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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運輸合同

運輸2.06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旅客運輸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旅客運輸合同

旅客運輸合同1

成立的憑證爲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後合同即成立。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三)起運港(站、點)(以下簡稱“起運港”)和到達港(站、點)(以下簡稱“到達港”);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的運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幷包括承運人經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爲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後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籤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旅客運輸合同樣本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爲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營人簽訂作業合同。

作業合同的基本形式爲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衛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水路、行李運輸合同和作業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統一規定。交通部直屬航運企業可自行印製水路運輸合同、行李運輸合同和作業合同,其他航運企業使用的合同由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印製、管理。

旅客運輸合同2

甲方(承運方):

乙方(託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爲往返運輸,運價爲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爲單程運輸,運價爲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爲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衝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並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後,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的車輛,並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後,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並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並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爲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爲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爲止。

六、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運輸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着兼顧國家、企業、個人三者關係的原則,依照國家政策、法規、法律等規定,結合甲方制定管理辦法、規章制度,雙方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賃承包經營客運路線,並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調豪華_________座大客車。共_________輛,車輛牌照爲_________,_________給乙方全額風險抵押租賃承包經營與_________對開,_________至_________直達快客車線。

第三條乙方因資金有一定困難不能一次性交清承包車輛風險抵押金,經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計收利息,乙方按期償還本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計息。)

第四條線路租賃承包時間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線路租賃承包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下一期承包合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延承包。)

第五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線路承包金__________元,甲方爲了優惠專線承包經營,在承包期前二個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車輛折舊租賃承包期間,車輛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經營管理權,車輛折舊承包全額風險抵押金繳清後,甲方可按每輛車_________元優惠價轉讓給乙方。

第七條車輛折舊租賃期間或車輛折舊期滿,直至車輛報廢,車輛的牌照、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永屬甲方所有;線路租賃期,線路的所有權,線路證、卡的所有權永屬甲方,乙方不得損壞和遺失。

第八條在租賃承包期間內,原則上不許轉讓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況需要對車輛轉讓承包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清理一切債務後,向甲方繳納轉讓手續費_________元/臺,方可簽訂轉讓合同。假若乙方資金暫有缺口,可用參股形式吸收部分外來資金,由乙方嚴格把關,與實際出資人簽訂參股合同。如果發現內部員工弄虛作假,以自己名義代人 簽訂假參股合同(非本人出資),從中坐收牟利的情況。乙方有權取消投資人蔘股權,其投入股金及股權自動讓出,股金一年以後連本帶息退回實際投股人(按銀行 同期貸款利息標準)。乙方除對假參股人所得中介費、代勞費等全部沒收外,還將處以所得總額一倍的罰款(所有沒收款項和罰金全部上繳甲方)。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公司有關規章,管理制度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第十條原有租賃承包至_________線營運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車輛,其車主若同意參與_________至_________直達快客車專線投資的,可投資合股經營。不願意投資合股經營的,由乙方折價收回車輛,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場的原則通過下,車主基願意繼續營運的,其產值、管理費在原標準基礎上降爲_________元/月。凡願意過戶遷出的,可遷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爲乙方發車站點(_________)提供專窗售票,專位停車上客,積極爲乙方配載,甲方在乙方總營收中收取10%的勞務費(電腦售票費每票收取0.20元)。

第十二條原則上甲、乙雙方不得隨意增車、增班、減車、減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車、減車、增班、減班都必須徵得雙方同意和認可。

第十三條如遇國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變化和新的規定,甲方應根據新的政策、規定,對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調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旅客 合同 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