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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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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5篇)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等級及證號:

地址:聯繫電話:

甲方爲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

□全程代理□市場調研□營銷策劃□代理銷售

第二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爲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爲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複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爲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 ]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爲[ ]萬元(大寫)(¥[ ]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

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爲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 ]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

4、其他方式

第九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爲,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爲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爲20___年___月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萬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爲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爲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正式銷售時間爲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爲“ ”項目之發展商,並同意乙方爲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業

1.1項目名稱: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1.2項目位置:位於。總佔地面積:㎡。項目地塊編號爲:

1.3項目類型:住宅;

1.4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範圍:標的物業爲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築面積共約40000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書面確定。

1.5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係客戶銷售標的物業。甲方關係客戶購買標的物業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係成交單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的範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係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2)在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以外的關係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爲關係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係客戶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於履行相關客戶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於接待其他客戶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1.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爲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託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爲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首次正式公開發售後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後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爲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3.1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1.1完成市場調研、物業定位、營銷推廣;

3.1.2 提供競爭項目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1.3向甲方提供項目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1.4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公司;

3.2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2.1項目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爲準)完成標的物業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並獲得甲方的確認;

3.2.2標的物業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爲,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後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1.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1.3甲方保證甲方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於預售許可證經批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並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標的物業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並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並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爲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1.4甲方對因標的物業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4.2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2.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雙方權責

5.1甲方權責:

5.1.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數據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儘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文件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數據真實並承擔上述數據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爲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1.2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並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爲進行處理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項目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瞭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3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甲方爲乙方爲甲方自有銷售部。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銷售"房地產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在委託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爲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爲可售總額的%。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並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數據、書面資料及價格必須簽字後,乙方方可執行。

9、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10、保證於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1、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2、爲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甲方同意負責乙方部門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及銷售部人員工資。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製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製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於市場價格。

6、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銷售價格嚴格執行乙方呈報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範本執行,超出範本範圍內的條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處及帳戶。

8、負責客戶的售後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負責公司銷售部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銷售部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價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爲覈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爲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範圍的優惠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託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爲乙方業績,並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費用。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於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後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第二階段:於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並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爲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兩個月的策劃費人民幣元整(大寫:)。如後期如需繼續進行廣告策劃,另行簽署廣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收取,並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爲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於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實際成交額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__(甲方財務應當將所有交款收據提供給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必須結算;若甲方不予辦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所欠款的0.3%,違約金以天計算。

四、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雙方中的任一方發生違法行爲或者違約行爲,該行爲給對方帶來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於雙方法人(負責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4

甲方(委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2)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________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________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5

甲方:______公司

地址:

電話:

法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法人: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______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銷售定義

爲了正確理解本合同內容,雙方有必要在合同的開端確定銷售的真正定義,銷售行爲定義不僅爲在沒有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完成銷售前的專業諮詢、手續辦理和合同簽訂,還包括銷售後期的售款催繳、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綜合問題。

第二條合作內容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獨家銷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屬的項目位於______地塊,佔地____畝,主體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業項目。具體可售單位按附件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成雙方達成的工作任務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自動終止,如果甲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方商定後給出銷售均價,乙方所提供並經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並按此作爲計算代理佣金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基價制定銷售價格方案,在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再實施。一般來說,甲方不鼓勵項目開盤後的市場銷售價格調整。

3、根據銷售的實際情況,需採取提價或促銷行爲時,由雙方商定銷售方案後,簽定補充協議後再執行。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價格。

第五條佣金和支付

1、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爲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8%。在經甲方書面同意提價,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銷售代理佣金劃分和所佔份額:

銷售交易佣金 80%

銷售考覈佣金 10%

銷售保證佣金 10%

3、凡以下情況均認定乙方完成銷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80%在下個月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作爲乙方依法獲得的銷售交易佣金。

A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者,並交付購房款的50%;

B客戶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額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D按揭貸款付款者,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4、根據第八條第三款確定的銷售指標體系考覈乙方月度銷售績效,以此作爲甲方在下個銷售月度前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銷售考覈佣金的標準。

5、銷售保證佣金待項目銷售完結後,扣除乙方相應的賠償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說明按時支付乙方佣金,乙方應遵照國家規定提供有效發票。

7、甲方的預留房源也計入乙方的銷售計劃總量,甲方應事先確定比例並在銷售前期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樣,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乙方要承擔相應損失的經濟責任。

