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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夥協議集合

投資9.75K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合夥協議集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 。

合夥經營項目爲: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 。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 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 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 分之 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 分之 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 分之 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 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 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 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 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 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份 頁,各合夥人各執 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2

爲了明確雙方的經濟關係及職責、共同完成合夥任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按有關法律要求、經雙方反覆協調、共同特定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自覺遵守。

一、合夥人組成

合夥人:

合夥人:

二、工程項目

廣西羅城 棉花至深洞屯旅遊區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合夥人共同投資,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工程施工地點:廣西羅城 棉花村棉花屯

三、合夥宗旨

經雙方共同協議,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前期 張三 方出資承包廣西羅城 棉花至深洞屯旅遊區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工程,本協議明確投資利潤分配依據。

四、合夥人及投資金額

本工程預計投資 萬元,前期 出資人、 出資 無 萬元,前期 萬元本金及借代利息由 與 共同從開工之日起3月內歸還債務、借代利息每月按債3%計算、前3月並向借款人交納風險金5萬、如後期出資時間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而定,如果預計的總金額不能滿足工程所需,所需資金由雙方合夥人出資按所需金額平均出資,雙方出資人當中某人如果因所出金額不到位,可以內部協商進行借貸,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合夥投資人以銀行轉帳方式向出納交付投資款,出納後向各投資人出具收據,投資款用於支付廣西羅城 棉花至深洞屯旅遊區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工程及其他與本工程相關費用支出。

五、盈利分配及債務(虧損)承擔

投資利潤與虧損分配比例:( 100 %)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機械、材料等直接成本後,開工前3月內首先用於歸還合夥人 的投資本金、後期再分配利潤,(如項目出現虧損,合夥雙方按比例分配各佔50%虧損)

六、合夥管理

1、建設單位 甲方 施工方、 乙方 共同協商簽訂主合同。

2、施工方合夥事務施工現場執行總負責人 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的班組確定,材料採購定價等現場一切事務由 與 雙方合夥人管理。

3、合夥事務當中由 與 負責與收款及業主的銜接工作。

4、合夥事務當中由 岀資負責與 簽訂內部承包協議,該內部承包協議當中的利潤及風險由雙方合夥人(各佔 50%)共同分擔。

七、財務管理

由黃 負責現金及銀行帳務存款管理、(發票管理,支出發票及費用由雙方簽字確認可報銷)、任何一方不得私拉亂用工程款項。

八、退夥協議

合夥期間任意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必須由雙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共同協商共同管理,並參與日常事務的處理。(財務、安全、質量、進度)

十、合夥期限

合夥期滿,雙方按盈虧分配比例、共同商議盈利分配、各項材料及機械的處理按盈利分配比例處理、合夥期限至該工程項目結束並分配完合夥財產爲止解除協議。

十一、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各項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項目總額的' 10%違約金、若雙方發生分歧按協議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認訴訟法院解決。

十二、協議簽訂

本合同與 年 月 日簽訂的廣西羅城 棉花至深洞屯旅遊區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工程及 年 月 日簽訂的工程互相廣西羅城 棉花至深洞屯旅遊區承包工程項目四級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聯繫、不可分割、共同構成本工程的合同體系、本合同一式 兩 份、每份 4 共頁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人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人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在場人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3

合夥投資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合夥投資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合夥投資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

合夥投資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爲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合夥投資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3、合夥投資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 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 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5) 。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3、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 擔任,副經理 人,由 擔任,任期 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 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賬目受監督檢查。

風險提示:

爲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八條 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 ,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不聽勸阻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投資期屆滿;

(2)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3)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到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人: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人: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4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丁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戊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方一個季度必須出具一次共同投資人的存款數、公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爲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爲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戊方(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5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投資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 加盟安吉爾淨水器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1、合夥人 ,出資 萬元人民幣,本出資現金已在 年 月 日合夥協議簽訂之日前繳付。

2、合夥人 ,出資 萬元人民幣,本出資現金已在 年 月 日合夥協議簽訂之日前繳付。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中任何一方轉讓其股份份額時,共同投資人中的另一方有優先購買其股份份額權。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 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 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 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 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 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 年1月, 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爲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7

合夥人:

甲: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乙: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丙: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協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爲合夥負責人,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

第十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8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以上雙方合作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這一基本原則,意見統一共同擬定以下合作事項和各條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職責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構。

