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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保管合同(集合15篇)

運輸2.99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儲保管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儲保管合同(集合15篇)

倉儲保管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或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倉儲保管合同2

甲方(存貨方):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儲存、保管貨物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合作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特殊性質

1、貨物品名:__________。

2、品種規格及數量:以單據爲準。

3、質量、包裝:20xx。

4、特殊性質:不得遇潮,暴曬,受污染等,應保持貨物外包裝清潔。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開具的入庫單據安排貨物入庫,認真識別貨物外包裝的各種標記,分類碼放,對外包裝破損、溼損要立即修補並通知甲方,並按照實際入庫情況填寫入庫單據簽字蓋章,並與當日傳真至甲方。

2、乙方在貨物驗收入庫過程中如遇單貨不符時,應立即停止收貨並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進行處理。

3、貨物進出庫作業由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安排實施,嚴禁違章或野蠻作業。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1、貨物必須全部入庫,庫內存放,不得露天存放。

2、貨物堆放高度:50公斤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5層;25公斤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層。

3、貨物堆放標準:乙方應在地面與貨物之間鋪墊防潮墊板或木質托盤等相應防潮設備,以避免貨物直接與地面接觸受潮。

4、倉庫消防標準:乙方必須具有安全防範措施,消防設施完備,有防火防盜標示;保管員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5、乙方倉庫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安全管理和衛生管理規定,保管條件必須具有防水、防火、防盜、防潮溼、防粉塵、防污染的條件及設施,門窗封閉,有通風設施,保持庫房乾燥。

6、乙方應嚴格按照包裝箱所標註的要求對貨物進行整齊有序的堆放,貨物存放按型號、合同號、提單號排列有序並設置貨卡,整垛應當離開牆壁10釐米以上;破包要在入庫當日修補完畢,嚴禁在產品上亂塗畫標記。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盤點報表。

8、貨物裝卸按乙方現有的搬運設備及工具務必做到輕叉輕放,以免裝卸過程中挑破外包裝。

9、貨物水溼或出現異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0、第三人對貨物主張權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處理。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

1、貨物入庫、出庫,乙方應根據甲方開具的入庫、出庫單據,提前準備作業人員和設備,及時安排作業。備貨、裝卸作業應嚴格按照產品要求和甲方作業管理要求進行。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入庫或擅自出庫。

2、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在貨物進庫後24小時內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和倉庫公章的貨物進庫單傳真件,5日內提交正本,內容包括:進庫時間、貨物品種、貨物數量,包裝情況,有無破損,破損程度,短少數量等。

3、乙方在貨物入庫前如發現貨物存在海損、短量、破損、掉包等一切與甲方和外商簽訂的貨物進口合同或者提單關於貨物的描述不符的情況,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按甲方指令辦理,同時應

當在入庫單中詳細列明損失情況。甲方指令在通知後2個小時內通知乙方

4、乙方憑蓋有甲方貨物放行章的貨物放行通知單及甲方在乙方預留簽字印鑑,按照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的有關內容辦理託運手續,發運貨物。乙方在按照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指明內容放貨時,應當嚴格審覈提貨車號是否確係甲方在貨物放行通知單中指明的提貨車號,並對品種、牌號、數量等其他內容進行覈對,確保無誤。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後,應當覈對甲方加蓋的貨物放行章及甲方的簽字,貨物放行通知單必須經甲方在乙方預留簽字印鑑的人員簽字,並加蓋貨物放行章後,乙方方可放貨。如不符上述規定,乙方不得放貨(放貨放行章及預留簽字印鑑見附件)。

6、乙方在受甲方委託期間應當認真答覆甲方的查詢,並每月將貨物庫存及發運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出庫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以避免甲方貨物儲存時間過長出現質量問題。