第六條費用分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電視、車體、路牌等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辦公耗材等)由乙方負責向第三方支付。

2、若異地銷售所發生的'廣告媒體推廣和宣傳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負擔售樓處的新建或租賃、裝修、空調、辦公桌椅固定資產的添置所產生的費用。售樓處內部的水、電、暖、電話等產生的其他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4、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5、費用一律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條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程序:

1、乙方對外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示範文本及相關的補充協議、說明等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乙方方可據此與客戶簽定合同。

2、乙方與客戶達成意向,客戶在銷售合同簽字蓋章。

3、客戶憑藉乙方簽發的交款通知單,到甲方財務單位繳納購房款項;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審批備檔留存。

4、甲方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審批,蓋章生效後,將客戶的合同及複印件轉交乙方銷售部門1份作爲銷售依據。

5、客戶在合同簽字蓋章的第3個工作日後,憑繳款收據到售樓處領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6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約定項目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大智路號(以下簡稱本物業),項目性質爲住宅及商業,建築用地面積約爲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業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最終規劃設計爲準)。本項目由武漢綠地新龍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爲進一步發揮各自的優勢,本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署本“房地產項目銷售代理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獨家全權銷售代理單位,委託期限一年。代理期從本項目滿足銷售條件(見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並且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及開盤廣告刊登之日起計,開盤廣告刊登之日不得遲於取得預售許可證5日之內,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負責保證本項目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銷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資料,包括:

A.武漢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B.發展商營業執照;

C.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衛設施表、裝修裝配標準(含傢俱配置圖及效果圖)。

D.武漢市樓盤銷售窗口表;

E.商品房預/銷售合同、房屋訂購書;

F.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G.上述證照、資料須經乙方確認無誤並加註“銷售專用”字樣後蓋章。

2、全權委託乙方安排本項目銷售的廣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本項目銷售過程中的有關成本費用,其中包括:

(1)各種廣告、宣傳及有關銷售資料之設計、編輯、製作、派發及發佈費用;

(2)與本項目銷售直接相關的市場調研、客戶座談等費用;

(3)售樓處、展銷會場地及有關設備的設計、建設、裝修、租用、佈置等一切費用;

(4)提供電話、空調、複印、傳真、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5)有關銷售促銷活動費用。

上述費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預算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發生。

3、根據乙方的建議負責確定本項目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按揭辦理、物業管理內容及收費標準等。

4、甲方選派工作人員負責與認購者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並負責接受客戶各類房款、契約蓋章、客戶催款、銀行按揭、產權辦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專門負責收取,甲方人員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且必須與乙方在售樓處的員工上下班時間一致。

5、提供租售所需契約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並在乙方工作人員陪同客戶看房時提供幫助。

6、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的溢價分成、佣金。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在本項目的銷售代理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及武漢市的有關法規,不損害甲方品牌形象。

2、負責對本項目的銷售工作進行總體策劃,包括銷售價格定位、付款方式設計、銷售對象、時間、付款方式及各種租售渠道等。

3、負責在現場組建售樓班子,負責本案的現場銷控,本部設立項目專案組負責市場信息分析、銷售跟蹤、巡視及督導。

4、負責計劃、監督製作與銷售有關的售樓書、推廣宣傳單、展覽板、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一切有關銷售之資料,以及有關的報刊、電視及電臺等媒體廣告的.設計及製作工作。

5、各種銷售宣傳推廣的計劃及費用均需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6、承擔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及交通等費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籤本項目之銷售認購書,協助甲方統一收取認購者臨時定金。

8、安排有關之售後跟進,如協助甲方客戶催款、提交詳細之租售報告、客戶統計分析、媒介分析、策劃及銷售方面之檢討分析報告。

第四條:銷售價格及佣金事宜

1、項目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均價爲元/平米,以此基準價格爲基礎,經甲、乙雙方確認,根據幢差、樓層、朝向等做成一房一價表,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銷售底價必須達到此價格表標準。

2、銷售完成時間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銷售完成時間爲____個月,乙方須在此時間段內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銷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託期內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本項目在達到上一條規定的銷售價格實現銷售時,甲方按實際銷售回款額的百分之一點五(1.5%)給予乙方作爲銷售代理佣金。

