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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信託合同四篇

信託2.5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信託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信託合同四篇

信託合同 篇1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受託人:X X X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聯繫地址:X X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託人與受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本信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信託目的

受託人發揮自身的專業理財能力和豐富的投資運作經驗,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信任,交付給受託人經營管理的信託資金,按照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條 受託人與保管人的名稱、住所

(一)受託人

本信託的受託人爲×××信託有限公司,住所爲[ ]。

(二)保管人

本信託的保管人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保管事務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負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爲[ ]。

第三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一)本信託爲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信託期間,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但任何信託受益權的轉讓或其他方式的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託人將審覈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是否爲符合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有權要求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重新簽署風險聲明書。

3.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爲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4.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必須經受託人登記方爲生效,否則,任何信託受益權的擅自轉讓均不得對抗受託人。

第四條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計[]份信託單位。

(二)委託人應至受託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並在簽署本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資金劃至受託人指定的信託財產專戶。

(三)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信託計劃終止後信託利益分配時支付給相應的受益人。信託計劃不成立的,由受託人於10個工作日內歸還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及信託資金在委託人的交付日至信託資金退還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一)信託計劃資金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

幣[ ]元整),最高計[ ]份信託單位,最低不少於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最低計[ ]份信託單位。最終以全體委託人實際交付的信託資金本金總額爲準。

(二)信託期限爲五年,自受託人確認的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則予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本信託在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或延期。

第六條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託的全部信託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於各種原因信託財產專戶中有閒?資金,受託人有權將其運用於銀行存款、債券、貨幣型基金、央行票據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品種,爲受益人獲取相應的信託利益。

(二)信託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計劃資金;

2.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三)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與信託計劃項下的其他信託財產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2.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同意遵守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賬,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鑑於信託計劃的集合性質,委託人全權委託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託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信託財產中的被投資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二級市場擇機出售、管理層收購、協議轉讓、拍賣、掛牌、被投資企業回購、被投資企業解散等方式實現變現,從而使信託退出投資項目。

第七條信託利益的來源、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一)信託利益的來源

信託利益來源於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股權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資產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1.信託期間的分配

若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財產每完成一筆投資項目(以信託財產從被投資企業股權形式全部變更爲現金形式之日爲基準)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所得款項在扣除該投資項目投資的本金,且扣除或頇提屆時應付未付的信託運營費、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應付未付的投資顧問固定報酬以及受託人和投資顧問的業績報酬後,將全部剩餘款項(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託單位的份額比例向所有受益人進行信託期間的分配。

2.信託終止後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受託人向受益人出具信託清算報告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受託人根據信託財產清算結果,按照如下順序將信託財產中的現金支付有關費用並向受益人進行信託利益的分配:

①支付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投資顧問固定報酬;

②如有餘額,向受益人進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項達到其交

信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委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信託設立及信託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條 信託目的

1.甲方爲理順投資關係,確保財產權益,基於對乙方信任,特將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資額)信託給乙方,並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託關係。

2.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託,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願對信託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 信託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託。

第三條 信託股權數量、信託起始時間、信託期限

1.信託股權數量:_________股。

2.信託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託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託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瞭解信託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並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甲方有權查閱、抄錄或複製與其信託股權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其複製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託股權的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從信託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託收益。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託人辭任而終止。

7.由於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託股權、信託股權的受益權和信託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併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託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託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託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5.乙方以信託股權(含孳息)爲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項委託,並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託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衆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費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託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並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託股權不屬於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託股權及其收益不屬於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託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並應在信託合同結束後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 信託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託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託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費,支付時間爲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將全部信託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並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託收益和手續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 信託的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託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於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費。

3.信託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股權信託即告終止,信託終止時,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信託股權股東名稱變更手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將全部信託股權及利益歸還給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可以變更或終止:

(1)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2)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3)信託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4)信託被解除或被撤銷;

(5)作爲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6)如果由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協議或另行協商解決;

(7)本信託合同期限屆滿。

5.信託終止後,乙方應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成立後,雙方應真實、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如雙方違約則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在信託股權依法辦理完畢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信託股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2.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信託合同 篇3