(2)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目標,嚴格管理部門,確保旅行部各項工作安全、高效、運轉正常。

(3)關於雙方和客戶在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法律糾紛,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乙方

(1)協助甲方制定並實施企業戰略、經營計劃等政策方略,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及發展目標。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細緻、嚴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拓展公司業務,擴大公司知名度,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和長遠發展。

(4)規劃並推進市場營銷戰略與策略,實現公司各項年度經營指標。

(5)根據公司業務量及發展狀況,建設和管理高素質團隊,由甲方給乙方制定每月任務量,乙方保證完成該任務額。

三、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1、乙方投資額爲 萬元,以 方式出資,該資金主要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其次作爲公司營運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2、乙方應於年底分紅前將應支付的資金轉入甲方公司賬戶。

3、合作期間,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利潤分享與分紅方式

1、甲方公司總營淨利潤60%作爲乙方投資人的可分享利潤,乙方投資人分享該利潤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務額,則乙方年底分紅相應減少。

3、乙方投資人不能轉讓其在投資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紅。

4、在年底分紅前,乙方若沒有資金注入甲方公司,則不佔有公司分紅。

甲方: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9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甲乙丙三方本着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丙三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於 年 月 日獨立投資於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丙方誠懇請求。經三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丙方入股本商行。

入股方式:

一、甲方投資 萬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投資 萬元總資產爲參與方式。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爲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爲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佔有權。

三、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 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爲甲方投資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年純利潤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

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 元給甲方,授權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爲甲方投資股東,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年純利潤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

四、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乙方丙方可享有每年純利潤分紅。

2、乙方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3、經甲方授權乙發可享有對商行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4、經甲方授權同意後乙方可享有對商行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五、乙方丙方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六、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商行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商行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每年核單後簽字分紅。

七、紅利分配:

1、每年3月爲紅利分配月。

2、每年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是當年純利潤。

八、禁止行爲:

1、乙方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商行經營範圍、區域內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丙三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2、本協議期滿後不影響三方以存勞動關係。

3、本協議爲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修改。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10

合夥投資人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

合夥投資人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

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利用雙方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管理及銷售,使雙方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成套焊接與切割機械設備及輔助機具和配件。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

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1、合夥投資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合夥投資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3、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5、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6、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 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 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2、經營管理:

由出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 擔任,副經理 人,由 擔任,任期 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 擔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事項:

1、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2、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合夥投資人:

合夥投資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11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一條 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第二條 經營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爲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 份,由三方於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12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

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

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

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其中甲方出資元,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元,佔出資總額的%;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的股權作爲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

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

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爲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投資合夥協議集合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生產,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原則: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合作,雙方自願承擔合作義務及責任。

二、合作範圍:

生產、銷售並進行售後服務等運營活動(詳見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設立企業,並以自有技術(等技術,該技術研發成本計萬人民幣,市場估價約萬人民幣)同乙方合作。企業研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事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資人民幣的形式入股甲方企業,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資款。

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營銷、售後等相關業務。乙方利用其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開發市場潛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四、所有權

各自現有技術歸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術不因合作方式而改變所有權屬性。在甲方現有技術上研發的設備、技術或產品等所有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和甲方企業所有。

五、甲方權利義務

1、設立企業,依法開展相關運營活動;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以自有技術爲依託,開展新項目研發;

4、負責企業研發、採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相關事務;

5、財務管理並製作財務會計報告;

6、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利益分配;

7、決定甲方企業其他相關事務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出資,且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等事務;

3、有權瞭解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取紅利;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甲方和甲方企業利益的任何活動:

6、不得干預甲方企業的'研發、經營管理等活動;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業商業祕密。

七、利益分配

1、雙方本着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分配利益。甲方企業以稅後利潤的90%(提取10%作爲售後維修準備金,待保修期過再做分配)按照甲乙雙方各自50%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該利益每個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開發或聯繫到的業務不另外計報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等要嚴格保密,並只限於甲方企業業務範圍內使用。在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乙方不得使用此技術的技術方案、圖紙、軟件、程式自行研發生產或與其他第三人合作研發生產此類產品,亦不得將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圖紙、軟件、程式等一切資料出售或透露給其他第三人。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合作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合同、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甲方及甲方企業所有,乙方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嚴格保密。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企業繳付應付出資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2、因任何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企業的全部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書面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審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乙方實際出資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標籤:合夥 協議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