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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倉儲合同3篇

運輸1.74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倉儲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倉儲合同3篇

倉儲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人和存貨人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倉儲物

┌────┬────┬──────┬───────┬────┬────┐

│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倉儲費用

保管人提供倉庫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貨人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爲__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庫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五、驗收

1.存貨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六、貨物的損耗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存貨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存貨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存貨人的責任

1.由於存貨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人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人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人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人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5.存貨人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人(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人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人代運的貨物,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十、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保管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存貨人:

1.存貨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貨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存貨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存貨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存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倉儲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儲存、保管貨物

1.1 甲方以總包形式委託乙方進行倉儲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諾及保證其具備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體資格及進行倉儲保管的合法資質,並保證嚴格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安全、穩妥的爲甲方進行倉儲保管,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賠償甲方損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倉儲服務的具體倉庫明細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儲存貨物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2.1 貨物名稱:青島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貨物

2.2 規 格:標準。

2.3 數 量:按照甲方存貨計劃數量。

2.4 質 量:按照國家規定標準。

2.5貨物包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保證貨物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儲存。

第三條 貨物保管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3.1 產成品的入庫管理:

3.1.1 乙方收貨庫應嚴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總部的轉庫訂單收貨,無轉庫訂單且無其它通知,貨物不得入庫;

3.1.2 收貨庫每日彙總轉庫數量,並及時與各廠開具的《轉庫單》覈對錄入系統(錄入的批次及數量應準確無誤);對入庫數量與《轉庫憑證》或《轉庫單》不符的,應及時協調承運單位與各生產廠覈對,做到帳實相符。

3.2 產成品出庫管理:

3.2.1 銷售訂單提貨必須嚴格貫徹“先進先出”原則,特殊情況需要更改的,必須有物流管理總部書面通知;樣品單提貨的,依照單據籤庫情況發貨,正常情況應優先發新批次成品;

3.2.2每筆訂單完成後,乙方成品庫必須詳細記錄貨物流向,包括貨物的批次、數量、目的地及分公司(辦事處)或客戶名稱等,以便在發現不合格產品後,能夠及時召回;

3.2.3 若出現產品召回情況,成品庫應根據甲方技術質量總部出具的《產品召回通知》暫停該產品出庫並對

產品進行隔離、標識和記錄,根據成品庫發貨記錄,及時召回流通中的產品,並詳細記錄召回情況。

3.3 成品儲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庫倉庫內應劃分庫區、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儲存的成品應按品種、規格、質量等級、生產廠、生產日期等分區分類碼垛,用標牌做出明顯標誌;

3.3.2 乙方成品庫每日發貨完畢後,應對每個垛位的成品實數進行覈對,覈對無誤後,應按品種、規格、數量、生產廠、生產日期逐項登記收、付、存臺帳,保持帳、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庫後,應在考覈期限(保質期爲6個月的酒爲45天,保質期爲12個月的酒爲60天)前銷售出庫;對臨近考覈期限的品種,乙方成品庫應提前向物流管理總部彙報,並在相關報表內註明;

3.3.4 在產品入庫及出庫過程中,乙方成品庫對異常情況應及時通報物流管理總部;

3.3.5 乙方對成品酒的儲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倉庫管理工作標準》執行。

3.3.6 乙方對整合酒的處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倉庫破損酒整合操作工作標準》執行。

3.4 庫存報表:

乙方成品庫每日將當日發貨單據、入庫收貨單逐筆登記,並於次日9:30前將《成品庫收付存報表》報給甲方物流管理總部;乙方成品庫每週五根據前日成品結存及生產日期製作《成品酒生產日期排查表》,並註明臨近考覈期限品種,於10:00前報給甲方物流管理總部。

3.5月末結帳及實物盤點:

每月結帳日收發貨完畢後,乙方成品庫應對庫存成品進行統一盤點,並根據實物盤點數量做出《盤點表》及《庫區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總部負責月末根據乙方成品庫的《盤點表》與實物進行現場覈對,並不定期對乙方成品庫進行抽查。

第四條 裝卸要求

4.1 乙方裝卸人員對貨物要做到輕裝輕卸,嚴禁亂摔、亂砸、亂放;因搬運不當造成的破損應按實際貨值賠償。

4.2 乙方叉車裝卸時行駛速度要適宜,不得超出載重量規定,應輕裝輕卸穩放於車板或地面上。

4.3 當乙方裝卸時發現有開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裝卸人員應及時挑出,單獨存放,以便用於封箱、換酒備用,不得將有缺陷產成品裝入車、船運出。

