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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共同投資協議書3篇

投資2.65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共同投資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共同投資協議書3篇
共同投資協議書 篇1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將在珠海市投資 品牌服裝店5間(具體選址三方協商後作爲本協議補充條款)。

第二條、三方各出資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合計出資一百零五萬元。該出資用於5間服裝店的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商鋪裝修、品牌使用、服裝進貨、商鋪設施購買、員工工資、水電費、管理費和工商稅務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三方出資各佔5間服裝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後如因經營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資。

第四條、三方合作期限爲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間未經三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作協議、轉讓經營商鋪。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三方一致同意,指定爲共同投資事務執行人,管理日常經營活動。

三方可以指派營業人員負責管理、經營服裝店,具體安排需三方共同協商及任命。三指派的營業人員的職務行爲對三方均發生效力。經營期間,所獲收益和所負債務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三方的共同利益爲原則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因故意、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自簽訂本協議時,三方共同指派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三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三方同意或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三方指派的業務員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九條、在合作經營期間,所需原材料統一由 方負責配送,方按原材料進價加收10%的配送費進行配送。所需費用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經三方協商可以另行確定分配時間。三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投資虧損。

三方的共同出資、形成的財產以及利潤爲三方共同財產,任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出資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第十一條、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三方有義務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資。三方合作經營滿一年的,如發生虧損,一方不願追加出資繼續經營的,經協商可解除本合作協議並進行清算。

第十三條、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按時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元 /日的經營損失。

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1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第十四條、本協議合作期限內除出現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爲等三方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地爲本協議第一條所明確的雙方共同投資的店鋪所在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共同投資協議書 篇2

  一、項目共同投資人姓名及所持項目股份

甲: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簡稱四方)合股(合夥)投資合

作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四方按所持股份分配虧盈和相關責任。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發起設立事宜達協議資共同遵守

  一、 項目出資的數額:

項目投資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資總額)各方

出資額分別爲: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 投資人股權份額及利潤和責任分配:

四方按項目投資總額的出資比例,約定甲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 乙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丙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丁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四方按以上述佔有項目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項目利潤、分擔項目共同投資的虧損、承擔項目有關責任。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項目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股份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B退夥:①四方任何一方要求退夥時需要經四方同意;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股份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其他三方對退夥人的投資所持股分具有優先收購權。

②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四方同意,同意退夥時,則按項目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其他三方對退夥人的投資所持股分具有優先收購權;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股份轉讓: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需經四方同意。

轉讓時項目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項目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所持股份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項目股東成立後經營與事務負責人事項:

項目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項目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項目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項目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項目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

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項目後續投資:

項目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四方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丙方(簽字): 電話:

丁方(簽字): 電話: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共同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住所:身份證號:

乙方: 住所:身份證號:

丙方: 住所:身份證號:

丁方: 住所: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進行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情況簡要描述:(項目名稱 投資地點 等)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爲人民幣 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 元,佔出資

總額的 %; 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丁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的指定賬戶: 。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該項目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財產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 事務執行和財務管理

1. 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1)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託 方爲該項目的事務執行人,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項目的日常事務。

(2)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託 方爲該項目的財務管理人,管理共同出資的財產及投資所產生的孳息收益。

(只是籠統的規定一下,如果有具體約定,可以加上)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方(事務執行人)和方(財務管理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方作爲事務執行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約定而給其他共同投資人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或 方管理財務情況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或暫停財務管理工作。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該項目的出資;

(2)以上述出資對外出質;

(3)以共同投資的項目的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4)處分該共同投資項目的不動產;

(5)更換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事務執行人、財務管理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財產;

2.共同投資人在該項目運營後年內,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如果該項目最終無法成功運營,對爲該項目的發起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各出資人應按時繳納出資,不按期出資的,按照元/天向其他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因不按期出資給該項目發起或經營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守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出資延期2個月、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再出資的,除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預計出資額 %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丁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標籤:協議書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