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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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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6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現有甲方目前正處在發展的重要時期,爲進一步促進項目發展和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爲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投資甲方項目入股的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入股合作項目

1、入股項目:

2、經營內容:

3、經營地址:

4、乙方自願入股上述項目,甲方認同並接收乙方的入股。

第二條 入股投資方式

1、項目市場價值估算爲人民幣萬元(包含項目有形資產及無形價值,資產清算詳情見附件),現甲方有意將%的股份轉讓乙方,乙方以現金 方式投資(現金出資萬元)受讓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後合計佔有項目%股份。

2、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資款人民幣萬元到甲方項目賬戶,入股資金用於項目經營,股東不得私自挪用。

3、如後續需要追加投資的,雙方按股權比例追加,項目任何股東買賣或被收購項目的股權,項目內部股東享有有優先收購權及優先出售權。

4、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租賃期至年__________日,甲方與業主方租賃期滿後,如甲方與業主續租房屋,雙方以該合同爲依據自動延續。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合作日常事務由甲方全權負責打理營運,乙方不參與日常事務的經營管理,但對合作項目日常經營管理有監督權和建議權。

2、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3、某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合夥項目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投資各方承諾項目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財務會計按照《項目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

2、項目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房租、日常開支、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創收盈餘,按股權比例分配,每分配一次。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項目的經營活動由雙方共同決定;

1、雙方享有合夥項目利益的分配權;

2、合作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正常合夥項目的經營行爲由雙方協商,如遇重大決策產生分歧由甲方做出最終決定。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甲乙雙方任何時候都不得以投資項目名義私下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守約方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投資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的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項目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項目有虧損,合作項目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共同承擔。

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約定投資享有股份年內屬於封閉期,各方不得退股,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規定期限支付股權轉讓費用支付的,甲方有權按乙方單方違約終止本協議處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享有股權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投資資金,並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4、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股權份額的,該轉讓行爲無效,並且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5、甲乙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地區法律的管轄。

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宜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糾紛。若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判決。

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投資協議書 篇2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爲公衆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爲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爲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爲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爲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裏爲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爲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爲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爲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爲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爲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爲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爲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爲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信息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信息。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衆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信息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爲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爲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爲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爲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知識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爲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爲意外無法繼續爲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爲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爲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爲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爲加快密山的建設,促進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洽談,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資項目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與建設地點:乙方擬建項目的企業名稱暫定爲

(以下簡稱“項目公司”),根據密山市城市規劃,雙方原則上議定項目公司的建設地點。甲方保證該地塊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

二、建設規模與內容:該項目爲項目,分期工程實施:一期工程興建及其配套的附屬設施,一期工程生產規模爲;二期工程等配套設施,二期工程生產規模爲。

三、投資額度:該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一期工程擬投資元人民幣,二期擬投資元人民幣。

四、建設期限。該項目一期工程建設期約爲一年,從項目公司取得一期項目開工建設行政許可之日起計算,在上述條件均已實現的情況下,計劃一期工程建設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期工程建設期從項目公司取得二期項目開工建設行政許可之日起計算,在上述條件均已實現的情況下,計劃二期建設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用地性質與規模:該項目用地性質爲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據《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項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簡稱“一期項目用地”);二期萬平方米(簡稱“二期項目用地”),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分兩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與價格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將項目用地按照淨地方式出讓,項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電、通迅等配套設施接到乙方項目規劃紅線邊緣,乙方通過招、拍、掛程序進行摘牌(競拍)取得土地使用權。

2、項目用地最終出讓價格通過招拍掛確定,乙方擬建項目依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出讓相關手續,交付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費用和基礎設施配套費用。

七、優惠政策與支持措施

該項目除享受密山市現行的優惠政策外,享受下列政策:

1、除市本級行政事業收費按照密山現行的優惠政策予以相應減、免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上級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限額收取。

2、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全力協助項目公司完成項目審批、立項工作。

3、甲方協調有關部門爲項目公司爭取優惠政策。

4、甲方協調本地區服務。

5、甲方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項目公司申辦企業產品所需的QS認證、綠色食品標識認證。

6、甲方考慮給予項目公司負責人政治上的相關待遇。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立即啓動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轉用報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爭在年月末之前辦結土地轉用徵收手續。

2、甲方承諾在乙方項目開工之前,建設期的臨時用電用水,由甲方協調相關部門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一期項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電、道路、通訊等配套設施接至項目公司用地紅線邊緣。