4、溢價提成

以一房一價價表爲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結算方式

租售佣金結算方式爲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爲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6、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租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之租售業績之內,該部分之租售額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計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7、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須於委託期限完結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代表書面決定。

2、如由甲方工程進度、銷售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完成各項銷售工作,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已實際達成的銷售無條件結付全部乙方應得的佣金(含廣告費)、溢價提成,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該套房屋仍視爲乙方的代理業績。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代理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4、若於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全程策劃代理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計人民幣拾萬元整,並由違約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並導致訴訟,則由本項目所在地法院解決有關司法管轄之問題。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案名及開發商名稱(甲方)以最終正式文件爲準

2、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數據,以項目-最終的測估爲準並相應調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並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各項費用預算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同意後,可另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項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項目銷售計劃

附件三:項目房產銷售價格表

附件四:本項目宣傳推廣費用預算表(分階段提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簽署本合同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爲月亮灣商住項目綜合商業地產、住宅項目全權委託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並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月亮灣。

2、項目位置:新城區。

3、項目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項目開發。

4、全案代理範圍:約定委託代理銷售面積:該項目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爲準)。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投資顧問

本項目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項目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項目競爭力的挖掘,提煉項目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項目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並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項目分析。

2、營銷策略

本項目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羣等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項目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並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項目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項目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並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爲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項目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負責本項目的客羣分析;

3)參與產品設計討論並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營銷策略

1)根據項目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項目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項目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根據項目的營銷階段劃分後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項目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項目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項目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項目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並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徵以及客戶需求特徵,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項目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發佈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制訂並提供項目招商銷售策略;

2)制定並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

5)負責或協助本項目以促銷爲目的的SP活動;

6)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提供銷售報表。

8)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佣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提供所委託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複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並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3)承擔本項目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項目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製作、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覆後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5)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複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項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於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並處理關於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項目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後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非乙方之行爲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認真、準確並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本項目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後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項目諮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項目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儘量確保房款按期並快速回籠;

8)按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審覈通過後實施;

10)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文件與資料,並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爲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爲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爲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爲,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4、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爲,該聯繫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繫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5、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註明“義烏遠大”字樣;

6、爲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叄萬元,支付期限爲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爲:公寓人民幣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爲準。

3、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覈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佣金,若存租賃爲,收取一季度租金爲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覈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爲:(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覈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覈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覈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覈範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爲:(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特殊關係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准,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退房原則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於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爲計量)

正式銷售後完成總銷售週期進行考覈。(銷售考覈週期,甲、乙雙方根據項目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項目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在合同執行2個月後,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佣金,事後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佣金作爲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爲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覈週期進行銷售目標考覈,在考覈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覈週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爲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覈週期的約定考覈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項目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項目所在縣域範圍爲對其他有競爭關係的項目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並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公司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8

委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區_____路開發___層住宅____棟,命名爲_____。房地產證號爲: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____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爲: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爲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爲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爲: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爲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0

委託人:

被委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招商局地產(重慶)有限公司乙方:

經雙方友好商談,就甲方委託乙方非獨家外場銷售招商江灣城在售房源,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項目

名稱:招商江灣城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3號

二.代理期限

委託有效期限:自銷售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委託房源銷售終止。

三.代理內容及標準

1.委託銷售房源

委託的房源:招商江灣城一期商業、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簽訂日期未被認購的房源。

2.客戶確認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意向客戶時,應向甲方出具《場外推薦客戶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確認書》經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其作爲結算銷售代理佣金的依據之一。客戶確認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確認書》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購房客戶或直系親屬(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個月內從未現場到訪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諮詢本項目的情況(以甲方《CRM系統》最後一次登記時間爲準,且最後一次跟蹤記錄表達意思爲“無購房意向”內容),甲方應確認該客戶爲乙方所推薦,並在該確認書上簽字、蓋章;若乙方推薦之客戶

在出具給甲方的《確認書》後2個月內認購甲方產品,均視爲乙方的銷售業績;2個月後仍未認購甲方之物業,則《確認書》自動失效,甲方無須爲此客戶付給乙方任何費用。

3.銷售價格的確認

1)乙方應以甲方提供並加蓋財務章或者銷售合同章確認的銷售價格向客戶推薦本項目,非

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購房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諾。

