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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

春節1.68W

爲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

爲進一步規範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安全管理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衆過一個放心年。根據《關於印發鎮煙花爆竹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政發〔20xx〕75號)要求和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將其納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我鎮將組織綜治、安監、派出所等部門在春節前對各村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問題的地區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對屢次發現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的重點村、重點戶、重點人員,要指定專人,採取包村、包戶、包人的方式進行監督,對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作坊、窩點,要依法予以打擊取締,並追根朔源,查清和斬斷非法生產原材料供應和產品銷售的經濟鏈條,從嚴從重處罰。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造成的嚴重危害,提高羣衆的自我保護意識,不組織、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三是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建立羣衆舉報獎勵制度,調動羣衆參與“打非”工作的積極性,營造有利於“打非”工作的社會氛圍。

二、開展全鎮範圍內的煙花爆竹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內容爲:是否制定並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工序從業人員是否進行了上崗前安全生產培訓並持證上崗;是否存在超人員、超藥量、超範圍組織生產;是否擅自改變工房用途;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等問題。對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一律不得生產,企業整改後,須經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復產。

三、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的責任。

四、切實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春節臨近,各安委會成員務必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監管檢查,加強應急值守,突出抓好水上交通、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2

爲切實做好全縣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xx〕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範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爲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爲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縣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縣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行爲。

縣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縣衛生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四、明晰步驟,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階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穫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爲今後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五、統籌部署,落實措施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衆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xx〕342號)等規定,採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羣衆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瞭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羣衆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媒體、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佈。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國小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

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爲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爲: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遊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傢俱、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爲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並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爲: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羣衆,實行羣防羣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爲。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爲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羣衆燃放的行爲,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爲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爲。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2009)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範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羣衆”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爲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曆正月十五)。三是規範市場行爲,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並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爲。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爲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儲存、銷售非法僞劣煙花爆竹行爲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並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六、嚴格現場監管,落實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後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採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築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爲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佈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爲,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爲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幹部爲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五)鼓勵羣衆舉報

堅持“市民自律,公衆監督,部門執法”的原則,鼓勵羣衆舉報的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縣公安局74511131、縣安監局74617050、縣工商局74696492、縣質監局74667243、縣供銷社74512581,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受理和嚴肅查處羣衆的舉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爲核心,從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於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於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3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爲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繫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xx供電公司、xx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並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覈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並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燬,嚴防迴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爲,並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爲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幹部管單位、鎮街幹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杴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爲,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範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爲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爲,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並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於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範,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並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並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溼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衆,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羣死羣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4

爲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xx〕87號)要求,結合街道轄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羣衆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羣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爲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羣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爲,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遊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範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啓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採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羣發佈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羣衆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爲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爲、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佈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籤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佈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閒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爲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爲。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峯時段爲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爲。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並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於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於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5

爲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爲,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衆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爲組長、分管負責人爲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爲。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爲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爲。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爲,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勳(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強化震懾作用。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7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爲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爲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爲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衆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爲。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爲。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通過地毯式排查、羣衆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爲;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爲。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覈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爲。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爲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爲。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僞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爲。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爲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衆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衆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爲,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8

20xx年11月以來,全國多地接連發生煙花爆竹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教訓十分慘痛。1月21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緊急召開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有關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通報近期煙花爆竹重大、較大事故情況,並對下一步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部署。爲吸取事故教訓,貫徹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生產,特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並將本通知精神迅速傳達至轄區所有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戶)、運輸企業。

一、切實增強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

當前至春節還有不到15天時間,同時是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活動最密集的時間,也是一年當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最爲嚴峻複雜時期。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高度警覺,牢固樹立“紅線”意識,時刻緊繃“打非治違”這根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鐵手腕,多措並舉,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二、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

