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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衆文化與文學的命運的分析

文化1.96W

隨着商品經濟與現代化的大衆傳播媒介的迅猛發展,“大衆文化”問題日益受到當今知識階層的關注。在電影、電視、錄像帶、錄音帶以及觸目皆是的通俗讀物面前,文學如何安頓自身呢?是匯入“大衆文化”之流還是保持自己高品位的精神品格?當代文學面臨着艱難的抉擇。欲在理論上爲這種抉擇提供一種可靠的價值依據,就不能不對“大衆文化”諸特性以及當代知識階層的歷史使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大衆文化與文學的命運的分析

一、“大衆文化”的歷史必然性

在西方社會,“大衆文化”成爲一個被普遍關注的理論問題是本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事。法蘭克福學派以社會批判爲使命,他們批判的主要對象之一便是‘大衆文化”。在他們看來,所謂“大衆文化”就是那種通過大衆傳播媒介普及於社會大衆之中的通俗文化。這種文化有明顯的商業性質,是一種純粹的消費品,因此,它不再是一種個體的精神創造.而成爲“文化工業”的產品被批量生產出來。文化墮落爲商品,因而不再有超越性和社會批判性,它僅僅滿足着人的低層次的精神需求。法蘭克福學派的學者們對“大衆文化”是深惡痛絕的,因爲在他們看來,這種文化以其特有的娛樂性、普遍性和強制性使人們忘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安於現狀,從而起到一種“社會水泥”,即穩定現存社會秩序的惡劣作用。即使在審美意義上,“大衆文化”也使人誤入歧途,喪失了真正的審美趣味,僅僅滿足於感官刺激和虛幻的享受。

在我國,“大衆文化”受到理論界的注意是近幾年的事。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至少在城市居民中,法蘭克福學派所抨擊的那種文化消費現象已普遍存在了。流行歌曲、室內劇、通俗文學佔據着大多數城市居民精神生活的主要領域。於是那些承擔着社會使命與文化使命的知識分子開始優慮了:長此以往,高層次的精神文化必將無立身之處了。當然,也有一些將使命感、主體性、價值建構視爲迂腐或曰“新保守主義”的知識分子,早已認同於“大衆文化”,投入其洪流之中去“俯仰自得”了。那麼,應該如何看待“大衆文化”呢?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大衆文化”的歷史必然性,即它不管在客觀上迎合了什麼人的口味,起到了什麼消極作用,就其發生而言,卻不是任何人的主觀意志所決定的。文化雖爲人的精神活動的產物,但它亦如社會歷史的發展一樣,實又有其自身規律。大體說未,任何一種文化都經歷着由俗到雅· 由雅到俗的轉化過程。在中國古代.“詩三百”的作品大多本是民間歌謠,是最通俗的東西,漢代以後“詩三百”獲得了經的地位.於是漸漸成了最“雅”的東西。在審美趣味上,先泰西漢的文學

創作基本上還保留着古樸自然的風格,到了侵· 二者彼此呼應,相得益彰,終於一層一層魏晉六朝,由於士人階層演變爲士族,成了在地剝去了文學藝術的高雅外衣,使之成爲赤經濟、政治、文化上都享有特權的貴族化士裸裸的賺錢工具。可以說,“大衆文化”標誌着人,於是“雅”就成爲這個時代主要文學價值物質向精神的勝利、肉體向靈魂的勝利、文明取向了。唐宋之時,士人階層不再以士族子弟向文化的勝利。