8、乙方應在第二天上午將前一天的出庫明細以傳真或電郵方式傳送甲方。

第五條計費標準

1、倉儲費:一個月到五個月0.4元/噸/天,五個月以上0.6/噸/天。

2、出入庫裝卸費__________/噸,出庫裝集裝箱小櫃加收100,大櫃加收200。

3、費用結算:當月產生的費用,次月10號前報賬,20號之前結算。貨物全部出庫前結清所有費用。

4、結算貨幣:人民幣。

第六條雙方義務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貨物入庫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有關貨物的性質和儲存特性,並經常進行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所存儲的貨物享有絕對所有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留置甲方的貨物。

(二)乙方責任

1、提供保管甲方商品所必須的場地及倉庫管理員。

2、保管期間,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裝卸、搬移、堆碼、儲存、照料和保管貨物,由於乙方未按上述規定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庫,甲方不予承認,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4、乙方保證不將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協議規定事項的貨物進行串貨倒賣。

5、乙方對於甲方的庫存情況負有對外保密的義務。

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___年6月20日起至__________年6月19日止。如需續約,雙方另行商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或修改合同,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八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若當事雙方未能就該爭議事

項在三十日內達成協議,則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以訴訟的方式予以解決。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執行。

2、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之附件與甲方每次開具的入庫單據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件

附件一:企業資質證明

附件二:倉庫數碼照片

甲方(章):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3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爲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

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倉儲保管合同4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數量

品種規格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

│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倉儲保管合同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倉儲保管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存貨方和保管方爲加速貨物流通、妥善保管貨物、提高經濟效益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委託儲存貨物的法人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

第二章倉儲保管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根據存貨方的委託儲存計劃和保管方的倉儲能量,雙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的經辦人簽字、單位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權本單位經辦人員代理簽訂合同,應事先出具本單位的委託證明。

法人之間代訂合同時,必須事先取得委託單位的委託證明,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的名義簽訂,纔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圖表和購銷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後十五日內或合同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即視爲同意。

第七條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貨物的品名或品類;

2.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

3.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4.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5.貨物進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6.貨物損耗標準和損耗的處理;

7.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銀行、帳號、時間;

8.責任劃分和違約處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條與倉儲保管有關的貨物檢驗、包裝、保險、運輸等事項,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或另訂合同。

第三章貨物入庫

第九條入庫計劃的執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接貨,應承擔違約責任;

存貨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入庫(含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貨物入庫交接:

由存貨方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送貨到庫的,或由保管方負責到供貨單位、車站、港口等處提運的貨物,必須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或國家有關規定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交接中發現問題,供貨方在同一城鎮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機場、郵局到貨,保管方應予接貨,妥善暫存,並在有效驗收期內通知存貨方和供貨方處理;運輸等有關方面應提供證明。暫存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四章貨物驗收

第十一條保管方的正常驗收項目爲: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須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質量情況。

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爲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爲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驗收。

第十二條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細則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合同議定按比例抽驗的貨物,保管方僅對抽驗的那一部分貨物的驗收準確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貨物的實際經濟損失負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存貨方未提供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三條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十天,國外到貨不超過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五章貨物保管

第十四條保管方的責任:

一、按合同議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

二、貨物在臨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裝或貨物上標明瞭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應通知存貨方,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發現貨物有異狀,應及時通知存貨方;

三、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危險品和易腐貨物。

第十五條存貨方的責任:

一、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二、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貨物。

第十六條貨物在儲存期間,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保管要求,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貨物(含包裝)本身的性質所發生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七條貨物在儲存保管和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磅差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無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的,按合同規定執行。

貨物發生盤盈盤虧均由保管方負責。

第六章貨物包裝

第十八條貨物的包裝由存貨方負責。其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第十九條貨物在儲存保管過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當而使包裝發生毀損,由保管方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造成貨物損壞,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條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七章貨物出庫

第二十一條貨物出庫須按照先進先出或易壞先出(易壞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貨物外部顯露出來的)原則發

貨,否則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二條由存貨方或用戶自提或保管方送貨上門的責任劃分:

一、當面辦理交接手續;

二、保管方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應承擔違約責任;存貨方已通知貨物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庫,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於存貨方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二十三條由保管方代辦運輸的責任劃分:

