要抽出時間去旅行,放鬆壓力和負擔,同時培養夫妻感情。雙方要共同花時間陪孩子一起成長,維持家庭溫暖有愛。

十五、鑑於乙方的情緒特質,甲方有義務當乙方的情緒垃圾桶,當個稱職的聽衆。雙方有責任幫助對方疏導生活中產生的不良情緒,在愛情的基礎上成爲對方不可或缺的知己朋友。

十六、甲乙雙方共同誓言:天爲憑、地爲證,一生一世只愛對方一人直到海枯石爛,此生此世,絕無二心。

協議人:xxxx

xx年xx月xx日

愛情婚姻協議書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自願訂下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婚後財產(如家庭內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屬雙方共同擁有。婚前購買的資產或有一方姓名的資產均不屬雙方共同財產。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婚後家庭建設費用。

3、雙方婚後應相敬如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體貼、坦誠相對,且尊重和愛護對方父母及親人。

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隱瞞任何相關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項(家庭內部有重大決策之行爲由雙方協商而定)。

4、在婚後的日常生活中,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務,各展所長爲家庭作貢獻。

5、結婚滿一年後,如甲乙雙方相處不和,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則不能拒絕。

6、如雙方育有子女的,甲乙雙方每月應抽3天時間,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帶子女到外面遊玩(特殊情況的,需徵得對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親友,如有一方的家族親友有宴席或聚會,另一方必須參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應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拒絕參加。

8、婚姻存續期間,除向家族親人公佈兩人的婚姻關係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紹兩人的婚姻關係。

9、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尊重對方的私隱權,不能隨意查看、撕毀、刪除對方的信件、手機信息及各類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續期間,甲方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預。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帶有曖昧關係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的任何異性建立曖昧或戀愛或同居的關係。

12、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對方身體受到傷害)及隱形暴力(言語傷害、精神折磨)。

13、雙方如有一方違反上述任一款,違反次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上述過錯方被視爲自動放棄共有財產分割權,且一次性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 圓整(自簽訂之日起,每年增加 元)。

14、離婚時如雙方育有子女,子女撫養權歸乙方,甲方則擁有正常的子女監護權。甲方及其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爭奪子女的撫養權,除乙方自願放棄。

15、如雙方育有子女,在離婚後,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 元以上直至子女 週歲,另外如子女有學業,則每年另加金額爲子女年學業所需的 %的人民幣,並直至子女學業完成。

16、婚姻存續期不超 年(含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贍養費(除子女扶養費)及甲方名下的財產。

17、婚姻存續期 年至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甲方還需每月支付乙方贍養費 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續期 年以上,離婚時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財產。(例行此條款,不用例行第17條款)

19、無論婚前或婚後,任何一方負有的債權、債務,均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不予承擔其債權、債務。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