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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夥協議書精選15篇

投資1.2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投資合夥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投資合夥協議書精選15篇

投資合夥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目標公司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目標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目標公司名稱:______ ______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1000_萬元,分三個階段募集,第一階段300萬元,第二階段300萬元,第三階段400萬元。

2、目標公司業務範圍: 課業輔導、文化才藝、外語培訓、成人培訓、職業技術培訓、在線教育、私立中國小校和幼兒園等教育培訓機構平臺(以下簡稱"教育平臺")。

3、爲實現教育平臺之遠大目標,目標公司通過領投加衆籌募集資金的方式招募股東,引進戰略投資合夥人。

4、目標公司委託乙方作爲募集代理人,負責目標公司正式註冊前的全部投資事宜。乙方在指定XX開設專門賬戶供投資人匯款。在目標公司賬戶正式使用前,乙方專門賬戶的款項不得作任何挪用或轉移。

5、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的出資額爲現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甲方在募集資金的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有優先同比例投資出資權。

6、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股權作爲出資,參與目標公司的發起設立,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7、甲方以其出資額爲限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並享有目標公司財產和權益。若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後,各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8、目標公司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目標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甲方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目標股份公司成立後,甲方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投資目標公司所產生的利息和費用,由目標公司負責承擔。

9、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在籌備期向甲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0、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目標公司,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目標公司承擔;

11、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等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投資人共同決定;

13、目標公司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轉讓投資於目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14、甲方向目標公司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目標公司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目標公司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16、甲方依法轉讓其目標公司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17、投資人在目標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目標公司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在三年內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18、目標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19、目標公司按照總出資款比列的2%作爲乙方的募資費用和目標公司前期籌備工商註冊等代理費(不含實際產生的費用)。

20、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乙方在目標公司正式註冊成立前,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全部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備案轉移給目標公司。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2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xxx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xxx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投資合夥協議書3

合夥投資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利用雙方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管理及銷售,使雙方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成套焊接與切割機械設備及輔助機具和配件。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5、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6、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2.經營管理:

由出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_擔任,副經理___________人,由___________擔任,任期____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______擔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事項:

1、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2、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4

甲方:身份證:

住址:

乙方:身份證:

住址:

丙方:身份證:

住址:

丁方: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觀賞經濟苗木種植及銷售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甲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爲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爲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地址:。前期預投資萬元整,人民幣大寫。

甲方投資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投資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丙方投資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丁方投資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爲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企業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即除去一切成本費用後)。企業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個月(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信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個人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甲方爲引進新項目及資金的負責人,如項目引進,共同投資人必須對其資產清算。

第五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4)清算後可以做爲共同投資入股新項目的股份。

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機械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五、國家徵用及影響村鎮規劃,引進開發新投資項目時。

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5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爲;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爲爲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爲;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爲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爲法定代表人,股東爲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爲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爲7500萬元的《資本金覈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爲鄭在春,註冊資金爲7500萬元,股東變更爲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爲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爲,也有行政行爲。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爲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爲,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爲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爲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爲,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爲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爲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爲: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爲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爲是不是行政行爲?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爲?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爲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爲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爲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爲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爲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爲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爲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爲,又有行政行爲,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爲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爲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爲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投資合夥協議書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乙方以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雙方出資合計_____元(大寫_____元),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債務。

五、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但需經另一方同意。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六、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②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爭議解決

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7

合夥人:

甲: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乙: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丙:

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協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爲合夥負責人,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

第十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

投資合夥協議書8

投資項目:裝修/裝潢公司

合作人數:三個(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專門提供家庭裝潢、店鋪裝潢及工、礦廠房基礎建設裝潢、維修安裝服務及客戶特別定製服務等.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

爲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第五條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參與日常管理工作,由於共負盈虧,經商議參與經營者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爲合作投資項目服務;具體管理經營模式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商議決定;

2.盈餘分配,以資金投入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4.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轉讓

1.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④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

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

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

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共同投資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資人均參與管理,則法人的權限有: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資的產品或服務,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④支付合作債務;⑤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其他資產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爲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爲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屬茶館股份轉讓、合夥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並簽署本協議。

1甲方茶館位於長沙市芙蓉中路218號和府大廈29樓,室內經營面積約660平方米,室外露臺面積約260平方米。每季度租金爲陸萬元。本屆房屋租賃期限至20____年5月31日,甲方承諾期滿後,在絕不拖欠房租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下擁有該房屋100%的優先續租權。本合同到期後,甲方有義務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與房東續簽房屋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屬重大違約,按第六條處理。(後期房屋租金上漲基數大概爲5%-10%,但應以實際情況爲準。)

2在雙方合夥共同體中,甲方擔任總顧問,負責外圍關係,佔0.01%的股份;乙方佔99.99%的股份,全權負責茶館的一切事務,並擁有該茶館100%的資產所有權和處置權。甲、乙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有限責任,利潤共享,風險共擔。

