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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合同 合集15篇

投資1.39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項目投資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項目投資合同 合集15篇

項目投資合同 1

甲方:

乙方:

投資合同書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內投資建設***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內投資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爲***。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產值**億元人民幣,年利稅**萬元,解決就業崗位**人。該項目投資強度爲*萬元/畝,容積率≥*、建築系數≥*、綠化率不超過*。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土地計劃*畝(以實際測量爲準),該宗地位於**。合同簽訂後*日內。

三、乙方投資分期實施,其中一期佔地*畝左右,投資**萬元,於*年*月底前開工建設,*年*月建成投產;二期佔地*畝,投資**萬元, 於*年*月前後開始建設,*年*月全部項目建成投產。

四、甲方承諾乙方享受政府給予的有關優惠政策。

五、乙方項目建設應符合甲方總體規劃設計。項目建設由乙方在建設部門監督下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用地規劃及用地性質,如確需調整規劃或改變用地性質,必須報甲方批准。

六、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及時辦理環保和安全“三同時”手續。項目建成投產後,污染物和污水排放若超過國家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生產並進行整改,整改達標後方可恢復生產。

七、乙方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的*%。嚴禁在項目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否則,甲方將調整項目用地或收回土地。

八、乙方項目建設沒有達到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投資規模和投資強度,甲方有權追加用地成本,相應調整優惠政策。

九、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調整項目用地或收回土地,對乙方的既有投入(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日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手續。

十一、甲方確保乙方項目順利實施,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立項、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前期準備手續,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費用。

十二、甲方協助乙方協調項目建設及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爲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項目投資合同 2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市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項目(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年月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項目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爲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爲年,用地性質爲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爲不低於。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爲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爲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內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項目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項目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負責爲乙方建設項目辦妥立項批覆;

3。負責爲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負責爲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進程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爲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的開發。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項目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爲了使乙方的項目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項目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爲了整個項目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項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項目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項目投資合同 3

甲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實際現實情況,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投資甲方的茶葉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已經投資經營的“”項目。

第二條投資期限爲簽訂之日起,至本茶葉停止之日止。

第三條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萬元。佔投資總額___%的股份;

2.甲方將在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賬戶:),用於本茶葉經營的款項使用;

3.乙方的出資金額,於簽訂本協議後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3日內付清,第二期在第31天付清,第三期在第62天付清,投資款應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逾期未支付,將按違約處理;

4.簽訂協議支付投資款後,原甲方茶葉的資產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協議終止後,本茶葉的資產雙方協商處理;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但乙方不承擔第一年的虧損責任,第二年起共同分擔投資的虧損責任。

2.甲方同意在一年內可以退還乙方的投入資金,但應扣除乙方的利潤分紅。

3.利潤分配於每月的5日前,根據乙方結算的上月利潤報表進行分配,利潤報表必須有甲方的審覈簽字,否則無效。專職參與茶葉經營管理的股東按************的工資發放。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負責茶葉的經營戰略管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經營模式對外開展業務;

②對財務的絕對控制權,所有支出必須由甲方簽字方可支出;

③所有的商品由甲方負責採購;

④甲方擁有一票否決權。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負責茶葉的日常經營管理,包括月底的庫存盤點表、銷售報表、利潤報表和日常的經營費用等;

②向甲方彙報本月開支的情況,建議引進新產品等;

③全面負責茶葉的帳冊及資產的安全;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

1.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在本茶葉的股份,特殊情況必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需要轉讓其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需要重新裝修時乙方不在投入的;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2.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對合夥賬目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

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給本茶葉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開除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本茶葉營業執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項目投資合同 4

甲方:

乙方:

根據 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 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 市 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項目(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 年 月 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項目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爲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爲 年,用地性質爲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爲不低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爲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爲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 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 內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項目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項目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 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 負責爲乙方建設項目辦妥立項批覆;

3. 負責爲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 負責爲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 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 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進程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 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 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爲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 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 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的開發。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 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項目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 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 爲了使乙方的項目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項目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 爲了整個項目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項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項目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項目投資合同 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由開發區管委會授權,具體實施南京化學工業園區規劃範圍內的地塊規劃、管理並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對入園企業投資項目用地進行規劃安排、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學工業園園區內投資建設的_______企業,該項目擬定項目名稱爲_________、主產品_______、年產量______、總投資______、註冊資金______、註冊日期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投產日期_______.

爲滿足該投資項目建設用地需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文件規定,就投資項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乙方在甲方規劃管理範圍內的投資項目用地(以下簡稱“宗地”),位於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內,地籍編號爲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實測爲準),其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1.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爲國有土地。

第二條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爲工業用地,目的爲滿足乙方該投資項目的建設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內,乙方使用宗地必須符合國家以及化工園區有關規劃建設、環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須按規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

2.3乙方保證按照項目可研批覆和項目概述要求,落實該項目的投資,並按照經批准的投資計劃和項目建設計劃規定的時間實際投入、開工建設、竣工投產。

第三條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內,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紅線圖,經有資質的單位驗線,雙方確認後並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即視爲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應當有效利用土地。辦理宗地交接後,乙方享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權利,同時負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義務。該宗地交接完成後_________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如未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地。項目開工建設後,乙方在________月內對該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達到2/3,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獲得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影響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收回土地價款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價款,同時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閒置超過規定的期限被國家無償收回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3.3乙方在宗地內進行建設和生產時,應當服從甲方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管理和實施。有關投資項目用水、用電、用汽、污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廠區內規劃等以及其他設施與園區主管線對接和引入引出工程應按園區規定辦理。

