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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範文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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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彙編8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爲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覈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覈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爲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爲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爲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爲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爲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爲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爲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覈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爲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爲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爲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爲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爲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爲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爲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爲有效,否則均不視爲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日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勞動 合 同

甲方:郴州宏發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機動車駕駛員,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合同,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根據國家規定購買車輛保險。

二.乙方入職時,甲方爲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每年保險費用爲人民幣500元,由甲.乙雙方各負擔50%。

三.乙方必須擁有駕駛員必備的合法證件並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乙方上崗試用期一個月,經甲方考覈認爲乙方合格者入用爲公司正式員工,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果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法活動的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根據甲方制度處理。

六.乙方必須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甲方有關貨源等一切商業信息,如有違反,輕者支付違約金壹千元以上,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七.自交車之日起,乙方對車輛和車輛配置的各種工具.證件及車輛維修負責,工具和證件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具體維修費用。根據公司制度報銷。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壹萬元車輛風險保證金。

八.運輸過程中,乙方要對運載貨物的安全負責,如發生遺失、短斤、損壞及淋溼貨物等損失由乙方負責,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聯繫的運輸業務必須經過甲方批准,私自運輸或虛報運輸費用者除上繳運費外,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並解除勞動合同。

十.乙方必須對甲方的每單業務負責執行,承擔甲方和委託方運輸協議的各項責任,無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乙方承擔甲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車輛負全責或主要負責,除保險公司負責賠款外的賠款由甲.乙雙方各負責50%。交警部門追究的刑事責任及賠償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二.車輛正常運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規定執行,並提供票據到甲方報銷,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費.住宿費。乙方虛報費用或賣油賣配件造成甲方損失爲偷盜行爲,經查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違約金壹萬元,情節嚴重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合同期間乙方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隨時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況必須提前一天請假,違者罰款300元/次,影響嚴重者,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十四.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提前1個月續簽合同,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並補償甲

方培訓費人民幣叄千元,乙方若私自離崗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十五.乙方在運輸業務中所收取的現金和單據必須及時上交甲方,無故拖延罰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車在外不得與人結仇結怨,出車前不得飲酒,工作期間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從事裝卸貨物及其它事務時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特殊情況甲方只作道義上的補償。

十七.乙方出車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賭博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違反,作爲違反勞動紀律,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車時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況下,不得浪費公司資源。停車必須關閉發動機,行車時在確保安全和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走最節約的路線,各種費用不得高於市場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資爲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潤的9.5%提成),話費補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載的情況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駕駛員違章操作(超速超車證件不齊)所造成的罰款後果自負。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甲 方: 酒泉桑奧快運物流公司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項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內經營桑奧快運的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該區域內的服務、售後和市場開發等。

第二條 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和義務:

1.1、乙方及其下屬完全擁護桑奧快運物流公司的任何決策並且認真履行。

1.2、乙方無條件完全維護企業形象,力爭樹立嘉峪關物流行業新標準。

1.3、乙方負責桑奧快運在嘉峪關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廣告宣傳、服務等。

1.4、乙方願意接受桑奧快運物流對乙方的物流運作進行績效考覈,如不能完成相關考覈,願意接受相應的經濟處罰。

1.5、乙方負責購買桑奧快運嘉峪關站的各類保險。

1.6、乙方負責清點到嘉峪關的貨物數量,一旦簽字確認,如有貨物丟失,均有乙方負責。

1.7、乙方無條件執行由公司制定的貨物派收價格和服務標準。

1.8、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1.9、乙方只對客戶商品的外包裝負責,即在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已經證明我方實現了物流服務的標準。

1.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1.11、乙方負責將所有貨款於次日早晨繳納給公司。

1.12、乙方如果沒有收取客戶代收款而放貨,相關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1.13、乙方只對簽收後的貨物承擔相關責任,不對在酒泉至嘉峪關路線上運輸中的意外事故負責。

1.14、因爲乙方原因,造成貨損和丟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賠償方式是乙方先上報公司,然後向客戶或者供應商協商賠償事宜。

