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運輸

物流合同範文集錦7篇

運輸2.08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物流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流合同範文集錦7篇

物流合同 篇1

託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乙方):XX市鴻運興發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體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價費3‰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爲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爲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

(6)政府徵用或罰沒;

(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爲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並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託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業務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收款查詢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爲: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爲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爲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爲: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爲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爲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爲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臺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爲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爲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爲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爲: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爲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爲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覈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爲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爲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爲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覈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爲: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餘10%的運費作爲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信息爲: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爲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爲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爲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爲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信息爲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爲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爲,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爲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覈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爲規範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物流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戶應履行甲方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臨時公約”中的各項規定,甲方對乙方的交費情況有監督及知情權。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入住時水____噸,電____度);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繼續租賃,雙方需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停止租賃必須在___天之前通知對方,否則視爲違約,對方有權不退定金。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物業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乙方爲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分撥及其相關信息服務業務)第三方物流服務簽訂如下合同:

一、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甲方應根據需要提前通知乙方發貨信息情況;如甲方臨時加單,應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

1.2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貨物信息與乙方。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或費用支出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爲辦理,但必須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1.4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貨物。

1.5甲方若對乙方物流服務費用有疑問,有權要求乙方解釋。

1.6貨物發運後,甲方有權過問貨物運輸情況。

1.7在合同執行中,若乙方運輸服務屢次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權利義務

2.1乙方承諾對承擔的甲方國內/國際貨物的物流服務予以權利保障,保證足夠運力,保證優質服務

2.2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按時、如數運抵甲方指定的收穫單位或收貨人

2.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應及時安排收貨運輸事宜。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貨查驗工作,查驗無誤應填寫裝貨驗收單或其他單據,如發現貨物短缺損壞,應即使通知甲方有關人員。

2.4乙方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對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不可抗力,經甲方調查確認;

(2)貨物本生的缺陷或由於包裝不善;(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4)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或收貨人,並經收貨人簽字確認沒有貨損的。

2.5乙方對甲方貨物必須保持外包裝好,否則,如發現短缺損壞,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賠償額爲短缺或損壞部分的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合同金額。

2.6如運輸途中遇到困難,乙方須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定到貨時間及採取相應的措施。

2.7如貨物在物流服務中出險,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但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8若非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藉口向甲方提出增加運費單價的要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漲價要求可不予處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有效期爲一年。

三、物流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 甲方應在合同期限內依據本合同的價格表(以下稱“附件”)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2、服務費用採取月結天的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帳單後一個星期內應將帳款覈對完畢,並應在結算期內的服務費以支票、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提前提供客戶簽收單和運輸及其費用發票給甲方。

3、簽訂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繳納 元保證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合同終止,保證金剩餘部分甲方予以退還。

四、保密條款

(一)雙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蓋的商業關係的性質及具體事項構成保密和專有的信息。對任何該等信息的披露將可能對雙方造成競爭性損害。因此,任何關於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貨物的數量、種類、運送目的地、客戶等其它詳情或乙方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活動的信息任何時候都應該作爲保密信息,未經該另一方事先明確表示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就所有由於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成本和費用向另一方做出補償,受害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爲本合同後三年,並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或撤消而終止。

六、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定地點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修改與補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雙方在合同到期時均無終止意向的,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3.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終止前合同約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4.本合同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流合同 篇5

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爲: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時要開出送貨單,明確承運貨物總件數、貨物名稱、運送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要準確無誤。

(3)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運送國家明文規定的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要使用倉庫收貨運送時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應該積極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誤甲方使用倉庫收貨、驗貨、運輸。

(5) 甲方交接貨物與乙方要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6)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利隨時改變送貨地點和收貨人,但應當支付由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 乙方需免費提供不低於200平方米的倉庫做爲甲方收貨倉庫;,並在倉庫大門顯著位置懸掛“衆鄰樂鏈供超市深圳總倉”招牌。

(2)乙方應在甲方的收貨時間(收貨時間爲週一至週六8:30—19:00)內積極配合甲方收貨,法定節假日或超出該時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甲方所收貨物沒有裝車運走之前存儲與倉庫內,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損壞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3)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向甲方繳納12萬元服務保證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給甲方12萬元保證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開具收據以示確認。合同生效履行3個月後,無發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應不計息把服務保證金返還與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運輸貨物通知後應該立即安排人員、車輛,裝車、運送,並告知甲方貨物正常到達送貨地點的時間,若因天氣、交通意外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事實情況,不得隱瞞。

(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造成甲方貨物缺失、損毀應按甲方貨物採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6)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7) 乙方運送貨物到達約定地點,要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驗貨,驗收完畢要求收貨人在送貨單具上簽名確認。

第三條 運費價格:

1,整車報價

(1)深圳至貴港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2)深圳至貴港境內8噸車每趟RMB ,10噸車每趟RMB

(3)深圳至贛州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4)深圳至贛州境內8噸車每趟,10噸車每趟。

2,零擔報價深圳至貴港境內,深圳至贛州境內(7)返程貨物按每趟運輸收費標準的30%收取,返程貨物少於總量的20%不收取費用。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爲月結方式,乙方在每月5號—10號爲對賬日,15號爲結賬日,如遇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則向後順延。

(2)乙方結賬時應向甲方提供與結款相符的運輸發票,如無發票,甲方在應付款中有權扣除發票稅金。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協商簽訂。延續合同,雙方重新確定相關的費用及報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約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對方近三個月總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關閉或宣告破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物流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籤合同地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出如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權力與義務

1。甲方將本公司的XXXX等貨物委託乙方發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發送到目的地。

2。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爲辦理,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運輸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甲方貨運完好無損,準時送達雙方約定地點,如承運誤期乙方應按100元/天賠償甲方的損失,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由於在運輸途中任何行政罰款都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貨到驗收時發現短缺、丟失、損壞、淋溼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收貨方會同乙方司機當場確認損失,且乙方應按貨物實價金額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在甲方倉庫裝完貨後,貨物清點核對無誤,離開甲方裝貨地點而發生丟失、破損等情況時,由乙方按貨物實價負責賠償。

6。甲方用車時,儘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時間將噸位合適的車輛派往甲方指定的地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裝貨、交貨、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甲方貨物運輸實行“一條龍”服務,從安排調車、組織裝車、數量清點等工作的全過程,乙方均應派專人進行跟蹤服務。

二.運輸單價及運費結算

乙方必須在運輸貨物的數量達到件後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貨物,且在目的地市內免費送貨,如收貨人所在地點在市外,送貨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2。如甲方有貨款需乙方代收,乙方應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額收取代收貨款,且在收到貨款後10-15天內將代收貨款轉到甲方帳戶,逾期未轉帳,甲方將按500元/超過一天,進行罰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長一年,延長次數不限

四.合同的違約處理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按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中山司法機關解決。

五.合同的修訂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修訂

六.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釋

七.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爲: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

物流合同 篇7

甲方:

營業執照號: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營業執照號: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爲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爲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爲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文件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覈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覈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繫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爲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信息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文件;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爲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數據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

保,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拒絕乙方辦理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毀損、滅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標準進行賠償。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默認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說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戶、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信息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說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操作系統中的各類數據和信息。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

能夠繼續履行協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爲、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爲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