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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託合同集錦7篇

信託7.39K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信託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信託合同集錦7篇

個人信託合同1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爲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爲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爲一個操作週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爲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帳戶_________元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並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_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帳戶總額小於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於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大於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爲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爲計量標準。六、風險揭示: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1)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2)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甲方(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信託合同2

委 託 人 : 受 託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爲。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爲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爲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爲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爲: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傳真:

受益人爲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爲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受益人身份證複印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 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覈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戶:

戶 名: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賬 號: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爲信託財產。

第六條 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 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爲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 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爲: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爲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2)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爲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託收益劃付賬戶)。

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爲: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十條 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信託發行費用;

(2)文件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爲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 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2)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爲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 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 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爲限;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5)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爲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爲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應爲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4)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戶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爲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7)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8)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爲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2)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等;

(2)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信託合同3

委託人: (下稱甲方)

受託人: (下稱乙方)

借款人: (下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就委託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 的資金,並委託乙方一次性貸給丙方。

二、貸款期限爲 月。(從 起至 止)

三、貸款利率:

四、甲方將委託的.資金撥入乙方在 銀行開立的 賬戶內,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委託將款項撥至丙方指定的賬戶。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託金額的0。6%作爲委託貸款手續費,於乙方撥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貸款用途爲流動資金。

七、借款償還:本貸款屬委託性貸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證按本協議所規定的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本貸款可以提前歸還但需一週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歸還貸款時,應將款項劃至乙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乙方收到資金後將款項劃至甲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內。

九、風險責任:本貸款本息收回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監督貸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十、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根據該法進行解釋。

十一、本協議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還清本息時即自動失效。本協議正本叄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個人信託合同4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

2.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類)》,並提供信託資金_________元,併成爲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託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託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4.委託人同意向受託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託及相應信託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託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託受益權;

爲此,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爲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爲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爲指定用途資金信託。信託資金用於: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信託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爲原則,參與受託人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託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託人其它信託產品,以獲取信託收益。

3.信託資金所取得的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爲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爲同一人。

第四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爲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三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資金專戶。

受託人指定之本合同信託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成立;

2.委託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第六條 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爲股權收購信託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託資金專戶以區別於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合同的信託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託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覈算。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託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受託人應當按照上述信託計劃和資金行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託計劃和有關信託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託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託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和該信託計劃項下相關信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受託人須將信託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託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後信託受益權確定

受託人受讓上述信託財產後,其繼受的信託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c類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託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2)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爲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取得信託財產項下信託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託終止後,取得全部信託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受託人根據其運用信託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爲獲取信託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託報酬: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0%;

(2)若信託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當年信託資金收益率-5%)。

受託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託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託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應當自信託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託項目報告》,並附送信託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託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託終止後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尚餘的信託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託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於本合同受益人。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現金的,由受託人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財產權益的,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並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3)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爲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託人持_________份,受託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信託合同5

甲方:

乙方:

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爲_______年_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爲_______‰;年息爲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爲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並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信託合同6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爲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爲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爲一個操作週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爲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帳戶_________元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並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_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帳戶總額小於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於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大於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爲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爲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甲方(受託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信託合同7

個人信託合同

甲方(受託方):五里霧 住址:

乙方(委託方): 住址:

爲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付有限責任!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爲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爲一個操作週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爲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乙方打入帳戶5萬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並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5w*15%=7500)。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5.25萬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1,帳戶總額<5.25w,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2,5.75w>帳戶總額>5.25w,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5.25w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3,帳戶總額>5.75w,大於5.75w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總帳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總帳戶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爲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5,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爲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1,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2,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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