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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運輸協議書四篇

運輸2.92W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協議書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運輸協議書四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爲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爲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爲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九)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十)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運輸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乙方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貨物運輸業務和提供相關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託,按照本合同條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條件,由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並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事項

1.1 貨物種類:甲方指定的食品飲料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宣傳促銷品及其它生產輔助材料(以下簡稱甲方貨物)。

1.2 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1.3 貨物堆高要求:不超過2.5米(頂層貨物與底層貨物的落差距離)。

1.4 貨物包裝:紙箱、瓶格、塑包或纖維袋等。

1.5 貨物起運地點:甲方指定配送工廠或中心倉庫。

1.6 貨物送達地區:具體地址以甲方送貨單據指定地點爲準。

1.7 運輸價格:各線路的價格由雙方簽署《運輸價格表》並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時有瓶格拖回,則回程運費根據實際回空數量結算。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運輸車輛要求

2.1 乙方承諾:乙方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之食品飲料貨物運輸的合法資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於運輸甲方貨物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車輛”)均具有合法、齊備的營運資格,乙方指派駕駛乙方車輛的司機(以下簡稱“乙方司機”)均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和豐富的駕駛經驗,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乙方及乙方司機不會利用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機會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乙方除應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譽在內的一切損失。

2.2 乙方車輛必須符合食品飲料運輸安全、衛生等法規及商業慣例的要求。除用於承運特定貨物外(雙方另行約定),乙方車輛的運輸車廂應乾燥、衛生、平整、無污染、無毒害、無異味,並且具備防雨、防曬、防止貨物掉落之設施。

2.3 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蝕性、車箱破漏或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輛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給甲乙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4 嚴禁將甲方貨物與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違禁品、化工化學類物品、危險貨物等不適合與食品飲料類產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5 若甲方部分客戶的倉庫對駛入的車輛型號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義務按收貨人的要求選派合適的承運車輛。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保險

3.1 乙方必須確保所承運的甲方貨物的安全。甲方貨物由完成起運交接手續至送達交付前,貨物的安全及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爲其所承運的甲方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給乙方的運費已包含該貨物保險費用。

3.3 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 甲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雨淋、污染、破損、凍損等,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均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條:貨物交接和驗收

4.1貨物發運時,雙方的交貨地點爲甲方指定的發貨地點,雙方應在發貨現場當場辦理貨物的交接驗收手續,乙方所接收的貨物以甲方送貨單上所載明的品種、規格及數量爲準;同時,以乙方的車板爲貨物風險責任轉移的界線。

4.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安全及時將貨物送至指定位置並請客戶在送貨單上簽收以明確實收貨物、促銷品數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況。

4.3 貨物的裝卸若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裝卸貨物的費用及貨物裝卸過程中的風險。

4.4 在運輸回程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體數量以甲方開具的送貨單註明的數量爲準。

4.5 乙方負責運輸的全部貨物在收貨人驗收合格、正式接受並簽署書面驗收單前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但因收貨人違約未及時在約定的期限內檢驗及驗收貨物的情況除外。

第五條:回空瓶、格:

5.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客戶的回空瓶、格進行檢驗,乙方在裝貨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數量和質量拖回空瓶格,對於不符合標準的瓶格不得拖回。

5.2 甲方要求整車回空,但實際回空量不足時,乙方應該及時與甲方聯繫,經甲方同意後在送貨單上註明其缺少原因,否則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3 因乙方原因導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數量和質量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帶或少帶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運費,扣除的標準爲: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 回空裝卸若由乙方負責,回空裝卸時必須輕放;若發現野蠻裝卸的,甲方有權將該批迴空數量與實收數量的差異總數,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價格從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中足額扣除。

5.5 甲方有權對委託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進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關規定爲準。

第六條:服務價款:

6.1本合同所約定的運輸價款均指本合同最終的一攬子合計價款(即已經包括了裝卸費、代理費、港口或車站審批、檢驗及全部雜費,運輸費、稅費、司機勞務費、過路、過橋費、車輛違章處罰、審批、檢驗費等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2 甲方除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外,不需承擔乙方的任何費用、利潤損失、其他特殊或間接或意外或後續的損失和應由乙方負擔的稅金和其他款項等。且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車輛或人員之超載、違章駕駛等原因受到處罰而造成送貨遲延或甲方人員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經濟賠償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 稅費: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各方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自行承擔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繳。同時,乙方必須提供與本合同擡頭以及乙方爲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及數量相一致的合法發票,否則由於乙方違規操作而導致甲方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七條:運輸價格約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成本費用下降、市場競爭環境發生變化等因素,甲方認爲可以下調運費的,甲方有權下調運費價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確定運輸商的權利。

7.2 如因政策調整引起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而導致“合同價格”確實嚴重背離市場價格的,希望調整價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調價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達成解決方案之前,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7.3 如乙方希望擴大業務合作份額並願意下調“合同價格”的,經雙方同意可重新調整運費價格。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式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和相關服務後,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將根據乙方實際承運並及時、如數、安全送達各送達地點的貨物重量(噸)和雙方事先約定的運輸價格(詳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結算和支付。

