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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物流合同彙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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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流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物流合同彙編6篇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列兩部分被認爲是組成本合同的有效部分,並被作爲本合同有效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第一部分特定條款

一、運輸任務及貨物描述

1、運輸任務:

2、貨物名稱:

3、貨物包裝:

4、運輸方式:

5、起運地及目的地:

6、其他事項:

二、運輸費用

1、運費:

2、報關、報檢:

3、卸貨、倒短、倉儲費用:

4、保險費:

5、其他費用:

6、費用共計:

三、運輸時間

1、裝車通知時間:

2、到達最終目的地時間:

四、費用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時,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裝運、發車,當本合同的貨物運出中國國境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先支付本批次貨物運費總價的______作爲預付款,貨物按時安全運抵最終目的地後,甲方驗收貨物完好,數量無誤,甲方應在收到驗貨單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具相應的國際貨運發票,經中國稅務部門認定合格後及確認所有報關單、覈銷單等單據返回甲方後15日內付清乙方本批次運費的餘款。若甲方確有資金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推遲,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

五、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3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

電話:

承運方(乙方):_______

地址:

電話:

根據國家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運貨物、起止地點及相關信息

承運貨物(名稱):金額萬元終點:共計公里,年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

收貨人:二、雙方責任

1、甲方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輸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的收貨人及相關的聯繫方式。如是特殊貨物需要提供相關的手續及文件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相關的手續及文件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及時交付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乙方應確保承運貨物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準時將運達合同約定目的地。

三、違約賠償條款:

甲方違約條款:

1、貨物承運合同簽訂後,甲方如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來重新訂立新的承運承運合同作爲本承運合同的附件,如新的承運沒有達成,甲方應按照原本合同約定承運費用的

2、甲方在簽訂承運合同之後要求取消託運事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30%—100%的違約賠償。具體賠償比例按實際乙方運輸的路程比例覈算,賠償比例30%起計算。

3、運輸事項完成後,甲方或甲方貨物的收貨方拒付或無正當原因無故拖延支付承運費用,乙方有權扣押或暫緩交付貨物,乙方保存貨物期間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在貨物送達5天扔未支付相關的承運費用乙方有權利自行處理運輸貨物,並以貨物的處理後的款項補償乙方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4、乙方將貨物運達甲方要求的目的地時,該目的地沒有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協商相關事項,乙方在3日內聯繫不到甲方,乙方可自行處理貨物,用取得的相關款項支付其運費及處理貨物的所有費用,剩餘貨款返還甲方。

5、甲方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甲方除對乙方按照乙方實際損失賠償外還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約條款: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乙方爲按規定的時間將承運的貨物送達合同約定目的地,每晚到一天甲方可按照承運金額的2%扣除乙方的承運費用。不可抗力因素及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除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均認定無疑,按合同條款執行,經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甲方收貨出書面收條後,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託運人: 合同編號: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保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流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

承包人(乙方):本鋼冶金設備修造廠

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遵循平等、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本鋼發電廠熱機主廠房製冷管等管道更換

2.工程地點:發電廠廠區

3.施工單位性質: 集體 取費級別:執行本鋼審發[20xx]2號文件及本鋼設備發[20xx]77號文件

4.承包範圍:熱機主廠房製冷管道及輸煤皮帶通廊消防水、生活水等管道拆除、安裝及管道支架拆安等

5.定址碼: 143360159等

6.發包方式:直接發包

7.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4月 10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12月 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40 天

三、合同價款 總費用控制在合同額內

金額(大寫):人工、機械、輔材及規費暫估壹拾玖萬元(人民幣)

暫估:¥190000元(人民幣)

以公司工程預算處審批的預算爲準

採用定額:

執行本鋼現行計價規則規定的定額。

四、材料及設備備件

1.材料供應:

1)甲供主材(主材範圍詳見“供應處工程主材供應品種表”),特殊情況由專業處室確認。

2)定額中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2、設備及備件:

五、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1.1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達到國家驗收”合格”以上標準;

1.2出現質量問題問題或質量事故,根據公司質量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1.3工程質量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31-98、GB50205-20xx,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經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2.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合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甲方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

2.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部分,一經發現,乙方應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並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兩份。

1.2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1.5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2.付款與結算

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進行付款及結算。

預留質量保證金爲工程造價的10%。

七、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收到乙方報告後7日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工程開工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防火防盜協議和環境保護協議,並上報專業主管部門。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本鋼集團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及本鋼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2.1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暴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2甲方與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4.環保措施

4.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施工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措施等項內容,詳見雙方簽訂的“環保協議”。

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技術、物資準備工作。

1.2 工程開工前10日內,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等書面材料。

1.3 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對施工圖進行會審和技術交底。

1.4 派專人負責現場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簽證,並協調有關事宜。

1.5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汽接點,爲工程施工創造條件。

1.6 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按合同工期和質量標準,合理安全文明組織施工。

2.2 乙方負責保管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2.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0日內,乙方負責將全部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交付給甲方。

2.4 嚴格工程管理,遵守本鋼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2.5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並負責安全保衛。

2.7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8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9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2.10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2.11僱傭勞務人員數量不得大於在職職工人數30%,特殊情況不得高於50%。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按“(10000+合同額 /10000)元×拖期天數”計算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及解決

1.若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 2 )

(1)由本溪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本溪市人民法院判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十四、其他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工程中含有部分特殊專業,需外委分包,應徵得甲方同意,履行審批手續後,方可進行。

2.本工程保修期爲 壹 年,在保修期內(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應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它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

3.合同訂立時間:二〇〇九年 十 月十日

4.合同訂立地點:本溪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爭議解決條款及保修條款除外。

6.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拾貳份,分交有關各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監包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標籤:彙編 物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