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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景觀設計合同

設計2.56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景觀設計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道路景觀設計合同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規模及設計內容如下:

2. 1工程名稱:

2. 2項目規模:(見下表)

上表中數量僅爲初步估算,最終雙方以實際設計數量爲準。

2. 3設計內容:

2. 3. 1根據業主提供的片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其他相關資料,結合交通工程設計理念,對片區骨架路網進行分析梳理,論證控規路網中各等級道路的定位及規模是否合理;

2. 3. 2結合控規中規劃路網、用地性質及片區地形,綜合分析道路平縱橫等指標,以及與周邊開發地塊的關係,同時對重要交通節點進行分析論證;

2. 3. 3完成片區內 等道路及橋樑包含但不限管綜、道路紅線內綠化及道路設施的方案設計工作、初步設計工作與現場測量及地勘工作;

2. 3. 4 完成片區 等道路及橋樑施工圖設計工作;

2. 3. 5 對所設計的道路、橋樑兩側的場地情況進行分析。對可能出現地質災害的路段做擋牆、支護設計(或採取其他有效的方式)以確保所設計道路、橋樑的安全;

2. 3. 6配合發包方做好片區 等道路及橋樑的設計報建工作、與其他相關專業設計的配合和後期施工服務工作(後期服務應至工程施工完畢後保修期爲止);

2. 3. 7 在路網設計中統籌安排各工程管線(電力管線、通信管線、熱力管線、燃氣管線、給水管線、雨水排水管線、污水排水管線等)的空間位置,做好管線綜合設計,提供管線綜合斷面圖和總平面圖;根據區域總體規劃佈局和地塊標高,做好各工程管線接口預埋設計,以供後期開發片區管網與道路管網的銜接,避免二次開挖;並提供道路景觀配合,爲道路景觀設計提供相關支持;

2. 3. 8 合理調整控規中道路豎向規劃,做到土方平衡;

2. 3. 9 分項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道路、橋樑、雨水、污水、照明、電力排管、通信排管、交通設施、管綜、施工圖預算(含工程量清單及預算價編制;預算價定義:以現行計價規範計算的工程造價下浮 * %作爲預算價)。

第三條 設計依據:

3.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3.2發包人提交的的基礎資料

3.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3. 3. 1 按國家及地方現行的.技術規範標準執行 ;

3. 3. 2 按城市勘察設計規範標準執行

3. 3. 3 按現行定額標準執行

第四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4. 1 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批准的文件或設計任務書;

4. 2 規劃方案設計文件及有關資料;

4. 3 符合設計要求的 1:500 地形測量圖(光盤一份);

4. 4符合設計要求的現狀及前期規劃綜合管網資料,道路規劃資料;

4. 5經雙方商定,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資料,應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 6 設計人員應認真核對、研究包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和文件,若有任何問題及疑問應接收後三日內提出。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5. 1 方案設計:本合同生效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達到國標要求設計深度並滿足當地報批要求,並提交方案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10份(含文本、圖紙),並提供相應電子文檔一份;

5. 2 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審定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並提交初步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10份(含文本、圖紙、初設概算),並提供相應電子文檔一份;

5. 3 施工圖設計:取得初設批覆後40個日曆天內完成,光盤內容需包含紙質文件的全部內容並與紙質文件內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圖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10套,並附設計成果電子文檔光盤一份。

5. 4 測量勘察:方案設計審定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勘察測量資料、成果的內容應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勘察資料、成果應提供完整文本和圖件不少於15套,並附包括全部資料電子文檔的光盤一份。(測量選用的基準點及座標高程系統應與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圖一致)。

5. 5 以上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成果均需達到國標要求的設計深度並滿足當地報批要求。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6. 1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本合同勘察設計費用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四折進行計費。

6. 2本合同的勘察設計費總額暫定爲¥ 萬(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上述費用爲估算金額,實際勘察設計費用以最終覈定的施工圖預算文件爲結算依據。

6. 3勘察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6. 4 上述勘察設計費等均爲含稅金額;

6. 5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各階段款項前,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等額正規發票。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7.1.2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圖紙資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

7.1.3 發包人指派 爲該項目負責人。負責圖紙審覈、設計意見交流等事宜。如有變更發包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人。

7.2 設計人責任:

7.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7.2.3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7.2.4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7.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無償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7.2.6在正式提交階段設計成果前根據發包人要求所進行的所有調整,其 費用均已包括在本階段設計收費中,設計人無權要求發包人增付設計費。

7.2.7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各專業圖紙錯漏碰缺等矛盾之處,設計人應及 時糾正。

7.2.8 所有設計變更(含發包人提出)均應及時列入圖紙目錄。

7.2.9 設計人指派 爲聯絡人,負責就該項目不同設計階段與發包人進行交流及解決相關技術問題。聯絡人如有變更設計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7.2.10 設計人在勘察測量時應通知發包人,勘察測量的數據應經過發包人認可纔有效,否則不作爲結算依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8.2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無償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償付賠償金,賠償金金額以不超過設計費總額爲準。

8.3 由於設計人的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逾期達 30 日以上,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並有權要求設計人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4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8.5 由於設計人泄露發包人的商業祕密所造成的損失,設計人應負責賠償。

8.6 如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未能通過發包人的審覈,設計人應負責無償修改至通過發包人審覈爲止,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7凡屬設計人設計範疇內的設計內容,設計人均有義務及時到現場服務解決。所有現場工程問題的有效回覆爲兩天,逾期不予回覆,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次給予罰款。

第九條 其他

9.1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3設計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取得的知識產權屬於發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其中發包人須同時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鑑,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9.8 合同雙方之通知、信函等文件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載之單位地址爲準,一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載地址發出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視爲已實際送達。

9.9其他約定事項:

9.9.1 設計人負有準確及時完成現場服務的責任,應指派專門的路橋設計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項目,道路施工期間,設計人應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協助發包人解決問題直至問題得以解決,雙方不再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也不加收費用。

9.9.2 在施工全階段,設計人相關人員應到現場參加每週的工程協調例會,並於會後48小時內完成圖紙及施工說明的修改,及時交付發包人。

9. 9. 3該合同價格包括設計人所有人員費用、聘請的顧問人員、印刷打印、通訊、差旅費用、設計人及其設計人所有人員應繳納的稅費等類似所有在設計人執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務中發生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無義務再向設計人支付任何款項。

9. 9. 4後附設計團隊及技術支持人員名單。非不可抗力及發包人同意,項目設計負責人不得更換且設計彙報須由項目設計負責人親自參加。非主要設計人員變更的,乙方應在變更後即時書面通知甲方。

發包人: 設計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