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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服務合同(彙編15篇)

設計1.68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設計服務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計服務合同(彙編15篇)

設計服務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爲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爲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爲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爲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爲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爲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爲(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爲(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設計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就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北京綠水源中式別墅區的設計調整、技術服務與諮詢、產品創意包裝等有關事宜,與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2項目地點 北京順義區後沙峪鎮榆陽路4號

1.3項目描述

1.3.1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優山美地C區中式別墅項

目是由魯能集團公司投資建設開發的高檔、低密度、生態別墅區,地處北京順義區,南依溫榆河畔、東臨北京國際學校,離首都機場僅10分鐘路程,其周邊地區開發條件成熟、配套完善、項目內規劃佈局合理、品質優良、產品多樣豐富,被業內人士譽爲北京中央別墅區的“代表作”。

1.3.2 項目佔地面積約爲300畝、設計建築面積約爲13萬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顧問、技術服務內容及工作階段細分

2.1建築設計的整體調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階段)

2.1.1建築調整方案、整體思路及意見;主要街景透視圖(不少於三組),應反映出調整後獨棟街景、雙拼街景、聯排街景、透視圖可手工繪製;

2.2建築外立面調整(第二階段)

2.2.1每棟4個立面及1-2個剖面(共12棟)

2.2.2每棟每層平面佈置圖

2.2.3每棟屋面佈置圖

2.2.4每棟圍牆門樓圖

2.2.5每棟外門窗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節點詳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7組合平面、組合立面圖(包括各入口處之街景組合立面和典型雙拼、聯排街景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裝飾選材及樣品

2.2.9以上所稱“棟”爲項目設計之獨

2.2.10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3環境及園林景觀設計(第三階段)

2.3.1景觀方案總平面圖

2.3.2景觀方案局部效果圖

2.3.3景觀分析圖(景區分佈、功能設置、空間及場所分析)

2.3.4重要區域景觀方案設計圖及每種戶型的兩種庭院佈置設計圖(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點透視圖

2.3.6園林小品示意圖

2.3.7立意構思、重要植被選材和成長性說明

2.3.8水系分佈圖

2.3.9園林景觀照明設計圖

2.3.10園林景觀施工放線圖、種植圖、鋪裝圖材料及飾面施工圖

2.3.11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4樣板區及樣板間的室內外設計、家居陳設(第四階段)

2.4.1六個戶型樣板間的設計

a) 各空間平面設計圖及立面圖

b) 家居佈置

c) 廚衛有關設備、傢俱的選型

d) 地面裝飾裝修圖

e) 吊頂設計圖

f) 燈泡照明設計及電位圖

g) 材料說明及樣塊

h) 色彩選擇及設計

i) 傢俱及配飾的選型

j) 各戶型出入口內外裝飾設計

k) 主要空間的色彩效果圖

l) 協助甲方對設計方案進行裝修造價估算

m) 室內各立面圖及詳圖、裝修節點大廈樣圖

2.4.2樣板區設計

a) 樣板區放大平面圖

b) 樣板區街區園林景觀、綠植、建築小品、設施布放、照明設計圖

c) 樣板區整體效果圖

d) 樣板區中式文化包裝展示方案

2.5施工技術服務(第五階段)

2.5.1爲使乙方的設計成果得到更好的實現,乙方有義務對其設計成果在實施過程中全面監控,並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2.5.2施工過程中的設計監控和現場創作:乙方應根據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相關問題,及時協調自己的設計成果與其他專業設計衝突問題,並能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自己的創作成果;

2.5.3施工過程中材料、色彩和質感的選擇: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對建築材料(主要裝飾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響到整個工程觀感效果的材料)的選擇,並以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2.5.4施工各工種的協調配合: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項目負責人進駐施工現場,妥善協調甲方及各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各工種的協調作業和配合問題;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術服務:鑑於乙方所提出的設計成果擁有較多的仿古建築元素,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2.5.6成本控制:乙方應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對一些主要裝飾材料的消耗量進行控制,並就所選材料的產品說明和價格信息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質量控制:乙方應委派相關人員對工程質量全過程控制,以便設計成果更好地得到實現;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費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價款爲:小寫(人民幣)2,800,000元 大寫(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

3.1.2本合同爲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理解爲乙方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含設計費、諮詢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等。 固定總價爲包乾總價,不再進行調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分階段支付給乙方相應的顧問費用,甲方按下表各階段支付乙方相應費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經甲方初審修改調整後,並達到甲方滿意後。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關資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圖的電子文件

