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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銷售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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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物資銷售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資銷售合同5篇

物資銷售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單位: 元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送貨 □自提 □物流 □快遞 □公路 □其它

四、交貨:

乙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交貨(即 年 月 日前),若乙方無法在上述時間內供貨,甲方同意:□A □B(需選擇以下兩條中的一條)

A 撤銷合同

B 按照乙方調整的供貨時間供貨(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調整供貨時間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乙方,如無書面答覆將視爲甲方接受乙方調整的供貨時間)

五、驗收

1、 貨物運到後,甲方應當場進行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約定驗收的日期,但驗收的日期不應當晚於交貨日後 1 個工作日。

2、 產品驗收:驗收完畢,甲方應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並於當日內通知給乙方。

3、 有質量異議的,在貨到後七日內提出;對經使用才能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甲方可以在到後三個月內提出異議。

六、結算方式:■現金 □電匯 □匯票 □支票 □承兌 □其它

七、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 年 月 日前先支付 ( 百元整)元定金。甲乙雙方商定,甲方驗收完畢後,甲方應一次性支付貨款餘款,計人民幣: 元(捌仟貳百元整)

八、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果單方解除合同,那麼解除合同一方要付給另外一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合同總價款的50%。

2、 如甲方未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款,則每遲付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不應超過該產品總價款的10%。如甲方遲延付款超過合同規定期限7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3、 除遇不可抗力之外,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交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方從應付的貨物價款中扣除。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每延遲一日支付全部產品總價款的0.5%,但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產品總價款的5%。如乙方遲延交貨超過合同規定期限7日,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合同。

4、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基於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有權向該縣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傳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銷售合同2

需方單位(甲方):簽約時間:

供方單位(乙方):簽到地點:畢節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鄭州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爲,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和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材料標的、數量(詳見附表)

單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後,不作調整;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簽收到的數量爲準。

第三條 材料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

1、甲、乙雙方約定材料驗收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 所供產品均符合國家最新標準或行業標準。

2、其他要求:除上述規定達標外,還需根據甲方實際檢驗相結合 ,需要按樣品驗收的,乙方須提供樣品,並在簽訂合同時送樣品作爲甲方驗收標準。

第四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產品質量保證書》及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2、驗收標準按甲、乙雙方上述第三條約定的該材料現行的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驗收。

3、乙方需按甲方確認的生產廠家和樣品進貨,如遇市場確實缺貨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調換廠家,另送樣鑑定,經甲方確認後,以樣品爲標準進貨。

4、材料數量以甲方指定專人書面簽收爲準。按乙方提供的樣品驗收。甲方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權退貨,乙方必須當天重新進貨,不得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其他供應商供貨,並按該批貨款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在當月貨款中扣除。

5、甲方在材料到場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使用時或使用後發現確實因該批材料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而引起的質量問題,除退回該批材料外,甲方按業主、監理或規範要求造成的返工、工期延長等所發生的人工、材料和機械租賃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乙方在材料運抵交貨前兩天通知甲方,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或堆放倉庫。

7、乙方在正式交貨前,包括運輸途中、卸貨中如有人身傷害或材料受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對材料質量負責的期限: 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包括每批材料交貨時間和數量的約定): 按需方約定 。

2、交貨地點:貴州省畢節恆盛鋼結構責任有限公司倉庫內或指定地點。

3、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和書面交驗簽字記錄,必要時須得到業主和監理的書面驗收確認。

第七條 材料結算方式: 乙方隨貨開具的送貨單由甲方現場驗收小組簽收的驗收單爲依據結算,每月25日數量結算一次。

第八條 材料付款方式: 當月掛賬次月付款 。

第九條 供方責任:

1、要保證質量、保證數量、保證時間、滿足甲方施工生產需要,並提供良好的服務。

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兩,發現僞劣產品供方自覺及時退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提供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發票。

4、貨到工地後,車輛要服從工地驗收員的指揮,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5、車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貨輕拿輕放、減少噪音及灰塵污染。

第十條 需方責任:

