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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通用7篇)

運輸3.02W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通用7篇)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1

爲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範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羣衆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爲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爲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範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爲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氾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爲。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範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爲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衆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爲,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爲;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佈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羣衆出行需求,並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爲;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幹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爲;對非法銷售行爲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佔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幹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佔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佔道經營”“以路爲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範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爲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爲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爲;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爲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2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性滿意城市的要求,紮實做好以[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督"爲原則的整治行動宣傳工作,進一步提高轄區羣衆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識,優化、提升城市交通環境,爲雁塔區建設成爲實力最強、環境最美、特點最鮮明、人們最嚮往的城市新區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多角度、深層次、大範圍的宣傳教育活動,集中力量在全辦轄區內迅速掀起整治行動的宣傳高潮,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圍,創建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引導廣大羣衆積極主動了解、關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我辦轄區內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時間:月8日至月19日

(二)宣傳地點:重點路段爲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時設立3個集中宣傳站:丁家橋村東口、西戶路茶張村口、趙家坡村口

(三)宣傳形式:組織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會及駐地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裝備宣傳車,進行巡迴宣傳,擴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知曉率;在人羣較爲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設立宣傳站、宣傳欄,擺放展板,每個村至少懸掛2條標語、橫幅,把<關於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發放到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爲交通綜合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對轄區內參與非法營運的車主和從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並對調查情況進行製表登記,將宣傳資料分發到每個從業人員,確保每份宣傳資料均有回執單,切實增強整治行動的知曉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動手,根據宣傳方案要求,集中宣傳不少於3次。

(二)各科室必須按照區整治辦公室所發放的表格要求,認真開展摸底調查登記工作,將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車輛情況、知曉整治工作程度等詳細情況填寫清楚,於月11日前上報整治辦,並且面對面地進行宣傳教育工作。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3

爲確保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紮實有序地開展,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構建暢通安全、羣衆滿意的交通環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在市二環路範圍內開展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大隊長肖志永任組長,副主任科員甄志忠任副組長,外勤、宣傳、督察、違章、指揮中心各分管領導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區中隊,城區中隊中隊長李東昇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落實。

二、工作目標

1、市二環路以內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環路以內違法停車治理率達到100%,有禁止標誌、標線的路段無違法停車。

3、市二環路以內路口、路段機動車禮讓行人達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爲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市二環路以內21個示範路口和非機動車、行人通行量較大路口。

市二環路以內2條嚴管街和主次幹道。

2、重點違法行爲

(1)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不服從交警指揮、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越線停車。

(2)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跨越道路隔離設施、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不在人行道內行走。

(3)其他影響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機動車、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爲。

3、整治工作措施

(1)嚴密勤務部署。大隊針對二環路以內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發生的規律,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保證重點路口、路段的見警率、管事率。對秩序亂點,實施專人定點職守管理,強化平峯時段路口、路段巡邏管控;對行人流量大、情況複雜、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調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確保不失管失控;對路況較好、有機非隔離設施的路段,也要加強機動巡邏管控,嚴查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逆行等交通違法。

(2)加大執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用足執法手段,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對以吵鬧謾罵等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使用執法記錄儀或錄像設備收集、固定證據,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者進行記錄,並錄入相關係統,屬屢次、多次違法的`,要通過組織看宣傳片學習法規知識、協助執勤等方式加強教育管理。對能夠確認單位人員違法的,要實行抄告制度,單位人員違法較多、集中的,還要深入單位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開展統一行動。組織開展集中統一行動,最大限度組織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爲。

(二)違法停車集中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1)主次幹道: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內所有主次幹道上的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路段的違法停車。

華明路:北二環西路---南二環西路

愚公路:北二環西路---至北三環

鳳凰路:華富東街---建明東街

文化路:北二環---南二環

通華西街:西二環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環北路至華明北路

朝陽路:北二環東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環東路:文化北路至東二環北路

北二環西路:華明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西二環北路:通華西街至北二環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水泉路:通華東街---華富東街

(2)公共廣場及周邊:

人民廣場及周邊

(3)公園周邊:

人民公園、小河遊園及周邊

(4)學校周邊: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學校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學校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

國小:遵化市第一實驗國小、遵化市第二實驗國小、遵化市第三實驗國小、遵化市第四實驗國小、第六實驗小、燕山學校

中學:遵化市第一中學、遵化市第二中學、遵化市第三中學、遵化市高級中學

(5)汽車站:

