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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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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可以讓大家知道完成目標是每個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團結一致。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1

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以構建和諧社會,保首都安全穩定,保企業安全穩定、發展爲己任,以"政府監督、企業負責、全員管理"爲理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安排在先,檢查在後,落實責任,措施到位。加大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力度,提升全員交通法制意識,確保公司交通安全,維護社會交通環境。

公司特與xxxx項目部簽訂xx年消防安全包保責任狀。

一、治安保衛責任

1、公司所屬各單位必須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明確交通安全責任人。

2、各單位行政一把手對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工作負全責,是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工作。選派一名專(兼)職交通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單位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六本賬"。逐級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層層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特別是有駕照開車的駕駛員,必須簽訂責任書。

4、各單位應積極做好交通安全宣傳貫徹工作,做到與當地政府、屬地主管部門宣傳教育整頓工作同步,提升全員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識,交通安全工作要與施工生產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罰。

5、定期對本單位使用的機動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和檢查。重點是班車,嚴禁駕齡在三年內的駕駛員駕駛班車。要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各類保險手續齊全有效,必須上齊班車車座險。遇有雨雪霧等惡劣天氣,要嚴格控制駕駛員上路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6、按照北京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繼續嚴格執行車輛每週限行一天的.規定。

二、控制指標:

1、全年杜絕發生負甲方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2、全年不的發生影響企業聲譽和經濟利益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章。

3、內業完整細化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

4、公司保衛部組織的各種會議、活動及學習必須按時參加。

5、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違章及時通報公司保衛部。

三、獎罰標準

1、控制指標不突破,並認真貫徹執行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的,年終獎給該單位xx元。

2、控制指標中第一項未完成則對該單位免獎,並按政府有關規定給預高限額處罰。對事故責任人視交通責任情節輕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及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其刑事責任。

3、單位不落實交通安全員,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扣除獎勵。

4、控制指標中第二、三項未完成,則對事發單位減免50%獎勵。

5、凡各單位責任落實不到位、不按時參加保衛部組織活動、會議、學習的,不按時完成保衛部安排工作的,將給予事發單位減免10%-50%獎勵,並進行通報批評。

6、大包工程獎勵標準按其他項目相應獎勵標準的50%計算。

四、本責任狀的獎罰由包保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主管領導、保衛幹部共同承擔,其承擔獎罰比例分別爲35%、35%、30%。

包保單位負責人簽字:公司領導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2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麪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週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髮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彙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爲,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3

局屬各單位:

爲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切實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從4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局範圍開展以“遵守交規、安全行車”爲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爲保證本次活動紮實有效實施到位,文祕部落進一步推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責任書,責任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並即成立以分管安全領導牽頭、政工、工會、辦公室、機材、安全等職能科室組成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

切實按照《龍巖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廣泛做好宣傳發動,採取分階段組織開展好專項活動,確保“兩個100%”落實到位。

二、車輛使用規定。

(一)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工作和生活應急用車。生產車輛是爲公路養護生產服務的專用車輛,班站養護車嚴禁跨班站行駛或改變用途,所有生產車輛嚴禁非生產使用。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並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院治療者;6、遇突發性事件需趕赴現場者;7、生產車輛的調派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進行工作或參觀學習,必須先徵得市局領導同意後方可派車外出,階段性學習原則上不準帶車停放在異地。

(三)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給予安排。並按每公里不低於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並按雙向計費)。城區4公里範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下原則上不派車。

三、加強車輛管理。

(一)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後可先用車後補辦手續。

(二)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遏制公車私用。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凡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共同負擔。

(三)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輛,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未出車和外出返回時,車輛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單位車庫過夜,做到車入庫、庫上鎖,並開啓車輛防盜報警器,以防車輛被盜。

(四)加強車輛維修保養,堅持做好例保工作,做到勤洗車、勤保養。駕駛員每月必須對車輛進行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隨時保持車輛外觀整潔和安全部件技術狀況完好,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或辦理請假手續,並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徵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六)隨車工具和附件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丟失須照價賠償。

(七)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鑑定後,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四、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強對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

各單位在6月底應對本單位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調查、摸底、分類造冊,並組織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含汽車、農用車、拖拉機、摩托車)集中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學習教育面應達100%。同時各單位要組織與本單位所有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好“駕駛員安全行車承諾書”,簽訂面要達到100%。