第四條 基礎設施條件

4.1項目開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宗地場地平整、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項目建設所需條件。

4.2項目投產時,甲方負責宗地具備道路通行、生產給水、生活給水、通訊、通電、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項目投產所必須的基礎設施條件。

4.3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有關管廊、鐵路、碼頭等公用設施的使用條件、水和蒸汽的供應價格、污水的處理價格等,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土地價款

5.1本合同項下宗地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宗地總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價款總額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2按5.1之規定,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宗地價款人民幣。該宗地價款包括:省規費、徵地包乾費、宗地場平、必要基礎設施的提供所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該宗地價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納的耕地佔用稅、契稅、測繪費及供地規費。除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協議另有約定或國家土地政策調整外,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發生該等費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後,因遲延用地或違法、違約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的,不影響甲方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條 法律管轄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項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土地管理部門貳份。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所引起的爭議或已約定事項在與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相悖(含發生變化)時的處理,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施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項目投資合同 6

甲方:_______

投資策劃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爲發揮各自優勢,搞好招商引資工作,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初步考察論證,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籤定如下合作意向,共同嚴格履行。

一、合作項目:

二、合作方式:投資策劃,直接投資或代理聯繫第三方投資。

三、實施步驟: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真實準確的項目資料,向甲方上交投資調研策劃費__________元,委託甲方進行投資調研策劃,撰寫出招商引資分析報告,經乙方審覈通過後,提供投資商投資決策參考。若乙方已擁有分析報告或自備上述資料。將資料一式五份_____日內交給甲方,並向甲方上交代理費__________元,委託甲方直接代理引資工作。

2、甲方依據投資分析報告,自行調研選擇投資或聯繫其他投資單位或個人投資。投資前再次邀請有關專家進行專項考察,根據考察結果具體協商投資合作事宜,簽定有關投資合同或協議,嚴格按協議投資管理運作。

四、投資方到乙方專題考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聯繫投資商投資成功,根據到位資金額度,依據運城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資有關規定,收益方一次向甲方支付到位資金_____%的佣金和2%的獎金,同臺交割,互不拖欠。乙方前期上交的策劃費因已代乙方撰寫了有關分析報告不退,代理費可從佣金中扣除。

五、合作期限:_______個月。自乙方上交費用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項目投資合同 7

根據xx縣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五活”工作的通知》(X辦〔20xx 82號)文件要求,縣水務局立即安排部署,落實專人負責,對我局有關縣政府投資項目合同進行認真摸排活理,現將自查情

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20xx年至20xx年,縣財政投資水利項目共21項,現已全部建設完成,簽訂合同共17份。根據已簽訂合同要求,縣政府投入資金總額應爲4567.419萬元,現已撥付1903.0474萬元,縣財政尚欠款金額爲2664.3716萬元。現已竣工項目分爲兩類:已竣工未審計工程和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工程。

具體項目工程款結算情況如下:

(一)已竣工未審計項目工程款結算情況

xx縣水務局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已竣工未審計工程共13項,其中各工程完成情況分爲三類:已竣工在審工程、已竣工未驗收未審計工程、已竣工已驗收未審計工程。各項目具體分類情況如下:

(1)xx縣20xx年宵町劉村治理片水利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332.0534萬元,竣工決算金額爲355.826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355.8267萬元。68.242萬元,竣工xx縣水利中心站建設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68.242萬元,竣工決算金額爲68.242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68.242萬元

xx縣鳳凰溝溢流壩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82.7774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90.2859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爲66.2219萬元,欠款金額爲24.064萬元。

xx縣20xx年病危橋修復新打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440.983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449.015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449.015萬元。已竣工未驗收未審計工程。

xx縣S307線路邊溝整修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爲52.3351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52.3351萬元,縣財政已撥付40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12.3351萬元。

xx縣花溝鎮、陳大鎮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149.6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149.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149.6萬元。

xx縣20xx年龍山西陽及曹市鎮綜合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619.1856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619.185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619.1856萬元。

xx縣20xx年“7工淮杯”獎補項目宵町鎮、石弓鎮綜合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192.382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192. 3828萬元,縣財政已撥款xxx.6680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57.7148萬元。

xx縣20xx年美好鄉村建設水利專項治理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97.20xx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97.20xx萬元,縣財政已撥款68.045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29.1624萬元

xx縣20xx年病危橋修復及新打機井工程,簽訂合同金額爲362.578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362.5789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362.5789萬元。

3.已竣工已驗收未審計工程。

xx縣xx鎮王營村橋樑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爲36.2479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36.2479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36.2479萬元。

xx縣xx鎮王營村抗旱打井工程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爲30.5505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30.5505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爲24.4404萬元,現縣財政欠款金額爲6.1101萬元。

xx縣100萬隻羊產業項目龍山養殖場橋樑工程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爲27.9971萬元,縣財政預撥付29.5萬元,現已撥付22.3977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7.1023萬元。