一是要立即開展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庫房的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市安監局要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認真制定旺季銷售計劃,嚴把進貨和送貨關口,嚴格規範經營行爲,嚴禁向零售點超量配送,嚴禁向無證零售點配送煙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對已經達到或接近庫存飽和的批發企業停開運輸證,堅決杜絕超量儲存。二是要認真做好“兩關閉”回頭看工作,深入推進和鞏固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兩關閉”工作成果。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對“兩關閉”工作認真梳理分析,對已關閉的零售點逐一複查,嚴防“死灰復燃”和非法經營現象存在,確保屬於“兩關閉”範疇的零售點堅決關閉。尚未完成關閉任務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進一步動員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加大關閉工作力度。三是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要求,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儲存量。各安監站要對煙花爆竹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從嚴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經營行爲,對違反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規定的,一律依法暫停其經營活動。四是要切實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要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完善行政執法閉環機制,規範行政執法主體,嚴格執法程序,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文書,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

三、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門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嚴防煙花爆竹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強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的追蹤溯源,依法嚴格處罰和責任追究,對構成犯罪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會公佈非法生產經營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慘痛教訓,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羣衆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行爲。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手段,鼓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營造有利於“打非治違”的社會氛圍,形成社會公衆積極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9

爲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羣衆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羣衆的正當權益,根據《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爲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羣衆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築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國小、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遊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國小、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於20xx年1月3日啓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並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誌。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於25克、內徑大於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繫,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彙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0

爲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做好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xx市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x花領導字〔20xx〕x號)及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結合“百日綠色安全施工活動”的有關要求,通過落實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實,堅決防範建築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成立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丁勝委員任領導小組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凌振軍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魏吉祥站長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長)、各集團、總公司主管副總經理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三、職責分工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職責

督促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的職責

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組織指導下,在本區政府的領導下,對本轄區在監工地進行傳達部署、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參建單位加強對外宣傳和內部宣傳教育,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落實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溼阻燃等工作,組織好禁放點的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參建單位的職責

各施工單位是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築工地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溼阻燃、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等工作,加強重點時期的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加強對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宣傳教育,做到施工現場內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建設單位負責執行建築工地禁止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相關規定。各監理單位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階段開展:

(一)啓動部署階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20xx年1月16日前印發工作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大會,與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各集團總公司簽訂《xx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見附件)。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結合實際情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本轄區、本企業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要與本轄區各在監工程項目、各集團總公司要與下屬二級公司、各施工單位要與本單位各工程項目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責任。

(二)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階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內部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做好“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爲”等知識的宣傳,要適時組織一次宣傳工作“進工地”活動,強化宣傳力度,營造宣傳氛圍。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通過開展農民工夜校授課、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畫和警示標語、設置宣傳專欄、懸掛宣傳橫幅等形式,重點教育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內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在施工現場以外燃放煙花爆竹時,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後燃放煙花爆竹;要通過設置硬質禁放標誌牌、懸掛宣傳橫幅等方式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現場必須製作不少於一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橫幅,懸掛於施工現場內建築物主體結構或其他明顯位置。

2.全面加強隱患排查、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參照《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20xx至20xx年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冬春季火災防控工作和預防煤氣中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建發〔20xx〕x號),持續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在春節期間,各施工現場必須安排項目負責人帶班和項目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要加大隱患排查和禁放看護力度,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屋面、施工作業面、外牆、安全網、基坑肥槽、漏油的機械以及生活辦公區、材料集中堆放場地的隱患排查和看護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工作,對火災風險較大的部位要進行澆溼阻燃,對可燃物清理確實存在困難的,要按要求進行覆蓋並派專人重點看護,確保安全。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在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對本轄區在監工地至少組織一次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在煙花爆竹燃放期內,要加強巡視,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落實好各項防範工作。

春節燃放期間,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安排人員加強對轄區內施工現場的抽查;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要加強對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施工現場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

建工集團、城建集團、市政建設集團應急搶險大隊應做好搶險備勤工作,確保人員、物資、設備到位,發生突發事件,做到響應及時,措施得當,果斷處置,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對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包括召開會議部署次數、簽訂責任書份數、發送短信條數、宣傳教育人數、檢查次數、發現及整改隱患條數、看護巡查人數等,於20xx年2月16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1

爲做好青羊區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讓全區羣衆過一個和諧安全幸福的春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和1月17日“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監管工作

爲消除事故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監管有力,確保安全”的原則,成立“青羊區煙花爆竹綜合檢查組”(附後)。切實加強我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監管和綜合執法工作。