五、市政府將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如有發現宣傳教育不到位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承諾書”不到位的情況,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止有效。

市公路局主管領導:

新羅公路分局:公路機械處:

永定公路分局:公路工程處:

上杭公路分局:公路儲運處:

武平公路分局:王莊徵管所:

長汀公路分局:阪寮徵管所:

連城公路分局:新龍監理公司:

漳平公路分局:高速路綠化公司:

  年月日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4

爲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落實,確保交通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方面:

1、瞭解本校學生上下學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掌握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需求情況。

2、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國小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和騎車上下學的中國小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

3、學校設專人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

4、經常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5、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覈准,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6、發現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爲、學生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予以制止,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報告公安、交通運輸、教育部門。

7、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範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採取停止接送或調整上課時間等安全措施。要明確駕駛人員按照雨、雪、霧、冰凍天氣安全駕駛要求,使之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禁超載、超速,確保交通安全。

家長方面:

1、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駛,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機動車駛來時及早下車躲避。禁止12週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資格接送學生等情況進行了解覈實,並要求車主嚴格辦理各種手續,不超載、超速和逆向行駛。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農用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乘坐合格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5、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6、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班級:

班主任(簽名):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5

局屬各單位:

爲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切實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從4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局範圍開展以“遵守交規、安全行車”爲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爲保證本次活動紮實有效實施到位,文祕部落 進一步推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責任書,責任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並即成立以分管安全領導牽頭、政工、工會、辦公室、機材、安全等職能科室組成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切實按照《XX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廣泛做好宣傳發動,採取分階段組織開展好專項活動,確保“兩個100%”落實到位。

二、車輛使用規定。

(一)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工作和生活應急用車。生產車輛是爲公路養護生產服務的`專用車輛,班站養護車嚴禁跨班站行駛或改變用途,所有生產車輛嚴禁非生產使用。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

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

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

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

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病、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院治療者;

6、遇突發性事件需趕赴現場者;

7、生產車輛的調派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進行工作或參觀學習,必須先徵得市局領導同意後方可派車外出,階段性學習原則上不準帶車停放在異地。

(三)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給予安排。並按每公里不低於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並按雙向計費)。城區4公里範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下原則上不派車。

三、加強車輛管理。

(一)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後可先用車後補辦手續。

(二)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遏制公車私用。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凡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共同負擔。

(三)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輛,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未出車和外出返回時,車輛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單位車庫過夜,做到車入庫、庫上鎖,並開啓車輛防盜報警器,以防車輛被盜。

(四)加強車輛維修保養,堅持做好例保工作,做到勤洗車、勤保養。駕駛員每月必須對車輛進行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隨時保持車輛外觀整潔和安全部件技術狀況完好,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或辦理請假手續,並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徵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六)隨車工具和附件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丟失須照價賠償。

(七)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鑑定後,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四、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強對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各單位在6月底應對本單位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調查、摸底、分類造冊,並組織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含汽車、農用車、拖拉機、摩托車)集中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學習教育面應達100%。同時各單位要組織與本單位所有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好“駕駛員安全行車承諾書”,簽訂面要達到100%。

五、市政府將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如有發現宣傳教育不到位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承諾書”不到位的情況,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止有效。

市公路局主管領導:

新羅公路分局:

公路機械處:

永定公路分局:

公路工程處:

上杭公路分局:

公路儲運處:

武平公路分局:

王莊徵管所:

長汀公路分局:

阪寮徵管所:

連城公路分局:

新龍監理公司:

漳平公路分局:

高速路綠化公司: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6

爲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準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宣傳責任書 7

爲進一步提高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簽定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按時參加交通法規學習和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2.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不準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車輛按時進行年審。

3.駕駛人員接到單位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到辦公室領取派車單,即可出車。不得擅自開公車辦私事,未經批准開公車外出造成一切損失及引發的民事、刑事糾紛,由本人負責。

4、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交通違章。嚴禁酒後開車,嚴禁違章超速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嚴禁將車輛外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

5.駕駛員如發生違章及事故,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並根據情節、損失大小按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未經單位批准駕車的人員駕駛車輛發生違章及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6.凡駕駛人員因個人行爲導致交通違章或事故所發生的經濟處罰及賠款(包括對單位的經濟處罰)一律由個人承擔。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單位(簽字)駕駛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