1、應提前一天書面或電話向供方提供計劃。

2、貨到工地及時抽樣送檢。

3、指定專人驗收、作爲結算依據。

4、計劃在供貨中途變更,責任由需方承擔。

5、需方應確保收貨現場道路暢通,保證足夠的卸貨和存放貨物的空地,爲供方運輸卸貨提供條件,致使供方送貨後,無法卸貨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乙方由於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屬於違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供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或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的;除賠償違約損失外還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2、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價格確定後原則上不作變動,如市場波動較大,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7、乙方指定財務收款人爲: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訴。

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所有材料均含運費、稅票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物資銷售合同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標的

名稱規格單價(人民幣,元)備註

二、提貨

1、乙方上門提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或者甲方指定的時間自行組織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廢品倉庫提貨。

2、乙方提貨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廢品進行計量:

2.1按件計量物品:由雙方共同點數,雙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2.2按重量計量物品:在甲方監管下,乙方裝車後到甲方地磅房雙方共同過磅,確認數量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3、乙方自行負責廢品的裝卸、運輸和安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裝卸、運輸途中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1甲方不負責廢品的包裝。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品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裝運需求。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廢品損毀、滅失或給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3.2乙方裝運廢品時,不得違反甲方廠區管理規定及作業要求,不得裝運本合同約定標的以外的物品。

4、廢品計量完畢,乙方繳納廢品收購款後,憑甲方開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將廢品運出廠,出廠時應接受甲方門衛的檢查。

5、乙方上門提貨人員限於乙方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或乙方書面授權的員工,乙方如需變更授權人員,應提前(1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權書應加蓋乙方公章,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貨。

三、結算

乙方應在提貨之前預付廢品收購款至甲方指定賬號,每次乙方上門提貨,雙方對廢品計量無誤後,以書面形式確認廢品收購款金額,否則,乙方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如乙方以現金交付廢品收購款,應在確認廢品數量後,將廢品收購款交至甲方財務單位並取得加蓋公章的收據,否則,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四、廢舊品處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出售給乙方的廢品均爲已經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品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或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品用於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廢品上有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前應確保該等標識已經銷燬去除,確保廢品在外觀上不能被辨認爲甲方產品。

3、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品,乙方應承擔在廢品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乙方將廢品加工後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賠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不得將廢品加工後以食品方式進行銷售;

3.2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加工後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應確保出售

3.3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非食品類的,乙方應在轉讓廢品前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

五、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後(3)天內,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

2、乙方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應有的行政許可及相應處理能力,並保證在甲方工廠裝運廢品時,遵守安全作業規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作業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物損壞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工廠作業時,必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和協調,不得損壞甲方財物,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並保持廢品倉庫和廠區的清潔,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開。

5、乙方保證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將未去除甲方標識的廢品直接轉讓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知識產權。

6、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於掛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營業證照等任何弄虛作假行爲。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按時到甲方工廠提取廢品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批廢品價值的(0.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日或合同期內逾期超過次的,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廢品時將其他物品帶出甲方工廠的,按所帶物品的雙倍價值賠償甲方,並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裝運廢品時,混裝兩種以上廢品的,統一按價高的廢品結算廢品收購款,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時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規行爲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知識產權或違反保密承諾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爲違約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將廢品出售給第三方,乙方除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格的差價損失。

8、乙方違約情形已構成行政或刑事違法的,承擔違約責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責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補償責任。

九、禁止商業賄賂

1、爲保證廉潔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對於員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業賄賂之要求,併爲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業賄賂機制。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與本合同項目相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處(包括但不限於餐飲宴請、娛樂活動、旅遊或任何形式的饋贈),或上述人員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類似要求而乙方照辦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爲乙方的商業賄賂行爲,並將被認爲已經對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構成實質性的.損害。基於上述實質性違約行爲,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爲有形、無形之損害賠償。甲方還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上述商業賄賂之行爲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員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認爲係爲圖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類行爲均視作乙方行爲。

十、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執行,積極照辦。未盡事宜應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後附《廢品招標會說明》爲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