3協議簽訂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茶館股權轉讓費壹拾壹萬元和轉交房東20____年6-8月季度租金爲陸萬元,共計付給甲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整。以後每季度租金皆由乙方提前1-2個工作日付給甲方,由甲方轉付房東;其他任何經營費用皆由乙方自行支付。爲協調房東、公安、城管、街道、物業等各項關係,乙方爲甲方免費辦理茶館消費卡壹萬元整。有效期壹年。即:有效期至20____年5月30日止。

4此協議生效後,該茶館20____年3月1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與房東之間的相關事務由甲方全權負責。如因以前的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茶樓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後果由甲方負責。

5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繼續執行甲方於20____年4月18日與和府鴻盛酒店簽訂的合作協議,從20____年7月20日後,和府鴻盛酒店的租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不再收取。

6違約處罰:按對等原則,對重大違約行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外,每次另處違約金貳仟元。如乙方在運營期間放棄合夥經營或不能及時繳納房租、物管等費用,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7在本屆房屋租賃期間及租賃期滿後,乙方可完全自行選擇經營方式,甲方繼續以其合夥人股東身份進行良好合作,代表乙方與房東進行房屋租賃洽談爲,續簽好房屋租賃合同。

8本協議一式叄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叄方簽字認可乙方全部交付甲方股份轉讓金後生效。

9因房屋漏水引起的五處房屋吊頂損壞,在本協議簽定後,付款給甲方時,先預留人民幣伍仟元維修費。六月十日前,甲方將其損壞處修補好後,乙方將預留的維修費退給甲方。超過六月十日,乙方用預留的維修費自行維修。不再給甲方退回預留的維修費。

10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商榷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

投資合夥協議書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共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攬的___(開發商)___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的商住樓業務,全權委託給乙方進行監理。

二、在合作期內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與___(開發商)簽署的___工程監理合同,圓滿完成各項監理任務。

三、甲方負責提供有效的監理資質證書等有關資料,使乙方能在當地辦理有關監理業務手續,同時提供“___工程監理部”公章一枚,供乙方監理該項目時使用,待工程竣工後,乙方歸還給甲方。

四、該項目甲方全權委託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派有資質的人員擔任總監或總監代表,配備有關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理,並報甲方備案,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對所承擔監理任務負全責,要求不能發生任何重大責任事故和違法違紀行爲,如有發生,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合作期爲_年。

五、工程監理完工後,乙方負責整理壹份完整的監理資料交甲方備案。

六、合同工期內監理費爲人民幣___元整,其中甲方爲___元人民幣,乙方爲___萬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監理費發票稅金)。合同工期後的監理費由甲、乙雙方與業主商量後,分別按上述比例執行。

七、監理費由甲、乙雙方分別按比例向業主收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以上雙方合作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這一基本原則,意見統一共同擬定以下合作事項和各條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職責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構。

(2)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目標,嚴格管理部門,確保旅行部各項工作安全、高效、運轉正常。

(3)關於雙方和客戶在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法律糾紛,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乙方

(1)協助甲方制定並實施企業戰略、經營計劃等政策方略,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及發展目標。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細緻、嚴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拓展公司業務,擴大公司知名度,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和長遠發展。

(4)規劃並推進市場營銷戰略與策略,實現公司各項年度經營指標。

(5)根據公司業務量及發展狀況,建設和管理高素質團隊,由甲方給乙方制定每月任務量,乙方保證完成該任務額。

三、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1、乙方投資額爲 萬元,以 方式出資,該資金主要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其次作爲公司營運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2、乙方應於年底分紅前將應支付的資金轉入甲方公司賬戶。

3、合作期間,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利潤分享與分紅方式

1、甲方公司總營淨利潤60%作爲乙方投資人的可分享利潤,乙方投資人分享該利潤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務額,則乙方年底分紅相應減少。

3、乙方投資人不能轉讓其在投資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紅。

4、在年底分紅前,乙方若沒有資金注入甲方公司,則不佔有公司分紅。

甲方: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投資合夥協議書12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別_ _,年齡_ _,身份證號碼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股經營項目和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項目和範圍;共同經營一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爲:;法人:

第三條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美容院的總股本投入爲萬元;合股經營期間各合股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方爲控股方,股權佔總股份的%,投資金額爲萬元;乙方爲參股方,股權佔總股本的%,投資金額爲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爲依據。

3.入股形式:甲方以該美容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形式和現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現金注入;該店的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擁有。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總則:該美容院一切的盈利,虧損,賠償按股份比例來分配與承擔。

1.盈餘分配:每月進行一次覈算,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雙方可協商留有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該美容院。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

入股: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股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隨着本美容院的成長和壯大,美容院股東的股份不發生變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間雙方在兩年之內不得撤股,兩年後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兩年後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實施,三年則80%,四年則90%,五年則100%。

②如有一方強行對方撤股,結算之日必須返還對方投資本金及股份該得利潤;

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全體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爲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

⑥如股東沒有違反合作規則,任何一方沒有權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條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爲合股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