爲主體,於是就開始消解六朝的“雅”。詩歌上在承認“大衆文化”歷史必然性的前提的“新樂府運動”、文章上的“古文運動”都是下,我們應如何對它做出價值評價呢?在我看對六朝雅化追求的反動。但唐宋士人階層雖來,“大衆文化”是有其彌足珍貴的偉大意義,失去了政治、經濟上的貴族地位,卻在精神文對此,可從下列幾個方面來看。第一,“大衆文化上仍極力維持自身的特權,故而他們對六化”的出現是一場真正意義上的文化革命,它朝詩文雅的追求的消解並不徹底。只是到了使社會大衆成爲精神文化價值觀建構的積極明代中葉以後,隨着商業的發達,士人階層中參與者。商品經濟將文化推向市場,使價值規涌進大批商人子弟,而士人本身也多有經商.律成爲文化建構的制約力量,這表面上看是者,故而漸漸改變了對商業的歧視態度,這就文化的“異化”,是個體創造精神的隱沒,但實導致整個精神文化領域出現了世俗化傾向。際上,這是將精神文化的裁決權由少數精英戲劇文學與白話小說的發達本身就說明了這知識分子轉交給社會大衆。這樣,社會大衆便一點。在西方也大抵如此。古希臘的神話、史間接地參與了“大衆文化”的生產過程。在這詩也都是起於民間的精神產品。中世紀以後,個意義上說,西方接受美學與讀者反應批評貴族知識分子將文學引向了“雅”的路子。其的出現正是適應了“大衆文化”的發展進程基本標誌是以拉丁文爲書面語言。文藝復興的。第二,“大衆文化”以其普及性、廣泛性而之後,西方文學開始了世俗化過程。從但丁提獲得前所未有的巨大的社會影響力。這是以倡民族語言開始,經歷了悲喜劇,現實主義小往任何形式的通俗文學都無法比擬的。因此,說的轉換過程,文學才從上流社會轉向民間。“大衆文化”具備成爲文化普及、建構和推行本世紀“大衆文化”的出現可以說是文學某種社會價值觀的主要方式的潛在可能性。藝術世俗化趨勢的進一步展開。它的產生反第三,“大衆文化”的確極大地豐富了社會大映着商品經濟與科學技術對精神文化的雙重衆的精神生活,使他們在緊張勞作之餘獲得入侵。商品經濟在物質利益的巨大牽引下所了輕鬆愉快的精神享受。這也是以往任何一向披靡,無孔不入。即使歷來被人們視爲高雅.種藝術形式都無法比擬的。由此看來,對“大純潔的藝術殿堂,也無法抵禦商品經濟的浸衆文化”做“法蘭克福”式的批判是失於偏激入。這恰如在巴爾扎克筆下的文質彬彬,舉止的。

高雅的貴族們無法抵禦滿身銅臭,舉止粗俗,然而,法蘭克福學派的憂慮並非無的放滿嘴大蒜味兒的資產階級暴發戶的進攻一矢,“大衆文化’,的確有其消極的一面。這主要樣。商品經濟以強力將文學藝術拉向市場,給表現在下列方面。第一,“大衆文化”是以消費它套上價值規律的枷鎖。在利潤的誘惑面前,爲特徵的。而文化消費本身又是以消遣爲特“高雅”就變得一文不值了。與此同時,現代化徵的。因此,“大衆文化”一般都缺乏沉重感、的科學技術也向文學藝術領域浸透過來,它悲劇感。它的製作者不敢去撞擊消費者的心與商品經濟的聯手進攻,更使文學藝術只有靈,不敢加重他們的心靈負擔,當然也就更不束手就範。現代化的大衆傳播媒介使商品化願意喚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它使消費者在了的精神文化能夠獲得高額利潤,而商品經淺吟低唱中沉睡,在虛無飄渺的英雄事蹟與濟又使精神文化不能不接受科學技術的入人爲的論理糾葛中掉下幾點不關痛癢的眼淚,這樣,‘氣大衆文化”就悄悄地消解了人們對現實的批判意識與清醒認識。第二,“大衆文化”爲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最大經濟效益,不得不粗製濫造,這樣就不可避免地誤導着消費者的審美趣味。它儘管力求花樣翻新,卻往往始終停留於低水平的審美層次上,至於那些靠強化感官刺激力度來維持消費廣度的作品就更是等而下之了。第三.“大衆文化”以其商品性特徵瓦解着知識階層的獨立意識,它使那些精神文化的承擔者不再有超越社會、規範社會的追求,不再有終極價值關懷,而是刻意俯就社會大衆的審美趣味。