4.2項目建築效果圖

4.3甲方項目施工組織進度說明

第五條 服務與承諾

5.1乙方承諾由何亞雄本人親自擔任項目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的總負責人,全程負責本項目的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工作,親自擔任主要設計工作;乙方同時組建優秀的、有經驗的設計師成立設計小組,專職負責本合同約定的有關項目的全部工作內容;

5.2乙方應保證總設計師每月配合甲方在現場工作不少於7天,並全過程負責樣板區和樣板間的設計和施工服務工作;

5.3乙方應派3-4名技術人員駐施工現場指導工作,甲方提供相應的辦公便利條件;

5.4乙方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爲產品推廣、營銷服務。乙方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不侵犯第三方權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賠,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5.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其向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資料,並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在未來三年內不得完全或相似用於北京順義區市場除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開發項目;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在某一階段的設計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6.2 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和階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給乙方費用;

6.3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應承攬違約責任並支付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給乙方;

6.4 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之第三條的約定,在規定時間內高效、優質地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及任務,乙方每延誤提交相關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的監控不力原因造成實際產品的效果和設計成果存在較大誤差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或扣減合同價款作爲甲方損失的補償;

第七條 其他

7.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甲方提交的設計任務書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及糾紛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第十條 合同份數

10.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甲 方: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乙 方: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置業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日 期:

設計服務合同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爲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爲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爲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爲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爲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爲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爲(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爲(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昆明鑫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所設計的廣告內容)進行廣告布的噴繪及廣告牌的安裝、維護等工作。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興義·公園裏》項目形象展示牆噴繪製作及安裝。

工程地點:興義金水南路

合同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二、規格數量:

以實際製作數量結算

三、綜合單價:

噴繪布11 元/平方米 ,廣告牌維修費用14579元,合同暫定總價爲: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製作、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10日內付清全款,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爲 6 個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須提供廣告製作的相關噴繪內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廣告布噴繪開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噴繪過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對已噴繪的廣告布進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計價,支付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對破損廣告布予以維護、修整。

3、乙方對人爲損壞的廣告布在能夠修補的,無償進行修補,如不能修補需進行更換的,甲方需按照相應面積予以計價、付款。

六、補充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崔金玉

賬戶全名: 賬戶全名:昆明鑫石傳媒有限公司

賬號:賬號:0300088342370012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平面設計代理工作。並簽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二、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甲方提出的有關網頁、微信、微博平臺所需的平面設計。

2.乙方負責廣告所涉及的文案。

3、爲加強信息交流,甲乙雙方設立專人進行業務的對接。

三、服務流程: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出平面樣稿後交予甲方,甲方有權對設計稿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甲方對設計稿滿意後乙方開始製作正稿並根據圖片應用要求選用適當的方式傳予甲方。

四、費用:

全年平面廣告設計代理費人民幣 (¥)大寫:

五、工作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結束之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支付服務費前,乙方按時向甲方開具正規國稅設計服務類發票,稅率稅費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設計所需資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誤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2、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應按時完成所負責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負責人書面確認爲準。

3、甲方確認的所有文件,其法律責任與乙方無涉。

4、合同終止後,乙方於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合同內容有關的資料,其著作權及作用權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繼續使用。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地震等發生時自動中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出現重大失誤,甲方有權中止合約。

3.合同期滿後,合同內容自動失效。

八、合同修改:

1.本合同中所涉工作項目,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增減條款,雙方書面同意簽字後,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合同執行中如出現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_________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__%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爲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根據本合同附件1的設計套餐內容和相對應的工作方式,甲方選定委託設計形式,按照甲方所選,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_____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爲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有關商品質量的相關條款,乙方同意負責。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爲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業的視覺形象,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企業的標誌設計工作,甲乙雙方秉承相互促進,相互信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企業標誌

標誌墨稿

反白效果稿

標準化製圖

企業標準字體

企業全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簡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全稱英文字體

企業簡稱英文字體

標準英文字體座標製圖

企業標準色(印刷色)

輔助色系列

名片

便籤

合同書封面

手提袋

形象牆

名牌

二、費用

設計(不含稅)總費用爲人民幣 10000 元(大寫 壹萬 元整)。 此費用不含甲方申請商標註冊費用,及不含與商標註冊相關的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 元整)作爲預付款;

2、項目設計完成經甲方認可確認,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大寫: 伍仟 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項的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文件光盤。

四、設計時間

商標設計系統設計工作分爲二個階段完成,共 14 個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時間)

第一階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預付款後 7 天,設計標誌初稿交甲方認可。

第二階段: 7 天,修改標誌及完成應用設計。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設計更符合甲方企業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商標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須積極地對乙方提供的設計進行審覈,審稿時間不得超出三個工作日(從乙方提交設計稿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個工作日後沒有明確回覆的,乙方視爲甲方對方案認可。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本合同內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在甲方未認可的情況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於