2、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合作範圍內的物流運作進行考覈。

2.2、甲方有權更換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2.3、協助乙方開拓本地市場並及時處理在售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4、甲方負責貨物價格制定和服務標準制定。

2.5、甲方負責按月準時發放乙方的提成。

2.6、甲方不能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夠完成公司制定的相關績效考覈,公司不能隨意終止合同。

2.7、爲實施營銷策劃,有營銷方案決定權利和價格體系決定權。

2.8、對乙方客戶投訴的監督權。

2.9、對乙方經營活動的監督權。

第四條 約束條款 甲方在乙方授權經銷期限內受如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以保證甲方營銷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務的統一性、完整性。當乙方違反保證項中之任意一項時,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相應的罰款。

2、乙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觸犯法律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甲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甲方控制價格,亂定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2.3、對客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4、對甲方有欺騙、欺詐行爲的;

2.5、故意拖欠甲方貨款一週以上的;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甲方發往嘉峪關的貨物運費__________%提成。

2、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己方發往外圍的貨物運費______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給乙方結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項,必須次日早晨將貨款交付於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爲違約;如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訴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郵發〔20xx〕193號

關於印發《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爲規範快遞服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制訂了《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現予印發,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請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快遞企業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過程中的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國內快遞服務協議

1.快遞詳情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自寄件人、快遞服務組織收寄人員在快遞詳情單上簽字或蓋章後成立。

2.快遞服務組織依法收寄快件,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對禁寄物品和拒絕驗視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

3.寄件人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不得隱瞞交寄快件的內件狀況,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出示有效證件,準確、工整地填寫快遞詳情單。

4.快遞服務組織在服務過程中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沒有約定賠償標準的,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既無約定也無相關法律規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有償代爲封裝的,承擔因封裝不善造成的延誤、毀損、滅失責任。

5.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6.快遞服務組織可以與寄件人約定送達時間,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將快件送達收件人,登記收件人有效證件號,經收件人簽章,視爲送達。收件人是單位的,由單位收件人員簽章,加蓋該單位收發章,視爲送達。

7.免責事由從法律法規規定,未盡事宜可由協議雙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合同

臨沂市工商局整頓規範合同格式條款工作總結

一、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使用基本情況

目前,臨沂市已有物流園區40處,較大規模的11處。登記註冊的`物流及其相關行業經營業戶超過1萬餘戶,其中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43戶。年初我們對臨沂城區公路物流業進行調研,臨沂市城區有物流園區(站場)21處,有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下同)的18家,有照(營業執照,下同)的18家,分別佔85.71%;物流業戶(僅包含貨運配載戶和信息配載戶)1515戶,有證的1074戶,佔70.89%,有照的1068戶,佔70.46%,貨運配載戶(指承運人根據貨物託運人提出的託運計劃,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1246戶,佔82.24%,信息配載戶(指爲承運人和貨物託運人提供中介服務)269戶,佔17.76%。其中物流園區內經營戶1340戶,佔物流業戶總數的88.45%,有證的994戶,佔74.18%,有照的990戶,佔73.88%,貨運配載戶1085戶,佔80.97%,信息配載戶255戶,佔19.03%;物流園區外較大規模公司有立晨、安信、財源、華派克等8家。物流業戶比較集中的分佈在臨西八路至臨西十一路之間,雙嶺路靠近京滬高速公路兩側,河東區也有比較集中分佈。總的來說,臨沂城區物流業也代表了全市物流業現狀。

臨沂市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使用狀況總體較好,但在一定爲範圍也存在諸多問題格式條款。大型的物流園區及本地規模型物流企業使用格式條款比較規範,而問題格式條款主要集中在快遞企業及物流業中小型經營業戶上。本地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合同格式條款使用廣泛。從初期調研的數據來看,合同格式條款在物流快遞業得到了廣泛的使用。43家快遞企業全部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100%;調研的451戶貨運配載戶、399戶信息配載戶、8家大型物流公司中分

別有421戶貨運配載戶、389戶信息配載戶及8家大型物流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95%。

2、合同格式條款形式多樣。大型物流公司、快遞企業以書式格式合同使用爲主,部分小型貨運配載戶、信息配載戶、運輸業戶等則使用門口宣傳牌、憑證、單據等形式多樣的合同格式條款。