(一)檢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階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檢查階段進行拉網式排查,取締非法煙花爆竹經營點;對達不到基本安全條件的合法經營點,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准許經營;對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沒有粘貼封籤的不合格產品和非法運輸、非法儲存的產品依法予以沒收。

2、重點防控階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這一階段以監控爲主,二環路外各街道辦事處要會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組成防控小組,安排落實防控人員,定時段、定崗位值守,及時處置羣衆舉報的非法銷售點和發現的安全隱患,務必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重點防控日:2月6日、7日(臘月三十和正月七年級)、2月22日(正月十五)。在這一時段各街道防控小組要落實守候值班制度。各責任單位要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確保平安。

(二)相關部門職能職責

1、安監部門:嚴格審查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條件,核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件;組織煙花爆竹銷售點經營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專項培訓;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檢查,對達不到煙花爆竹銷售安全條件的銷售點,暫扣其經營許可證,並責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負責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依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負責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2、公安部門:負責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爲;打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及查處工作,對拒絕、阻礙或暴力威脅安監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要依法嚴肅打擊查處,確保安監等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協助收繳並銷燬所有非法的煙花爆竹。

3、工商部門:加強市場監控,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進行工商登記,對符合條件的經營點發放工商臨時執照。依法取締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爲,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

4、城管部門:對各街道辦事處煙花爆竹銷售棚點佔道情況進行審查,依法查處違規佔道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爲。

5、街道辦事處:對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專門班子,督促各方面貫徹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進行安全監管,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打擊非法煙花爆竹。

7、區級各部門、各單位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單位及下屬單位的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二、切實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布點、銷售安全工作

(一)煙花爆竹經營銷售點的設置

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實行“總量控制,嚴格准入,區域銷售,屬地管理”的原則,以確保我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安全、有序進行。根據20xx年10月份二環路外7個街道辦事處提出點位情況,徵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報市安監局批准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100個。根據我區煙花爆竹銷售特點和安全條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環路到三環路之間高層居民樓的固定點位,在總量不超過100個點位基礎上,在全區範圍進行了統籌和調整。

2、各轄區布點情況。二環路外側,光華、府南、東坡、金沙、蘇坡、黃田壩、文家七個街道辦事處轄區設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30個,臨時零售點70個,共布點100個。

(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審批

1、煙花爆竹布點,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佈局、總量控制、嚴格准入”的原則審批。在同等條件下,對具有煙花爆竹零售經驗的人員申請優先審批。銷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覈,取得上崗資格。按照《四川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方可進行煙花爆竹的銷售。20xx年1月16日區安監局已對符合條件的准入人員進行了安全培訓。

2、審批程序

煙花爆竹固定零售經營,由申請人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在辦事處簽署意見後,報區安監局審查合格後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由申請人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並區城管局審查同意報市城管局備案後,到區安監局申領《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憑《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實行一點一證,做到依法規範經營。

3、區安監局將取得許可的煙花爆竹零售點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將本轄區取得許可的煙花爆竹零售點抄告轄區派出所。公安機關要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公共管理。

(三)煙花爆竹配送、銷售

1、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配送時間從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銷售時間從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配送時間從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銷售時間從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順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市安監局指定批發銷售商)必須在1月27日前,爲煙花爆竹臨時零售戶按要求搭建好帳棚,並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必須遵守的規定,批發經營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向無《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批發銷售煙花爆竹產品;嚴禁批發銷售《關於確定成都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品種的通知》(成安監〔20xx〕5號)規定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與零售經營者點簽訂具有安全內容的經營協議。在銷售期結束後7天內,負責督促臨時經營戶將未售完的剩餘產品打包成件交回,並代其統一保管。

3、煙花爆竹零售點必須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從有資質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採購有市級《煙花爆竹封籤》的煙花爆竹產品。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超過經營許可覈定的最大儲存量。經營的產品必須符合《關於確定成都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品種的通知》(成安監〔20xx〕5號)規定的煙花爆竹產品。在零售經營必須將《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懸掛在經營點的醒目位置,並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購買須知。臨時零售點位置確定後,未經批准不準擅自移動。