(二)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項目工程款結算情況

xx縣水務局承擔的政府投資項目已竣工驗收審計未完成結算的項目工程共3項。具體資金結算情況如下:

縣20xx年病險橋樑修復及新打機井工程,xx縣水利工程處負責,工程竣工時間爲20xx年7月30日,簽訂合同金額爲552.773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552.7738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爲276.3870萬元,現欠款金額爲276.3868萬元。

2. xx縣20xx年禾景農業示範園灌溉系統配套工程現已竣工,簽訂合同金額爲45.8萬元,縣財政預撥付金額爲45.8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45.8萬元。

xx縣武家河道源橋工程,合肥公路橋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包,完工時間爲20xx年6月30日。簽訂合同金額爲xxx5.1855萬元(其中市級投資1045.10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爲xxx.086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xxxx萬元。

xx縣武家河道源橋老子生態園綠化工程,爲xxxx1恆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完工時間爲20xx年12月18日。簽訂合同金額爲xxxx.5xxx萬元,縣財政已撥付金額爲xxx.5xxx萬元,縣財政欠款金額爲15萬元。

二、自查結論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對縣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的各個環節是嚴格按照相關類別項目專項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的:

一是對工程專項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專賬覈算,根據工程進度,對縣級以上財政資金實行財政報賬制度。

二是主動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監督檢查,防止滯留、挪用現象,確保項目建設資金規範、安全、有效運行。

三是在工程經費撥付上,嚴格履行合同,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每筆資金先監理工程師審覈,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經建設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再經財政局分管負責人簽字財政局農業股支付。

20xx年以來,我縣水利專項資金能按上級計劃安排使用,均無截留、挪用、移用、貪污侵佔等違紀違法行爲。

我局在充分認識到資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基礎上,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熱情,使資金的安排使用發揮出最大效益,實現工程項目建設的最終目標。

以上是我縣水務局對20xx年以來承擔的政府投資項目合同活理的所有情況

項目投資合同 8

一、引言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類型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行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爲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的目的,合同類型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類型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依據並根據合同註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於20xx年7月1日發佈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採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行中被普遍接受並認爲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爲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範圍較寬,既能幫助發包人規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爲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採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稅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 (或每階段) 實際完成情況爲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爲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項目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爲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項目。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並在合同中籤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並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於單價合同,發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包人應特別重視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包人可能發生的風險分爲兩種:一種是若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所提供的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並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 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包人爲避免自身風險,應儘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採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於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爲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範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項目時易發生數量錯誤和項目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包方承擔,對於此類漏項和數據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並與發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項目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於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着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爲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後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包人對工程局部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爲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項目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採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項目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採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 (即重新議價) 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於區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於變更工程書新增項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餘地,故56[城市管理]採用議價方式爲宜。穆雲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並採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於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佔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爲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並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爲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爲單價合同設計下的項目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爲項目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於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爲發包人節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化精簡項目的範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爲。而發包人爲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爲,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並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於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於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後,由於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於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總結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範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於項目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範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項目實際進程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

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並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着發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範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採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項目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築市場。

項目投資合同 9

摘要: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我國目前已經到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深化經濟改革的關鍵階段,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將成爲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根據實踐表明,通過與其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相對比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具有優勢,所以,本文就以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爲主要研究對象,向大家介紹了國外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同時分析我國目前在這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並提出改善的建議。

關鍵詞: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投資決策;節能服務企業

1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大致內容

其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僅僅只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這一種方式,它還包括節能量保護性和能源託管型這兩種合同類型,不過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紹了節能效益分享型這一種合同類型。下面來向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就是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的模式來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爲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以及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實質上就是以比較少的能源費用支付節能項目成本支出的節能業務方式。而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指的就是節能改造工程前期的資金投入由節能公司來承擔,客戶則不需要有資金的投入,等到項目完成之後,客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以內,按照比例與節能公司分享由項目產生的收益,合同結束後,節能項目的設備以及產生的收益都歸客戶所有。

2目前國外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現狀

其實,國外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幾十年之前,他們對於節能這方面的研究可以說是比較精通的,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一些知名企業甚至對節能這方面進行了市場調查、抽樣統計、對比研究、理論分析和實證分析。國外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國外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理論知識比較充足,起步早,實踐和理論相互結合,相互轉化,形成了較爲成熟的理論體系,例如:國外對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面、融資機制、能源契約技術情報研究等領域都有深入的研究。這些理論爲國家和企業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進行了科學的指導。從宏觀上來說,指導了國家的政策的制定,有利於政府對該國的合同能源管理產業領域的配套政策的建立和制定相關的規範和制度。爲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和政治環境。從微觀上來說,指導了企業的'發展,有利於企業管理自己的專業技術資源情況和管理服務水平,對企業自身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起到了促進作用。②國外的整體環境已經發展的比較成熟,這裏的環境主要是指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首先,政治環境是指國外的許多發達國家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已頒發了相應的政策和行業標準及規範,對於信用體系和節能政策等配套政策與現有市場的配套程度比較高。配套政策能夠適應和滿足市場的發展需求。其次,經濟環境的建立對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來說,影響最爲巨大的是融資機制,在發達國家,其完善的融資機制爲該國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撐。最後,社會環境對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信用評價機制的構建;二是人才庫的建立和發展;三是節能技術的不斷突破創新。這些都是促成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良性發展的重要因素。③國外企業自身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重視。國外的資本主義發展較早,企業已得到普遍的發展轉型。經濟的增長方式普遍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換,節能是每個企業十分重視的發展模式。在這種認知下,企業會制定更加長遠的發展策略,制定更加科學的決策來促使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效益達到最優。企業往往會採用更好的節能設備和先進的技術,並積極的引進人才和加大科研的投入,從而促使這一目標的實現。這樣就形成了一個上下一體的良性發展機制。