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幹部人選;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

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權利:

①參予合股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股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主內)

3.合股人的義務:

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

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

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財務管理

1.在本美容院當職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實行工資制,股東或股東代表在上班期間給予本美容院統一制定的工資標準統一支付工資: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期間,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爲每月人民幣元整。注:工資爲固定工資,雙方均不拿業績提成和手工費;

2.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帳,帳目必須做到日帳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閱;股東一日對帳目一小查,一週一盤帳,一月一結算,一季度一分紅。

3.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兩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在分紅之前如一方股東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必須經另一位直接股東同意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但總借款額度不得超過總餘額的5%,否則不允許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以免美容院發生資金週轉不開的事情,(如果兩方股東都要急用錢經商議兩方股東同意並不影響美容院正常營運也可以適當分紅);

4.如本美容院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美容院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本美容院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本美容院財務狀況及帳上現金、現金流、備用金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全全承單誤差部分;

5.如本美容院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兩方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兩個以上股東合作的情況下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爲無效處理;

6.本美容院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齊心協力,每位股東或股東代表都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對於經濟方面經兩方股東商議,由甲方的名義對美容院相關證件及硬件註冊、銀行帳號開戶,管理所有現金、備用金及銀行開戶帳號密碼。乙方則負責做好現金流水帳,並負責財務、採購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運作及銷售工作;負責保管美容院所有財務進出單據、報銷單據,員工工資等帳務必須經兩位原始股東進行審覈簽字方可有效做帳。本美容院還應做好應付帳、庫存帳等。

第九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內私自開別的店面,如果獨立經營開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區域開店,不得帶走本店的客人。

5.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

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股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全體合股人簽約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股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簽約日期:年月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3

美容院投資合夥協議書範文精選

甲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爲加強美容事業發展,共同實現和諧美好的偉大中國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營美容店。現定如三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經營協議:

一、合夥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投資分配原則。

二、合夥期限:從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年月日。協議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如需繼續經營,再續簽。

三、投資金額:甲乙丙三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總共投資萬元整,甲方投資萬,乙方投資萬,丙方投資萬。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丙方佔投資總額的%。

四、擴大投資:根據情況而定,如果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

五、分配辦法:店內所有財產爲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務,負責店內全面工作,對外聯繫接洽業簽字報銷等;乙方副經理理職務,會計,負責財務記

賬管理和收支記賬管理建賬戶;丙方副經理出納,負責現金出納的和財務監督管理。

六、經營管理: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上班期間按照美容店標準統一支付工資:第一年,甲方爲元/月,乙方元/月,丙方爲元/月,隨後每年根據經營情況上漲或下調10%-30%,股東工資爲不固定工資,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均可拿業績提成及手工費。關於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況而。

七、機構組織: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如需要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爲店內相關負責人,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而定。

八、債權債務:合夥三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九、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本着日帳日清的財務原則。店內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現金存行,店內預留一部分日常流動開支所需現金元整,當日預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元整。其餘現金一律當日存入銀行,當需要從銀行提現及轉賬時,必須經過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確定同意後方可辦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十、責任制度:在經營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

額承擔賠償。

十一、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以及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時,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參與協商以及追究調查處理,事出於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責任,由其全額賠償,由於三方當事人都與此事有關,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賠償。(不論責任大小,心平氣和的處理。)

十二、舊貨物處理:在進貨的同時,留意產品日期,並且告知三方當事人,經營中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做好登記,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其進貨不告知三方當事人日期問題,由進貨人全額賠償。

十三、爭議處理: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三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三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十四、退夥約定:甲乙丙丁三方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爲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起訴。

十五、違約責任:違約定爲五萬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除承擔金外,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兩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

切損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爲:一是未經三方當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由經手人獨自承擔。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三是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

動。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店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十八、未盡事宜可;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4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四方共同投資 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爲人民幣: _元,其中:

甲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丙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丁方出資: 元,佔出資總額的 %。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投資的項目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五、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甲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甲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3. 甲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甲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六、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七、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5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戊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作爲共同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擬發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後的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創造的利潤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2、所有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具體經營、財務的股東有義務向所有投資人公開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資建立的公司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因公司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某個投資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對其餘投資人按照協商給予賠償。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抵押;

更換事務執行人。

因故退夥的。

五、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需有正當理由,並在其餘投資人全體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並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3、退出後以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並在3個月之內予以付清。如情況特殊必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方可以全體投資人商定的形式返還退夥投資人;退出時距離本協議簽署之日未滿一年的只返還退出投資人百分之80比例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4、各共同投資人未履行應盡義務的,消極怠慢共同投資的公司事務的,經全體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可按退夥(退出)處理。退出時返還退出投資人資產(按照退出當時公司的財產狀況比例)。

5、各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6、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7、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發起建立之日起(本協議簽署之日)一年內,不得轉讓、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不能成立時,對建立公司行爲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4、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一致意見後處理。

七、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