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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投資1.67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爲;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爲爲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爲;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爲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爲法定代表人,股東爲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爲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爲7500萬元的《資本金覈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爲鄭在春,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股東變更爲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爲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爲,也有行政行爲。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爲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爲,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爲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爲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爲,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爲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爲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爲: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爲是不是行政行爲?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爲?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爲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爲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爲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爲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爲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爲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爲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爲,又有行政行爲,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爲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爲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爲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住址: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和資源互補的原則基礎上,就______的投資和經營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資期限

合資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

2、各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次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經營期間各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經營終止後,各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爲依據,按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債務先由共同投資財產償還,共同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投資人的投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各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爲經營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處理社會關係;

②對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共同投資債務;

⑤管理日常銷售額;

⑥______;

⑦______。

2、其它投資人的權利:

①參予共同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各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經營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重大事項。

第五條投資、退資,債權轉讓。

1、投資: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資: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資;

②不得在經營不利期間退資;

③退資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它投資人並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④退資時以當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資的,給經營造成損失的,按現金計算進行賠償。

3、債權轉讓:允許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債權。轉讓時其他投資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其它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本合同履行債權。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轉讓的,按原始投資的________%賠償。

第六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資人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共有財產,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投資以後禁止投資人再發展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3、如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並無條件退出,資產不予結算。

第七條經營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經營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同期滿;

②全體投資人同意終止本合同;

③公司因違反法律被迫停業。

2、合同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對於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投資人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XXXX酒店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雙方的投資額:乙方經過考察XX市的經濟和城市發展

前景、特別是X城區的規劃開發。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同意,在多年業務合作的基礎上,以甲方位於XXXXXX的土地房產爲載體,雙方再次合作,擬投資建設XXXX酒店項目。甲方以該房地產投資,乙方在該項目中注入總資金人民幣 萬元。如果該項目建設和經營資金不足,甲方另行籌措。

二、投資方式:乙方的投資分三次向甲方注入。第一次注資時間爲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一個月之內,注資比例不低於乙方投資總額的25%,即人民幣 萬元;第二次注資時間爲該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相關手續准予建設時,此時的注資比例不低於乙方投資總額的50%,即人民幣 萬元;最後一次注資時間爲該項目主體竣工進入裝修之時,乙方注入投資總額最後25%的資金,即人民幣 萬元。

三、經營管理方式: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享有絕對的

經營權和管理權。乙方只需投入資金。甲方從乙方投資金額的X%

與酒店一年經營純利潤總額的X%兩者之間,取高者每年回報給投

資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務費的權利,費率爲營業收入的4%或年利潤的8%,用於該酒店經營、管理的各種費用開支。

2、甲方對雙方投資的酒店負有開展企業宣傳和與其他酒店展開聯合銷售的義務;

3、甲方對雙方投資的酒店負有物資採購供應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查閱該店經營狀況、財務收支狀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的權利;

2、乙方享有在該店重要崗位(如總檯接待、庫房保管、財務中心等)選擇安排若干名人員進入崗位任職的權利;

3、乙方負有按時、足額向甲方注入約定資金的義務;

4、乙方負有主動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關酒店經營管理思路及建議的義務;

5、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資人的身份對該店正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干涉。提出要求和指責,必須通過正常途徑。

五、違約責任: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房地產或該酒店的經營權向乙方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或該酒店經營權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上述條款的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

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XX年X月XX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_____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分之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_分之_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分之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____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_____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_____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_____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份______頁,各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 方:

駐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駐地地址:

法 人:

聯繫方式: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真誠合作的原則,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資、乙方拍攝、製作、發行影片《 》(暫定名)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1. 本合同各項條款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各種法律法規。

2. 合作雙方保證各自均爲依據所屬地域的法律合法成立並真實存在的法人機構;各方完全擁有法律權利、能力和許可簽署此合同書,並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3. 乙方負責本劇的預算、製作團隊、攝製日程,以及本劇的報批、送審、拍攝製作、發行等項工作,甲方負責本劇的投資工作。

第二條 基本條款

一、概況

1. 劇名:《 》(暫定名)

2. 劇長:120分鐘

3. 類型:故事片

4. 規格:膠片

5. 攝製週期:一個月。

6. 後期製作週期(至完成校正拷貝)二個月。

7. 總成本:約xxX萬元人民幣(大寫:xxx萬元人民幣,以實際支出爲準),由製作費、宣傳費、發行費及不可預見費四部分組成。

二、就電影《 》的拍攝、製作,甲方的投資額爲人民幣約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以實際支出爲準)。

三、《 》的拍攝、製作、發行等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保證並承諾其系依法設立並具備合法的電影拍攝、製作、發行資格的法律主體,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足以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實現對本項目的的投資回報。

四、投資回收及收益分配,依據如下約定進行,具體爲:

(1)發行收入(包括所有廣告收入、贊助收入、電影發行票房收入、各種介質光盤、數字存儲形式電子作品的許可使用及銷售收入等基於本劇發行而產生的所有收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首先用於返還甲方實際用於該劇的投資款;

(2)乙方保證甲方的固定回報爲投資額的 %,還本返利時間爲本劇發行許可證下發之日起未來的3個月內。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工作提供投資款總計:約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以實際支出爲準),投資款到位方式爲:

A、本協議正式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戶總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

B、本協議簽訂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戶總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

2、有權派員出任下列職務:

(1) 出品人(第三順序人)

(2) 監製人(第三順序人)

(3) 策劃人(第二順序人)

3、作爲電影《 》的攝製單位在完成片上版權處列第二署名。

4、享有電影《 》投資本金的回收權以及發行收入收益的分配權。

5、參加電影《 》劇組舉行的各類重大活動,諸如新聞發佈會、宣傳推介會、開機儀式、封鏡儀式等,與乙方共同代表劇組參加各級政府或文藝團體、電視評選委員會舉辦的評獎、頒獎活動,享有各種獎項的獲得權。

6、完全按照本協議所約定投資款額和條件投資本劇,如遇乙方拍攝超支(超出人民幣 萬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決超支部分的資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導致劇組拍攝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按比例支付。

7、有權利監督、督促乙方依照約定如期完成工作並保證作品(工作)質量,在乙方違約情形下,有權利視情況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電影《 》的策劃、拍攝、製作和發行的全部工作,保證該劇的藝術水準和質量,有權出具全部工作方案,並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實施對甲方負責,保障甲方投資及收益的安全。

2、有權決定並派員出任劇組涉及所有藝術和創作以及管理職務。

3、有權在電影《 》完成片版權處列第二署名和承製方第一署名。

4、依照本協議下約定享有電影《 》發行收入的利潤分配權。

5、負責電影《 》攝製組的組建和管理等藝術創作及決定電影製作過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務,並視實際情況有權決定本劇的開關機時間。

6、負責本劇的報批和審片工作。

7、有義務協調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與電影拍攝、製作、發行有關方面的關係,保障電影如期、成功向公衆推出。

8、就其工作進度、財務支出接受甲方的審覈和監督。

9、乙方保證本協議簽署後履行期間工作團隊的穩定性,不發生主要成員和演藝人員中途退出和更換的情形(除簽約人員不勝任工作外以及違反劇組相關紀律的)。

第三條 違約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協議,不得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應的實際經濟損失,向對方索賠以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履行自己的義務,不按時和拖延給乙方支付投資款,造成劇組工作延誤和影響開機時間,甲方則應該相應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時間而使乙方和劇組造成的實際經濟投入和損失。如確實因甲方無力繼續投拍本劇,甲方應當書面允許乙方另行尋找投資人繼續本劇的製作,甲方作爲共同投資人繼續參與本劇的製作。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投資結構變化,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逾期兩月以上不能完成階段性工作計劃;或者發生可能導致不能保證該電影如期拍攝完成並投放市場的情形;在已經完成發行並回收發行款項後不能給甲方按時返還投資款並支付應得利潤,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本協議若因雙方以外的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預計、抗拒並克服的情形致使製作進度受阻,不屬違約行爲,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協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爲司法管轄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因本協議簽署及履行發生的送達,以雙方在協議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爲準,一方如有變更,須於3日前書面通知對方爲有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後成立生效。經雙方認可的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____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主體: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

合夥投資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作期滿後,各股東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下,達成補充協議。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佔總份額百分之_____,另百分之_____爲活動股,具體支配根據股東商議後一致分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⑤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當然退夥的情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4.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5.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②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③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④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⑤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3.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執筆人書寫):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執筆人書寫):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執筆人書寫):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7

一、項目共同投資人姓名及所持項目股份

甲: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持股__ 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簡稱四方)合股(合夥)投資合

作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四方按所持股份分配虧盈和相關責任。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發起設立事宜達協議資共同遵守

一、 項目出資的數額:

項目投資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資總額)各方

出資額分別爲: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 投資人股權份額及利潤和責任分配:

四方按項目投資總額的出資比例,約定甲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 乙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丙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丁方佔有項目股份____%;四方按以上述佔有項目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項目利潤、分擔項目共同投資的虧損、承擔項目有關責任。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項目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股份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B退夥:①四方任何一方要求退夥時需要經四方同意;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股份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其他三方對退夥人的投資所持股分具有優先收購權。

②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四方同意,同意退夥時,則按項目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其他三方對退夥人的投資所持股分具有優先收購權;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股份轉讓: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需經四方同意。

轉讓時項目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項目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所持股份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項目股東成立後經營與事務負責人事項:

項目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項目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項目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項目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項目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

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項目後續投資:

項目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四方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丙方(簽字): 電話:

丁方(簽字): 電話: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