一、由保管方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發運手續;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發貨或發生錯發到貨地點、收貨人等差錯事故,應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收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管方代運的貨物,發生數量、質量異議時,除合同另有規定者外,由保管方負責處理,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包裝或貨物上標明的品名、規格、數量、花色與實際不符時,除合同規定應開箱(拆捆)檢驗而未檢驗或驗而不準者由保管方負責外,發生質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處理。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細則第九條和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三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三倍的勞務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其它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六條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倉儲保管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個體、集體經營戶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或同法人之間,以及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均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鋼材倉儲保管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倉儲保管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倉儲保管合同8

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儲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儲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倉庫儲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物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觀察,保持該倉儲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價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爲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爲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退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爲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爲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爲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

前款規定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爲儲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爲之。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爲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爲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將倉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爲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爲有將倉儲物分割爲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爲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爲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種類:

品質:

數量:

包裝的種類:

個數:

記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

乙方:

倉儲保管合同9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

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

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

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

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

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

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

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

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

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

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

執行。

存貨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倉儲保管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就冷庫庫房租賃事宜,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是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出租方)儲存本合約持有人(存貨人即承租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並明確倉儲過程中雙方責任的合同。

2.存貨人承諾所儲藏之商品爲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資料爲真實資料、存貨人聯繫資料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保管人。

3.存貨人所儲藏商品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案例、規定等而受工商、海關、商檢、公安、技監、環保、食品衛生等政府部門的處理,均由存貨人負責全部責任。對保管人帶來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責任。

4.儲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說明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存貨人違反本規定。保管人可以採取相應措施比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5.商品冷藏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中商品冷藏工藝標準執行。

如存貨人對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雙方另籤書面協議。

6.保管人至對溫度質量及商品數量(冷藏過程中正常乾耗除外)承擔責任,對商品的衰老、病變、黴化、氧化、蟲蛀等溫度因素引起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7.存貨人所存商品已過商品保質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過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商品冷藏工藝標準中所規定最高儲存期,保管人在商品過期後一個月內三次通知貨主及對商品進行處理。

貨主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不來處理、或者因貨主所提供聯繫資料不實而無法聯繫時,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的過期商品,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8.收費方式:每月30/31號結算當月冷藏費,次月5號前存貨人應到保管人處交清上月冷藏費,本單商品出完時結清冷藏費。

收費標準: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期限:存貨人連續三個月不到保管人處繳交冷藏費,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所存商品(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9.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爲保管人廠內月臺。雙方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時,以進庫收條、出庫單爲準。

10.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貨物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範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_________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存貨方(蓋章):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倉儲保管合同12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存貨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保管方):

地址: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乙方爲甲方提供貨物保管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管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麪粉加工設備

2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詳見甲方存放貨物的清單。

第二條、保管場所

保管場所爲: 。

第三條、保管物驗收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規定的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驗收期限:3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雙方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保管方法

1. 。

2.雙方約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乙方爲保護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改變約定的保管方法,但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3.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第六條、保管費用

1.保管費用每月人民幣__元(含稅價),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保管天數計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保管費用爲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2.保管費用每滿年時,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3.乙方將甲方應支付的保管費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後,七日內甲方將應支付的保管費支付給乙方。

3.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於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負有告知義務。

2.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費用。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保管物的,乙方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乙方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乙方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司法機關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5.保管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保管期間屆滿或者甲方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乙方應當將原物歸還甲方。

第九條、保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需要提取保管物的,隨時有權通知乙方提取保管物,甲方提取保管物後,合同

自動解除。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

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之日止。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_二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3

存貨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倉儲保管合同14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堆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託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查明保持該倉儲物及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但倉庫內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敗倉庫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爲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甲方爲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爲限。

第六條乙方對倉儲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

第七條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分,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爲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田,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爲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爲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爲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爲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爲之。

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爲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爲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對於倉庫堆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由倉庫簿填發倉庫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庫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爲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爲有將倉儲分割爲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爲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

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爲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在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值得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5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易燃、XX、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X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機關(章)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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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倉儲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