2)甲方同意提供給乙方的銷售價格與甲方同期銷售價格一致。如有價格促銷,甲方必須通

知乙方並給予其推薦客戶同等優惠。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自本合作開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

執照、開發公司資質審查、銷售5證、戶型圖、合同範本、交房配臵標準、項目位臵圖、園林設計、設計師及物業管理公司簡介等。

2.甲方保證已取得該物業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3.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房屋質量瑕疵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

4.甲方應認真履行與購房方簽約、收取房款、銀行按揭等相關手續之責任。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新準確銷售價格、現行及將要進行的促銷計劃。

五.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須指定專人對本項目進行相應宣傳以及對客戶進行接待講解。

2.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指定的售樓條件(資料、價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條款等)進行

銷售,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向客戶承諾銷售資料、合同之外的內容,如有此類事情發生,一經查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協議規定的合作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如有查實,甲方將追究其相關責任。

4.合作期內,乙方將項目銷售的具體情況,作登記和統計,定期及時向開發商彙報工作

進展情況。

六.佣金結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計提佣金的前期條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薦的購房客戶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

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戶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戶已支付首期房款並辦理完畢按揭手續。

2.乙方計提佣金的基數:乙方所介紹的購房客戶(必須經甲方確認)與甲方簽訂正式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確認的房款總額。

3.合同服務期內,以乙方實際銷售套數爲準,每月銷售1-4套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

例(總金額)1.5%計提;每月銷售5套及以上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例(總金額)2.0%計提。銷售套數不論住宅、商業均有效。

4.銷售代理佣金結算時間: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銷售結算清單;,

乙方覈對及確認,並出具合法的發票,甲方於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銷售佣金。 5.若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甲方需按照應付未付金額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滯納金。乙方可書面請求甲方在20天內給予調整,若期滿甲方仍未調整,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解約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須支付於合同期間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務費,並支付伍萬元違約金。 6.合同簽訂後退房的.處理原則

1)退房:若發生客戶簽訂合同後退房,該筆交易視爲無效,佣金提成不應結算;若佣金提

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佣金提成從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換房:若發生客戶簽訂合同後換房,該筆交易的佣金結算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3)其他銷售政策(包括認購定房、簽定合同等)與甲方銷售政策同等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在提前7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終止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

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權利根據銷售情況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將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甲方將不再受理任何推薦客戶,在通知發出之日前,乙方推薦客戶均有效。

2.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1)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承諾並給甲方造成重大聲譽或經濟損失;2)在甲方授權範圍之外從事其他與甲方有關的商業活動;3)乙方單方面收取客戶定金;4)乙方涉及刑事訴訟。

3.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1)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薦客戶簽約時提供合法銷售手續;2)甲方涉及刑事訴訟。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可另籤補充協議。(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行:

銀行帳號: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_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_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2

甲方:

地址: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興建的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的違約金。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願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並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5、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並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臺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託製作費及發佈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工作人員將在90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戶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並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並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2、甲方負責項目後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後,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七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爲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戶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印刷上,乙方爲全案營銷代理公司,並且乙方有權標註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爲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啓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啓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爲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爲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爲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爲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爲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公司獎勵,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_______萬元、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5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毀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託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兌現等)造成客戶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後甲方如果又私自採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爲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佣金後,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颱風)、戰爭、恐怖行爲、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蒙自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新建的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乙方銷售的總建築面積具體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實際可銷售面積爲準(具體面積以預售許可證爲準)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自___年___月___日至項目交房並辦理完產權證及土地證劃分爲止。銷售週期爲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自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準(附一表爲準),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上下15%。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住宅項目價目表總成交額的1、5%,(包含項目推廣費用)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代理費的結付:代理費的結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戶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帳戶爲準。銀行按揭客戶:以客戶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

交齊首付款、提交按揭資料,並經銀行審覈通過放款後的7個工作日,甲方結付代理費給乙方。

3、乙方應在次月的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業績確認交給甲方報備,甲方應於10個工作日內審覈確認完畢,並於審覈確認完畢後的7工作同內發放代理費給乙方。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向乙方交付齊全。

2、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住宅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1)甲方應派駐財務在銷售現場收取客戶繳納的房款及相關費用。

(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9)乙方負責辦理交房及辦理客戶產權證及土地證相關事宜。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應配合甲方財務收取客戶應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地點: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15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 元,每本 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二)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三)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四)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XX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爲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五)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六)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