三款新商標設計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選;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如甲方在申請商標註冊期間,由於設計問題,影響甲方註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稿設計,配合甲方商標成功註冊。

六、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其作品著作權即刻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對應款項給甲方,協商無效,視同違約,合同終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後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傳真件、複印件同樣有效),生效日爲雙方最後簽字日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如仲裁不能予以解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8

甲方:(委託方)乙方:(執行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甲方的布罩塵推甩水桶產品進行設計,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1、委託之事項:

甲方委託廣東明朗生活用品製造廠有限公司爲其公司設計產品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設計費用:

2.1、設計費用總共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不包含手板製造費用)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2.2、設計進度控制及時間要求:序號設計內容時間提交成果評價方式不少於三款外觀效果圖2.2.1產品外觀設計10天面產品外觀變更及修選定一款產品外觀進行2.2.2 3天改變更及修改最終定稿產品外觀圖面、2.2.3產品外觀定稿外觀配色渲染圖面2.2.4產品外觀實體建模3天提交實體外觀渲染圖面提交產品手板結構,使之2.2.5產品手板結構設計7天能具備進行手板製作。完成產品手板製造及構2.2.6產品手板製作6天件組裝,包括進行技術驗證的結構、外觀噴塗等。 2.2.7手板技術驗證產品使用報告進行使用評估2.2.8產品結構修改3天模具製造BOM表產品模具製造圖面2.2.9模具製造任務書發行發行2.2.10產品模具製造35天模具製造日程表模具第一次樣品注2.2.11初次樣品組裝塑模具修模及樣品確2.2.12產品零件樣品,試產樣品認2.2.13產品試生產大貨批量樣品

3、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50%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爲設計的開始時間)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2、設計完成(第2.2.3條文)後,審圖無異議情況下,甲方需在兩日內由代理人簽名或

蓋章確認,乙方以此爲定稿,確認後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3.3、甲方對乙方作出手板製造的承諾後,乙方將開展第2.2.4條和第2.2.5條的.工作內容。

1 / 3

3.3、甲方委託乙方在後續開展手板製作需另行支付手板製作費用,手板費用視產品的複雜程度和手板的外觀尺寸大小進行協商。

3.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手板製造的費用之後,有責任完成第2.2.6條的內容。

3.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產品模具製作時,模具製作費用可另行協商。並可依相關的協商執行後續的第2.2.9條工作內容。

4、設計的時間及主要內容:

4.1、乙方需在10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4.2、甲方審圖確認時間爲5個工作日,若甲方針對乙方提供的圖面進行的審圖超過6個工作日無回覆,則乙方認爲甲方對於圖面持無異議。4.3、產品外觀的每次修改和設計變更的時間爲_5__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4.4、本次委託設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外觀圖面、外觀配色渲染圖面。後續產品開展可依相關協議確認的整機機械圖紙,圖紙目錄,模具結構設計、模具製造等可依後續時間節點進行協商。

4.5、在完成第2.2.3條工作內容之後,乙方以光盤或電子稿或電子郵件的方式交付設計的產品。

5、知識產權約定:

5.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術協議爲依據,進行本產品的設計,如有重大改變需經雙方協商; 5.2、乙方對設計完成的產品享有著作權;

5.3、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該產品在甲方指定區域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5.4.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5、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5.6、在乙方爲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後,若因甲方產品結構或用途而變更設計項目,視其爲新方案設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爲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新項目的設計;5.7、甲方收到乙方設計初稿,提出與設計方案所屬性質不同設計要求,視其爲新設計方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爲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6、雙方的權利義務:6.1甲方權利:

6.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6.1.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6.1.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產品在甲方指定區域的所有權;

6.2甲方義務:

6.2.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6.2.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6.3、乙方權利:

6.3.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6.3.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6.3.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6.4、乙方義務: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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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7、違約責任:

7.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7.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7.3、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8、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爲生效日;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託方單位名稱:設計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9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 (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諮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爲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項目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3.2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3.3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4.5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4.7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4.8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保證

6.1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諮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泄漏或利用。

7.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爲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0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公司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公司

爲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業的視覺形象,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企業的標誌設計工作,甲乙雙方秉承相互促進,相互信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二、費用

設計(不含稅)總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此費用不含甲方申請商標註冊費用,及不含與商標註冊相關的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作爲預付款;

2、項目設計完成經甲方認可確認,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項的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文件光盤。

四、設計時間

商標設計系統設計工作分爲二個階段完成,共______個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時間)