3、使用示範文本的較少。快遞行業除郵政系統外,基本沒有企業使用《國內快遞服務合同》。901戶物流經營業戶僅有49戶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4、合同格式條款問題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格式合同提供者在簽訂貨物運輸格式時,缺乏提示託運人注意運輸損害損失限制賠償等免責條款予以注意的內容;二是部分格式條款普遍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例如合同內表明以下內容:甲方(協議提供方)擁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託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外包裝未破損,本公司概不負責;有外包裝的貨物,外包裝無意外損壞時,內在貨物損壞由託運人自負等等;三是物流經營者常常以託運單、發貨單等作爲交易的憑證,缺乏運輸合同基本的、主要的合同條款內容。郵件快遞業經營者普遍存在這一問題,而物流業則突出表現在零散的小經營者方面;四是部分物流業戶自己起草制定的格式條款合同用詞不嚴謹、條款規定不完整,對合同內容的理解容易產生歧義。

二、物流快遞業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國際海運條例》

(三)部門規章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國民用航空快遞業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鐵路貨物運輸規程》、《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港口貨物作業規則》、《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三、霸王條款點評

在上半年的整頓規範工作中,我們發現物流快遞業經營者所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中很多存在“霸王條款”,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明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是禁止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但一些中小物流企業竟然意圖打“擦邊球”,規避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先簽字後驗貨”。收貨人簽收後,視爲貨物已經完好無損交付,出現問題無法索賠。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先簽字後驗收的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簽字前無法先行檢驗貨物的外在品質,無法得知所收到的貨物是否符合約定的質量條件,而“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導致消費者簽字後,無法再通過原快遞企業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即拒收的權利,事實上是加重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該條款式部分快遞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地位,單方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將格式條款提供方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是無效的霸王條款。

二是“快遞延誤不賠”、“本公司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者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 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

勞動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地方性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先前有關勞動關係權利義務的任何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權利義務之履行以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甲方合法制定公佈的規章制度爲準。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爲:

□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爲 壹 年,自 20 11年 8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31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之日止。

□ 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期限,完成的標誌事件爲。

1.2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任何一方未提出異議的,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自動續簽。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自動續簽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內容爲 。

2.2 雙方可另行簽訂《崗位協議》,此協議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按照《崗位協議》切實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3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和專業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技能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4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寧波市彩虹南路11號A 座12B 樓4號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業務經營需要而變更前述地點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

3.1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對乙方實行的工時制度爲: □ 標準工時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按綜合計算工時制;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改變工時制度,對乙方適用的,甲方將根據規定及時告知乙方。

3.3 若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若甲方要求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則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但若乙方在甲方沒有批准的情況下自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自行上班的將不視作加班。

第四條 休息休假

4.1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停工醫療期。

4.2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法定假期。

4.3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產假(僅限女員工)、陪產假(僅限男員工)等法定假期。

4.4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帶薪年假。

4.5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假期。

4.6 假期的申請根據《員工手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提供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5.2 乙方的每月工資在次月日發放。

5.3 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政府規定執行;非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5.4 加班工資按政府規定計算。

第六條 社會保險

6.1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爲乙方依法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6.2 乙方的社會保險繳納地爲 。

6.3 乙方參加的社會保險爲:

□ 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 小城鎮社會保險;

□ 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

□ 農村社會保險。

6.4 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由於乙方已在其他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法爲乙方再行繳納的,不適用本條的其他款項。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將確保乙方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下工作。

7.2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做好職業危害防護工作。

7.4 乙方的工作內容有職業病危害的,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第八條 福利待遇

8.1 乙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外,還可按《員工手冊》或甲方的其他補充福利計劃享受補充福利。

第九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9.1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2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行業職業操守的,乙方應嚴格遵守職業操守。

9.3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合法制定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4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其工作相關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經雙方協商一致,

可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0.2 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解除

10.2.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詳見附件);

(2) 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3) 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10.2.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4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出現的,甲方在履行法定程序後可解除本合同。