3我國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的現狀

我國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起和研究都比較晚,雖然在近幾年國家不斷推動創新型、集約型和綠色經濟的發展,也促成我國在近幾年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依然存在很多滯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3.1我國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理論體系還建立在感性認知的階段,主要是通過翻譯和學習國外的理論體系,沒有豐富的實踐來驗證和昇華,沒有形成完善的理論體系,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①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不夠深入,在20xx年以前,我國的理論主要是研究可行性分析;②缺乏行業規範和合理假設的檢驗;③對合同能源管理決策的研究也是呈現明顯的不足,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價值鏈及其外部因素對項目投資決策的定性及定量影響等,四、缺少對合同能源管理實施主體,即節能服務企業的研究。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使我國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決策缺少成熟的理論指導,需要通過不斷的實踐來積累和昇華。3.2我國的節能服務產業和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發展還不夠成熟。雖然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政府以及各個企業不斷的學習國外經驗並引進合同能源管理市場服務機制,並不斷拓寬服務範圍,但相對來說還是存在節能服務企業數量不多、覆蓋不全的問題。我國政府最早建立的各類節能服務社區中心,是屬於事業單位性質的部門,不是以市場爲導向的節能服務型企業,覆蓋的面也相對不夠廣泛。在政府頒發《財政獎勵辦法》後我國第五批次的節能服務企業審覈備案工作中超過3000家節能服務企業通過了備案。所以我國的節能服務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潛力是巨大的。但與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發展不夠成熟存在着矛盾。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運作不成熟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政策扶持力度還不夠,企業從事該項目的積極性低;二是缺乏統一、規範的市場行業標準;三是節能服務型企業融資難、成本高,貸款手續十分複雜;四是企業存在較多資質問題,限制其發展,如:專業的缺乏專業的管理和人才、銀行資信等級低以及缺少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各項服務資質等問題。

4我國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決策改善措施

4.1借鑑國外已有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進行投資決策。首先,我們需要全面科學合理的評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投資價值。投資價值的評估主要在於對關鍵價值鏈的增值評判,可以根據價值鏈增值的三個標準來分析價值鏈的增值活動。梳理完價值鏈增值活動後,我們可以根據市場的需要,控制各種獨特性驅動因素,進而控制價值鏈上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環節,使決策者在決策前得到最優的價值鏈結構,促使企業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其次,要善於梳理基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行的流程,以便於流程控制。項目的各個價值鏈的分析離不開對項目流程控制,項目運行流程是一項業務活動開展的指導性文件,類似於“人類的神經系統”,提現了業務互動所需要的每一環節和主要內容,爲價值鏈分析提供依據。項目節能效益分享期內任一年份的收益可以用公示來表達即:Gi=Ri-Ii-Ci-Ti(Gi爲任一年份的項目投資收益,折現率爲μ;Ri爲任一年份節能項目能量收入;Ii爲節能分享期內攤銷至每年的項目資產折舊、攤銷及財務費用成本合計額;Ci爲節能分享期內,每年除Ii部分其他維持項目費用的合計額;Ti爲任一年份企業應繳納的稅額。)在合同期滿後,我們就能夠得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狹義價值鏈範式:G=∑mi=1Gi(1+μ)i+N(1+μ)m=∑mi=1+Ri-Ii-Ci-Ti(1+μ)i+N(1+μ)m(N爲節能效益期滿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或設備的固定資產淨殘值。)最後,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價值的關鍵核心在於節能型企業。節能型企業在所有的經濟關係中占主導地位,發揮着主管能動性。我國對節能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的提升應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4.2構建良好的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行環境。緩解我國的節能型企業對於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發展需要與我國各類環境滯後之間的矛盾。首先,國家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與市場發展需求相配套的政策環境,引導和鼓勵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科學投資決策。其次,建立良好的行業規範和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對於創新型、價值高的項目予以重點獎勵和扶持和信用積分。再次,加強對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機制的改革,加快信用貸款的審批效率,規範對節能型企業的融資條款,降低融資成本。提高企業的積極性。最後,加強我國這方面人才的培養,使企業具備完成各個流程的能力,獲得准入條件,也使得投資決策更科學,更能達到預期的項目目標。

5結束語

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決策與整體項目運行的環境、主體以及項目流程的控制息息相關。學習投資決策的方法的同時加快研究節能服務機制與合同能源管理勢在必行,而且也需要升級能源體制,創新節能減排的方法,提高節能服務產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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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曉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風險解析[J].中國市場,20xx(12):215-216.

