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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投資者入市指南介紹

投資1.21W

交易方式

有關投資者入市指南介紹

上證所掛牌證券的交易,採用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和交易席位申報委託、集中競價、自動撮合成交的方式。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前市): 9:15至 9:25(集合競價時間)

9:30至11:30(連續競價時間)

下午(後市): 13:00至15:00(連續競價時間)

雙休日和上證所公佈的休市日休市。

競價方式

上證所目前採用的競價方式爲電腦集中競價,即由電腦交易主機接受投資者的委託買賣指令,然後撮合成交。

競價又可分爲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競價成交原則

上證所市場所有的證券交易均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競價成交。

所有的買賣申報由電腦交易主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並通過上證所的衛星和地面光纜通訊系統,即時將行情向市場公開。

開盤與收盤

每個營業日開市後,某種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爲該證券的開盤價;當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爲該證券的收盤價。

目前上證所A股股票、基金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B股和債券的開盤價以連續競價的方式產生。

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證券首日上市,一般以其上市前公開發行價作爲前收盤價和計算漲跌幅度的基準,但是不受價格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

上證所對上市交易的證券成交價格,通常實行隨行就市,自由競價。在認爲必要時,可對全部證券或某類證券採取價格漲跌幅度限制。

目前,上證所對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對特別交易股票實行5%的漲跌幅限制。對特別轉讓股票實行5%漲幅限制,無跌幅限制。

除權和除息

如遇上市證券增發證券或分紅、發放股息或利息,其證券以除權或除息的方式進行交易。

除權或除息,是指當日在市場買入除權(息)證券,已除去其含有的購買增發證券或領取股息紅利或利息的權利。

目前,上證所除權除息價格的計算公式爲:

除權(息)價格 = [ (前收盤價-現金紅利 )+增發證券價格*增發證券比例]÷ (1+增發證券比例+ 送紅股比例)。

指定交易及其變更或撤銷

上證所交易市場對投資者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即凡在上證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須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爲該投資者委託交易、證券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該投資者的證券帳戶指定於該營業機構所屬的席位號,然後纔可以進行證券的交易。

由於營業部搬遷等原因,投資者想重新選擇證券營業部時,則須辦理指定交易轉移手續。即先向原所在的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撤銷原指定交易,再在新的一家證券營業部重新辦理指定交易。隨後投資者便可在這家新的證券營業部進行證券的委託買賣。

指定交易的變更一般即時生效

記名證券權益的領取和配股繳款

辦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您持有的記名證券在逢到現金分紅、領取債券利息、兌付債券本息時,將享受由您所在的證券營業部爲您辦理代爲領取現金的待遇。即在證券營業部收到劃付的資金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自動將相應現金劃入您的資金帳戶上。

此外,您還可享受委託您所在的證券營業部,爲您辦理代理配股繳款業務。但請您事先與證券營業部簽定有關協議

成交和餘額查詢

在辦理完委託後,您應主動注意瞭解委託成交情況。上證所通過衛星和地面光纜通訊系統,即時將當天的成交數據傳送到各個證券營業部。您可以向所在的證券營業部查詢成交回報,以及進行證券庫存餘額的查詢和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