10.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10.2.3、10.2.4 款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按國家關於工傷保險規定執行外,本合同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政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2.6 乙方在試用期內欲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試用期滿後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0.2.7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3)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甲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 本合同期滿;

10.3.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0.3.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

10.3.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10.3.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0.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涉及經濟補償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甲方商業機密或技術機密,雙方應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11.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爲乙方提供培訓並符合約定服務期條件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1.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根據損失的大小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物流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對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的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3.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 7 小時,每週五個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均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爲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 15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生產 (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 5 種。甲方對乙方的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 5 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均依員工手冊辦理。獎勵及懲處記錄將被列爲甲方考覈乙方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的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 1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 1個月的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 1 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 1個月的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3個月,期滿後自動失效。若甲乙雙方同意,可於合同期滿前 1個月續簽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可於合同期滿前 1個月續簽合同。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同意以當地勞動局爲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單位名稱):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繫方式:

物流公司合同 篇7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交予乙方的貨物運輸任務,使貨物的運輸更加安全及時準確,貨物運輸的信息溝通及時及儘早發現延誤信息並立即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保證第三方物流業務的有序進行,針對甲方貨物情況制訂以下操作流程。操作流程的制訂是爲了更好的優化運輸過程,甲方與乙方的頭腦與手足的關係做到令行禁止,使乙方的運輸資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運用。

一、 下單

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甲方根據貨物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爲了更好的完成運輸任務,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運輸情況及提貨時間,以便乙方能夠更及時的調動運輸資源,完成運輸任務。下單的方式可由甲方以電話和傳真提貨單的形式完成,在這個過程當中,甲方需確切的通知乙方貨物的情況(結構,數量,體積,重量)以及提貨的準確地址,提貨時間,提貨時的聯繫電話及擔當人,以便乙方完成運輸任務,如甲方對提貨有特別要求(提貨車型的要求,提貨時間的臨時變更等)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調整,有效完成運輸任務。

二、 受理

乙方根據甲方下單提貨通知,確定貨物情況,根據貨物的情況及提單要求合理按排提貨車量,乙方需注意貨物運輸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提貨地點,提貨車型及到貨時間合理安排,使運輸的過程有效,安全,及時。

三、 運輸作業

1)、 提貨

提貨人員到提貨現場提貨時注意貨物的核對,注意提單與實際提貨數量與型號的核對,尤其需要注意貨物目的地爲幾家,貨物型號又繁雜的情況,要將目的地不同的貨物以標籤或標記區分,保證貨物運輸的準確。提貨時提貨現場發現意外情況如(貨物的實際數量與提單的數量,重量,型號不對時)要立即與公司業務受理人員聯繫,受理人員要與甲方確認,妥善處理。如發現貨物的包裝有破損時要即時與現場擔當人反映,調換貨物或在提單上註明破損情況。提貨人員要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貨物,依據最基本的重貨在下泡貨在上原則,裝車時應確認車輛在行駛途中貨物不會倒塌損壞,確保貨物在途的運輸安全。

2)、運輸

調度人員在貨物提回公司後要合理安排貨物的發車時間,保證貨物按照甲方的到貨時間要求,安全、準確、及時的到達目的地。如貨物在途運輸發生任何突發事件,使貨物不能夠及時到達目的地的,乙方需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運輸車輛到達目的地後,目的地辦事處人員要按照運單要求及時通知客戶提貨或安排送貨,保證貨物運輸的及時性。

3)、簽收回單

貨物到達目的地,收貨方對貨物驗收無誤後,要及時簽收回單,同時辦事處人員將回單帶回上海公司,運輸作業完成。

四、貨物跟蹤

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及時進行跟蹤,保證貨物運輸過程安全,及時,準確,有序。乙方需將貨物的在途運輸信息及時告之甲方,如貨物因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達目的地時,乙方需及時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

物流公司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爲: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爲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爲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爲: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爲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爲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爲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臺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爲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爲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爲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爲: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爲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爲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覈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爲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爲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爲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覈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爲: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餘10%的運費作爲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信息爲: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爲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爲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爲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爲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信息爲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爲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爲,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爲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覈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爲規範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