項目投資合同 10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投資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市中心城區的建設,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關於代建投資承攬項目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對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代建承攬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通知(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招標文件所約定的內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標。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項目投資承攬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

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中標金額爲準)

項目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範圍:_______________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二、代建投資承攬的方式及內容

1、甲方根據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的要求,將_______________項目交由乙方投資承攬代建,由乙方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投資資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給甲方使用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

2、代建投資承攬的內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體包括:

(1)該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

(2)該項目範圍內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設施等(具體建設內容,以中標的工程量清單爲準);

(3)該項目投資費用支付承諾匹配土地上的徵地、土地報批、拆遷補償及青苗補償。

3、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工作委託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項目實施單位受託完成,並由乙方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委託合同。該委託合同應約定在委託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由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若受委託人不能在此期限內完成,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內的,屬寬限期,不補償乙方的損失;超過合同委託期限20%以上的天數,以乙方投入的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總費用爲基數,由受託人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也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遷公司進行拆遷。

5、乙方建成後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三、項目投資價款

1、本項目代建投資承攬的合同價款金額爲_____元,包括項目佔地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徵地、拆遷、安置及青苗補償、前期費用等部分。

2、本項目合同價款確定後,因材料價格、機械費和人工工資發生變化,甲方不再給予相應調整。

3、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承擔。勞保基金的扣繳按上級勞保基金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執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項目履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計____天。在此時間範圍內,詳細的分期工期另行約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在內)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工期延誤可以順延,但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因重大規劃調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覈後工期可以順延。順延工期在60天以內的,投資專項資金不計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計息。具體計算辦法,以乙方投資專項資金帳上的實際餘額,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順延工期。

3、延誤工期每天賠償元,最高延誤工期賠償限額爲合同總造價的1%。

五、質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資承攬的工程必須達到國家、省、市現行各項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確保合格,爭取優良。

六、代建承攬項目的管理

1、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2、乙方應成立項目管理部,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3、本合同簽定後,若乙方需自行組織施工的,應具備相應的市政施工資質。若乙方不具備市政施工資質的,乙方應在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的監督下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隊伍,並辦理項目報建各項手續。

七、工程量的變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設計文件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已明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原則上不作項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變更(含溝槽)。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甲方設計圖紙的變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項目造價增加或減少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比例時,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變更理由並計算出變更數量後,經甲方同意,報相關部門審覈後,可以相應的變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變更在本條款約定的比例範圍內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乙方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甲方只對變更造價達到總造價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

增加或減少的造價達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變更,增加變更若多個子項目累計才超過上述比例的,則在計算增加變更總額時,應按上述比例扣除後才計算,若是單個子項目增加,則依實際發生計算。

八、代建投資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共分三期交納:第一期爲項目投資響應金,按照區財政局審覈的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和青苗賠損及稅費估算費用人民幣萬元和前期費用人民幣____萬元,合計人民幣____萬元,於投標資格確認登記前轉入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期按區財政局審覈的建安工程預算的60%交納,即人民幣____萬元(萬元X60%)作爲投資專項資金,在完成第一期項目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報批、徵地、青苗補償及安置等所需費用按區財政審定的金額,在完成第二期項目投資額後____日內交納。此條款列入合同條文。對不履行合同的,對前期工程不予驗收。

所交投資專項資金優先滿足道路工程紅線範圍內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及稅費估算費用和前期工作費用的需要。

2、乙方將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的響應金轉爲該項目的投資專項資金後,該專項資金實行雙控,且不計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資承攬過程中根據項目建安工程建設的需要,可以使用該專項資金。專項資金首先保證道路紅線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及青苗補償的需要,代建承攬人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用於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攬人按市財政審定的金額申請使用,若該專項資金除滿足該項目徵地拆遷和青苗補償需要外仍有剩餘,則用於建安工程建設,根據建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代建承攬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請,經項目實施單位和我司覈實後,可按覈實的已完建安工程預算造價與中標人建安工程投標報價的比例乘以專項資金剩餘部分,作爲甲方同意代建承攬人使用的專項資金額度。

原則上乙方申請使用專項資金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實際使用金額達到25萬元時,方可申請使用。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用地上的徵地、拆遷、安置、青苗補償費用超過投標報價的部分,經市政府審批確認後,由代建投資承攬人在已繳納的項目響應金之外追加出資,計入項目成本。

4、變更工程量,按規定程序認定,但不從項目響應金中撥付進度款。

5、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總預算金額的3%的現金繳入市財政局指定的銀行帳戶,做爲代建投資承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此履約保證金的使用和退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能用於工程進度款撥付,只能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九、投資回報及支付方式

1、項目投資的回報: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乙方參與該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項目投資款抵繳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爲項目投資回報。

(2)他方參與匹配土地掛牌競拍的,成功競拍後,以項目配地的土地出讓金作爲項目投資回報。

2、工程竣工驗收後,土地方可掛牌:

(1)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內,除質保金外,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2)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則可以項目投資回報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資金補足。