4.4 乙方駕駛員、港站理貨員等有監督裝卸質量的職責,對因監督失職造成的裝卸貨損,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服務指標承諾與考評

5.1 甲方有權對委託乙方保管的貨物進行檢查和盤點,並制定考評方法對乙方提供的倉儲服務進行考評,考評方法以附件二爲準。

5.2 乙方承諾各項服務指標達到附件二之要求,並且於每月5號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各項指標的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甲方指定聯繫人。

5.3 乙方承諾達到附件二約定的各項KPI服務指標,並同意由甲方分別對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項KPI服務指標進行考評。其中,

5.3.1 倉庫面積利用率、倉庫庫容利用率、盤點準確率、批次記錄準確率、裝卸效率、信息反饋及時率中任意一項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諾的標準每下降一個百分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5.3.2 產品破損率不達標的,由乙方負責按照市場價進行賠償;

5.3.3 應急反應的考評等級分爲“優秀”、“良好”,“差”,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良好”,乙

方應向甲方支付200元違約金;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5.3.4 物流質量與食品安全得分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85分至9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違約金;如爲75分至8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如爲74分以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因服務指標不達標而收取的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月.

第六條 其它服務內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對成品庫裝卸質量進行直接監督,在成品入庫過程中,對成品進行有效地監督,杜絕有缺陷產成品入庫;在成品出庫過程中,不得將有缺陷產成品裝入車、船運出,杜絕有缺陷產成品流出成品庫;對裝卸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流管理總部;

6.2由乙方根據入庫的產品準確記錄產品的生產批次,合理安排庫位存放,並在成品出庫時準確記錄發放批次。

第七條 貨物的短損及賠償

7.1 乙方對甲方交付進倉的貨物必須在交付現場按照甲方規定的成品外包裝驗收標準驗收。如果乙方當場未提出書面異議(直接在接受貨物的單據上進行批註),則視爲乙方已按甲方認可的數量、規格和質量接收貨物;乙方對已批註短少破損部分的貨物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7.2 乙方必須對已接收的正常貨物在服務期間發生的短少、破損和運輸錯誤負責。每月月底經雙方實盤確認的盤點差異而導致甲方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當月或後期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扣除。如發生前述貨物短少、破損,乙方應:

7.2.1 在情況發生後兩天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短少、破損的貨物清單(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的短損,包括產品丟失、污染、被盜等);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均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7.2.2 將損壞的貨物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在短損報告中詳細記載,在與甲方達成協議或得到甲方書面指示後才能處置損壞的貨物;除該貨物的損壞完全由甲方的過錯造成的情況外,相關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7.2.3 按以下標準就短損的貨物向甲方進行賠償:

(1)對於每月產品破損率等於或低於萬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將不向乙方進行索賠;

(2)對於每月產品破損率高於萬分之五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如下金額: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外包裝破損的:紙箱破損在總入庫數量的萬分之五以內的可向甲方申請,超出該範圍的須自行向甲方申請購買,紙箱和其他相關輔料以甲方規定計價;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毀損、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應貨物的市場價金額賠償;賠償後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發貨錯誤,如發貨地址、貨物數量、品種、批號與甲方訂單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損失(含客戶對甲方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7.4 對於以下貨物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1)經甲方認定的是由於貨物自身包裝設計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失;

(2)因地震、洪水、戰爭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下稱爲“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5 甲方負責賠償完全由於甲方指令錯誤、變更或手續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損失;

7.6 雙方對於貨物的索賠期限爲事件發生後的1個月內;1個月後受損方未提出書面文件則視爲自動放棄索賠權。

第八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責任:

8.1保證貨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未經允許不得將易燃、易爆、具腐蝕性等危險品存入庫房,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8.2 因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的貨物損壞、變質,由甲方負責。

8.3 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乙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義務:

8.4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要求支付乙方倉儲費用、裝卸費等。

8.5 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產品的有關信息、有效的單據及預留印鑑式樣。如有變更,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時提供單據及預留印鑑式樣發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8.6 甲方負責提供產品堆碼、保管技術規範、有效票樣樣板。

8.7 爲了確保產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倉庫對倉儲產品進行抽檢。

8.8 嚴格遵守消防部門及乙方有關倉儲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規定。

第九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乙方責任:

9.1 在單據手續不全或明顯不符的情況下出庫,致使貨物被冒領而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乙方按甲方貨物市場價負責賠償。

9.2 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破損、短少、水溼、受潮、污染、凍損等,乙方應按甲方貨物市場價負責賠償。

乙方義務:

9.3負責庫房的維修管理,提供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保證消防安全;提供足夠數量的墊板、托盤,保證貨物的乾淨和乾燥;保持庫房整潔,滿足存貨方每月所需倉庫的使用面積;並及時滿足甲方擴大銷售城市所需的相應網點倉庫資源。

9.4提供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甲方貨物出、入倉庫及日常的貨物保管工作,並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搬運工人和裝卸設備。

9.5 提供每週七天,每天24小時貨物出、入庫裝卸服務。

9.6 按照雙方約定的運作流程進行作業,並及時提供有關報表及統計信息。

9.7負責出、入庫及在庫貨物的管理,商品堆碼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配合甲方有關工作:如每月盤點和對帳、提供保險索賠單證、不定期抽檢等。

9.8貨物有異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否則應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儲存期間,如發生儲存貨物因潮溼、火災或相關人爲保管原因而出現產品變質、損耗、丟失,乙方應按照儲存物的市場價於15日內全額賠償甲方,並承擔因此而導致的各項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費用結算

11.1 具體價格詳見附件一《合同價格表》。

11.2 甲乙雙方明確,除另有書面明確約定外,本合同約定款項爲本合同的全部價款,甲方將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11.3 倉儲費用結算方式:採用月結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約定倉儲管理價格、三層碼垛服務費開具國家規定的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審覈無誤後30日內支付給乙方;

11.4 裝卸費用結算方式:採用月結方式,與當月本倉庫轉儲訂單及配送訂單的運輸費用同步結算;乙方開具國家規定的發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單據及發票審覈無誤後30日內支付給乙方。

11.5 倉儲裝卸包乾費用結算方式:採用月結方式,按當月倉庫出庫訂單數量統計;乙方開具國家規定的發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單據及發票審覈無誤後30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下稱爲“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其義務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其應該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清楚地向對方指出可以預測到的後果,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由相關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的相關證明。

12.3 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把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減到最低。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尤其應採取適當的方式以減輕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並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重新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三條 保密

13.1 乙方對本合同具體內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曉的有關甲方的任何商業資料及信息均應當嚴格保密,不得在未獲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此類資料或信息直接及間接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義爲其進行宣傳。

13.2 除另有約定外,乙方保密義務的期限爲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履行完畢後兩年時間。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 運輸破損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送交甲方確認,並保留由承運方代表簽字認可的原始記錄備查。

14.2 本協議附件規定的運作流程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違反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違規方負責;附件清單如下:

附件一:《合同價格表》

附件二:《KPI服務指標承諾》

附件三:《產品托盤堆碼標準》

附件四:《貨物裝卸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倉庫管理工作標準》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倉庫破損酒整合操作工作標準》

附件七:《環境及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

附件八:《裝卸噸位折算方式》

14.3 發生臨時性面積增加情況時,按當月實際使用面積,比照本協議規定面積價格執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倉庫使用用途,需負擔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如甲方因政策變化需撤換倉庫,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支付相當一個月的倉儲費用作爲違約金。甲方在付清至撤倉日所欠乙

倉儲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爲滿足XXXXXXXXXXXX公司正常均衡生產需要,保證按時區及時準確配送到生產線庫房,乙方:將所供XXXXXXXXXXXX公司的零部件,委託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進行倉儲、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饋等物流服務,爲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貨物名稱: 二、 貨物包裝及回收

1、 乙方負責零部件的包裝,包裝物爲木箱、紙箱及托盤(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須使用工

位器具),包裝標準按國家或企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標準的必須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

2、 包裝不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而造成零部件損壞、質量不合格、丟失的由乙方負責。 3、 如乙方對其產品包裝物回收,須與甲方協商相關事宜,及回收費用,並簽訂包裝物回

收補充協議

三、 貨物驗收

1、 產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檢,如需甲方送檢,乙方須在其他服務項選擇服務,並支付費用。 2、 甲方負責包裝外觀、品種規格、數量的驗收,如發現零部件與合同規定(或隨車送貨

單)不符合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入庫單中註明。

3、 自甲方開具入庫單之日,零部件的風險即轉由甲方承擔。 四、倉儲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後,甲方應及時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裝卸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