3、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對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寫的內容不得塗改或添加,如有塗改或添加,該塗改或添加無效,但合同雙方認可或均蓋章確認的除外。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寫的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爲準。

5、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6、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銷售合同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規格和材質、單價、數量、金額(本合同幣種爲人民幣))

第二條 質量條款 由於賣方所售廢舊等物資是報廢物資,沒有材質單、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文件,賣方對所售廢舊等物資不給予任何質量方面的擔保或保證;買方在使用、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等問題,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一切的責任及後果由買方承擔。

第三條 結算

買方處理成交後 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廢舊物資成交價款(或全部廢舊物資成交預估款)人民幣

元存入賣方指定帳戶,經賣方財務部門確認到帳後方可提貨,待全部物資提清出庫後,按實際計量數量進行貨款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條 提貨方式及時間

1、提貨方式:買方應按賣方的安排,持《成交確認書》和財務部門開據的貨款到帳證明,自帶車輛和裝卸人員由賣方工作人員帶領到倉庫提貨,提貨費用買方自理,並要負責清理好現場。

2、提貨時間:買方應在貨款到帳個工作日內將所有物資提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賣方的規章制度,按本合同條款規定履行義務 ,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競買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2、買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的提貨期限內提清全部物資的,每逾期一天向賣方支付 元的保管費用;買方逾期日未提清所有物資,賣方有權對賣方未提清物資另行處置,買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向賣方支付的款項,賣方不予返還。

3、買方未能按第三條約定的付款期限向賣方支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款項的 1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4、如買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賣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應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並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5、如賣方根據本條第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而另行處置本合同標的物,如另行處置價款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款的,買方應賠償賣方另行處置價款與本合同約定價款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燕山石化公司申請調解。(合同雙方均爲燕山石化公司下屬單位時適用)

3、向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處。(合同雙方均爲中國石化下屬單位時適用)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買方所購買的報廢物資,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回到燕化公司各生產系統, 一旦發現賣方保留追求其責任的權利。買方在處理以上廢舊物資時,以不危害、破壞環境爲前提,必須遵守國家關於環保、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房山區燕山。

3、本合同自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間:年 月 日 時間:年 月 日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物資銷售合同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規格和材質、單價、數量、金額(本合同幣種爲人民幣))

第二條 質量條款 由於賣方所售廢舊 等物資是報廢物資,沒有材質單、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文件,賣方對所售廢舊 等物資不給予任何質量方面的擔保或保證;買方在使用、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等問題,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一切的責任及後果由買方承擔。

第三條 結算

買方處理成交後 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廢舊物資成交價款(或全部廢舊物資成交預估款)人民幣元存入賣方指定帳戶,經賣方財務部門確認到帳後方可提貨,待全部物資提清出庫後,按實際計量數量進行貨款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條 提貨方式及時間

1、提貨方式:買方應按賣方的安排,持《成交確認書》和財務部門開據的貨款到帳證明,自帶車輛和裝卸人員由賣方工作人員帶領到倉庫提貨,提貨費用買方自理,並要負責清理好現場。

2、提貨時間:買方應在貨款到帳 個工作日內將所有物資提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賣方的規章制度,按本合同條款規定履行義務 ,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競買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2、買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的提貨期限內提清全部物資的,每逾期一天向賣方支付 元的保管費用;買方逾期 日未提清所有物資,賣方有權對賣方未提清物資另行處置,買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向賣方支付的款項,賣方不予返還。

3、買方未能按第三條約定的付款期限向賣方支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款項的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4、如買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賣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應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並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5、如賣方根據本條第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而另行處置本合同標的物,如另行處置價款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款的,買方應賠償賣方另行處置價款與本合同約定價款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燕山石化公司申請調解。(合同雙方均爲燕山石化公司下屬單位時適用)

3、向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處。(合同雙方均爲中國石化下屬單位時適用)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買方所購買的報廢物資,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回到燕化公司各生產系統, 一旦發現賣方保留追求其責任的權利。買方在處理以上廢舊物資時,以不危害、破壞環境爲前提,必須遵守國家關於環保、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房山區燕山。

3、本合同自 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物資 合同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