遵化市長途汽車站

(6)醫院: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醫院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醫院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醫院周邊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醫院、遵化市中醫醫院、遵化市婦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醫院

(7)公共文化設施:

人民廣場圖書館、新華書店

(8)商場、市場: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商場、市場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商場、市場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商場、市場周邊的交通秩序。

商場:金源購物廣場、永輝超市、時代廣場、新、老天奕商場、唐山百貨商場

市場:燕山果菜批發市場、貿易城果菜批發市場

(9)政務大廳:

遵化市行政審批中心

2、重點違法行爲

以轄區內所有主次幹道、醫院、學校、商場、車站周邊爲重點,進一步加大對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的違法行爲治理力度,實現“停車入位、順向停放、間隙適當、規範有序”,營造治理違法停車嚴管高壓態勢。

(1)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施劃停車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等部位停車;

(2)機動車未在停車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時停車泊位禁止停車時段內違法停車;

(5)在道路上違法安裝地鎖、設置障礙物;

(6)其他影響車輛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爲。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學研判部署,嚴格落實職責。明確工作重點,強細化工作措施,根據不同點位的特點,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使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輔警的思想認識、責任意識和壓力意識,把嚴查亂停亂放違法行爲作爲助力文明城迎檢工作的重要舉措,全力以赴開展好亂停亂放違法行爲整治活動,健全亂停亂放整治常態管理機制。

(2)細化整治措施,突出重點整治。一是爲使整治成果突出,採取不間斷地巡邏檢查執勤模式,發揮連續作戰的傳統,把路面違法停車工作逐級落實到崗到人。二是結合轄區機動車停放情況,合理安排警力部署,採取逐街排查、定點嚴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轄區重點道路及嚴管路段車輛違法停放的查處工作,形成嚴抓嚴管態勢。

(3)堅持嚴格執法,文明規範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執勤民警要充分利用執法記錄儀,對主次幹道等文明城重點檢查部位進行進行“一勸二貼三拍四拖五清”違法停車管理。即:一勸:對有駕駛人在場的違法停車首先進行勸離;二貼:對違法停車駕駛員不在現場的要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三拍:對長時間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盲道違法停車的,要派出人員進行巡邏管控,必要時研究上監控設備進行抓拍處罰;四拖:對影響通行的違法停車及時進行拖車處理;五清:對私自圈佔停車位的,要及時清理地鎖和障礙物。

(三)機動車不禮讓行人

1、加強燈控路口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治理。重點治理21個示範路口機動車右轉不禮行人違法行爲,發現機動車搶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要管理處罰。

(四)細緻摸排,完善交通設施

1、加強對標誌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經設置的人行過街標誌、分隔護欄,發現標線不清、設施破損的,及時報相關部門完善。

2、進一步優化信號燈配時,充分發揮信號燈配時專業團隊作用,對路設員報送的意見進行認真分析、觀測、研究,及時優化信號燈配時。

3、補充完善交通管理設施。結合市區道路建設與人流車流變化,對新出現的交通堵點、亂點進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設施完善意見,報相關部門補充完善。

(五)服務一線,做好執法保障。

1、提供執勤執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對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的執法管理實際需求爲切入點,積極研究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執法意見,並對民警在執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難情況和敏感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意見。

2、做好執勤執法權益保障。對執勤執法過程中惡意投訴、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民警、輔警執法權益的案件,督察大隊要及時進行處置,協調歸屬地公安部門最大限度維護民警輔勤執勤執法權益,保障民警、輔警執勤執法工作的積極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部署。

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爲我市創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創城工作的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建立危機意識,樹立治理決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心,主動克服畏難情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要迅速行動,召開全體民警大會進行動員部署,將整治工作內容傳達到全體民警、輔警,切實使大家都明確工作任務和重點,積極投身於工作之中。

(二)明確責任,量化管理。

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制定工作進度安排表,切實把各項治理工作任務分解到中隊、分解到人頭,明確完成時限。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堅持宣傳先行,深入開展動員,突出管控重點,切實保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三)加強督導,獎懲結合。

整治期間督察大隊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適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門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工作不認真負責的部門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對每週治理狀況進行檢查通報,行動結束時對沒有達到即定目標的大隊要在全隊通報批評。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4