定或商品特殊性進行保管,對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負責。 五、配送服務

1、甲方負責根據XXXXXXXXXXXX公司生產調度指令及時準確將乙方零部件按時送到

XXXXXXXXXXXX指定庫房

2、因甲方送貨不及時或品種送錯而影響XXXXXXXXXXXX公司生產,由甲方負責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貨或產品不合格導致甲方不能及時送貨,或影響生產的,甲方不承

擔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XXXXXXXXXXXX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須按要求製作工位器具,因器

具不足、器具不標準造成的停線考覈由乙方負責。

六、票據管理和信息反饋

1、乙方零部件到達甲方庫房後,經外觀檢驗及清點數量後甲方開具入庫單,乙方將甲方開

具的協作送檢單和採購計劃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負責保管出庫單、收料單,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庫單,收料單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庫存日報表。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 零部件在倉儲、配送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而發生零部件丟失、短少、腐蝕損壞的

(包裝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負責按損壞的實價賠償,

如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壞,

變質的甲方不負責賠償責任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乙方有權在與甲方結算時直接從應付款

項中扣除實際損失金額

3、 甲方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配送乙方產品。 乙方:

1、 乙方送貨的包裝要標明產品名稱、圖號及數量,保證包裝內與包裝表明一致,如有易

燃易爆,有毒危險品,應在包裝上註明,否則出現損失或人身傷亡由乙方負責

2、 乙方不能及時將貨物存到甲方庫房,致使不能及時送貨,影響生產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3、 乙方超出合同簽訂儲存面積,甲方可以臨時解決存儲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

到通知5日內給甲方補籤租憑協議,協議傳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時補籤協議,每天按超出面積雙倍收取倉儲費

4、 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費用,甲方可通過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的方式給予相應懲罰。

5、 乙方貨物一經存入甲方庫房,貨物出庫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倉儲、配送費等)不論貨物用於生產或是退回乙方

6、 乙方在一個月內清除甲方庫房廢品零部件

7、 乙方須每月與甲方進行一次賬務覈對並簽字 、確認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進行洽商,重新簽訂服務協議。在協議執行中任何一方因業務變動需終止合同的,請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該情況下雙方不產生任何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九、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1、收費方式: 1)、按面積收費:月收費金額=倉儲面積(平米)×15/平米/月 2)、價值收費:月收費金額=月出庫量×價格×0.5‰ (按價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務收費 4)、月收費合計=面積收費+價值收費+其他服務收費

說明:面積收費、計件及價值收費均包含倉儲配送過程中所發生的倉儲費、保管費、配送、裝卸、打印入庫送檢單、包裝條碼、拆包裝信息服務費用,須提供其他服務的在其他服務收費中體現上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計件收費依據爲:甲方爲乙方提供有效出庫單據(生產使用、配件銷售、乙方自提、廢品清退、等通過甲方運作出庫單據),按單據合計數量計算收取金額。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務與甲方協商,以其他服務項目體現,另行收費

爲滿足配套廠家對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一下服務內容進行增加具體如下: 見附表:

合同固定收費合計:大寫: 小寫:

4、結算方式:

1)、其它:□支票、□電子匯兌、□匯票式、□現金乙方依據和甲方簽訂的合同按時支付甲方。經協商,雙方選擇銀行電匯(T/T)的方式進行付款。 2)甲方開具服務票並提供給乙方作爲付款依據。

5、付款時間:

1)面積收費:合同簽訂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2)計件收費及價值收費:次月15日內甲乙雙方依據出庫單核對出庫數量,依據XXXXX

公司結算單核對價值,雙方簽字確認,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3)其他服務收費: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4)乙方應於開票後30天內支付甲方費用。乙方未按約定給甲方付款,延期需以書面通知並得到甲方確認,違反合同支付時間的,甲方有權停止配送物資或扣留乙方收料單據,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

1、由於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具體事宜雙方及時溝通,協商解決。

2、凡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須向另一方賠付貳萬元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3、簽訂合同時,雙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等複印件,並加蓋公司紅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形成的約定以書面形式作爲本協議附件。

甲方(公章):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代表:XXX代表: 地址: XXXXXX 地址: 傳真:XXXXXXXXX傳真: 開戶行:XXXXXX 開戶行: 賬戶:XXXXXXXXX賬戶: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標籤:倉儲 精華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