編號: 雲信信20xx-351-()號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認購風險申明書

尊敬的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

感謝貴方加入我公司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本信託計劃”)並簽署《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以下簡稱“信託合同”)。在貴方簽署信託合同前,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儘管受託人承諾管理信託財產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在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仍存在法律政

策風險、流動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購買力風險、限售期間無法處置在押股票的風險和其他風險,請委託人仔細閱讀信託合同第十八條等內容。貴方投資於本信託計劃,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受託人既不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也不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受託人鄭重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合同約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因違背本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特別風險提示:由於本信託的特定目的,存在信託財產不能按期變現的風險。

在簽署有關信託合同前,貴方應當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說明書,謹慎做出是否簽署信託合同的決定。貴方簽署了本申明書則表明貴方已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說明書,並已瞭解受託人運用信託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受託人: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本人/本司簽署本文件表示已詳閱本文件、信託合同以及其他信託文件,本人/本司對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風險表示自願接受。

委託人簽署:

年月日

目 錄

一、前言 ................................................................ 4

二、釋義 ................................................................ 4

三、信託目的 ............................................................ 7

四、信託類別 ............................................................ 7

五、信託計劃的要素 ...................................................... 7

六、信託單位的認購條件和方式 ............................................ 8

七、信託計劃的推介與成立 ............................................... 10

八、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 11

九、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管理 ............................................. 14

十、信託財產的保管 ..................................................... 15

十一、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 16

十二、信託利益的計算和分配 ............................................. 17

十三、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 18

十四、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 ............................................... 22

十五、信託計劃的終止、清算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 23

十六、信託單位的登記、轉讓與贖回 ....................................... 24

十七、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利義務 ......................................... 24

十八、受託人的.權利義務 ................................................. 25

十九、受益人大會 ....................................................... 26

二十、受託人的職責終止和新受託人的選任 ................................. 29

二十一、違約責任 ....................................................... 30

二十二、稅收處理 ....................................................... 31

二十三、通知 ........................................................... 31

二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處理 ............................................. 31

二十五、信託文件的組成和效力 ........................................... 32

二十六、信託文件的解釋和說明 ........................................... 32 二十七、填寫事項 33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編號: 雲信信20xx-351-( )號)。

信託合同是規定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與本信託相關的涉及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託合同爲準。投資者自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交付認購資金,並於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即成爲本信託的受益人,其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的行爲本身即表明其對信託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投資者作爲信託合同當事人並不以在信託合同上書面簽章爲必要條件。信託合同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託由受託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受託人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並不保證信託財產的運用無風險,也不保證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受託人在信託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託的信息,其內容涉及界定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應以信託合同爲準。

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受託人或雲南國際信託:指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本合同或信託合同: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編號:雲信信20xx-351-( )號)以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3、本信託或信託計劃:指受託人根據信託合同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4、信託計劃說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

信託計劃說明書》以及對該信託計劃說明書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5、認購風險申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購風險申明書》。

6、信託文件:指信託合同、信託計劃說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的統稱。

7、信託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權而取得的受託人分配的信託財產。

8、信託受益權或受益權:指受益人在信託計劃中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受託人分配信託利益的權利。

9、信託單位:指信託受益權的份額化表現形式,是計算各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的計量單位。

10、信託單位總份數:指信託計劃成立日信託單位的總數。

11、委託人:信託計劃推介期內,指認購信託單位的投資者;信託計劃期限內,指持有信託單位的投資者。

12、受益人:指持有信託單位的投資者。

13、認購資金:指各委託人因認購信託單位而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14、信託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的貨幣資金。

15、信託財產:指受託人因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財產(含損失)。

16、信託財產總值:指信託計劃項下的各類財產按信託文件規定的估值方法計算的價值之和。

17、信託財產淨值:指信託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後的餘額。

18、信託單位淨值:指信託財產淨值與信託單位總份數之比。

19、認購:指在信託計劃推介期內,投資者購買信託單位的行爲。

20、信託利益賬戶:指受益人指定的用於接收受託人分配的信託利益的銀行賬戶。

21、信託財產專戶:指受託人在保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爲本信託開立的信託專用銀行賬戶。

22、標的公司:指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信託項下,王忠軍(身份證號:)將其持有的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

信託合同 篇4

財託字第 號

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乙方爲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了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 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____元,信託期限爲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 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 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 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__‰,共計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 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