爲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於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幹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幹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幹道行人遵章率不低於80%,主幹道違章停車率小於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範圍內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國小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範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於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儘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範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峯、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恆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爲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範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範圍內各類佔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爲;對市城區道路範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爲,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爲;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爲;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爲。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爲,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爲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誌規範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幹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爲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志願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範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範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範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幹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採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於4個示範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範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範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爲創建示範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範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並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並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爲反彈,爲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爲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範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製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5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爲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爲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爲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羣衆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爲,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爲。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爲。杜絕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於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幹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於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佈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後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爲宣傳。登門入戶,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羣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國小生,建築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國小生,各類志願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爲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範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裏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範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幹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佔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爲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爲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後)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幹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四)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爲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爲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爲的,實行一票否決。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6

爲進一步加強市區及國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市公安局長任指揮長,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市旅遊局局長、市工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行政正職爲成員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協調調度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終保持持續穩定的整治工作態勢;督導檢查各成員單位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鄉鎮

1、各鄉鎮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同時各鄉鎮行政正職和村委會主任爲轄區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積極組織協調公安、工商、交通等相關部門做好轄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體在市、管理在鄉、延伸到村”的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鄉村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機構,設立辦公室,明確職責,配備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專職幹部1至2人。

3、沿國省道路的鄉鎮與轄區交警中隊聯合建立交警巡邏班,轄區交警中隊2人、鄉鎮政府6人,由鄉鎮政府安排辦公和用餐地點,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條件允許的配備交通工具,在鄉鎮黨委政府和交警中隊聯合領導下,負責轄區國省道路和鄉鎮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邏管控工作。

4、不沿國省道路的鄉鎮建立不少於6人的交通協管員巡邏班,人員及必要的辦公用品由本鄉鎮自行配備,在交安委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會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備交通安全員的基礎上,建立不少於5人的交通協管員隊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村的交通指揮疏導、交通安全宣傳和機動車源頭管理工作,同時保護本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疏導交通。

6、積極組織人員對本轄區道路事故隱患、交通秩序亂點、堵點進行排查、整改並做好路障清除和旅遊景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物品、不追車、攬客、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故意破壞公共交通安全設施等,同時對追車攬客等違法行爲發生地和違法行爲人居住地實行屬地化管理。

7、積極組織學區負責人加大對轄區學校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管理,積極開展校園和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確保轄區各學校及周邊交通秩序良好。

8、進一步強化轄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轄區重點車輛和重點企業的管理以及轄區重點駕駛人的審查工作。同時積極組織交警巡邏班搞好對機動車亂停亂放張貼違法通知書工作。

9、積極組織協調公安、工商、交通等相關部門的職能站所全力做好轄區集貿市場整治工作,堅決防止集市反彈現象的發生。同時全力搞好轄區國省道路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牽頭組織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導檢查工作,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爲廣大人民羣衆出行努力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1、交警大隊要加強對轄區國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測速儀、酒精檢測儀、數碼相機和電子監控等科技設備和管理手段,切實加大對酒後、醉酒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疲勞駕駛、故意遮擋、單掛、倒掛機動車號牌、超速、客車超員、機動車亂停亂放和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違法載客、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同時要加大對旅遊景區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對無牌無證交通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

2、交警大隊要對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隱患、交通秩序亂點、堵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多發、隱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亂點、堵點建立臺帳,對於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屬於其他部門負責的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或發交通事故隱患通知書,並報請市政府協調迅速整改。

3、交警大隊要強化車駕管源頭管控措施。與交通、教體、安監等部門緊密協調,大力開展“清車清人”行動,重點對營運客貨車、危化運輸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駕駛人進行大清查,建立基礎信息臺帳,分包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車輛和駕駛人逐個進行資質審查,通過現代化科技手段強化客運車輛、危化運輸車輛、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動態管控。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杜絕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機動車輛進行審驗和辦理註冊登記。

4、城區交警隊要加強對城區交通違法行爲的整治,實施精細化管理,從嚴查處酒後駕駛、涉牌涉證、亂停亂放、黃標車、三輪車闖禁行、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以及工程運輸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提高執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將民警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的糾正、教育情況,對堵點、亂點的指揮疏導效果,以及管段轄區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爲考覈內容,完善考評辦法,落實獎懲措施,提高城區見警率、管事率。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打擊“黑出租”工作。

5、城區交警隊要加強對市區道路的堵點、亂點排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生在轄區的交通事故,及時快速到達事故現場做好現場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做好市區道路及提升改造後的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隔離護欄等配套設施的安裝設置工作,做到科學、規範、合理。深入機關、學校、油區、社區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市區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發放宣傳材料。