那麼該如何對待這洶涌澎湃的“大衆文化”潮流呢?這就不得不涉及到在當前商品大潮中知識階層如何擺正自己位置的問題。

二、知識階層的歷史使命

自古以來,知識階層從來就是社會精神文化的主要創造者與傳承者。中國文化的現代轉型問題,如何對待“大衆文化”的問題,從根本上說,其實是當代中國知識階層如何認識自身、安頓自身的問題。中國當代文化走向問題、當代文學與“大衆文化,的關係間題,從根本上說也就是當代中國知識階層選擇怎樣的社會角色的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極有必要借鑑中國古代知識階層的古老傳統。中國古代的知識階層(士人階層)在社會上的地位十分特殊,他們既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又不是社會統治階層;他們既是社會政治序列的後備軍與參與者,又大都出身平民,與下層勞動人民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是什麼使這個階層既不向於統治階層,又不同於平民百姓的呢?不是繹濟地位,也不是政治地位,而是文化地位。以君主爲核心的統治階層看重士人階層也正是油於他們擁有文化知識,可以用爲工具。然而,文化本身具有超越性特徵,它使士人階層不僅擁有知識.而且獲得獨立意識與主體意識。士人階層在承擔文化.創造文化的過程中,依據自身社會處境,建構起帶有烏托邦性質的社會價值觀。他們在自己的價值觀的支撐下,不甘J 以僅僅成爲君權的工具,相反,他們要規範君主,按自己的理想塑造君主形象。所謂“士志於道”,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等等,其中的“道”即是士人階層的社會價值觀,是他們用以與君權所代表的“勢”、“儉”相抗衡的精神力量。但是,士人階層的精神力量卻始終無法戰勝君權代表的政治力量,士人階層的社會理想,無論是小國寡民,是兼愛尚同,還是大同小康,都從來沒有實現過。士人階層也就始終處於做工具還是做社會價值建構者的.二難選擇之中。事實是,他們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大抵不能擺脫做工具的命運.,而在精神文化領域,又慷慨激昂地充當社會價值的建構主體,由於歷史從來沒有給他們提供一種使精神價值轉化爲現實價值的有效機制,故而他仰價值建構就始終停留在精神層面上,他們的獨立意識,全體精神也只是在精神文化中才顯現出來。他們所能做的一是沉醉於詩辭、歌賦、琴棋書畫中以尋求心靈的自由,一是格守前人典籍或闡發微言大義,或嚴守師法、家法在章句,訓話上用工夫,一是沿着統治者安排的仕進之途去追求功名利祿,此三者均與士人階層重新安排社會秩序的初衷南轅北轍。只是到了晚清,由於西方文明的壓力和刺激,再度興起的經今文學才突破了傳統的義理章句之學,試圖以“託古改制”的方式尋求一種在政治上使中華民族強盛起來的新途徑。“康梁變法”標誌着古代士人階層尋找使自己社會價值觀與主體精神實現爲現實價值的政治機制的努力。然而維新派卻依然像他們的前輩一樣,將一切希望都寄託於君主.這就使“百日維新”再一次印證了士人階層政治力量的臣乏。

“五四”知識分子可以說是古代士人階層的現代延伸,他們更多地接受了西方文化的價值觀.清醒認識到了傳統文化的弊端,並欲以徹底拋棄傳統文化的方式來達到社會變革的目的。但他們那種沉重的歷史使命感卻是對古代士人階層主體意識的直接繼承。“五四”知識分子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那就是他們天真地以爲,只要拋棄了傳統文化,一個嶄、新的世界就會微笑着出現在他們面前。他們沒有意識到,傳統文化是無法拋掉的,西方的價值觀是無法被直接移植過來的。於是在各種披着新外衣的傳統勢力面前,他們只有繳械投降了。

建國以後,極左憑藉政治力量給知識分子以巨大壓力,他們不僅不再有自己的獨立意識,而且在經濟,政治、文化地位上,也不再能夠構成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層。新時期以來,在消解極左的影響中,知識分子漸漸甦醒過來,他們爲社會的進步,爲改革開放做出了巨大努力。他們意識到,重新建構社會價值觀、建構足以與現代化進程相適應的精神文化、提高國民的文化素質乃是自己肩負的歷史使命。同時,他們也意識到,傳統文化並非洪水猛獸,西方文化亦非靈丹妙藥,要建立新型的現代文化.就必須在接受西方文化精華的基礎上完成傳統文化的現代轉型。十幾年來出現的“尋根熱”、“文化熱”、“國學熱”其實都是知識階層這種心態的反映,同時也證明了他們主體意識的覺醒。

但是,在商品大潮中,由於社會分配的不合理,腦體倒掛等現象的嚴重存在,知識分子的心理受到極大刺激。尤其是人文知識分子,他們既無賺錢的資本,又不受到社會的重視,於是陷入極度的心理失衡之中。這樣的現實境遇一方面將他們推向實用主義,一方面又造成他們的內心緊張與焦慮。實用主義使他們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在具體社會聯繫中找到最佳生存狀態的關心上;內心緊張與焦慮使他們甘於在“大衆文化”中尋求慰藉。二者都從內在方面消解着知識分子原有的超越意識、主體精神與社會責任感。

知識分子能不能構成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層,能不能作爲一個整體來規範、引導社會價值觀,這是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尺度。自“五四”以來,中國社會總是在封建勢力、極左的左右下步履維艱,難以迅速發展,與知識分子始終未能構成一個具有強有力的社會階層有直接關係。當前的改革開放正爲知識分子形成一種相對獨立的社會力量提供了契機。商品經濟的發展顯然給知識分子的心理造成一定壓力.但真正能夠賦予知識分子以相對獨立性和主體性的卻只有商品經濟的深入發展。這似乎是一個悖淪,但實際上卻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因爲商品經濟以其特有規律消解了任何個人意志的社會牽引力,而正是這種個人意志常常是使知識階層失去話語權利的主要因素。因此,面對商品經濟大潮,知識階層絕不應痛心疾首,更不應淹沒其中而放棄超越意識,他們應該一方面置身其中,促進其深入發展,一方面又超乎其外,積極建構與商品經濟相適應的社會價值觀。商品經濟愈是深入發展,價值規律愈是滲透於方方面面,一套符合社會大衆利益的價值規範就愈是必要。而這種價值規範只有在知識階層的積極建構中出現。這就是說,知識階層肩負着在商品大潮中憑藉自己所承擔的文化知識和社會責任感去規範、塑造社會精神面貌的重任。要完成這一任務,知識分子就必須首先進行自我規範、自我塑造、完成人格的自律自足,如此才能在金錢至上、人慾橫流的情況下保持其獨立意識與超越精神。