3、甲方支持項目公司享受國家、省現行有關投資及產業優惠政策;甲方要確保給項目公司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並監督各部門具體實施。

4、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公司證照及項目審批、建設等相關手續,確保項目早日建成達產。

5、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項目的建設進行監管並監督乙方如實、全面履行本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

1、乙方應在日內在密山註冊資金不少於萬元的項目公司。稅務登記等手續必須落戶在密山境內,稅源留在當地。

2、乙方或項目公司必須在土地部門規定的招拍掛期限內及時參與報名,未參與報名的則視爲乙方違約。

3、乙方項目公司取得建設項目批准書和開工建設所有行政許可後的10內開工建設,不改變項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質。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保證資金按時到位,按時開工建設。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項目公司轉讓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日內,先將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作爲先期墊付的項目用地徵地拆遷和農民安置補償費用,其他費用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按現有政策規定及時繳納。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實、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事項。

九、違約責任

1、項目公司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2、項目公司在建設項目批准書和開工建設所有行政許可後,因項目公司自身的責任未按期開工建設,甲方給予項目公司60天寬限期,如到期仍不能開工建設,可視情節每日按不超過該項目用地出讓金的0。5‰的標準收取乙方違約金;土地閒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開工三年內未完工視爲項目擱淺,乙方以放棄項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權益作爲對甲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甲方有權收回項目公司土地並對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進行處置或對外招商。

3、如因甲方責任致使其未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和時間向乙方或項目公司提供項目土地,影響了乙方的投資和建設的,乙方同意給甲方60天寬限期,否則每超期1天應按乙方此前繳納所有費用的0。5‰收取違約金。

4、甲方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到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實履行承諾。

5、乙方或項目公司未在規定的招拍掛期限內及時參與報名,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費用不予退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雞西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作爲乙方辦理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乙方可憑協議書向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公司註冊、登記、項目選址、用地預審等手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年月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號樓室。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爲準。三、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爲: ( ),現住,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爲()。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

在 。 ()團體法人編號爲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注: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1.(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實物 [實物出資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資,包括房屋、車輛、設備、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種有形資產]、知識產權 [注:這裏所指的知識產權不僅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也包括非專利技術(如技術祕密),知識產權出資是指權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將依法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進行價值評估後,再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或商標局或版權局或其他管理機構辦理知識產權權利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備案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轉移手續確定以知識產權入股的股東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土地使用權 [注: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資應注意幾點: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4.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注:債權、股權、採礦權、探礦權等他物權均可作爲出資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不能出資的財產形式予以了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等作價出資。” 另外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方式出資 萬元。 2.()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3. .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五、 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六、 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七、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注:若全體股東另行約定股權轉讓方式,可不按此條填寫。)

九、 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注:若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及損失的,可不按此條填寫。)

十、 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一、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二、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第2條、結算方式

投資期限爲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見)。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資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麼將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進行分。(注:每次收入,甲方將付10元手續費給乙方)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投資行爲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爲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其他

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如果投資失敗乙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甲方應明白投資風險。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甲方:成都博美商業地產營銷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在

地區以“博美”品牌進行合作事宜,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範圍

1、 雙方商定運用“博美”品牌合作開發項目,並以此爲依託,開發 。

2、 “博美”品牌的使用,以範圍內使用。

3、 品裝飾材料、家庭裝修市場的加盟公司。

4、 (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區域範圍內向其他方授權或使用“博美”品

牌開設同類市場(商場),乙方不得將“博美”品牌以任何形式使用到自

貢華立 裝飾建材城外的其它任何區域和省份從事經營活動。

5、 該項目的建築面積爲:。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叄年;有效期從年 月 日起。 第三條 品牌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 2、 第一年品牌使用費在合同簽定後

3、 從第二年開始,乙方均應在上年度年前一個月內支付下年度品牌使用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擁有的“博美”品牌的相關資料。

2、 在收到乙方費用後的日內向乙方提供全套VI系統和商城組織結構及基

礎類經營管理文件,培訓商城主管以上管理人員,以便儘快掌握以上文件。

同時提供商城管理所需的管理軟件。

3、 爲乙方品牌打造,甲方應提供“博美”的營銷策劃案,供乙方選擇實施。

4、 須向乙方提供前期啓動組織管理費用;

5、 須無償提供管理用房;

6、 及時支付乙方按《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要求的相關預算費用;

7、 一期B區完工時間不超過20xx年10月15日;

8、 甲方出現不能執行以上要求屬違約,應負相應責任,由此乙方不對未完成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的各項指標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相關證照的辦理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 負責裝飾城的籌建、招商、開發和區域市場經營規劃,並在本合同簽定