8.2貨物重量以約定毛重爲標準;無約定規格的,貨物重量以外包裝上標註的毛重爲標準;貨物外包裝上無毛重的,以貨物實際稱重爲準。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外包裝上標註的重量有誤時,以甲方通知爲準。

8.3 甲方隨車配送的宣傳促銷品,重貨(1噸小於3.0個立方米)按照實際重量及本合同價格執行,輕泡貨(1噸大於等於3.0個立方米)按每3.0個立方米折算爲1噸計算運費。與甲方產品同一車配送的宣傳促銷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負責免費承運。

8.4 甲方運輸的原輔料,重貨(1噸小於3.0個立方米)按照實際重量及本合同價格執行,輕泡貨(1噸大於等於3.0個立方米)按每3.0個立方米折算爲1噸計算運費。與甲方產品同一車配送的原輔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負責免費承運。

8.5 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截止上月底(會計結算月)由甲方簽發,並經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並加蓋收貨單位公章或收貨單位收貨專用章的“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交甲方覈對運費金額。甲方覈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費發票(發票擡頭爲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辦理付款手續,乙方交付給甲方的運費發票必須是甲方能抵扣稅款的國家統一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後,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將運費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抵扣稅款,甲方因此無法抵扣的稅款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運費中直接扣除。

8.6 “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個月內憑甲方認可的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結算運費,但必須向甲方支付每張單據50元的違約金。如果“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個月內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運費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與該批貨物等值(按甲方貨物市場價)的`款項。

8.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結算運費:

“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無指定收貨人簽收,或無收貨單位公章或收貨專用章確認收貨的;

“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且一個月內不能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的;

一次途損數量達到100箱以上(包括100箱)的,途損部分不予結算運費(紙箱破損除外);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運後四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且未向甲方提交書面延期結算申請的。

8.8 本合同中約定的乙方需要承擔的違約金、賠償款等,甲方有權從乙方運費或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條:服務指標承諾與考評

9.1 爲使甲方能及時掌握貨物送達及交付信息,乙方應及時追蹤貨物的送達及交付情況,並於次日上午12點前將前日發運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聯繫人。

9.2 乙方承諾各項服務指標達到附件一之要求,並且於每月5號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各項指標的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甲方指定聯繫人

9.3 乙方承諾達到附件一約定的各項KPI服務指標,並同意由甲方分別對合同附件一中指定項KPI服務指標進行考評。其中,

9.3.1 送貨及時率、訂單完成率、轉庫完成率中任意一項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下降一個百分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9.3.2 車輛及時到廠率、信息反饋及時率中任意一項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下降一個百分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9.3.3 客戶投訴次數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增加1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9.3.4 客戶回訪次數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減少1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9.3.5 應急反應的考評等級分爲“優秀”、“良好”,“差”,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良好”,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0元違約金;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9.3.6 物流質量與食品安全得分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85分至9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違約金;如爲75分至8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如爲74分以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因服務指標不達標而收取的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月。

9.4 春節特定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標適當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確定。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對本合同具體內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曉的有關甲方的任何商業資料及信息均應當嚴格保密,不得在未獲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此類資料或信息直接及間接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義爲其進行宣傳。

10.2 除非另有約定,乙方保密義務的期限爲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履行完畢後兩年時間。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1.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貨物送達地點。

11.1.2 連續兩個月,每月累計有3次屬乙方責任的有效投訴。

11.1.3 連續兩個月或累計有2個月乙方KPI指標訂單完成率不能達到合同承諾。

11.1.4 甲方經過覈實,發現乙方有謊報KPI服務指標的行爲。

11.1.5 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10次不能按時到貨或每月累計有10次發生途損(經甲方工廠配送及財務負責人確認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11.1.6 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10張“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遺失且不能在一個月內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或不能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

11.1.7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履約保證金不足 10萬元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未補足。

11.1.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義務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業務發展之需要而臨時提供必要服務(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額外運輸成本),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合同和取消或變更乙方承運區域的全部或部分運輸配送的權利,並將要求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1.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1 因甲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給乙方。

11.2.2 乙方按本合同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費,連續三個月均不足履約保證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約保證金數額。

第十二條 保證金

12.1 爲保證甲方產品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大寫_壹拾萬元整__)(本保證金甲方僅負保管義務,退還時不計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基礎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屆滿,甲方將足額退還乙方該保證金本金。

12.2 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各項條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扣除乙方當月運輸費用,若乙方當月運輸費用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須在7日內補足保證金。

12.3 乙方全年履約率不足80%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甲方將不予退還,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損失的權利。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運輸協議書 篇3

甲方(託運方):上海順朝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乙方(承運方) :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上海廣靈4路21號甲12樓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爲甲方鋼材提供鋼材銷售的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起、迄地點和數量: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爲:鋼材;按噸數或件數計價。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2、貨物的起運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3、到達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4、甲方的《運輸委託單》及要求的服務內容爲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員到甲方領取提貨單和簽收《運輸委託單》時需憑乙方公司的業務介紹信和身份證簽收。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運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乙方擁有的、能正常營運車輛的證明。

