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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集合15篇)

設計2.79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設計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設計合同(集合15篇)

工程設計合同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覈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螢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買際損失的xx%。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爲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年月日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鑑證意見:

(蓋章)

經辦人:

鑑證日期:年月日

工程設計合同2

委託方(甲方):

地址:

設計方(乙方):設計證書等級: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裝飾裝修有關事宜進行磋商,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二、施工圖紙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圖紙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乙方應當負責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____日內取得有關部門確認或者批准。

3、施工圖紙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職責

1、按時提交設計前資料,並保證其質量以及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設計費。

3、出於設計需要,甲方及時確認乙方提交的設計。

四、乙方職責

1、按期交付設計圖紙。

2、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

3、若圖紙需要修改的,乙方應積極配合,若是增加設計內容,可要求增加設計費。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五、設計費與結算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爲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約定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________%,作爲定金,開工後直接作爲設計費。

2、當乙方完成初步架構時,甲方應予以確認,並支付設計費___________元。

3、當乙方完成平面圖時,甲方予以確認後,應支付設計費___________元。

4、當乙方完成全部設計時,甲方在確認後,付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六、其他約定

1、若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間,乙方仍須在場,則須另行商定該費用。

2、若乙方設計期間,甲方要求更改設計方案,則工期相應順延,甲方應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七、違約條款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1、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不能及時交付設計成果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約定期限足額支付乙方設計費的,應當按照設計費的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責任方應及時通知守約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附則

1、因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人:聯繫方式: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聯繫方式: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3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XX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爲《民法典》所規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種,發包人和設計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應當由《民法典》調整,並應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則。實踐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任意性規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這只是在無相應合同條款援引的情況下,用以解決糾紛的技術性手段。

2、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爲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在填寫設計使用年限時,設計人應當注意其與土地使用年限的區別。

1 平等自願

2 誠實信用

3 公共利益

4 法律約束力

工程設計合同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工程設計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設計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工程設計合同。甲方因履行工程設計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工程合同稅費以及乙方合同報酬相關的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甲方工程設計合同金額超出元/平方米的部分均爲本項目居間費用。(工程設計總費用爲單位平方價格乘總建築面積)

2、居間成功後,在每次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後3個工作日內,按建設單位撥款70%比例進行計算支付乙方居間費,直至完成居間費用支付。

3、甲方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終止

1、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工程設計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電力部門的行業規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0kV配電工程

2、設計內容:新裝變壓器容量爲6060kVA3。

二、設計文件提交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內容和有關基礎資料進行設計工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設備清冊共3套。

三、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一次性包乾價格爲壹拾壹萬元整(¥110000元),如因電力部門及現場情況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設計圖紙更改不再另行計費,須乙方無償配合。並由乙方負責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3套設備清冊及相關資料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

3、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剩20%計貳萬貳仟元整(¥22000元)。

五、甲方責任

1、應尊重乙方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執行,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牴觸的要求。

2、向乙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時間和可靠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則相應推遲設計進度。

3、乙方已開始設計,也得到甲方認可,如甲方違約,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用的百分之四十(¥44000元)作爲違約金。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按合同規定支付設計費。

六、乙方責任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根據國家及行業執行規程、規定及質量標準進行設計工作。甲方提供完備資料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負責對現場進行實地測量以及收集設計所必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3、對所設計項目應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負責設計範圍內的相關工作。

4、乙方應採用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保證所設計圖紙符合要求。

5、乙方負責此工程設計圖紙報批並通過電力相關部門審批。

6、按時提交施工圖文件。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九、合同簽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設計方: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元/㎡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________㎡×________元/ ㎡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爲總設計費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________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 元后,乙方在__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即__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____張,總計______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纔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爲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爲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爲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

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乙方名稱(蓋章):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工程設計合同7

合同編號:

技術服務合同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提供主體結構改造加固設計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2.技術服務的內容:由乙方再委託安徽省建築工程質監二站承擔) 。

第二條 乙方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 技

2. 技術服務時間:

3. 技

第三條 爲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該建築物相關原始檔案資料及後期維修改造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1)(2)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爲:

1.技術服務費: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合同簽訂後支付20%定金;餘款在交付成果時付清。

第五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第六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 (乙、雙)方所有。

第七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陳信堂爲乙方項目聯繫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2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

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費

估算爲____元人民幣

付款次序佔總設計費(______%)付費額(______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款______%定金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

第二次付款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

第五次付款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9

建設單位: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XXXXXXXXXX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XXXXXXXXXX平方米,建設地點在XXXXXXXXXX。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XXXXXXXXXX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XXXXXXXXXX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XXXXXXXXXX%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XXXXXXXXXX設計單位(乙方)(蓋章):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X簽訂地點:XXXXXXXXXX

工程設計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爲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1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 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爲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爲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覈,乙方嚴格按照審覈後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爲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啓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週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並於三天內修改完後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並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範、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複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爲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並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資料透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並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爲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佈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餘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4

建築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覈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

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爲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工程設計 合同