3、乙方以參與公開出讓土地形式回報的,應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到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本項目匹配土地經市國土資源部門認定位置、面積、價格和掛牌時間後,經市政府批准,市財政部門出具承諾書。乙方對於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費用(包括徵地、報批和拆遷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等),只能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在代建投資承攬合同簽訂時選定)。選擇土地出讓形式回報的(參見上述第一條款內容),待該匹配土地出讓時,以該匹配土地的基準地價掛牌,最終按成交價結算,成交價超出起始價部分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爲:乙方以投入該項目的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和青苗補償資金佔項目總造價的比例獲得超出部分資金,其餘歸甲方所有。若選擇現金回報的,則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項目前期費用和徵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等費用總額爲基數,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計息。

十、項目的驗收

項目驗收分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項目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後,甲方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

十一、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組建項目矛盾協調小組,協助乙方調處項目建設過程中徵地、拆遷、青苗補償和阻工等矛盾糾紛;

(2)委託監理單位,派出總監、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等相關人員;

(3)會同相關部門覈定和批准項目工程量變更,並給予簽證;

(4)監管項目建設進度、質量,覈定和審查項目結算;

(5)按約定支付項目代建投資費用;

(6)接收竣工合格項目;

(8)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2、乙方的責任:

(1)足額提供項目紅線範圍內和匹配土地上的徵地、批地、拆遷補償、青苗補償和前期費用等;

(2)完成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建安工程建設任務,包括設計圖紙內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基層、面層、排水、綠化、亮化等工程任務;

(3)按規定確定符合資質的工程建設施工隊伍,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對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產生的糾紛負責;

(4)項目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按規定時間移交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5)提出項目建設變更申請,並向甲方說明變更理由,計算變更工程數量;

(6)接受甲方委託單位的全程管理;

(7)雙方協商的其它責任。

十二、違約處理

1、甲方違約處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處理: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終止而無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按損失金額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合同的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變動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項目需解除或終止的。

十四、合同的組成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書及其附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項目投資建設總預算書;

8、本合同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及其它附件;

7、圖紙。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後超過約定時間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

2、乙方違反代建投資承攬合同關於建設進度的約定,乙方承攬項目建設速度緩慢,經甲方或其委託單位書面催促後乙方仍不能改正,導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徵地、拆遷、安置和青苗補償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執行市政府的統一政策標準,惡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規模上訪或嚴重擾亂全市建設秩序現象的。

4、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自己或通過他人直接或間接行賄,有損建設單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夥同監理單位營私舞弊、虛假簽證的。

5、代建投資承攬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嚴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影響社會穩定的。

7、乙方破產或宣佈破產、或陷於重大經濟糾紛或被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設工作,經竣工驗收達到約定質量等級要求並將項目依程序移交給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項目費用後。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貳份,雙方各執陸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投資合同 11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爲:

1、委託人: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2、受託人: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爲投資於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本合同:指《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 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爲。 3.項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 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 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 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 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 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________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建嵐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項目公司的股權,通過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爲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爲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爲能力。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在本合同項下信託有效期間,如果發生受託人終止情形,委託人將另行選任新的受託人,委託人不指定或無能力指定的,將按《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

4、委託人保證已就信託資金設立信託的相關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5、委託人保證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或謀取非法收益。

6、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爲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受益人爲:

名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第七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時的規定期限內,按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的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可用於清算的財產。

3、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覈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管理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4、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帳戶:

戶名: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5、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爲信託財產。

6、委託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7、信託財產的構成 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第八條 信託費用

1、 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應由信託財產承擔:

(1) 受託人報酬;

(2) 文件或帳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 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6)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8) 信託發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 = (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信託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4、費用計提

(1) 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提取;

(2) 除受託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3) 受託人按照信託資金數額的3%計提信託費用。

5、 受託人報酬的提取

受託人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於收到項目公司信託費用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信託報酬。

6、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計算。

第九條 信託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存續期爲一年,自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進行集合運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託計劃。

2、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帳,分別覈算,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5、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爲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投資於自己或關係人發行的有價證券;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貸給自己或關係人。

第十一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股權溢價轉讓收益、銀行存款利息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條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爲: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100% 信託收益率 =總信託收益 ÷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 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

(2)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信託計劃期滿的____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帳戶(簡稱信託利益劃付帳戶)。

第十二條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

1、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帳戶。信託財產經營產生的收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繳納的稅費由受託人從信託財產中支付;

2、所有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詳見本合同第八條;

3、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爲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帳戶中扣收。

第十三條 風險揭示和風險承擔

1、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貸款風險、利率風險、管理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受託人確認,在信託存續期間受託人負有采取合理措施規避信託財產出現重大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的義務,但受託人不負有預見並隨時告知委託人或受益人類似風險的義務。 5、受託人如有因違反信託目的或者違背受託人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致使信託財產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四條委託人其他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說明;

(2)按照《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清算情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資金的基本運作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爲限。委託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爲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前劃轉信託帳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託人享有依據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委託人到期未支付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爲目標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

項目投資合同 12

甲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 年 月 日項目評審會議討論,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資 工業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規模:

2、項目投資總額: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指土地、設備、廠房等) 萬元,流動資金 萬元。

3、項目註冊資本: 萬元。

4、項目經營範圍: 。

5、項目竣工投產後達到年銷售收入 萬元以上,年繳納生產性稅收 萬元以上。

第二條 項目用地

1、用地面積 畝,詳見項目宗地紅線圖(附件一)。四處界址及宗地面積以本合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爲準。