日內向甲方提供以上計劃方案。

3、 負責裝飾城的廣告宣傳計劃的落實。

4、 負責裝飾城全面經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對裝飾城獨立經營管理,負責裝飾

城的全部費用享有其全部收益。

5、 裝飾城標識必須服從甲方VI系統統一要求進行標準裝飾。涉及“博美”品

牌VI系統的使用,必須按甲方的VI設計標準制作。

6、 規定範圍內正確使用和享有“博美”品牌,不得擅自將品牌使用權及相關

權利轉讓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將其作爲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處置。若因品牌使用不當對甲方造成的損害,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撤除和取消市場內外博美名稱、標誌,按甲方要求退

還所提供的標識、標誌。

8、 參加甲方統一安排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等,乙方應參與並承擔相應的廣

告宣傳費用,原則上乙方所承擔的廣告宣傳費用不超過,甲方每次宣傳活動案,應電傳乙方,簽字確認後,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9、 克盡職守,善意謹慎履行《品牌合作合同》,爲商城創造一個整潔、文明、

安全的環境;

10、 保證合理使用費用,不得侵佔、挪用、私佔;

11、 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

1、 合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錄用對方企業員工,挖走人才,損害對方利益。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得單方面擅自在甲方所屬的商場開展任何形式的招商活動。有關招

商工作如需甲方配合的,應由雙方共同商定。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 乙方應保證在當地按甲方的要求,發佈至少兩塊路牌廣告。

4、 8000

㎡,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增加部分的品牌合作費用伍萬元。

5、 管理內容

5.1. 物業管理:

5.1.1. 對商城房屋進行使用、維護,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2. 對商城設備進行使用、維修、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3. 協助處理前期施工遺留問題,所產生費用在保修期內由承建方支付,保修期外由產權

人支付;

5.1.4. 車輛行駛及停泊管理有序;

5.1.5. 維持商城秩序,防止任何人滋擾。

5.2. 經營管理:

5.2.1. 負責執行《租賃合同書》所有相關規定;

5.2.2. 制定商場管理措施和規定並負責實施、執行;

5.2.3. 負責至少3次以上商場促銷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實施。

5.2.4. 租戶配比協調

5.2.5. 對外統一服務標準

5.2.6. 對外統一形象

5.2.7.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體系設計諮詢

5.2.8.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及工作指導

5.2.9. 商業動線修正諮詢

5.2.10. 網絡管理培訓

5.3. 財務管理:

5.3.1.乙方派駐總經理對整個商場的人、財、物有管理支配權,甲方實施監督;

5.3.2.財務管理包括由乙方編定每年收支預算、管理細則、管理規定及相關流程。涉及預算

以外支出,須由乙方提交併由甲方做事前審批;

5.3.3.會計工作包括:

5.3.4.收取各商家相關費用並存入乙方爲商場特別設立的獨立管理帳戶,支付商場管理的各

項支出;

5.3.5.定期審覈帳戶結餘,確保財務資源獲得適當運用;

5.3.6.與甲方定期審覈任何欠款情況;

5.3.7.每月提交會計報表;

5.3.8.按照國家政策進行維修基金的專項收支管理;

5.3.9.乙方聘請財務人員由甲方提供,其工資標準按乙方要求;

5.3.10. 每年度相關支出或結餘,應報甲方、乙方不得挪用;

5.3.11. 經營指標達到《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相關要求,乙方可從帳戶直接提取相關提成。

5.4人員管理:

5.4.1. 商城實行經理負責制,甲乙雙方與商城經理簽定責任書,按責任書各。項進行實施監

管;

5.4.2. 商城除雙方派駐人員外,其餘由乙方在當地招聘

5.4.3. 乙方派駐經理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底薪3000元/月。通信費350元/月。每月至少一

次(三天)探親假,其相關費用納入預算;

5.4.4. 住宿由甲方安排。

5.5. 管理報告:

5.5.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及年度管理書面報告;

5.5.2.月報告應包括:

5.5.3.自上次報告後,管理費收支一覽表及建議;

5.5.4.財務預算審覈及建議。

5.5.5.年度報告包括:

5.5.4.年度管理綜合彙報;

5.5.5.年度財務業績及審覈;

5.5.6.新年度預算及建議;

5.5.7. 管理費政策建議。

第七條 糾紛處理幾違約責任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由本合同

簽署所在地的法院裁決。

2、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則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