4、禁限燃放區域的劃分

下列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街道辦事外以上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2)車站、機場、商場等其它人口密集場所;

(3)重要軍事設施、倉庫、區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4)加油、加氣站等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周邊50米範圍內;

(5)法律、法規、規章或各級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場所;

(6)區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區域或場所。

三、堅決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爲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產銷兩旺,少數不法分子利益驅使鋌而走險,“三非”活動猖獗。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活動,各級部門要履職盡責,加強安全監管。

1、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成都市嚴打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針對當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主要集中在農村、以家庭作坊式生產爲主,以及分散、流動、隱密等特點和動向,必須明確轄區內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打非”工作責任,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打非”工作機構,建立“打非”隊伍,集中一個時期專門從事“打非”工作。確定排查重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牽頭在區政府,排查發現在街道,打擊、取締在公安、安監、工商的工作機制。

2、強化聯合執法。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區政府要將組織安監、公安、交通、工商、質監等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全面的聯合執法,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合力,堅決打擊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特別是對非法生產、儲存的廠點、作坊,必須堅決予以取締、關閉。重點做好對廢舊廠房、出租房、閒置校舍、農村無人居住房等場所的排查登記,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切實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不留死角。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底查清原材料來源和產品流向,斬斷非法制售煙花爆竹的鏈條,並依法追究違法者的行政、經濟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認真履職盡責,加大監管力度,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依法嚴厲查處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區安監部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監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零售經營的安全許可條件,認真組織實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豐富市場,滿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對購進的產品嚴格把關和驗收,嚴禁銷售假冒、僞劣非法產品。對違規經營戶,要依法予以處罰。

4、積極宣傳,廣泛發動羣衆。所涉及到的我區七個街道辦事處要向轄區內的住戶印發“打非”宣傳資料,力爭做到“人人知曉”;通過學校、企業對學生和職工進行廣泛宣傳教育,發動其對非法制售行爲及時勸告、制止和舉報。對已經執行的有獎舉報制度要進一步認真落實和完善,對受理的羣衆舉報要逐一登記、覈查,兌現有獎舉報獎勵經費,並對舉報人保密。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和剖析,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廣大羣衆知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安全保護意識,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真正形成專門機構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良好氛圍。

各部門、街道辦事處將煙花爆竹綜合檢查組、“打非”隊伍機構成員名單、聯繫電話於1月24日上報區安監局。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2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爲。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20xx年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爲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爲100件;面積爲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爲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爲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啓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區燃放辦地址:xxxx號;郵編:xx

聯繫人:王xx

值班電話:xx

舉報電話:xx傳真電話:xx

電子郵箱:xx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3

爲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准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爲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羣衆自覺抵制假冒僞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爲。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範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爲。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爲三個階段開展:

(一)啓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羣衆辦理;

2.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並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範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持證上崗;

4.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

5.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採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於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4

爲充分發揮企業員工自覺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全局系統單位內部嚴密組織的看護作用,大力營造新春佳節喜慶、祥和的氛圍,根據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元旦禁放看護、春節燃放安全這條主線,以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安全管控、應急處置爲重點,以全時段看護、全覆蓋防控爲原則,按照有序推進、上下互動、羣防羣治的思路,不斷嚴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體系,着力提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質量,力求通過嚴格履責、加密巡查、連續作戰,確保單位區域無煙花爆竹燃放,確保單位倉庫無非法煙花爆竹儲存,確保單位周邊燃放煙花爆竹不對禁放區域構成威脅,確保單位人員在居家住地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市體育局系統元旦春節期間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不安全問題的目標。

二、燃放管理規定

(一)允許燃放時間。農曆除夕零時至正月七年級二十四時和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的時段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它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允許燃放區域。單位及單位人員居家住地圍牆外並遠離北京市十六類禁放點和市體育局系統禁放區域。

(三)禁止燃放品種。嚴禁燃放未經北京市許可銷售的煙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地點及區域。

1.北京市十六類禁放地點及區域

(1)文物保護單位周邊20米。

(2)車站等交通樞紐周邊10米;機場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機場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其飛射高度不能超出允許的高度。