“大衆文化”是商品經濟與現代科學技術一向文化“侵入”的產物。它的出現本身即已證明着個人意志對文化之牽引力的弱化:而它的品位則直接決定於社會大衆的普遍素質。面對商品經濟,知識階層有某種物質上的失落感;面對“大衆文化”,他們又產生某種精神上的失落感.似乎目己文化承擔者的角色被取代了。實際上“大衆文化”消解掉的並不是知識階層的文化主體性,而是個人意志對文化的裁決權。因而知識階層不應將“大衆文化”的出現視爲自身文化話語權利的喪失.恰恰相反,他們應把“大衆文化”當做自己進行價值觀建構的有利形式。他們除了繼續探索高層次的文化奧祕之外,應以更多的力量去關注“大衆文化”,使之在商業性,消費性的範圍內,獲得某種價值規範。在具有社會使命感的知識階層的積極參與干預之下,“大衆文化”就可以將社會批判精神融入娛樂性之中,從而成爲對社會大衆的精神狀態具有良性作用的積極文化。

三、“大衆文化”與文學

今日知識階層如何處理文學與“大衆文化”的關係的問題,實質上是如何在以商品經濟爲主導的社會現實中尋找自身位置的問題。知識階層要安身立命就不能無視商品經濟大潮,文學要存在下去也不能無視“大衆文化”之流。知識階層只有立足於商品經濟的發展,依據社會的現實需要才能建構起切實可行的社會文化價值觀,才能不流於烏托邦式的幻想;文學也只有立足於“大衆文化”,依據社會大衆的審美趣味,才能創造出爲社會認可的作品,才能擺脫孤芳自賞的命運。這就是說,知識分子必須放棄對精神貴族地位的追求與維護,必須從現實出發,從自身社會境遇出發,充分發揮主體精神去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文學必須進入“大衆文化”之中,憑自身固有的審美品格去豐富、提高“大衆文化”。在商品經濟的衝擊下,那種安坐書齋.不問世事的知識分子形象已難於維持;在“大衆文化”的滲透下,那種不顧大衆審美趣味的高雅文學也漸漸失去立身之地。這種現象雖使許多人痛心疾首,但我們卻不能否認它標誌着一種社會的進步。知識分子的自我形象應改變,傳統的文學觀念也應改變。只有當知識階層真心地承認自己不過是社會大衆中一個普通的組成部分時,他們才能真正擔負起規範社會、建構社會價值觀的重任,才能在最大限度上發揮自己特有的主體精神與社會批判精神。

因此,文學不應蔑視“大衆文化”,因爲這樣不僅使它陷入一種尷尬境地,而且還使它的價值失去了一種有效的實現方式。文學必須放下架子,必須顧及社會大衆的精神需求,只有這樣它才能長久生存下去。但是,正如知識階層的自我意識放棄精神貴族地位並不意味着也放棄自己的獨立意識與主體精神一樣,文學進入“大衆文化”也不等於拋棄自身特有的審美特性與超越意義。歷史證明,知識階層愈是以社會良心人類導師自命,他們就愈是失去社會規範的力量,相反,他們愈是自覺融匯於社會大衆之中,他們就愈能有所作爲。在處理文學與“大衆文化”的關係時也同.樣如此,文學只有自覺地進入“大衆文化”,它才能真正保持自身的獨特性。例如,文學從來都力圖擺脫某些外在力量影響而維護自身的純潔性,但它卻悲劇性地無法擺脫外在力量的干涉。“大衆文化”卻有足夠的力量抵制這種干涉。這就足以給文學以啓示。那麼,文學進入“大衆文化”之後會不會因受到消費口味的牽引而失去個體創造性呢?這種潛在的危險無疑是存在的,但是要知道,消費口味本身又是被牽引的。文學正是應在對消費口味的適應與牽引形成的張力結構中保持自身特性。真正的文學能夠以其審美價值與社會規範性而吸引消費者,只要它不再是少數自命清高的精神貴族自我陶醉的東西,它就有能力在與低層次的精神消費品的競爭中獲得主導地位。一句話,文學應該是那些抱有社會責任感的知識分子規範、引導“大衆文化”的方式,惟其如此,文學纔不能遠離“大衆文化”而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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