6、城區交警隊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積極協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隊要積極協調各派出所,組織一村一警在鄉鎮的統一領導下,負責轄區縣鄉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並加大對旅遊景區追車、攬客以及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故意破壞公共交通安全設施等擾亂公共交通秩序行爲打擊力度。要加強機動車源頭管理和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時接到有擾亂公務、暴力抗法行爲的報警後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處置(10分鐘以內必須趕赴現場),要認真履職盡責,不得推諉扯皮。對移交擾亂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進行頂格處罰,兩天內必須處理完畢,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城管局

牽頭組織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環境差、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及渣土運輸車等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質量。

1、積極組織人員嚴禁市區內建築施工佔路堆料,要隨時清理建築垃圾。

2、規範經營秩序,嚴禁道路兩側擺攤設點、店外經營,確保在批准區域或從事早餐經營活動的不得妨礙行人和車輛通行。加大同城市規劃部門的溝通協調力度,對市區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進行規範化管理。規劃局負責做好城區早市夜市的規劃佈局設置工作。

3、對渣土運輸車輛實行全密閉化運輸,並納入公司化管理,積極協調交警大隊強化對渣土運輸車的動態管控,達到防遺撒、揚塵要求,並通過交管部門的安全檢驗合格。對渣土車違反運輸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隨意傾倒、拋灑、污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4、全方位淨化、美化城區道路兩側環境。科學合理增加停車位,加大非機動車道車輛亂停亂放治理力度。

5、負責營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取締工作,啓動三輪車更換微型機動車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牽頭組織國省道路隱患排查治理、打場曬糧、環境衛生整治等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國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明顯改觀,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進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發、多發、頻發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對國省道幹線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重點治理急彎、陡坡以及視距不良、路側險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時間表,通過改善通行條件,消除不安全隱患。

2、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由轄區鄉鎮統一調度指揮,嚴厲打擊在國省道路打場曬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亂建違章建築等違法行爲。進一步加大轄區國省道路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努力實現國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明顯改觀,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區和農村公交車運行服務水平,合理設置城區和農村客運停靠站點,進一步加強城區和農村客運規範管理工作。協調公安部門做好打擊“黑出租”工作。

4、積極協調交警大隊對全市所有客貨運車輛進行一次仔細認真的排查,重點是駕駛人準駕資格,對發現的準駕車型和準駕資格不符的,堅決予以停運。

5、組織人員摸排統計全市所有新換公交車輛,對還未上牌照的公交車要督促其抓緊時間到交警支隊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的要堅決予以停運。

(五)工商局

做爲沿國省道路集貿市場管理工作的牽頭單位,要在轄區鄉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對集市進行嚴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間要安排專人負責規範集市的經營秩序,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同時要從嚴治理國省道路兩側門店店外經營的行爲,確保國省道路安全暢通。

(六)教體局

牽頭做好轄區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和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各中國小校、幼兒園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教育學生上下學及假期期間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自身安全,特別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同時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把好接送學生車輛出門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實施,明確責任,穩步推進,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單位要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聯合執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和特點,認真分析、梳理明確本單位的任務目標,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計劃,將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負責人,確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三)嚴格執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難度大、設計面廣,各部門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爲主,疏管結合,做到文明執法,防止引發和激化社會矛盾。同時,要加強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執法行爲和執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爲人民服務的水平。

(四)強化督導,追究責任。指揮部將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及時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組織評價交通安全狀況,研究重大交通安全問題,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督導小組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並對各單位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定期進行通報。同時,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推諉扯皮、措施不力而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信息反饋。各單位必須明確一名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要於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將本單位的工作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另外,各單位主管領導和信息報送人員姓名、聯繫電話要於4月10日上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7

爲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範交通行爲,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並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爲;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爲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佔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佔道施工、堆物等行爲。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範、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爲。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爲;加強停車場管理,規範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誌、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佔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佔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佔道、搭建、堆物等行爲;規範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範各類佔道廣告審批管理;規範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誌、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範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願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並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範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雲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雲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爲。

(十三)市廣電局、連雲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闢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並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雲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爲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採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羣衆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啓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爲集中宣傳週,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着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爲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並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願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遊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爲重點,抓好佔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於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採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並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幹道、支路開闢臨時停車場,並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爲,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並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範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爲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爲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佈,並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範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爲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爲。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並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儘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並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誌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佈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並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爲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範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範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爲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範,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覈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後,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覈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爲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爲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覈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爲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爲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爲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覈、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