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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交通安全致家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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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學生家長及監護人:

祕交通安全致家長的一封信

“車禍猛於虎”已成不爭的事實。據調查,我國每年有兩萬多名中國小生因交通事故傷殘或死亡,全國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個班的學生,交通事故已成爲未成年人的`頭號“殺手”。爲減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給家庭帶的痛苦和不幸,現就未成年人學生上、放學路途的交通安全溫馨告知如下:

一、自覺遵守基本行走規則

請家長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邊走人行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不闖紅燈,過馬路要走斑馬線,無斑馬線時要注意觀察往車輛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過;過十字路口時,要服從信號燈指揮,不要與機動車搶道通行。

二、自覺遵守騎車基本規範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不滿12週歲不得騎自行車;未成年人不得騎自行車載人;不滿16週歲不得騎電動自行車;不滿18週歲不得駕駛機動車(尤其是家長,不放任、不縱容孩子無證駕駛摩托車)。請教育並監督好您的孩子自覺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不要違反規定騎車上路,避免交通事故傷害。騎自行車上路時一定要靠右行走,過馬路,回頭看,沒有車輛再橫穿。

三、掌握乘車安全基本常識

請家長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車上、放學途中注意安全,一是不乘坐無牌無證、未經年檢、未購買保險的車輛;二是車輛行駛中不要把身體伸出窗外;三是必須等車停穩後方可上、下車;四是下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後方是否有車輛通過,不要一下車就跑。

四、家長要做明出行帶頭人

家長在駕駛機動車時,不超速、不超載、不酒駕、不毒駕、不闖紅燈、不佔用應急車道、禮讓斑馬線,不駕駛無牌無證車輛,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駕駛、乘坐摩托車時自覺佩戴頭盔,拒絕危險駕駛,爭做安全明出行帶頭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時要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時撥打110報警求助;二是在救護車到達之前不要對受傷者強拉硬拽,可利用學過的急救常識採取止血、包紮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況下要記住肇事車輛的顏色、型號和車牌號以及周圍認識的人,便於以後的事故處理。

各位家長,各位監護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希望,讓孩子在健康快樂中學習成長,是我們共同的願望。爲了孩子的安全,爲了家庭的幸福,務必請您教育並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遠離交通事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