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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

清明節2.38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書信吧,書信有助於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爲了讓您在寫信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1

全體同學、各位家長,大家好!

我國的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清明節即將來臨,在這裏學校提倡每個家庭文明祭祀,用鮮花等形式寄託自己的哀思,抵制明火祭祀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和污染。同時爲了每位學生安全度過小假期,學校委託家長在小假期中盡到監護人的'義務,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1、在學校對學生提高安全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遠離危險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學生假期裏出市旅遊,學生家長要與班主任請假。

3、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坐黑車、套牌車、超員車、電動三輪車等,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4、注意家庭電器安全,防止火災和用電不當造成傷害,不玩火,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學生守則,在公共場所要自覺遵守秩序,做文明市民

6、不進網吧、遊戲廳、錄像廳,不晚歸,不與陌生人講話。

7、爭做“文明出行小使者”,做到“四看五不”。

8、家長要教育學生遠離城市建設施工現場,遠離違章、破損建築。不接受、不邀請同伴去玩耍,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9、嚴禁學生自行組織的外出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搞任何有危險性的團體活動。

10、嚴禁學生獨自或邀請夥伴到小河、水塘、大水坑、湖邊等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11、學生放假時間爲:20xx年4月2日起----4月4日止,4月5日上學。

  瀋陽市九十六學校

  二0xx年三月三十一日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2

親愛的家長朋友:

近期氣溫回升快,大風天氣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導致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隨着清明節的到來,祭祀用火、旅遊踏青、生產性燒荒等野外用火急劇增加,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爲進一步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假期安全,提高大家的.安全防範意識,特此向家長朋友提出如下安全建議:

一、自覺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掃。倡導上山掃墓祭祖文明新風,如植樹、獻鮮花、花籃、花圈等。不要上墳燒紙錢、燒墳草、放鞭炮、點香燭及吸菸、野炊等一切易發森林火災的野外用火行爲。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家長帶幼兒祭祖千萬注意防火,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

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酒後和疲勞駕駛;不乘坐無牌、無證或非營運、超載車輛;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過馬路家長要牽着孩子的手,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三、注意食品衛生安全。家長要監督幼兒不購買無安全保證的食品;不吃變質的飯菜,不吃不乾淨的水果;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吃山上的野果,嚴防食物中毒。

四、注意預防傳染病。春季是傳染病的高發期,如流感、麻疹、肝炎、手足口病等。家長要注意做好預防工作,根據天氣變化增減衣服,不要到人員密集的場所。

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家園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必要的自護自救能力,增強防範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溫泉鎮格林幼兒園

  20xx年3月31日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3

廣大家長朋友們:

又是一年春草綠,又是一年清明時。

每逢清明,我們都會懷着一份濃濃的思念之情,緬懷、祭奠革命先烈、先賢和已故的親人。但是清明前後風乾物燥,山林內可燃物較多也是山林火災事故多發期,上墳燒紙、燃放煙花,一旦遇上晴燥風大的天氣,極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消防工作將面臨嚴峻的考驗。爲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倡導文明祭掃新風尚,在此,向廣大家長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過一個文明健康的清明節。樹立文明的養葬觀念,弘揚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風,踐行尊老敬老和弘揚厚養薄葬的中華傳統美德,堅決抵制薄養厚葬不良歪風,摒棄奢侈浪費的祭奠方式,以節儉的方式寄託哀思。倡議廣大家長帶領孩子前往分水五雲山烈士墓、富源村紅軍墓等地進行憑弔,表達對先烈的哀思,增進愛黨、愛國、愛家鄉的情感。

二、過一個綠色低碳的清明節。自覺樹立環保意識,遵守社會公德,用環保、低碳、自然的方式表達傳統的祭奠習俗,不污染環境、不影響他人生活,共同保護清潔衛生、綠色生態的自然環境。倡導以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一次墓碑等方式寄託哀思;以回憶先人撫育之恩的方式,向後人講述先人的生平事蹟,將祭拜先人的傳統習俗用更加綠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進行表達。

三、過一個平安和諧的清明節。人人增強安全意識,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聽從公安、交通、城管、林業等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引導,自覺維護交通秩序、祭掃秩序;不違規用火,不在山頭、林地、墓地進行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隱患的祭祀活動,不在廣場、小區、交通路口等公共場所焚燒紙錢、擺放祭品;合理安排祭掃出行時間,儘量錯峯祭掃,共同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環境。

四、過一個弘揚文化的清明節。積極參加清明節掃墓、祭祖、踏青、植樹、做青團等活動,親近自然、關愛自然,培育科學健康的節日生活方式,在活動中認知傳統、尊重傳統、繼承傳統、弘揚傳統,尤其是要讓廣大青少年在參與中瞭解中華民族悠久的、燦爛的文化,進一步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廣大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文明祭祀,以實際行動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爲建設“中國畫城·瀟灑桐廬”和“最美分水”作出自己的貢獻。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4