2.2、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業務詢單(書面或電話等)後十五分鐘內回覆甲方是否接受業務。

2.3、貨物運達簽收後,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中:上海地區需在 2 個工作日之內、華東地區需在 5 個工作日之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它地方按《運輸委託單》臨時約定。

2.4、乙方實際裝貨應與《運輸委託單》清單應當完全一致(包括貨物的完好程度),在裝運過程中如發現實際裝貨與《運輸委託單》清單不符,應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5、乙方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後,負責驗證收貨人的身份和協助收貨人的驗收,並要求收貨人簽字蓋章,如收貨人的收貨清單與《運輸委託單》清單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6、乙方應按照託運方委託運輸貨物的原始包裝進行裝卸運輸,不得出現貨物因污染,損壞等導致貨物的情況。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運輸委託單》規定的“到貨時間”將貨物運達。實際簽收時間晚於《運輸委託單》規定時間的延遲送達貨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華東地區主要啓迄地的運輸價格表,如有必要,每週一次。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甲方提前6小時,將未來18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上海地區範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時,將未來36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華東地區範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3、委託業務完成,甲方審覈所有乙方提交的運輸單據和符合國家稅務局規定的運輸專用發票、覈對單據數量、評估服務質量無誤後,在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所有運輸款項。

3.4、甲方在相同價格的情況下優先向服務優良的乙方提供業務需求,並在行業內優先推薦。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貨損的金額指該批貨物的銷售價格乘所承運貨物貨損量所得價款。。

4.2、延遲送達貨物的業務按《運輸委託單》規定的運價自動下調50元/噸結算運費,以此作爲違約處罰。

4.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結算的,甲方按延期時間、運費和同期銀行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異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倉庫管理制度

1.1.自管倉庫管理制度:

1.1.1.定義:自管倉庫是指本公司租賃合適的倉儲場地、並由本公司倉管人員對在該場地堆放的貨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經營管理的庫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倉庫的入庫管理:

1.1.3.所有貨物入庫前需得到採購主管的書面入庫通知書,並整理倉位和庫位

.貨物入庫時應當覈對入庫通知並檢查貨物質量,將收貨情況填寫收貨通知清單後立即交付採購經理,同時報告和備案變形貨物的數量。

.入庫時的安全生產:

.貨物入庫後協助採購經理複合入庫數量、覈對差異,覈對無誤後及時編制卡號由ERP庫存帳錄入賬面存貨數量。

1.1.4.自管倉庫出庫管理:出庫時必須嚴格覈對出庫單明細,按出庫單明細發貨。發貨時堅持“先進先出,鏽貨先出”的原則,並可憑此原則在客戶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動調整發貨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1.5.自管倉庫盤存管理:由於理論計重和過磅計重的原因,難免有賬面盈虧的出現爲此:

.每次發貨應當記錄計重差異,每月將合計的計重差異報財務和倉庫主管,經財務和倉庫主管審覈批准,調整ERP系統的庫存。隨時保持存貨的帳、卡、物“三相符”。

.所有保管貨物不得出現件數差異。件數差異以工作質量事故論,按照公司相應的處罰條例處理。

1.2.託管倉庫管理制度:

1.2.1.定義:託管倉庫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託合適的倉儲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資的倉儲管理方式。

1.2.2.託管倉庫入庫管理

.所有貨物入庫前,採購部門應當將入庫通知書發至託管倉庫的業務部門和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應當提前檢查場地的合適性,並督促託管倉庫對將要堆貨的場地作出合適的安排,

.貨物入庫後本公司倉管人員應當及時向託管倉庫的業務部門收取符合合同規定格式的入庫明細表,交給公司,並由ERP系統人員錄入。

1.2.3.託管倉庫出庫管理:

1.2.4.貨物出庫後應當及時向託管倉庫收取發貨清單並覈對庫存,發現錯誤應當及時提醒託管倉庫糾正。

1.2.5.督促託管倉庫按先進先出和鏽貨先出的原則出貨,並對必要的情況通知託管倉庫調整出庫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2.6.託管倉庫盤存管理:出現計重差異按1.1.5條處理;出現件數差按倉庫協議規定處理。

1.2.7.

1.2.8.託管倉庫合同格式

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東寧地方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一、甲乙雙方就河沙運輸等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乙方河沙的運輸工作,爲乙方提供車輛使用和作業人員,及時將河沙運到約定地點。

2、乙方按照河沙的計劃運輸量及時預交運費,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噸14.04元向乙方收取運費。

3、河沙的起運地點: ,到達地點: 。

4、乙方負責河沙的裝車和卸車工作,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裝卸車一次作業時間,不得超時。

5、乙方在裝、卸車過程中要聽從甲方車站作業人員的統一指揮,嚴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裝、卸車作業管理辦法執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車事故或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所造成經濟損失。

7、乙方在裝車和卸車過程中要愛護鐵路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並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二、此協議共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 方:東寧地方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

乙 方:

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