2、土地用途及年限:項目宗地爲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爲50年。未經批准,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項目用地採取掛牌出讓,以6.4萬元/畝爲掛牌起始價,乙方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與瑞金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及時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可按程序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4、土地由甲方根據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項目用地紅線附近。

第三條 項目建設

1、建設要求:項目宗地容積率1.2以上,建設密度35%-40% ,綠化率小於20%。

2、建設週期:乙方在甲方規劃部門出具用地紅線圖(以書面通知爲準)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規劃部門提交項目廠區規劃方案,方案審批通過後40日內提交項目建築施工圖及消防、環保審批等工程報批手續;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以書面通知書爲準)之日起60日內開工建設(以主體廠房挖基礎爲標準), 個月內全部工程竣工, 個月內投產。

3、履約保證金:乙方在項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內,向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次性繳交履約保證金(含建設週期、建築面積、民工工資保證金,按3000元/畝計算) 萬元,匯入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專戶管理,並由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出具正式票據。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建設週期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且未欠繳民工工資的,甲方應7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第四條 投資強度

1、投資強度不低於150萬元/畝。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確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確定。設備投資以原始稅務發票(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爲依據,建築工程投資以瑞金市建築安裝營業稅等稅務發票爲準,土地出讓價款以實際支付購地款計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 個月內全面完成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並投產。

第五條 稅收

乙方在項目正式投產後每年繳納的生產性稅收應達5萬元/畝以上。

第六條 優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進產業發展優惠辦法》(瑞府發〔20xx〕7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書面材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與本合同有關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項目宗地紅線圖(複印件)》(附二),《開發區規範管理約定書》(附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一覽表》(附四),《扶持項目發展協議書》(附五),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進單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戶名:瑞金市國庫集中收付覈算中心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xxxxxxxxxxx 聯繫電話:

帳 號:xxxxxxxx 傳 真:

聯繫電話:

傳 真:

項目引進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項目投資合同 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內建設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經營範圍爲 ,總投資 萬元,分 期投入,首期投資不低於 萬元,年產值約 元人民幣。

二、甲方通過協議方式向乙方出讓位於中國—東盟經濟園區 工業園內的工業用地 畝,出讓價格 萬元/畝,具體位置見項目用地紅線圖和土地出讓合同書。

三、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餘額 萬元人民幣分 期支付,第一期於投產後半年內支付 %即 萬元人民幣,第二期土地款即 萬元人民幣於投產後 年內付清。

四、按照甲方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乙方項目推進的可能性,本項目應於 年 月前竣工投產。

五、甲方保證建設用地符合甲方的總體規劃,並保證周邊沒有土地糾紛,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並積極爲乙方提供項目建設的一切便利條件。

六、甲方將本項目作爲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看待,項目報批及建設所需要的手續由甲方指派管委會的相關部門和專人辦理,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資料文件及費用。

七、甲方承諾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沿海開放城市和西部大開發的稅費優惠政策及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稅費政策。

八、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乙方廠區紅線圖邊。

九、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爲本項目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十、甲方承諾積極向乙方推薦客戶,協助拓展社會資源和公共關係。

十一、甲方承諾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作出該項目用地紅線圖,乙方拿到紅線圖須交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待項目開工建設 日後甲方退還該履約保證金。

十三、乙方負責廠區紅線圖內排水、排污設施的建設並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

十四、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手續。

十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繳納各種稅費。

十六、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期間,該土地用於建設 項目及後續發展項目,在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符合工業產業規劃佈局的前提下可用於其他項目的開發。

十七、乙方同意通過南寧華僑投資區職業介紹所優先招收當地非技術工種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管理委員會

代表: 代表: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關於××項目的創業計劃,欲投入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風險投資的項目

1.乙方已擁有××項目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欲進一步完成該項目的軟件開發,產品試樣,直至設立公司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二、風險投資的階段劃分

××項目的風險投資分兩個階段:

1.種子期:即××項目的開發設計,直至完成產品樣機,形成產品生產方案;

2.創立期:即甲、乙雙方共同設立一家生產××產品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將產品批量生產投放市場。

三、風險資金的投入

(一)種子期

1.在種子期,甲方投入_____萬元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完成產品的設計開發,直至完成產品的樣機;

2.在種子期,甲乙雙方決定根據乙方的設計開發思路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共同委託軟件設計師開發××專用軟件,委託設計軟件的報酬及生產樣機的費用在上述萬元風險資金中支出;

3.在種子期,甲、乙雙方均不享有工資收入,如需聘用專業人員則工資在風險資金中支出;

4.種子期的期限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如在上述期限內仍未完成樣機生產,則需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5.××產品的樣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並開發完畢,甲、乙雙方對××樣機進行評估,如達到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認可的設計要求,風險投資必須進入創立期;相反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延長上述期限,協商未果則本協議終止,剩餘的資金及業已形成的所有資產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創立期

1.××樣機開發完畢並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生產、銷售××產品;

2.甲、乙雙方決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金爲××萬元,其中甲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乙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金的××%,甲、乙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3.公司設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將在種子期形成的有關××產品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資產包括知識產權無償地轉移給公司所有;

