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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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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

爲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衆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爲,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覈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啓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預案啓動

應急預案啓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2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項目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項目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切、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爲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爲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爲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爲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項目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項目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項目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項目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項目部消防保衛、通信設備、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文件規定。

(四)應急保障

項目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設備設施、專用應急設備。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設備、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項目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信設施。

2、消防設施:項目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項目部應急救治設備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項目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爲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爲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項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爲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項目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項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爲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項目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打開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設備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爲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覈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項目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項目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項目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覈,並做好考覈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3

(1)爲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爲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4

第一條 爲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衆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標籤:範文 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