(3)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周邊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輸電線路及變電站爲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爲輸電線路兩側30米、變電站圍牆外30米;在重點時段,對10千伏及以下輸電線路及附屬設施加強巡邏防護,以確保安全。

(5)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爲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爲醫院圍牆外10米;幼兒園、敬老院周邊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周邊150米。

(7)重要軍事設施周邊10米。

(8)除《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外,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周邊60米。

(9)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周邊10米。

(10)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周邊10米。

(11)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的禁放範圍爲其本身。

(12)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周邊10米。

(13)建築工地周邊30米、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的禁放範圍爲其本身。

(14)設有外牆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築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範圍,其中屬於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60米範圍內爲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以上的建(構)築物及周邊30米範圍內爲禁放區域。

(15)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禁放區域爲其本身。

(16)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地點及其周邊具體範圍另行確定。

不上報,上報以後沒跟進,一定要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全方位、全覆蓋進行拉網式的消防安全排查,不留死角盲點,確保防火報警設施、消防通道、滅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並適時開展澆溼阻燃行動,最大限度地解決火患漏洞。

(四)加強預警準備,積極應對突然發生的險情。元旦、春節期間,要着眼及時撲救火災火情,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努力實現“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要成立主管領導牽頭,保衛幹部、巡防控制人員參加的應急處突小組,並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提前做好保障裝備物資和消防設備等救援準備工作。要及時掌握單位周邊燃放動態,隨時採取措施,應對突發情況。要加強聯動互助,建立與周邊單位協作機制,擴大協防應急力量。要模擬突發火險,啓動應急工作預案,組織開展實戰演練,不斷提高快速反應、全力撲救、有效處置的能力。

(五)嚴格防範管控,確保全局系統內部絕對安全。要在單位醒目的位置,重新更換設置統一的永久性的禁放標識。元旦期間,要及時勸阻、制止在單位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爲。春節期間,要對單位內部實施全天候的禁放管控,要對單位重點部位不間斷巡防控制,要對單位周邊的燃放秩序進行嚴密監控。特別是在除夕、農曆七年級、農曆初五、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局領導將坐鎮指揮,組織協調全局系統抓好煙花爆竹燃放秩序維護和禁放點看護工作;各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領導要到崗到位,組織指揮本單位巡防控制力量,全方位地進行巡查防範,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傷人事故,確保單位絕對安全。燃放時間結束後,要及時清理飄落在單位內部的煙花爆竹殘屑,防止殘屑引發火情。

三、組織領導

市體育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孫學才任組長,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田華山任副組長,局各直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處級領導同志爲領導小組成員。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直屬機關黨委,田華山同志兼任該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日常協調和組織推進工作,全面實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要穩步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年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抓緊抓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每個環節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要通過抓實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組織一次教育、簽訂一份責任狀、組織一次檢查的工作,做到工作任務有目標、具體安排有部署、崗位人員有責任、任務落實有檢查,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進,確保不發生問題。

(二)要開展新增禁放品種和地點的宣傳引導。爲確保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北京市煙花爆竹地方標準在禁止經營、燃放禮花彈、二踢腳等煙花品種外,又禁止了危險性大的內筒組合型煙花銷售和個人燃放。同時,在原有八類禁放點的基礎上,又新增了八類禁放地點。要根據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點,加強新政策、新地標、新要求的宣傳,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使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和安全管理規定人人清楚。

(三)要認真開展節前安全大檢查。科室、班組、運動隊要全面開展節前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清理雜草、枯葉和可燃物。各單位要在元旦和春節前,在個人排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檢查,並配齊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盲區、死角。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四)要狠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落實。要齊心協力,發動單位人員力量,抓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全力做好單位內部巡查防範,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的禁放看護和防範控制。單位人員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履行承諾責任內容,努力爲單位平安建設作貢獻。節日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發生危害單位安全的問題,要立即上報,有效進行處置。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5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於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於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爲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爲,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爲,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爲;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採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僞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爲。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於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範、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裏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範經營行爲,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並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爲,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並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爲產生的後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並適時組織結案後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覈、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覈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覈,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爲,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案(通用16篇)16

爲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爲,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菸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