清明小長假就要到了,大家放鬆身心的同時也不要忘記安全第一。

首先出行的時候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過馬路要左右看,走人行道。路上靠右行走,不橫穿馬路,不翻越欄杆,不與機動車搶行,不在公路上玩耍,以免發生交通事故。乘坐超載車輛,不坐非法營運車輛。在乘車、轉車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人身、行李安全。如遇惡劣天氣更應加強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意外傷害。

在出現沙塵、大風天氣時,應關好門窗,減少外出,不宜在室外進行體育運行和休閒活動;外出時最好帶防塵的口罩、眼鏡等,預防沙塵對眼、口、鼻的侵襲,儘量避免與沙塵親密接觸,在外逗留時間不宜過長,回家後應立即用清水洗臉。

大風天氣盡量不要外出,如必須外出時,少在高層樓之間騎車或步行通過,因爲高層樓之間很容易形成窄管效應,容易給出行帶來危險;請勿在高大建築物下和廣告牌下避風,因爲大的廣告牌匾在風力較大時,很有可能瞬間倒塌;風大時一定要留意遠離上了歲數的老樹,因爲老樹本身根基不牢,有可能會出現樹根或樹枝斷裂導致砸傷.

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做到飲食平衡;不買街頭或小店“三無”食品,不明情況時不要隨便服用藥物不吃腐敗變質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

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證充足睡眠.

不要獨自出門,出門要向爸爸媽媽說明去向和同伴姓名,按時回家.

讓我們共同度過一個飲食有節、寒暖當心、精神暢快、起居以時、勞逸均勻的.小長假;過一個健康、安全的小長假。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5

各位家長:

您好!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是緬懷逝者、悼念先人、紀念祖先的重要傳統節日。根據市教育局規定的放假期間,希望您在假期裏監護好孩子,並做到以下幾點:

一、清明節注意事項

1、利用清明節這個傳統節日,儘可能帶孩子去瞻仰先賢,接受優秀傳統教育;積極倡導用植樹、送花等有益於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託哀思。

2、清明節期間,來往車輛劇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3、請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按時完成作業,並讀一些有益的課外書,確保學習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突發性強、蔓延速度快、破壞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災。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1、3月26日至4月4日爲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上墳燒紙錢、點香蠟燭、燒墳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應及時向永豐鎮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值班室報告(電話:85185620)。中國小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3、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林區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燒紙、放鞭炮、吸菸等非生產性用火或者煉山、爆破、燒灰、燒田坎草等生產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4、對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30畝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60畝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清明節期間也是森林火災集中高發時段,我們特別告知您在祭掃時注意火燭,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請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但不能參與救火。

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6

全體師生及家長:

森林是大自然賜予我們的寶貴資源,是我市建設生態城市的重要基礎,更是展示我市對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環翠區作爲威海市的中心城區,有林地面積近22萬畝,森林覆蓋率高達51.4%,每年都吸引幾百萬遊客來到環翠區觀光旅遊,爲繁榮林區經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加倍珍惜!遺憾的是,近年來因少數市民上墳燒紙、林區野炊、吸菸、放“孔明燈”等用火行爲,給我區森林資源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不小損失,令人十分痛心,我們每個有責任感的`公民,都應自覺地參與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爲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爲子孫後代留下一片青山綠水作出積極貢獻。

每年的2月至5月爲我區的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類農事生產、道路橋樑施工、林區旅遊活動頻繁,野外用火將大量增加。加之受傳統習俗影響,清明節期間上墳燒紙現象時有發生,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爲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全區森林生態安全,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攜帶火種進山。清明節上墳掃墓,提倡用栽植紀念樹、敬獻鮮花等文明方式祭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區吸菸、野炊、燒香、焚紙、串燒地堰、燒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爲;各級監管部門和監護責任人要加強對老人、兒童以及各類智障人員的看管;在林區作業和通過的各類人羣和車輛,必須經防火檢查站的嚴格檢查和登記,並按要求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積極參加火災撲救。搶險救災是每個適齡公民應盡的義務,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盡其所能,積極參加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時,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以免發生傷害事故。嚴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殘人員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

三、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已於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條例》加大了對野外違法用火行爲的處罰額度,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元~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5萬元罰款;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對個人處200元~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5000元罰款。釀成30畝以上森林火災或者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規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護我們每個公民切身利益的實際需要。全體公民對野外違法用火以及釀成森林火災的違法行爲,有制止、檢舉、報告的權利和義務。報警電話:

感謝您對環翠區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爲了森林資源的安全和您的平安與幸福,請時刻注意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