第一階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預付款後____天,設計標誌初稿交甲方認可。

第二階段:_______天,修改標誌及完成應用設計。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設計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商標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須積極地對乙方提供的設計進行審覈,審稿時間不得超出三個工作日(從乙方提交設計稿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個工作日後沒有明確回覆的,乙方視爲甲方對方案認可。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本合同內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在甲方未認可的情況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於三款新商標設計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選;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如甲方在申請商標註冊期間,由於設計問題,影響甲方註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稿設計,配合甲方商標成功註冊。

六、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其作品著作權即刻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對應款項給甲方,協商無效,視同違約,合同終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後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傳真件、複印件同樣有效),生效日爲雙方最後簽字日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如仲裁不能予以解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就乙方承接甲方賣場設計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

1.2工程地點:深圳華強北

1.3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華強北店賣場室內設計,面積:___平米,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

1.4承包方式:包設計

1.5設計週期:20個工作日(按籤合同日算)。

①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平面主要空間效果圖;

②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效果圖、平面圖、部份主要立面圖;

③ 20_年月日~月日,日提供施工圖、效果圖;設計週期自訂立合同之日起算,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__元/ ㎡。

1.6質量等級:優良

第2條甲方責任和權利

2.1甲方須按時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原始設計資料。

2.2甲方須按合同條件的規定,在乙方按期提供的設計文件達到要求後,按期支付設計費用,甲方應將設計費用支付入乙方指定之銀行賬號。

2.3甲方收到乙方的方案設計圖後,應及時出具明確意見,甲方應出具書面認可,如甲方2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給乙方則視爲設計方案通過,以便乙方進入施工圖設計。

2.4甲方須就重大設計變更(包括項目規模、實用性質、工作週期、總體方案等變更)對乙方進行書面確認。

2.5甲方組織圖紙內部會審及圖紙施工交底,組織乙方參加驗收,驗收後及時合同包乾總價___(含稅___):人民幣:___元整(RMB___元整),其中設計費爲出具工作認可書面文件通知乙方。

2.6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設計費,如無正常理由,按照延期每天0.3%合同金額賠償乙方。

2.7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解決現場條件變化而引起的設計變更或施工配合等事宜。

2.8甲方指派女士/先生爲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進行現場協調、辦理驗收、付款、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設計文件的使用權屬於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複製、轉讓等任何形式將設計文件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3條乙方責任和權利

3.1乙方服務範圍包含:平面方案圖,效果圖、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

3.2乙方應根據甲方設計要求進行設計,乙方按雙方約定進度時間進行圖紙修改,甲方確認圖紙並簽字定稿後進行下步作業,因設計修改進度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3.3效果圖設計階段,乙方提供概念圖片、平面)通過E—mail;方案深化階段(方案彙報、A3文本一套、PPT、光盤1份);、施工圖設計(提供4套施工圖、材料樣板1份、光盤1份)。

3.4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施工方案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5乙方對於設計過程中所需的設計資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

3.6乙方重要設計文件應先送甲方審覈並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步設計。

3.7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按照延期每天5%合同金額總價賠償甲方。

3.8 方案深化階段,乙方須合理推薦給甲方選用各類物料及設備。乙方在交付施工圖的同時,應提供材料樣板(含實樣、圖片及參考資料)。

3.9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解決施工中有關的設計問題及因設計不合理或現場條件變化而引起的設計變更或修改,並徵得甲方同意,造成工程施工日期延誤或出現損失需承擔全部損失責任。

3.10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賦予乙方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3.11乙方指派先生爲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配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設計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12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列設計服務:(見附件一)

第4條關於工程設計價款及付款的約定

4.1合同簽訂後2日內支付設計費的%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整)作爲預付款;方案經甲方確認後2日內支付設計費的___%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整);施工圖設計完成後2日內支付設計費的___%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整);設計項目施工完成後,餘款___%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整)。

4.2合同生效後按合同規定進行支付各階段的款項給乙方,由乙方出具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後7日內予以確認並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延付;

第5條違約責任

5.1由於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支付對應階段合同價的0.3%作爲違約金。

5.2由於乙方原因,設計階段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日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爲違約金。

5.3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5.4合同生效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總價30%作爲違約金賠償損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甲方支付款項。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6.2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第7條其他約定

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承接甲方設計項目工程,設計合同終止,工程合同生效,工程費用中包含設計費總額,甲方支付設計款項做爲初期款項支付工程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2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籤服務理念和服務宗旨字蓋章):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委託乙方審覈(編審)甲方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委託工作的審計法具體範圍內容:

土建工程、裝飾裝璜工程、水電消防安裝工銷售合同模板程、鋼結構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附屬零星工程的預算及結算。

地點: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工程結束內所提供工程諮詢(審覈)所需真實、全面的相關資料(其中圖紙一式2份)

2、負責與有關方面地震監測臺官網的聯繫和協調。

3、爲乙方提供現場工作的基本工作條事件研究法件。

4、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選擇作文任何方式合同模板,影響乙方工作意見;貴州省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5、配合進合同模板格式行審計師和會計師哪個好現場勘察;

6、及時支付乙方諮詢費用;

二、乙方權事件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選擇英文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時間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保守機密,審計師報考條件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4、不得遺失甲方認產權比率的計算公式爲必須返還的資料。

5、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地震最新消息10分鐘前

在甲方資料提供義務履行的前提下,按時在約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定工作日內完成工作,出具報告書。

三、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諮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產權比率公式有關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總工程(包含附屬工程及零星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諮詢服務費,並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審計工資一般是多少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2、支付方式:根據約定進度的總造價,甲方按照每次預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給乙方,剩餘百分之三十產權比率(30%)在結算審計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事件營銷案例付給乙方。但審計時間不能超出約定工期一個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無條件支付乙方所有費用)。附時間計算器:假如單筆預算價錢不到一百萬,可以累積到一百萬再付費用。

3、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工程全過程的技術服務。附:假如因甲方中途停工,乙方有權力要求爲之前所做工程結算.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4、由乙方技術方面在施工合同外爭取的費用(及技術變更),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照出預算外利潤的30%提取費用,甲方在變更資料有關單位簽字生效後,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費用。

5、爲本項目發生的專家評審費、考察費及工程所需的應酬費由甲方負擔。

6、甲方按照協議將工程技術服務費匯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賬號

開戶名:_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有限公司

賬號:_

四、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1、在協議書生效後3天內,委託方向諮詢方如實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合同模板格式規範施工圖紙、電腦兩臺、保證我方人員住宿、生活及水電、安全帽等。

2、技術情報和地震網實時地震預報資料的保密: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情審計是幹嘛的報和資料具有保密義務;甲方有不能挖取乙方的技術人員的義務。

3、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協議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購銷合同模板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仲裁機構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貴州省選擇的拼音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決。

五、時間、違約責任:

因違地震網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於諮詢服務費的__產權____%。

六、其他:

1、本協議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地震監測臺官網務,甲方付清服務費終結。

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地震網實時地震預報力,各執事件營銷案例兩份。

3、其他審計是做什麼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

委合同模板圖片託方選擇困難症:(章)

法定代表人:貴州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諮詢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選擇詞語的正確詞形託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選擇的套餐名稱:

甲方最後結款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設計製作。並根據自身的需要,選定模板風格。

2、網站製作工作全部完成,經過甲方驗收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全部費用;乙方予以上傳網站。

3、甲方應對其網頁所登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無條件的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域名以及虛擬主機等在甲方使用期間的合法使用;

2、如乙方網站製作完成,甲方在最後結款期限內尚未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司法機關提出控訴的權利。

四、驗收確認: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空間和時間內進行驗收;

2、驗收期爲乙方指定驗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驗收合格後,甲方以書面方式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超過驗收期,甲方即不簽收、又不提出書面異議,應視爲甲方已驗收合格,如甲方在驗收期過後即不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又不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政法機關提出訴訟的權利。

五、費用及付款

1、本合同總款項爲________元整,先期預付款爲總款額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整,後期付款甲方須驗收合格後立即支付,計________元整。

2、附加款項指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增加的頁面及效果、功能等,每增加一頁按照________元/頁收費(其他按《網站製作收費明細表》收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六、其他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作爲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聯繫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繫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員號: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傳真: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郵編:

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14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設計 服務合同書。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爲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纔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爲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合同範本《設計 服務合同書》。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爲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爲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1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 (項目名稱)提供設計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諮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爲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爲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爲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爲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爲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1(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爲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爲(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先進科學的設計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2.3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爲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爲(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3、 免責約定

1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4、 知識產權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1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所有。

1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5、 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爲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信息已爲公衆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6、 通知、送達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正式通知須爲書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種方式發送至本合同規定的通訊地址,即當送達論: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對方須簽字確認。

16.2經特快專遞送達,以簽收時間爲準,接收方傳真反饋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傳真形式發送文件給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須簽字確認收到文件,否則將視爲拒絕簽收。

16.4拒絕簽收對方文件是違約行爲。

17、 合同語言

本合同所用語言爲中文簡體。

18、 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說明和約定,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彙編 合同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