4.在公司設立中,乙方出資的××萬元由甲方提供無息貸款,乙方必須在公司設立後××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歸還給乙方,其中每年各償還××,償還期限爲每個完整會計年度結束公司分紅後的一個月內。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必須優先償還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分得的公司紅利中代扣,如當年乙方分得的紅利不足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必須於分紅之日起××日內籌資償還,否則乙方必須將當年度欠款部分對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上述對應是指公司設立時該部分欠款所佔的公司股權),但甲方僅限於受讓公司股權,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貨幣或實物資產償還借款。

四、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與限制

1.無論是種子期還是公司設立後,其它風險投資的引入均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資引入時,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的資產價值爲基準折算股權比例;

3.公司設立後如需增加投資,甲、乙雙方有權按設立時的股權比例追加投資。

五、違約責任

1.在種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額投入風險資金,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資金××倍的違約金給乙方,××項目已具有的有形、無形資產均歸乙方單獨享有;

2.在種子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項目交給其他風險投資者,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已投入資金額2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項目已具有的有形及無形資產均歸甲方單獨享有;

3.××樣機試製完畢達到設計要求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設立公司,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服務單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戶: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200 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爲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爲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拾貳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叄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投資合同 14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0x年x月xx日於中國武漢簽署。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xxxx集團公司

鑑於甲方擁有良好的資本運作能力和強勁的市場開拓能力,乙方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成熟的項目管理經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開發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武漢博震xx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博震xx)爲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項目的開發投資主體。

2、甲、乙雙方通過對博震xx公司的控股,獲得震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項目的開發建設權,通過博震xx公司向甲、乙雙方分配股東收益的形式,實現甲、乙雙方預期的投資收益。

3、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的同時簽署公司章程,並由乙方開始辦理博震xx公司組建手續。

二、出資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xx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壹億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在博震xx公司出資比例爲: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50%。

2、博震xx公司註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博震xx公司的帳戶支付資金。甲方應200x年x月x日前將人民幣5000萬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帳戶;乙方應XX年x月x日前將人民幣5000萬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帳戶。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爲該違約方對於其在博震xx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甲、乙雙方須按照各自在博震xx公司中的出資比例承擔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項目的投資總額。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博震xx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xx集團總部及國際顯示器廣場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三、公司經營範圍

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銷售策劃;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房地產信息諮詢(中介服務除外)。

四、管理機構設置

1、博震xx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x名董事,乙方推薦x名董事。在董事會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長,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長。在項目公司中,乙方推薦總經理人選,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人選;乙方推薦財務總監人選,甲方推薦出納人選,上述人選由董事會聘任。

2、博震xx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博震xx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項目公司有權辭退。

3、博震xx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博震xx公司因經營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註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博震xx公司投資收益如用於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後,報甲、乙雙方確認後執行。

5、凡涉及博震xx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博震xx公司章程的約定爲準。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照本協議的約定對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爲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開發提供人民幣xxxx萬元的啓動資金(含投標保證金和註冊資金);(2)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xx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

(3)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爲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提供人民幣xxxx萬元的項目開發啓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營開發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場營銷策劃,精心組織、科學操作,爭取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協助下整理向金融機構申請信貸資金的申報材料,辦理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發建設武漢博震xx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所需的信貸資金的各項手續;

(4)與甲方共同制定博震xx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

(5)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第六條 合作條件和前提

(1)乙方負責該項目土地招拍掛條件設置相關工作,爭取以 萬元/畝取得相應土地使用權;

(2)乙方藉助其房地產開發經驗,在合作建設期內,取得相應的稅收優惠;

(3)土地招拍掛定金和摘牌後第一筆土地款由甲方出資80%,乙方出資20%,但乙方應不遲於3個月內(代墊之日起)將由甲方墊付的土地款歸還甲方。

第七條 終止協議的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六條約定的內容爲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由於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終止執行協議,違約方按本協議履行賠償責任。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博震xx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預見,或者雖可以預見,但不可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一切事件。此種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事故、戰爭、xx、起義、兵變、社會動亂或動盪、破壞活動或任何其他類似的或不同的偶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並出具公證部門的證據。遭受此種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終止或減輕此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

4、如果不可抗力發生或影響的時間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並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時,任何一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項下有關各方的義務。當本協議因此被終止時,各方應公平合理地處理相互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第八條 爭議解決

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則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並按xx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事項所涉及的合同義務外,甲乙雙方繼續履行其按照本協議之約定,承擔其他的合同義務。

第九條 其他

1、沒有或延遲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構成對這種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也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的任何一項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進一步行使這種權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採取任何其他補救措施。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項目公司投資雙方協商一致後,採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3、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規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協議簽署之後,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資有限公司

(蓋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簽字)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

乙方:xxxx集團公司

(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約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項目投資合同 15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碼: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上三方單稱時爲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爲本協議各方。鑑於甲方擬對______________項目與______________項目進行投資,乙丙兩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前述兩個項目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爲準。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爲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在兩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80%;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總投資超過預計_______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三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兩項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一方的出資應經其他兩方確認,並將資金交給甲方財務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各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兩項目最終清算後,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30天內,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

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瞭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爲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風險提示:

爲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丙各執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乙方(簽字蓋章):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丙方(簽字蓋章):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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